《大明混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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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混世王- 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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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在下象棋的时候比的就是你看出后面的多少步。高手经常是看到眼前一步,料到以后的很多步。

  在狄道五鬼看来,杨顶天和秦厉都是属于下棋的高手。

  首先杨顶天虽然有很多钱。但那些钱并没存放在这里。杨顶天可谓是狡兔三窟,他显然是料到有一天这城堡会有覆亡的一天。

  秦厉是个很贪婪,很喜欢钱的人。杨顶天有很多银子,就冲着杨顶天那么多的钱,也必须要弄死他。火烧之后这里将不生寸草,城堡恐怕也不会存在,金银财宝也会随之毁坏。

  可秦厉偏偏大胆的要用火烧。显然是秦厉料到了杨顶天知道前来剿灭他了,他必须要设法防范。而最需要防范的自然是他的那些银子了。所以杨顶天定然不会把他的大部分钱放在这个地方。

  杨顶天等人的身影刚刚消失,山下便慢慢着起火来。

  火油燃烧很慢,但一旦着起来便是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匪盗的叫骂声,吵嚷声,愤怒的逃命声。

  匪盗们掠夺来的美女的尖叫声,哭喊声。

  更有的是面对死亡的兴奋声,“终于要死了,总算是熬出头,不在这地方受苦受罪了!”

  此时,各种声音全部淹没在了火海之中。

  秦厉他们早已飞速撤下了万蛇山,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山下是火,山上也是火。万蛇山的毒蛇巨蟒在这次大火中也将会灰飞烟灭。

  遥望着熊熊的火光,秦厉嘴角微微扬起,流出一丝轻蔑,暗暗道,杨顶天你这次虽然死不了,但你的手下必然所剩无几。凭你们聊赖数人还想和小爷斗吗?你还有那个资本吗?

第二百六十六章 我就是刽子手

  风靡一时,让人闻风丧胆的万蛇山算是成为了历史。数不清的毒蛇巨蟒彻底不见了踪影,整个万蛇山一片光秃秃的。

  利玛窦发现的这处油眼很是奇特,在把万蛇山和山的那一边烧的精光,一无所有之后,火油明显流出来的减少了很多。慢慢的竟然没有很大的压力,到了最后甚至不再向外冒火油了。

  一场熊熊大火足足烧了六天,六天后秦厉登上万蛇山,俯瞰山下,一片荒凉,到处是焦黑。杨顶天原来控制的一片广袤的平原再也没有了往日的一丝生机。这个地方成了寸草不生的恐怖之地。

  杨顶天占据的城堡自然也没有了踪影。秦厉清楚的记得城堡中屹立着一座银塔的。可那银塔也是踪迹皆无。

  他娘的,那座银塔虽然据五鬼说只是外面镀了一层银色,但那也是耗费了不少银子呐。不用问,熊熊的大火摧毁了银塔,融化了外表镀的那一层银子。现在要去寻找那散落的银子也是太难了。

  杨顶天是不是还活着?没有人知道。

  一阵山风吹来,秦厉微微打了个寒颤,暗暗想到,唉!到了现在为止,纵横狄道的乱匪也算是被我消灭了。杨顶天即使是活着,短时间内也不会在狄道掀起很大的风浪了

  这样说来秦厉也算是小小成功了一下。朝廷多少年未平定的狄道之乱总算是让他平定了。按理说现在秦厉应该高兴,应该心满意足才对。

  可眼下的秦厉分明是苦着一张脸,心情也是十分郁闷沮丧。也难怪了,杨顶天手下有三千余名匪盗,他们死不足惜。可是还有两千多的女人呀,那些女人都是供匪盗们玩乐的,她们是无辜的,是可怜的。可是眼前这片黑乎乎的焦土之上,显然要有她们的骸骨或是她们燃烧过后的灰烬。

  我就是刽子手,很多无辜人死在了我的手里呀!

  这样想着。秦厉不禁深深自责。可转而他便是脸色更加阴郁,暗暗想到,如果不用这种方法杀死这些匪盗,那么今后死亡的可就不只是两千多无辜者了。可能死去的会是更多的人。

  朝廷不给我一兵一卒。让我来狄道平乱,不用这样残忍的方法,难道我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所以伤及无辜是必须滴!

  秦厉更加感觉不爽的是本来是想在狄道一边平乱的同时,一边发上一笔大财。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秦厉绝对不干。

  可眼下在狄道最有钱的是悍匪杨顶天。据秦厉猜测杨顶天之所以不参与狄道的抢劫中去了,是因为他发现了来钱更快的道路。秦厉想到了杨顶天可能发现了龙脉。

  要知道,只有龙脉才会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宝呐。

  从杨顶天这里没有得到半两银子,秦厉怎么能不沮丧,怎么能不窝火呢?

  既然不能发财了,那就必须要升官。朝廷在没给我一兵一卒的情况下我剿灭了狄道的乱匪,难道这不是一份儿大大的功劳吗?有了功劳难道离着升官还会远么?

  当然了,有江彬在皇上身边,秦厉的升官之路会很难。但秦厉岂是轻易服输的人?因为听五鬼说起了杨顶天和江彬相互勾结的事情,此时的秦厉早已怒火满胸。对江彬恨之入骨。

  秦厉虽然知道自己这时候还势力微薄,人微言轻,但为了自己能进一步升官,为了自己的官位,为了自己的美好前途,这回一定要和江彬好好斗上一场。

  心下胡思乱想,不知不觉间已是日头西坠,杨绮梦、慕容冰等人就陪在秦厉身边。秦厉不说话,她们便是安静的站在他的身边。两个女人都是心思缜密的女人,都懂秦厉现在的心情。有时候让秦厉好好静一静也未尝不可。

  ……

  第二日秦厉等一行人踏上了归程。虽然料定杨顶天绝不会死在这场大火中。但杨顶天必然没有了以前的势力,此时的杨顶天就是有再大的本事也是不能在狄道呼风唤雨,掀起巨大的风浪了。

  狄道在接下来的三五年里应该是非常平静的。如果朝廷在这时候派驻得力官吏好好的再治理狄道,相信狄道就再也不会有祸患产生。古老的丝绸之路上将会是一片平静。一片繁荣。

  派驻官吏治理狄道是朝廷的大事,自然不是秦厉所能决定的了。

  说来在狄道虽然没有发了大财,但小钱还是赚了一些的。钱都存放在了万酒山庄。再有,掌柜的满天星和秦厉是忘年交了,所以在回家之前必须要去一趟万酒山庄。

  因为行的不快,从万蛇山到万酒山庄要走上七八天的时间。这一日离开万蛇山两百余里了。前面是一座土山。土山不高,阵阵秋风吹过,山上的树木飒飒作响。时而有枯黄的叶子从树上掉下,此处的景色不知怎么的给众人一种凄凄惨惨的荒凉感觉。

  “相公呐!可要小心呐!此处土山名曰望海山。因为山上没有太多的砂石,所以树木茂盛。也正是贼人藏匿的最好的地方。”慕容冰毕竟在狄道混了很多年,那种对危险预知的判断力要高于常人。

  “呵呵,嫂夫人可能多虑了吧?狄道的贼人还不是被老大都剿灭了吗?难道我们前脚剿灭了他们,他们后脚就又要生出来不成?”说话的是周帆。

  说来这个周帆是个很爽朗,心直口快的人。他这些天跟在秦厉身边混的熟了,平时在秦厉跟前总是嘻嘻笑着,没有一点儿正形的模样。那个吊儿郎当的外表倒是和秦厉很像。

  千万不要说臭味相投,总之现在秦厉对他也像是对待大虎、黄天一样了,都是亲亲的好兄弟。

  随着周帆的话说完,众人也是一阵哄笑。俞大猷更是说道,“弟妹呐,我看黄天说的不无道理。弟妹真是太多心了呐!”

  慕容冰脸上没有表情,对众人的话充耳不闻。她心里则在想,乱匪都剿灭了吗?杨顶天断然没死?从表面上看他的原气是受到了大大的伤害。实则是他将会以更大的姿态出现在相公面前呐。

  果然,俞大猷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土山上一阵锣鼓之声,紧跟着一队人马整齐的出现在土山之上,拦住了秦厉他们的去路。

第二百六十七章 小鬼难缠

  

  土山上的这一支队伍都是清一色的铁盔铁甲,只露出两只眼睛在外面。每人都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手里横握着一根长枪。枪头亮光闪闪,在日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森森的光芒。

  队伍前面是一匹黑马,马上坐着一个人。这人长得面目白皙,年龄在四十上下,两只不大的眼睛炯炯放光。此人虽生的比较文弱,但浑身上下却是有一股很大的杀气,不怒自威。

  他也是一身甲胄,显然他穿的不是铁制盔甲了。而是亮闪闪的银盔银甲,手里倒提一把刀,刀头朝下,刀背很厚,一眼便看出重量不轻。

  “本官乃陕西参议叶文龙,对面哪一个是秦厉?还不快快出来见本官。”声音阴柔,但却掷地有声,很有点儿威势。

  秦厉早就听满天星说过,叶文龙奉了江彬的命令集结了人马来狄道平乱。说来一省的参议是正三品官,秦厉只是个正六品的云骑尉,品级和他差的太远。

  正六品官见了正三品,理应行参拜大礼的。这是朝廷官场的规制,但凡是在官场中的人是必须要讲究这个礼节的。

  说心里话,秦厉从第一眼看到了叶文龙,便是对叶文龙很有点儿羡慕之意。要知道,秦厉早就有一个理想,那就有一天能穿着盔甲带领兵将上战场杀敌。

  那种真刀真枪的杀戮才过瘾,才有韵味,才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做的事情。

  因为对叶文龙有些好感,秦厉不敢怠慢,慌忙大步走上前去朝叶文龙一躬到地,“下官秦厉见过大人!”

  “嗯?秦厉,你是几品官?如果本官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正六品的云骑尉。哼!一个正六品官见了本官竟然不跪,秦厉,你好大的胆子!”叶文龙仍然是那阴柔的声音,不过这时候他的声音明显是提高了八度,显然他非常恼火。

  我勒个去!我秦厉是云骑尉不假,是个武职。可我秦厉也是皇上御赐的举人呐!举人可是高贵的文人。在这个重文轻武的大明时代,我秦厉也是很有点儿地位的人呐!大明朝廷早有规定,举人见官不跪。难道你堂堂正三品的参议不知道吗?

  想到这里,秦厉忽而抬起头。用力的挺了挺胸膛,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丝不屑,说道,“叶大人。我秦厉是举人,自然不会跪你。呵呵!甭说是叶大人,就是朝廷的一品大员,首辅大人等,我秦厉也是可以不跪的。”

  秦厉说话铿锵有力,很有气魄。听在叶文龙的耳朵里,叶文龙不禁又是上下打量秦厉一番。暗暗腹诽道,这秦厉只不过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像是他这样一个少年短短半年的时间,在扬州府。在江都县,乃至在现在的狄道,都是闹出了很大动静,不简单哩!的确是不简单呀!

  不过,你不简单了就要在我这三品大员跟前牛叉吗?你也太小看我叶文龙了。凡事儿都是讲究实力的,今日我叶文龙便用我的实力和个人魅力让你秦厉彻底服气。

  他心里这样一想,毫不犹豫的晃动了一下手里的砍刀,说道,“来吧,秦厉。既然你我见面了,本官听说你本领非凡,先让本官领教领教你的厉害吧!”

  乖乖隆地咚!这都是啥事呀?都是大明的官员,这叶文龙长的还很文弱的呐。怎么脾气这般火爆,性格这般古怪,见面就打架呢?

  秦厉哪里知道,说来这叶文龙以前在边关之时便是在江彬手下混。别看他长的文弱,但说话办事却像是一个莽汉,最重要的是脾气还十分火爆。属于那种典型的点火就着型号的人。

  但凡是武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轻易不服人。早就听说了秦厉使的一根棍子,武艺高强。叶文龙早已有了有一天要和秦厉一较高低的想法。

  秦厉明白了叶文龙的意思,微微一笑,这便抄起风火游龙棍要和叶文龙打斗。

  说起比武较技,好像还从来没有人比余大猷的兴趣大,他的积极性是真高。余大猷一直站在离秦厉不远处,一听叶文龙要和秦厉打架了,他一下子就跳到前面。

  余大猷扬起手里的大刀喝道,“师弟,快快退下,你不是他的对手,还是让师哥来吧!”

  乖乖隆地咚!这家伙因为心情激动,这时候也不想给秦厉留情面了。因为他知道这时给秦厉留了情面,那这比武的机会就只有留给秦厉了。

  秦厉顿时哭笑不得。还真是没法说,余大猷就是这样的性格,他作为秦厉的师哥,秦厉在很多时候还真是惹不起他,还必须要尊敬他。

  秦厉朝余大猷无声的一笑,转而便是举着棍子退下。这下余大猷更是得意了,他摆动了一下手里的砍刀,朝叶文龙狠狠瞪了两眼,这才说道,“狗官,刚才你都看到了吧,秦厉是我师弟,武艺和我比起来要差上一截。你打败了我自然是战胜了秦厉,不知你有没有胆量和我余大猷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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