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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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外交-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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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导致欧洲的分裂,各公国、自治郡、自治省、自治教区各自为政。虽然理论上封建诸侯均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宣誓效忠,实际上却是各行其是。有不同的王朝自封为皇帝,中央的权威几乎不存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尽管仍主张普遍的统治权,却无任何实现的可能性。在欧洲边缘的法国、英格兰及西班牙,虽仍属于罗马教会,却不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的权威。
直至15世纪哈布斯堡( Habsburg)王朝几近永久地保有皇位,又通过审慎的联姻取得西班牙的王位及庞大资源,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才有可能将大一统的理想落实为实际的政治体系。16世纪前半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将帝国的权威恢复到有希望建立欧洲中央帝国的程度,其版图囊括今日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北部、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匈牙利、法国东部及荷兰。如此强势的组合则根本不会有类似欧洲均势的局面出现。
但就在此时,教皇权威因宗教改革影响而式微,却又使得建立欧洲统一帝国的希望破灭。教皇威权强大时,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有如芒刺在背,是强劲的敌手。及至16世纪教皇权衰,对欧洲帝国同样不利。皇帝们不仅自己这么想,也想要别人把他视为上帝的代理人。但在16世纪新教徒地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被看做上帝的代言人,反被视为与式微教皇结合的维也纳军阀。宗教改革使不受节制的诸侯在宗教及政治两方面均享有新的行动自由。他们脱离罗马教会即脱离了宗教上的大一统世界;他们与哈布斯堡的皇帝抗争则显示这些诸侯不再认为有向皇帝尽忠的宗教义务。
统一的观念衰微,在欧洲逐渐形成的民族国家需要某种原则作为她们反正统的理论基础,并规范彼此的关系。结果她们在国家至上( raison d'tat)及权力均衡这两个观念上找到依据。这两者相辅相成。国家至上论主张,为促进国家福祉,用任何手段均是合法的;国家利益取代了中世纪的世界道德观,均势则取代对大一统王国的向往,并假定一国在追求本身的私利之际,无形中对其余各国的安全与进步也会有所贡献。
最早提出相关理论而且学说最完整的是法国。她也是欧洲最早的民族国家之一。神圣罗马帝国复兴,法国将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套句现代说法,法国很可能被“芬兰化”。当宗教约束力减弱,法国便开始利用宗教改革所造成的其邻国之间的对立。法国历任君主均认识到,神圣罗马帝国一步步地衰弱(甚至于解体)可加强法国的安全,而且运气好的话,还能让法国向东扩展。黎塞留:现代国家制度之父
法国这项政策的主导人物出乎常情,是一位高阶教士,阿尔芒·让·普列西( Armand Jean du Plessis),即黎塞留枢机主教(Cardinalde Richelieu),1624—1642年任法国首相。据说当教皇乌尔班听到他的死讯时曾说:“如果有上帝,黎塞留枢机主教就有得辩白了。如果没有上帝,那他的一生也够辉煌的。”身为政治家的黎塞留必然乐于听到这贬中带褒的评语。他由于忽视(其实是超越)当时的基本信仰,而建立了伟大的功绩。
少有政治家能像他一样对历史造成如此大的影响。黎塞留是现代国家制度之父。他提倡国家至上的观念,并为了法国的利益义无反顾地付诸实施。在他的倡导之下,这个观念取代中世纪的世界道德观成为法国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他的初衷是着眼于防止哈布斯堡王朝独霸欧洲,留给后世的却是一段传奇,引起后两世纪继他而起的君主企图建立法国在欧洲霸权的野心。这些企图一一失败后,均势逐渐成形,最初是事实如此,后来则成为构建国际关系的一种理论体系。
黎塞留1624年上任时,正值哈布斯堡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二世试图恢复罗马教会的一统,摈除新教,建立帝国对中欧各诸侯的主控地位。这个过程,这股反宗教改革的逆流,导致后世所谓的三十年战争。它在1618年爆发,并演变成人类史上最惨烈的战事之一。
1618年时,多属神圣罗马帝国版图的中欧德语区,分为两大武装阵营,新教徒与天主教徒。战争的导火线于当年在布拉格点燃,随即全德均陷入战火之中。随着德国的人力物力日渐消耗,各诸侯国极易成为外来入侵者进攻的目标。不久丹麦和瑞典的军队一步步攻人中欧,最后法军也加入战争行列。到1648年战争结束时,中欧已残破不堪,德国也失去近三分之一的人口。在这场悲惨的战事进行期间,黎塞留主教将国家至上的原则应用于法国的外交政策,之后的一个世纪内它也为其他欧洲国家所沿用。
黎塞留在教会内位高权重,理应支持斐迪南致力于恢复天主教为正统的做法。但他把法国的国家利益看得比任何宗教目标更重要。他枢机主教的身份,使他将哈布斯堡王朝重建天主教权威的企图,视为地缘政治上对法国安全的威胁。对他而言,这不是宗教行动而是奥地利的政治运作,目的在于称霸中欧,从而将法国降至二流国家的地位。
黎塞留的忧虑并非无中生有。大致浏览欧洲的地图即可看出,法国的四周均被哈布斯堡的领土所包围:南边是西班牙;西南边是意大利北部城邦,多为西班牙所控制;东边是法朗奇康德区( Franchete,今日里昂Lyon及萨瓦Savoy以北地带),也在西班牙控制之下;北边则是西属荷兰。少数不为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所控制的边疆,也受制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洛林公国( Duchy of Lorraine)仍对奥地利的神圣罗马皇帝表示效忠,今日阿尔萨斯( Alsace)境内的莱茵河沿岸各战略要地也同样效忠。一旦北德也落人哈布斯堡手中,则法国相对于神圣罗马帝国将处于危险的劣势。
西班牙与奥地利虽都信奉天主教,却无法令黎塞留放心。反而,他一心想要防止的正是反宗教改革势力的胜利。为追求现代人所谓的国家安全利益,即在当时,也是首度被称为国家至上的政策,他打算站在新教各诸侯这一边,并利用教会世界内部的分裂。
倘若哈布斯堡的皇帝们遵循同样的游戏规则,或了解正在形成中的国家至上的大势,他们必然看得出本身拥有多好的条件,足以达成黎塞留所最担忧的奥地利凌驾各国之上,神圣罗马帝国成为欧陆主宰的局面。然而数百年来,哈布斯堡王朝的敌国却因其无法因应战术上的需要或昧于未来大势而受惠。哈布斯堡诸皇帝太讲原则,除非被击败,否则决不肯妥协。因此,自法奥长期政治对抗的一开始,他们对毫不留情的黎塞留的种种图谋,就处于挨打的局面。
斐迪南二世,黎塞留的对手,几乎肯定是从未听说过国家至上的观念,即使他曾有耳闻,必然也会斥之为大不敬,因为他以在世间实现上帝的意旨为己任,也一直强调他神圣罗马皇帝头衔中的“神圣”两字。他决不会承认圣洁的目标可以非道德的手段达成。他决不会想到要与信新教的瑞典人或信伊斯兰教的土耳其人订立条约,而黎塞留却视此为理所当然。斐迪南的策士,耶稣会( Jesuit)的拉莫麦尼( Lamormaini),由此写下这位帝王对未来的展望:
“此等错误且败坏之政策,固风行一时,吾皇,以吾皇之睿智,自始便大加挞伐。吾皇以行此政策者无法与言也,因其多行不义,且误用上帝及宗教。图以上帝视为不义之手段增强一国之地位,实乃谬误之极。”
死守如此一成不变的教条,这种君王其谈判立场毫无妥协余地,更勿论讨价还价了。1596年尚是大公的斐迪南就宣称:“在宗教上,吾宁死,亦不愿与脱离教会的教派妥协半步。”虽对他的帝国造成伤害,斐迪南却始终信守这个诺言。因为与帝国的福祉相比,他更在乎遵从上帝的旨意,他自认身负打倒新教的重责大任,即使做某种妥协显然更符合他的最佳利益。用现代的说法,他是个狂热分子。他的另一位策士奇欧皮厄斯(Caspar Scioppius)的话,颇能突显斐迪南的信仰:“对上帝格杀异端者之请仿若不闻之君,灾难已不远矣。汝不应为己启战端,仅可为上帝而战。”在斐迪南心目中,国家是为替宗教服务而存在,而非宗教为国家而生:“论国事,其对我等之神圣事奉重要之极,吾人不得时时以俗务为念,而须以上帝为仰望,唯以此为信仰之所在。”
黎塞留把斐迪南的宗教观当做战略性的挑战。私底下虽信仰虔诚,黎塞留却完全以俗世的观点来看他身为首相的职责。救赎或属他个人追求的目标,但对政治家黎塞留而言,那无关紧要。他曾说:“人可不朽,救赎可待来日。国家不得永生,救赎唯有现下,否则万劫不复。”换言之,不论在什么世界里,国家行王道并无荣耀可言,唯有实力强大足以采行必要的措施,才值得称道。
1629年对斐迪南主动送上门来的大好机会,黎塞留绝不可能轻易放过。当时三十年战争已进入第十一年。新教各诸侯已准备接受哈布斯堡的政治领导地位,只要他们仍能享有宗教自由,并保有在宗教改革时期自教会手中夺走的土地。但斐迪南不愿因政治上的需要而牺牲其宗教上的天职。他拒绝原可获重大胜利及保障帝国存续的机会,一心想革除新教异端,于是发布返还敕令( Edict of Restitution),要求新教各君主归还自1555年起夺自教会的所有土地。宗教狂热战胜了务实权宜,这是信仰凌驾自我政治利益考虑的典型例证。而战争也势必打到最后一兵一卒。
既然如此,黎塞留便决心让战事拖延下去,直到中欧民穷财尽。他也把在内政上可能有的宗教顾忌摆在一旁。1629年黎塞留下令给予法国新教徒信仰自由( the Grace of Alais)。这正是斐迪南不惜一战想要阻止德国诸侯享有的自由。在使法国免于发生造成中欧分崩离析的内部动乱后,黎塞留开始着手利用斐迪南的宗教热情,来达到法国的国家目标。
斐迪南未能认识到其国家利益,事实上他根本否定此种观念的正确性,反使法国首相有机会支持并资助德国新教诸侯国对抗神圣罗马皇帝。护卫新教诸侯的自由,反抗神圣罗马皇帝的中央集权目标,这不像是法国高位教士黎塞留及信仰天主教的法王路易十三的作为。天主教会的重臣居然资助信奉新教的瑞典国王阿道弗斯( Gustavus Adolphus),向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宣战,其革命性的意义影响之深远,不亚于150年后风起云涌的法国大革命。
在宗教热情及思想狂热仍重于一切的时代,不涉及道德使命、冷静沉着的外交政策有如鹤立鸡群般地突出。黎塞留的目标在终止他所认为的法国身陷重围的险境,耗尽哈布斯堡王朝的实力,防止在法国边境出现强大的势力,尤其是邻接德国的边界。他结盟与否唯一的标准便是符不符合法国的利益。据此原则,他先是与新教国家同盟,后来甚至与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帝国( Ottoman Empire)联盟。为消耗交战国的力量,拖延战争,他不惜援助敌人的敌人,贿赂、挑起叛乱,并搬出许多有关王朝及法理的论调。他的策略极为成功,以致1618年开启的战端,年复一年地打下去,直到史学家除了以其历经的时间——三十年战争外,找不出更贴切的命名。
德国战得焦土遍野时,法国作壁上观,到1635年,双方民穷财尽,似乎有停止敌对愿意妥协谋和的迹象时,黎塞留却不希望在法王的势力足以与哈布斯堡皇帝相抗衡,最好是更强大之前,中欧出现妥协。有鉴于此,黎塞留在战争的第十七年时,说服其君王,法国有必要加入战争并站在新教这一边,而最好不过的理由便是,此乃扩张法国日渐增强的势力的大好机会:
“若谓袖手旁观,不动干戈,以盟邦之力阻挡反我势力达十年之久,乃展现出奇之审慎,待盟邦无我难以为继时公然参战,则展现勇气与大智慧;此显示我等于维护吾国和平之上,乃师法经济大师,善聚财亦善用财。”
国家至上政策的制胜关键在于,是否能正确评估权力关系。普遍的道德价值有其本身的定义,不需经常加以诠释;事实上是不应有所调整的。但要判断力量的限度,便需要有相当的经验与独到的见地,并应不断随环境变迁加以调整。当然在理论上,权力均衡应是可以实际加以估算的;但实际上,要真正算出权力的平衡点何在却极端困难。更复杂的是如何调和本国与他国之间不同的估算结果,而这却是均势是否可行的先决条件。对于均衡的本质,通常要经过长期的冲突始能取得共识。
黎塞留对赢得此一挑战的能力满怀自信,他深信在根据目标决定手段时,可达到近乎数学般的准确度。在其著作《政治证言》(Political Testament)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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