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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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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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不是没有办法,他不是有女人吗?
  他见过红红,阿宏的遗物里有她的照片。挺俊秀的一个女子,可惜额头不够饱满、脸颊也太瘦,是福薄的面相,他还依稀记得黑叔说过的话,他是个算命的,瞎子。
  找她很顺利,大小也算是个名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取走别人的东西虽不容易,送东西却易如反掌。而且她包里零零碎碎的东西虽多,却没有值钱的。这样的包无论放在哪里都很省心,决不怕被人偷去。
  初上网的人,只为游戏而已。有财上网,却会思考。他只想知道一件事,自己有没有留下痕迹,在案发现场。一搜之下他才发现,原来这方面的文章还真是不少。但凡报告文学性质的刑侦题材,都有极其详细的方法。他出神地盯着电脑,一看就是三四个小时,终于彻底放心。
  如果说痕迹的话,顶楼的足迹全部被雨水冲刷,唯一留下的也就是楼梯上脚印的水渍。还好那天穿的是一双布鞋,大了一号,而且已经几乎成了“包子”,松松垮垮的脚印估计根本无从辨别。有财想,明天我就把那双鞋扔了。
  算起来上网的时间也不短了,却从未查过资料。有财这时才明白,原来网络真是利器,现代化的利器。更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后来网络竟成了他的杀人工具,不但用来策划,还指导他怎样消除杀人后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第61章  浮出水面

  
  红红找来的时候,有财吓了一跳。
  红颜祸水,果然不假。虽然红红讨厌听到阿宏黑道上的事情,却还是知道熊哥。也曾经听他提起有财卖亚当丸的事,并且叮嘱她一定要保密。她当然言而有信,自己流落红尘,也是被迫的,所以才会同病相怜。
  红红并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地问他,你是不是在帮阿宏卖摇头丸?
  他犹豫了一秒,点头承认,也许打死也不该承认,可他不惯于说谎。何况,该来的总是会来的,就算躲也躲不掉。
  她接着问他,你们的老大是不是叫熊哥?
  虽然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他还是照直说,是啊。其实他也是出事那天才听阿宏提起过,根本不知道熊哥脸长还是脸方。
  她脸上变了颜色,喝问道:熊哥为什么要杀阿宏?告诉我!
  有财张大了嘴,无法合拢,如同刚刚上岸的鱼。她知道我,她也知道熊哥,却以为是熊哥杀了阿宏,为什么?
  “你怎么知道的?”有财反问了一句。
  “你别管,告诉我到底是为什么?!”红红口气强硬,脸颊绯红。
  有财顿了顿,心生一计。
  “宏哥说喜欢上一个女孩,想要洗手不干,就跟熊哥吵起来,两个人差点大打出手。”一向都不说谎的人,未必便没有说谎的天分,有财不动声色地说道。
  “他没说喜欢上谁吗?”
  “没说。”有财叹了口气,接着道:“熊哥做人一向恩怨分明,没想到他竟真的会下毒手!”
  红红默然半晌,艰难地下了一个决定。
  “你替我传个话,告诉熊哥,我要二十万!”
  “他可是杀人不眨眼的黑社会老大,你要想清楚啊?”有财顿时慌了神,原以为推到熊哥身上她便无法继续追究下去了,想不到竟然弄巧成拙。“你不要命了,宏哥一定不想让你冒这种险。”他拼命劝阻。
  “管不了那么多了,你尽管传话,我自有分寸。”红红不再纠缠,转身走了。
  有财很纳闷,为什么红红由始至终都没有怀疑过他?后来他终于想到答案,肯定是她根本就没有瞧得起自己,以为像他这样寡言少语、性格懦弱的人,是不可能杀人的!
  有财不想,不想再杀人。
  他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不说阿宏是自杀的呢?
  可惜,他已经没有选择,不是她死,就是他死。只要她见到熊哥,一切都会真相大白。他已经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知道阿宏是被人杀死的,那等于是出卖自己。他犹豫了很久,最终还做出灭口的决定!
  时间不多了,他苦苦地思索,该如何下手才好呢?
  下午的实验课上他灵机一动,偷走了两支氯化钾。然后在地摊上买了一把匕首,一段绳子,针管和一瓶乙醚。在哪里下手呢?对了,常去吃饭的利宾旅馆有一间214房间,倒是非常隐秘。
  思索已定,他拨通了红红的电话,告诉她熊哥同意晚上九点在利宾旅馆216房间面谈。为了防止意外,请红红提前在214房间等候,等他打探消息,时机合适再去叫她,谁知道熊哥摆的是不是鸿门宴呢?
  乙醚使用起来并不费力,可是有财倒得太多了,当红红瘫软的时候他自己也几乎晕倒。他原来设想的是用绳子勒死她,事到临头又却下不去手了。就在他踌躇的时候,发现了她手臂上献血的针眼,一时突发奇想,何不从此处注射氯化钾。当他擦掉自己的指纹,离开房间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没觉得自己杀了人,感觉倒像处决了一只实验完毕的动物。
  ……
  丝丝侦探手记。
  那天她和舒飞的决斗,的确是舒飞赢了,但是他却输给她真相。
  手枪里没有子弹,桌子上却有一盒粉弹。夕阳西下,房间里暗淡的像六十年代的黑白片,丝丝缓缓取出纸巾轻轻擦拭前胸的粉迹,脸上有一丝难以掩饰的失落。是在意输赢吗?还是别的什么。自从舒飞救她的那天起,丝丝便一直想找机会跟他叫劲。但不是这种方式,也不想要这种结果。
  丝丝想了很久,终于决定告诉舒飞,有财是真正的凶手,谁知道结果却是这样!所以她早就猜到,有财是因为舒飞的关系才会死掉。高中时的三个好友,舒飞亲手导致熊哥的死,令自己非常内疚,现在又抑制不住冲动,一门心思为阿宏报仇。从法律的角度,严格来讲,舒飞也是杀人犯。可是换一个角度,他也许并没有做错,至少他杀的人罪有应得,所以丝丝终于说服自己,不做深究。
  然而对于一个警校的学生来说,他的律法观必然远远超过一般人。所以尽管有财的确是死有余辜,舒飞却仍然耿耿于怀。而让他更为困惑的是,自己虽然身为执法人员,却不得不违反法律才能够主持正义!这也是后来为什么他会离开警队,做了一名私家侦探的原因。
  测谎后的第三天,丝丝终于锁定凶手!
  自从知道班头去找过有财之后,丝丝就对他产生了怀疑。后来她更是发现,在所有的人当中,只有他有上网成瘾综合症,或者说“网络性心理障碍”。跟安琪的一席对话,让她明白有财已经身处第三个阶段,虽然他的人并非总在网上,但是他的心却已经被网络所吞噬。
  而他种种自身的挣扎,并无任何实际的效果,客观上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单纯的迷恋网络也许会让人做出傻事,而那种内疚感和负罪感,抗争和无助交织在一起所形成的巨大压力,却能够真正的毁掉一个人!
  先前的种种疑点还都停留在猜测的阶段,直到天顺告诉丝丝,阿宏坠楼当晚,在“村兵”旅馆见过他。起初她也被搞迷糊了,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一间名叫“村兵”的旅馆。
  直到有一天,丝丝坐公交车的时候,偶然间发现“利群超市”的第一个利字,乍一看竟然像是“村”,这当然是由于视线被窗框遮挡所造成的。她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天顺看到的“村兵”,是被摩托车头盔挡住上半部分的“利宾”,其间微小的差别当然不是一个醉酒的人可以分辨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既然有两起案子直接或者间接的跟利宾旅馆有关系,那么宿舍里究竟谁经常去哪里呢?经过辨认,最终有一名服务员认出了有财。拉网调查的结果也已经证明,在郊外的舞厅贩卖亚当丸的人也是他。
  但是所有的证据都只是佐证,根本就不能证明有财确实杀了人,如果打草惊蛇,让他有所准备,到时候死不认账,终究还是徒劳。而且还有一个最关键的疑点,如果凶手真的是他,那么他又是怎样骗过测谎仪的呢?在丝丝的心里始终是一个谜。
作者有话要说:  

  ☆、第62章  班头之死

  第62章 班头之死
  丝丝尽力回想那天的情景,真的有一件事非常奇怪,那就是若有若无的香气。不知为何,香气似乎一直伴随在有财的左右,其中究竟会不会有古怪呢?回想起来,阿楠曾经见到有财摆弄一瓶“无欢”缩肤水,而他一向是不用任何化妆品的!
  丝丝想,这其中一定有古怪!于是她跑去王博士那里,请教测谎仪测试皮肤电的原理。王博士告诉她,人在说谎的时候,就会情绪紧张、出汗,因此皮肤表面的盐分就会比较高,皮肤的导电率增强,电阻就会降低,这被叫做皮肤电。也就是“测谎仪”记录的第三项指标。
  此种情形,就像你横穿马路时突然冒出一辆汽车,自身应激系统马上启动,汗毛孔悉数张开。人的自我感觉是突然浑身发热然后凉下来,这是因为瞬间出汗过猛所致的,实际是受到交感神经活动的影响。而言语刺激导致的皮肤电当然没有那么猛烈,但是经过精密的仪器放大信号,一样可以检测的到。
  丝丝的心中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结果却得到证实。将整只手臂涂满“无欢”缩肤水,再去测谎,王博士惊讶的发现,这次“测谎仪”竟然也失灵了!天知道,有时候最狡猾的罪犯和最优秀的侦探,他们的思路竟然是相通的。
  丝丝不知道有财是怎样发现用缩肤水来控制生物电的,不过他还真是太有才了,如果他不是凶手该有多好!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三个人被同一个人所杀,却采用了三种不同的手法,因为他虽然不是惯犯,却是一个犯罪天才!
  丝丝精心设计了一个陷阱,却发现有财比她想象中还要高杆。
  那天,丝丝去了有闲网吧,装出偶遇的样子,在有财身边感叹班头的死。没想到他却镇定自若,丝毫不为所动。甚至在丝丝触碰他手臂的时候,也并没有感觉到生物电波!
  这是丝丝的一个小秘密,从小她就不敢穿化纤的制品,不为别的,她受不了每天穿衣、脱衣时所发出的静电电击,针扎一样的刺痛。所以从小到大她只穿用纯棉的制品,不管做工粗糙也好,精细也罢。
  很小的时候丝丝便贪玩,像个男孩子,总是跟在表哥身后,到处惹事生非。而每次长辈训斥的时候,她便抓着表哥的手臂站在他身后,做出可怜兮兮的样子。而令她感到纳闷的是,每当表哥巧言辩解的时候,她抓着他的手就会微微刺痛。
  时间一长,丝丝摸到规律,原来表哥说谎的时候就会电到她。不过她一直都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是用来整蛊表哥,然后在一边偷着乐。后来当她明白了测谎的原理之后,才募然发现,原来自己本身就是一台“测谎仪”!
  有财竟然还是没有反应,但这次丝丝能够确定,他的手臂上没有涂缩肤水。丝丝感觉从来没有过的挫败,难道是自己的判断出了错?前不久她还拿拉拉做了一下试验,自身的“测谎仪”并未失灵。难道他不是凶手?如果他不是凶手,何必要费心劳神的涂满“无欢”缩肤水?离开网吧后,丝丝找到了安琪,也很快找到了答案。
  “众亲寻他千百度,募然回首,那人却在网络虚幻处!”
  网络性情感障碍的第三阶段,正是有财所处的阶段。此时,现实世界中的他如同死掉,只剩一个躯壳,而网上的他反而变成了真正的他。这也就难怪他能够连测谎仪都骗过了,可惜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才会使用缩肤水,才会欲盖弥彰!
  真相已然浮出水面,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如何才能逼他现出原形?!连测谎仪都败下阵来,还有什么手段会是有效的呢?
  有财日记: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对所做的任何一件错事后悔过,除了班头的死!因为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亏欠我的太多,无论怎样偿还都不够。可是班头不同,我知道她真是一番好意,却不得不杀她灭口!
  班头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接连杀了两个人。或者也可以说,两个人因我而死,同时我也被两个死人所谋杀着。我开始变得猜忌、多疑,每日里惶恐不安,花更多的时间上网来麻醉自己。我的心里雪亮,长此以往,就算我能够逃过法律,也必会死于网络!
  我那么坚决、冷血的将她灭口,是因为她已经威胁到了我。她对我似乎并没有戒备之心,所以杀她很容易,但是要做到不留一丝痕迹,我还是苦苦想了很久。她仿佛也在为我创造着机会。
  她第一次登陆邮箱的时候,我就记住了她的密码,777777,实在是太简单了。也许她觉得读起来像在笑,“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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