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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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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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看了一眼丝丝,两个人都明白老江湖是不会轻易上当的,绝不会自己走出来。而僵持的时间久了,对他们是不利的,此情此景,只能冒险了。阿飞缓缓靠近草垛,距离越来越近,也许是跟死神间的,没人知道。丝丝就在他的身后,看上去似乎比他还紧张。她已经预感到什么,却无从判断,心中的弦绷紧,再绷紧,接近痉挛。
  突然外面传来一声大喝:“小心暗器!”
  丝丝循声转身,两根吹箭带着幽暗的光芒破空飞来,一支飞向丝丝,另外一支则钉向阿飞!
  ……
  夜深了,女生206宿舍依旧灯火通明,大家谈兴正浓,全然没有睡意。
  “看来王阿宏在宿舍里也没有朋友。”豆豆总结道。
  “谁愿意和那种人交朋友?”拉拉不屑地说,她从骨子里和武奇属于同一类人,黑白分明,嫉恶如仇。
  “我曾看过他的日记,他也想有朋友,兄弟一样的朋友。”豆豆说。
  豆豆一直很同情王阿宏,没有正经可靠的朋友,也许是他最大的悲哀!一个真正的朋友,绝不仅仅是一个玩伴,他虽然不是你的矫正器,却可以起到缓冲液的作用。
  “以他那种火爆抑郁的个性,怎么有人敢跟他交朋友?”千人迷插道,嘴上说的是王阿宏,心里想的却是谢天顺,像他那种公子哥的傲慢性格,恐怕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吧?
  “说得也有道理。”哥拉斯向来不大有自己的主见,别人的主意都觉得好,反而影响了自己做出决断的能力。
  这时候花探长兴冲冲地从外面回来了。
  “最新露透社消息,原来王阿宏有一个最好的朋友,你们猜猜他是谁?”花探长故作神秘地打住话头。
  “是谁啊?”哥拉斯上来搭腔。
  “原来是一个黑社会老大!”花探长大声宣布,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她才不管什么黑社会、白社会,能让她露脸的就是好消息。
  “黑社会?他是谁?”拉拉一听是黑社会,顿时来了劲。
  “不知道。”花探长的声音立马降了八度。
  “你听谁说的,消息可靠吗?”千人迷对于花探长的消息准确度耿耿于怀,心有余悸。
  “你别管谁说的了,消息绝对可靠!”花探长自己倒也罢了,却不想连累朋友。
  “我相信你说的没错。”豆豆连忙过来打圆场,她是真的相信花探长的话。
  丝丝早就曾说过凶手是王阿宏的朋友,而她也已经亲自打入黑社会内部去了。豆豆从小到大都没有服过什么人,除了父亲,却也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却彻头彻尾服了丝丝,都是同样的年龄,她为什么就那么厉害呢?只是她没有想到,丝丝却已经危在旦夕!
  

  ☆、第34章  老大贵姓

作者有话要说:  
  第34章 阿飞的身世
  暗器从窗外飞来,丝丝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人们害怕一件事,往往是因为想象,当真正面对的时候,却已经没有时间害怕了。丝丝立即做出判断,侧身鱼跃,躲开射向自己胸部的小箭,借势将阿飞扑倒,第二支吹箭便也落空。
  躲过暗器,丝丝已经横倒在地上。她的心中有些混乱,敌人明明应该在磨房里面,暗器却是从窗□□进来的。如果小胡子有机会逃走,为什么又冒险回来暗算他们呢?救命的提醒是谁发出来的?声音听起来竟然有点耳熟。这混乱也不过一瞬间的事情,却难免会影响到反应速度,她不合时宜地停顿了一下。第二轮暗器已经破空飞来,是一把飞刀。
  而一时之间阿飞也已经遇险,自顾不暇!
  因为今晚他们遇到的敌人全都是高手,不但是高手,也是老手,而老手是绝不会错过机会的。
  小胡子立马看清场上的局势,不等阿飞站起身形,便一拳攻向他的前胸。阿飞看见了飞刀,也发现丝丝竟然停顿,正要扑过去挡。恰在这时,瞥见小胡子拳头上有寒光一闪,顿时醒悟,如果挨了这一拳,他也许永远都站不起来了。既然别无选择,他只能顺势翻滚出去,退到三米开外。
  丝丝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听“啪”的一声枪响,飞刀“当”的一声已然钉入墙壁。
  小胡子一击不中,也自一惊,再发现飞刀被人击落,心里更是凉了大半截。这淬毒的指环已是他最后的杀手锏,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肯轻易使用,因为他知道,如果对方的武功高出他很多,用这类阴毒的东西便无异于自杀。小胡子不敢细想,转身从另一边的窗户鱼跃翻出,他料定敌人肯定会去追发暗器的人,这样一来自己逃走的机会便大了许多。
  小胡子一瘸一拐地往回跑,翻过墙来到刚刚打斗的地方,发现越野车仍然停在巷口,心中狂喜。谁知就在他靠近汽车时,却被两个人一前一后堵住,正是丝丝和阿飞。小胡子长叹一声,远远地扔掉指环,束手就擒。看来他也懂得“识时务为俊杰”的道理,绝不做无谓的挣扎,胜就是胜,败就是败。
  这时候巷口转出一个人,丝丝见到他就笑了。如果不是他及时赶到,两个人很可能已经被放倒了一双。可惜的是,敌人一听到枪声立即逃走,根本没来得及看清敌人的身材样貌。
  “司机大叔,你好啊,最近没有和老婆吵架吗?”丝丝并没有揭穿他的身份,虽然第一次见面她就觉得他有古怪。
  “谁说没有,她嫌我睡觉呼噜声大,这两天闹着跟我分居了!”司机大叔愁眉苦脸道。分居倒是分居了,不过只是分床分房睡而已,谁叫他有一幢大房子呢?现如今不止住的地方宽敞了,好像人们心里的距离也跟着拉开了。
  “那你要好好哄她才行,女人就怕哄。”丝丝继续打趣。
  “是啊,飞少爷,我正要跟你学几招呢!”司机大叔似乎想到了什么,扭头冲着阿飞挤眉弄眼。
  “少胡说!”阿飞喝斥道,转向丝丝解释:“这是王伯,我们家的管家,我从香港来到内地,老爸不放心,特地让他跟着我办事。”
  “你们家管家这么没大没小的?”丝丝有点好奇,感觉上不太像。
  “都怪我父亲,待下人太好,跟兄弟一样。他们在父亲面前还算老实,出来就一个个自充长辈!”阿飞忿忿不平地道,接着追加了一句,“不过,王伯倒是忠心耿耿。”
  “喂!你这小子,打小是我看着你长起来的。没有我,你能照顾好自己吗?还不都靠我,现在可好,倒打一耙!”王伯气呼呼地反驳。
  “算了,王伯,别和小屁孩一般见识!”丝丝在中间打和,顺便臭臭阿飞,不管怎么说也是王伯救了他们。
  “哎!还是侄儿媳妇说话中听。”老王气顺了,就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阿飞气得说不出话来了,丝丝也闹了个大红脸。
  “别啰嗦了,这三个人交给你,给我处理好!”阿飞交待完毕,便急忙拉着丝丝上车。
  “走了?好!我来办,我办事哪次不是妥妥当当的!”王伯好像意犹未尽,冲着已经启动的汽车喊道:“侄儿媳妇,有空去我家玩!”
  整个晚上斗智斗力,两个人都累得不轻,回到租住的房子,一左一右歪倒在沙发上,良久无言。
  半晌,阿飞坐正身体,问道:“喝点什么?”
  “是你想喝吧?”丝丝慵懒道。
  “那你要不要?”阿飞站起来朝着冰箱走去。
  “雪碧,谢了啊!”
  “没有!”
  “你再看看?”
  “怎么会有雪碧?”阿飞很奇怪,他从来不喝雪碧,也没有买过。
  “我买的,傻帽!”
  “给!”阿飞将雪碧向丝丝抛去,呼呼带风,力道不小。
  丝丝顺着雪碧来时的方向转动手腕,卸去力道,稳稳地接在手里。拉开盖环,一口气喝了半罐,长出了一口气,懒懒地问道:“为什么横看竖看,你都不像黑社会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阿飞的动作顿了顿。随即拿了两罐啤酒,坐回到沙发上。他并没有回答丝丝的问题,转而问道:“为什么喜欢雪碧?”
  “那你得先告诉我,为什么喜欢喝啤酒。”
  阿飞愣了一下,他想起小惠的话,我喜欢看你仰脖灌酒,那样子实在是很可爱。他下意识地捏了捏手中的空易拉罐,说:“痛快嘛!”
  “喜欢雪碧,因为它通透,虽不辛辣,却也值得回味。”丝丝没说,就像生活和许多事情的真相,她已经可以看得很透,却不甘于平淡。
  阿飞又不说话了,小惠最喜欢的饮料是可乐,至于因为什么,他从来没有问起,她也没有说过。
  “好好的发什么呆?”丝丝见阿飞愣住,视而不见在他眼前晃动的双手,嗔道。你可以喜欢一个女人,也可以讨厌她,但你若想让她难受,装作看不见她就够了。
  “哦,对不起,想起一个朋友。”小惠是他以前的女朋友。
  当他第一次见到丝丝时,便将她刚毅的神情深深印在脑海里。而她那略带一丝无助的坚毅眼神,对他来说再熟悉不过,正是小惠离开他前一个月的时间里常常会露出的表情!所以从见到丝丝的第一眼起,阿飞就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要竭尽全力保护她。
  “黑道上的朋友吗?”丝丝明知不是,却还是这样问道。因为没有人想到黑道朋友时会有这么温柔的眼波,除非那人也是他的情人,她心里莫名的微酸。
  “我之所以会在道上混,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老爸是做老大的,所以我这辈子注定了要走这条路,这是谁也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阿飞说完停了下来,默默看着她的眼睛,含义复杂。
  “难怪,我明白你的苦衷。”丝丝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奈,“如果不是因为发生了那种事,我也不想被牵涉进来。”她指的是凶案,阿飞却误会成灭门的“血海深仇”。
  “丝丝,答应我,不要再去冒险了!”阿飞面上的神情突然绷紧,冲动地靠过来,紧紧抓住她的双手。她的脑海里立即冒出三招可以破解的招数,分别来自一十八手大擒拿手、三十六式龙爪擒拿手、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可是她的双手却连一丝一毫都没有动。
  “老大,至少等我做完了这件事。”丝丝明白,继续下去,意味着冒更大的风险。可是现在她不能放手,最起码要等阿飞度过这次难关。她不想失去一个出生入死、患难与共的朋友。扪心自问,真的是这理由吗?她自己也无法回答。
  “对不起,我失态了。”阿飞收回双手,喃喃地道:“既然你喊我一声老大,我一定会保护你的!”虽然他心里也明白,对方并非一个普通的女孩,却还是觉得理应保护她,自己毕竟是男人。
  “既然你是老大,那么请问,老大贵姓?”丝丝问,明显带着戏谑的味道。
  “李。”阿飞似乎没有听出来,沉声答道。
  

  ☆、第35章  火花

作者有话要说:  
  第35章火花
  宿舍楼的后面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池塘,大家照惯例把它叫做“未名湖”,好在北大并未就此申请专利,所以不致于侵权。
  池塘里的水虽然算不上清亮,周边的绿化却很好,青青的草坪,碧绿的冬青,间或一两株含苞待放的蔷薇。尤其是到了晚间明灭幽深,暗香浮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地方。所以每当月上柳梢头,便有人约黄昏后,是情侣们散步的去处。
  大学生谈恋爱蔚然成风,也难说,新世纪新气象嘛。甚至有个别开放的家庭,财政部(父母)三令五申的重中之重就是假期要带回男女朋友。所以只要两情相悦,手牵手的场面已经极保守。真正热切的场景经常会让老师们自叹弗如,各自感慨,恨自己为什么早生了数十年!甚至有人说,在大学里没有谈过恋爱,是一件特丢份的事,正如一首歌里唱到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哥拉斯刚刚跨入大学,就以“巨嗲”出了名,再加上她硕大的身躯酷似鲁迅笔下的圆规,难免让许多本来蠢蠢欲动的男生望而却步。所以别说花前月下,连约会都没有过。周日傍晚,阿楠终于返校,哥拉斯迫不及待跟他约好晚上见面。虽说是采访,毕竟也是一次约会,所以哥拉斯不但精心化妆,还换上了紧身的衣服,只差一点便能露出曲线。
  三年了,阿楠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所以很自卑。其实他长得不丑,也不是没有心仪的女孩,只是他非常清楚家里的境况。谈恋爱是要花钱的,很多很多钱,他可不想让家里的宏观经济雪上加霜。不过既然晚上出来见面,约会的地点又是学校里的恋爱胜地,他也没有理由不穿上最好的衣服。
  最后一个问题是他俩互相没见过面,而阿楠没有手机。于是两人约定暗号,哥拉斯戴一朵玫瑰花胸针,阿楠则在衬衣口袋上别一支钢笔。极少有人会在晚上戴胸针,那就成了锦衣夜行。而这年头用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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