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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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英雄-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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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的一大片树林,如果不是前几天刚下了一场暴雨,地面非常潮湿,恐怕会烧光整片山谷。战机残骸断成好几截,零部件撒在方圆数百米之内,增加了寻找黑匣子与敌我识别器的难度。

    万幸的是,黑匣子没有坏,一直在发射无线电信号。

    更幸运的是,敌我识别器就在黑匣子附近,台军没费多少功夫就找到了。

    台军官兵肩挑背扛的将黑匣子与敌我识别器送到公路上,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这一趟不是四五个小时,而是将近八个小时。

    叶振邦没有想到会用这么久,江茂华也没有想到。

    为了赶回去交差,江茂华少校没等那些在山谷里搜寻几样次要设备的官兵,决定带着警卫排率先出发。

    一个警卫排,不过七台车辆与三十名步兵。

    见到出现在山路远方的灯光,叶振邦与郑承孝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后面有没有台军车辆?”

    “没有,只有这些,比我们预料的少得多。”

    听到埋伏在前方的侦察兵回报,郑承孝朝叶振邦看了一眼。

    “也许有人想早点回去睡觉。”

    “说不定赶着去参加某个聚会。”

    “有这种可能。”叶振邦说着就笑了起来,“不管怎么说,我们得热情一点。”

    “台军大部队肯定在后面,我们要不要换个位置?”

    因为考虑到进山是死路,台军遭到伏击后向前突围的可能性大得多,所以在分配任务的时候,郑承孝率领的特种侦察兵负责堵住下山的路,叶振邦率领的空降兵负责断后。现在情况反了过来,因为大部队还在山里,台军遭到伏击后撤退与固守的可能性都超过了向前突围,等于把压力集中到空降兵这边。

    “有这个必要吗?”叶振邦看了眼上尉军官,“你们过来前,我们就打了好几仗了。”

    郑承孝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

    叶振邦没有撒谎,43师上岛之前他们参加过多次战斗。再说了,作为133团少有的幸存者,他们有资格用这种语调跟特种侦察兵交流。

    “我不跟你争,但是我把两个侦察兵留在后面。”郑承孝压了压手,接着说道,“不是协助你们作战,而是盯着山里。如果台军大部队就在后面不远处,我们就得考虑如何才能活着逃出去。”

    叶振邦点了点头,表示明白郑承孝的意思。

    只要台军大部分在战斗结束前赶到,不管特种侦察兵与空降兵有多厉害,十多个人都不是三百多人的对手,逃命不但是唯一选择,还得提前做好准备。

    “我们打第一枪,你们盯住后面,别让人溜走就成。”

    “没问题,肯定不会让人溜走。”

    郑承孝拍了拍叶振邦的肩膀,朝附近的几个战士吹了声口哨,快步冲进旁边的树林。

    经过那次不愉快的对峙后,郑承孝对这帮在鬼门关上转了几个来回的空降兵有了新的认识。能够在与大部队失散的情况下坚持下来,在数次遭遇战中击败多得多的敌人,绝对不是一般的士兵。

    他们都是战士,货真价实的战士!

    等特种侦察兵走远,叶振邦朝附近的几个兄弟招了招手,去了早已准备好的埋伏地点。

    叶振邦没把那件不愉快的事情放在心里,因为他知道,郑承孝那种特种兵只信奉一样东西,那就是“实力”。

    他们只会听有实力的人的指挥,也只会将有实力的人当成朋友。

    在血与火的战场上,实力决定一切!

卷一 时势英雄 第六十六章 死有所值

    作为步兵输送车,仿照瑞士“皮哈兰”的CM31六轮装甲车能够搭载十名步兵,必要情况下还能在驾驶舱与载员舱之间增加三名步兵或者一名通信兵。因为没有炮塔,所以载员能力反而超过了八轮的CM32战车。

    受平台限制,CM31的防护能力与作战能力都不如CM32。

    名义上,CM31正面装甲能够抵挡十四点五毫米穿甲弹,侧面与后部装甲能够抵挡七点六二毫米机枪子弹。实际上,在最新式的十二点七毫米钨芯穿甲弹面前,CM31正面装甲所起到的防护作用与纸板差不多。即便是七点六二毫米的钢芯穿甲弹,也能轻而易举的打穿侧面与后部装甲。

    江茂华少校怎么也不可能想到,回家的道路会如此艰险。

    因为没想到会在离战场数十公里的地方遭到伏击,所以江茂华少校乘坐的CM31装甲车,也是车队里唯一的装甲车没有呆在队的中间,而是冲在最前面。

    受装甲阻挡、以及驾驶员右侧的柴油发动机发出的巨大噪音,包括江茂华在内,装甲车里的台军官兵没人听到大口径狙击步枪的枪声。

    装甲车撞上什么东西、猛的停下来时,江茂华首先想到的不是遭到袭击,而是那个做梦都想成为赛车手的义务兵又在犯糊涂,把重达十六吨的装甲车当成了F1赛车,玩起了飙车游戏。

    这里可不是笔直的柏油马路,而是崎岖的土石山路。

    撞击中,江茂华撞在了动力舱的隔板上。爬起来之后,少校没有理会后面那几个营部参谋,而是钻进了驾驶舱,准备训斥那个该死的兵崽子。

    这个举措,救了江茂华一命。

    看到那长原本很英俊、甚至能让多数女性妒嫉的脸蛋因为痛苦与惊恐,以及从嘴里冒出来的鲜血而变得扭曲恐怖,江茂华才猛然反应过来。

    穿甲弹打穿了装甲与仪表盘,在驾驶员的胸口上留下了一个汤碗大的窟窿。

    驾驶员死定了,只是没有立即断气,眼神充满惶恐与疑惑;双手死死抓着方向盘,似乎抓着生的希望。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生命就这样在挣扎中离开这个世界。

    没等伤感涌上心头,弹雨扫荡了载员舱,那几个还在咒骂的营部参谋立即被打成了马蜂窝。

    黑烟冒了起来,接着就是明亮的火苗。

    肯定是动力舱的机油被引燃了。载员舱里有很多易燃物,还有五箱子弹与一具AT4火箭筒,加上油箱里的几百公升柴油,要不了五分钟,这辆战斗重量达到十六吨的装甲车就会被二次爆炸送上天。

    车里的幸存者就像柴炉里的红薯,不是被烧死就是被焖熟。

    两者也没什么区别。

    江茂华不是无知的义务兵,在往年演习中,他亲眼见到过因为舱门没及时打开,一整车士兵被活活焖死的场景。

    那以后,江茂华足足三个月不敢乘车,哪怕是敞棚轿车。

    只有二十秒!如果不能在二十秒内冲出去,他就会成为“红薯”,并且在接踵而至的爆炸中尸骨无存。

    驾驶舱后方,通往外置机枪的舱盖在撞击中变形,根本打不开。

    江茂华尝试了两下,没把宝贵的力气与更宝贵的时间花在这条死路上,而是低着身子拼命朝尾部舱门爬去。毒烟受热后聚集在舱室上方,只有伏底身子才能避免吸入,也才能撑到最后。

    万幸的是,尾部舱门没有变形,也没有锁死。

    装甲车外面,不是漆黑的夜晚,而是被大火照得通红的夜空。

    跟在装甲车后面的六辆吉普车全被击毁。两三米外,险些撞上装甲车的那辆吉普车上的四名警卫排的官兵全部阵亡。车队后方传来零星枪声,是T91的枪声,肯定有幸存的警卫还在战斗。

    还有多少警卫?

    江茂华爬到吉普车旁边,将坐在驾驶员后面的那名阵亡士兵的步枪拽了下来。

    作为少校营长,随身携带的武器只有一把九毫米自卫手枪,在能够一举摧毁整支车队的敌人面前,这把连最薄的防弹衣都打不穿的手枪完全是摆设。

    步枪没上膛,表明车上的士兵在抵抗前被击毙。

    袭击来得很突然,袭击者的战斗力很强悍。

    江茂华感觉到心跳在加快,呼吸也在加快。

    自从那次导致十一名官兵死亡、让原本前途无量的上尉军官被发配到预备役部队的恶性事故之后,这是江茂华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死亡临近的感觉。

    稳住呼吸,少校从阵亡士兵身上取下了几个备用弹匣与两枚手榴弹。

    车队后方的枪声渐渐稀疏下来,而且唱主角的不再是T91步枪,而是一种……一种小口径手枪的枪声。

    大陆特种兵!

    只有大陆特种兵才有那种口径为五点八毫米的战斗手枪。

    战斗已经结束,大陆特种兵正在送那些还没断气的台军上路。

    妈的!

    江茂华朝车队后方看了一眼,脑袋缩回来的时候,又朝道路前方看了过去。

    逃跑,还是死战?

    少校军官没有犹豫,只是他开始探头的那个动作已经引起了某个人的注意。

    他就是守在道路后方,掩护战友打扫战场的精确射手陶安康中士。

    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人眼只对运动物体敏感,对静止的物体几乎没有反应。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前后不到半秒钟,但是足以引起一名高度警惕的精确射手的注意了。

    台军少校的动作非常快,让陶安康几乎没有时间考虑。

    那个黑色身影蹿起来的时候,陶安康几乎没有思考,大脑凭经验算出提前量,通过神经系统将指令传达给右手与右手食指。

    听到枪声后,江茂华才感到右侧胸口的剧痛,判断出那是狙击步枪的独特枪声。

    子弹没有打中心脏,只打穿了右侧肺部。

    这不是致命伤,至少不会立即致命。

    冲出好几步,江茂华才感到双腿无力。

    倒地的时候,他看到了从道路旁边树丛里冲出来的两名特种兵。大陆的特种兵,货真价实的特种兵!

    “别开枪,自己人!”

    听到从耳机里传来的招呼声,陶安康才松开了已经压下一半的扳机。

    “班副,我打中自己人了!?”

    “不是,是台军军官。”

    得到叶振邦的肯定,陶安康才松了口气。

    叶振邦朝陶安康埋伏的地方挥了挥手,对急匆匆赶上来的甄志明说道:“跟我来,前面有人受伤。”

    陶安康开枪之后,叶振邦就看到了那名台军军官。

    从台军军官倒地的情况来看,应该不是致命伤,只是伤得不轻,需要急救。

    两人赶到的时候,最先到达的特种侦察兵已经在抢救了。

    “让我来,情况怎么样?”

    “呼吸急促,脉搏很微弱。”客串军医的特种兵用手电筒照了下台军军官的眼睛,“瞳孔放大,快要坚持不住了。”

    “压住伤口,帮我压住伤口。”

    叶振邦愣了一下,赶紧按照甄志明的吩咐,将双手用力压在了台军军官的胸口上。

    “妈的,他快坚持不住了,吗啡,给我一支吗啡。”

    腾出手来的特种兵从急救包里翻出了装着吗啡针的盒子,从里面取出了一支。

    台军军官哆嗦起来,一双睁圆的眼睛死死盯着叶振邦,颤抖着的右手奋力伸向左侧胸口处的口袋。

    他肯定活不了!

    叶振邦咬了咬牙,从台军军官的口袋里翻出一只皮革封面的笔记本。

    台军军官抓住笔记本的同时用力握住了叶振邦的手,已经看不清周围事物的眼睛里突然闪过一片光芒,是泪水反射的光芒。

    没等叶振邦回过神来,台军军官突然抽搐起来,黏稠的鲜血从牙缝里流了出来。

    “妈的,妈的!你不能死,不能死……再给我一支吗啡,快啊,再给我一支吗啡……”

    见到甄志明那疯狂的样子,拿着吗啡的特种兵有点不知所措。

    叶振邦用力扳来台军军官的手,拍了拍甄志明的肩膀。“你已经尽到最大努力,生死有命。”

    “妈的,他不应该死的,肯定是打中了肺部动脉,肯定是。”

    叶振邦点了点头,看到台军手里的笔记本,他有点犹豫,还是拿了起来。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笔记本,记着一些很平常的事情,里面有一张照片,正面是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中年妇女、一个十来岁的男孩与一个五六岁的女孩,背面是一串数字与一个台北市的地址。

    这原本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转眼间,幸福美满就与这个家庭永别了。

    妈的!叶振邦在心里咒骂了一句,将笔记本揣了起来。

    “找到黑匣子了……他死了?”

    听到郑承孝的话,叶振邦转过身来,朝上尉军官点了点头。

    “也找到了敌我识别器,只不过已经摔坏了,我们白跑了一趟。幸运的是,我们没人伤亡。”

    “我们,还是‘我们’?”叶振邦朝地上的台军军官遗体看了一眼。

    郑承孝愣了一下,长出口气,说道:“在放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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