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徒弟长得好,面皮白嫩的,学历还是重点大学,孬种觉得这些表面够可以了,男人不要太精明,能老实做事就行,偏偏有时候这小徒弟干事没有重点,生嫩的跟个十几岁小男孩似的,当年还有点想法,现在早就没有了——
呃,不是他想搞基,是他想为了孬家的事业有人继承,好找个上门女婿。
小徒弟重重地深呼吸,把气呼出好几次,才有那么一些些觉得气息平稳了点,但是那种惊愕的感觉还没有褪去,他下意识地拿手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师父,外面、外面——”
“老孬?”
没等他说完,外头有些亲切的声音就传来,让孬种下意识地抬头,抬头就看见从外头大门进来的中年男人,那张脸,蕴含着亲切,斯斯文文的,挺叫人亲近的,双手负在身后,一步一步地走进来,尽管让人觉得亲近,可还是透着一种上位的架式,那种架式似乎与生俱来,生生地拉开人的距离。
“老孬?”
这位就是谭同,他笑笑地再叫了一声。
孬种才算是反应过来,他、他也不算是反应迟钝,也自认是见过世面,就他经手手的生意哪样的人没办过呀,偏偏是这位——人家是如今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呀,要说两个人怎么认识的,也就是当年孬种那是当过义务兵的——
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军的义务,而当时孬种义务兵时,谭同当时就负责新兵训练,义务兵才一年半,孬种早早地就退伍回家,这位谭同哟可是不一般的人,在军队干了几年就转入地方,一直往上升职,到如今的立法院议长。
孬种顿时笑得很殷勤,心里就想着人要是这位开口,呃,也不是开口,就稍稍地提一下,他这生意估计都能进一步扩大化经营,赶紧上前,双手就要去握谭同的手——
偏谭同身后的人,就站了出来,挡在孬种面前,没等孬种觉得这个动作有些下人面子的想法,谭同就挥手让人站开,亲自站在孬种面前,让孬种握住双手,——到是孬种一握住手就紧紧地握着,生怕财神爷给跑了……
“谭连长,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你还记得我呀?”
孬种既是兴奋,又是感慨的,表情极到位。
谭同没想到他的力道这么大,握得他的手都有点疼,他到是没流露出来,这点喜怒不于形色的本事,他自然是有的,也不止这一点点的,泰山崩于前,估计都不会变色,他反手握住孬种的双手,“你小子干的不错呀,能挣下这么一大份家业的,我都比不上你的自在啊,哈哈哈哈……”
这说的,叫孬种真是满肚子的“意见”,都快是下任的领导人,怎么话说得叫人牙疼的呢?“呵呵呵——”他赔笑,当然,脸上的自满那是满满的,一点都不掩饰,“哪里、哪里,我这都是下九流的行业,哪里上得了台面去——”
自谦的话说得很好听,可他哪里有自谦的样子,分明满是骄傲。
他们在里面说话,就孬小情一个人被堵在家门口,进不得。
门口堵着的人,都不一般,是特警啦,还有国民保安队的,将进她家的路口都堵得严严实实,她一个大活人的,居然想不到回家得往哪里走的,手捏着个小金元宝,索性给秦简打电话——
也不是问特警的动向,她就问她家门口是怎么了。
秦简悄悄地告诉她是怎么一回事,惹得孬小情都觉得有些扯蛋,怎么最近谭家的人出现的这么频繁,她索性打个电话给她亲爸,“爸,你快出来接我啦,我进不得家里了,都什么人的,把我们家门都跟路口都堵了——”
孬种这个人,什么事都是女儿说了算,就有两件事不由得女儿:第一改姓改名字;第二就是招个上门女婿——女儿一个电话,他哪里还顾得上面前的这位,一脸焦急地就要往外走,“谭连长、谭连长呀,你可把我女儿堵在外头了,她进不来,可吓坏了,以为我都干了什么事儿……”
“你还有个女儿?”谭同面带笑容。
“我就不能有个女儿呀?”孬种没理他,直接就往外走,“你就帮帮忙,让我女儿进来,我女儿要是进不来,她指定得哭给我看,你晓得的,没娘的孩子,我当娘又当爹的把她给扯大的,要是她进不来,她得哭的……”
这么“黑”孬小情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总算今天有点空了;晚上再码;明天肯定有更新的
☆、010
反正是唱作俱佳的,一下子就让谭同把他的女儿想象个几岁的小孩子,估计最多也就上小学,就他那个外孙女差不多大,当然,他没拦着,他这一来他知道的,不像年轻时那么“自由”,就算是他觉得没事,可底下人可不得急死——
他到不是爱摆架式,实是只能这样子,而且他还算是低调的,都按规矩来,就是一个人都不许多出来,好好一个政府大楼让他弄成这样子,他不由笑得摇摇头,还想着见见孬种家的小姑娘。
他等着的是个小姑娘,可谁曾想跟着孬种走进来的是个大姑娘,瞧模样看着可水嫩,跟孬种一点不像,估计是像那位“女主人”?好嘛,这位议长大人想得的确是那么一回事,孬小情长得还真是像她亲妈——
至于这如今的为什么没见她亲妈?说也是话长的,好歹据孬种亲口讲,两个人是爱得比海还深,比天还要高,几乎到了没有对方就要死去的地步,偏——最后孬小情她亲妈还是走了,呃,不是受不了孬种走的,是的的确确死的了,就有心脏病,心脏病这种人生孩子那是风险挺大的,孬小情她妈还想撑着胆子硬要生,结果一尸一命,孬小情到是活得好好的,生下来也没有一点儿缺陷。
孬小情是个能沉得住气的,打他亲爸一出门来接她,她就晓得这位可能跟他亲爸认识?也不问,看他亲爸的眼神就能看得出来,她一贯是能看眼色的,跟莫局那么久,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当孬种让她叫人时,她也不含糊,将金元宝捏在手心里,叫人看见,直接脆生生地喊了声:“谭伯伯好?”
坚决不叫谭议长。
惹得谭同挺高兴,“还你女儿懂事,晓得叫人,几时来省城,千万得到我家里来玩玩,别不把我话当一回事呀?”
说话间,人就走了。
把这一对亲父女可弄得无语了。
尤其孬小情还挺会来事的,非得叫她亲爸将事儿说清楚,比如跟这位是怎么认识的,在哪里认识的,又怎么会突然地跑到这里来——
前面两个问题,孬种都回答的清清楚楚,至于最后一个嘛,他没好意思把自己往上顶,觉得人家议长大人是过来看他的,这种想法真没有,这人得有自知之明,便是今天谭议长大人的话,他们父女俩也权当作是听一回——听一回就算。
客套话当真就太可笑了。
孬小情对于她亲爸的坦白很满意。
但是——
孬种到是对她手里拿着的金元宝好奇起来,也顾不上女儿的惊讶,愣是将金元宝拿在手里好好看看,这一看,他脸色都变了,刷白的,跟个刷了白水泥一样,那眼神都变了样,跟撞邪似的——
孬小情没空看他,金元宝拿走也没怎么在乎,将提在手里的大包往边上沙发一放,整个人就往沙发一坐,而是一条腿叠着另一条腿,“有什么可吃的,饿死了——”在自个家里,讲究形象,她不干那事。
“小情姐,来碗面吗?”
那位刚才吓着急吼吼的小徒弟到是机灵起来,赶紧问她。
会下厨,的确是种本事,尤其是男的,最叫孬种满意,他要选的上门女婿那是就得把他家小情伺候好了,再就是能把他的家业传下去,按他来说,要求最最简单,招徒弟头一样就会做点普通家常菜。
孬小情点点头,顺便再将视线往她亲爸那里一瞄,见她亲爸的手直哆嗦,“你不是得了那什么的吧,这手抖得这厉害的?”
“呸,你才得那什么的!”孬种头一句话就怒斥道,将金元宝捏在手心里,“这东西,你还敢拿在手里?”
“什么东西?不就是个金元宝,就外头一层,你这里不是多的都是这种货色?”她到是没理解她亲爸的紧张,不慌不张地拿起份杂志,翻了翻,又觉得里面的各种八卦新闻太不靠谱,抬头看看她亲爸,觉得这脸色实在是不太好,才把这事当成正事来看,“瞧你紧张的,都什么来头?”
孬种真是急得满头汗的,硬是揪起女儿来,也不管她是不是乐意,强拉硬拽的,亏得后面是小情自动配合,才让他顺顺利利地将女儿拉入后面的房间里,还神经兮兮地将门都关上——
更叫孬小情奇怪了,“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那是谭家的东西——”
把个孬小情闹得个半死,结果就得出“谭家的东西”五个字?
“他们家里还缺这样的?”就是她都不放在眼里,更别提他们谭家了!
要是搁现在那肯定是不缺的,可以前呀,要是推到以前,于谭家真是再稀罕不过的东西,就是外头那一层的,就够让人挣一年的,要说这话,孬小情真不信,谁挣一年才能挣得来外头一层,这不是说笑话嘛?
偏说的就是真事儿,谭家现在如日中天,不代表以前也是,尤其是几百年前的谭家,那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家里都没地儿,靠着佃几亩地种种的佃户,跟现在的嘛,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距离差的就是一个银河系也是摊不平的。
就这么个谭家,就靠着这件物儿起了家,那相当于是谭家的宝贝了,祖传的宝贝,——还能落在孬小情手里头?
能不把孬种惊个半死嘛,他满门心思地就想招个上门女婿,这不女儿手里到是拿着课家的祖传宝贝,能不惊个半死嘛,惊个半死都是轻的,要是依着孬种平日里的脾气,他吓跪了都是可能的事。
“唐森给我——”
“屁唐森——”孬种平时不说脏话,认为那太靠口业,这时候也忍不住,“就唐森那种拉皮条的,他能见过什么好玩意,见的最多的就那些钱,靠女人卖B,亏得他做得出,还能拿这种东西出来?你哄我玩吗?”
孬小情话都没说完,就遭遇到她亲爸的“无情炮轰”,又想想她亲爸说的也是,唐森说着好听是什么模特儿公司的,又经营着那什么的,没抓之前,谁看到他都是笑咪咪地叫声“唐哥”,说白了,其实就是皮条客。
“真他给的,”她万分笃定,东西是她自个收的,也是自个儿开了小金猪拿出来的,要不是唐森给的,她还能自己再变个出来?别开玩笑了,她没有那种闲心,“我还在想他送我这个做什么呢,本来关系就一般。”
孬种觉得他自个女儿是个最最实在的,说不是那肯定不是的,总之不会骗人的,跟痛下决心似的,把金元宝再递给他女儿——孬小情手里,“你拿着,好歹有机会就给我偷偷地送回那家去。”
要送回去,还不能光明正大的送,还得偷偷的送,叫孬小情也是挺无语的,漫不经心地将金元宝往桌面一面,双手环抱在胸前,“你好歹跟我说说这东西有什么要紧的?”
“人家给儿媳的传家宝——”孬种捂着脸,快哀嚎出声了,“哪里是能拿的东西!”
擦擦,这年头还有给儿媳的传家宝?这么老土的事还能发生?
基于孬种的千种要求都弄成一个意思,就是死活得把这个东西还回去,原因没别的,就孬种听说过要是不该得的人得了这东西,这姻缘就好不了,他家就小情一个女儿,他本身就是搞的“封建迷信”活动,不管他自己信不信,叫别人相信才是真的,但——
有时候人就容易对自己就会想多了,于是他生怕有了这个不应该得的东西就活活断了女儿的姻缘线,“赶紧的,找个机会就把东西还了。”
还归还,就是不能叫人察觉这东西是谁还的。
孬小情表示这个实在是难度系数太大,让她心里都发苦,可那是她亲爸,不能不当一回事,就得硬着头皮把东西还回去,要说还东西其实很简单,最最艺术的就是要怎么还——最重要一点是不能叫别人知道她手里头曾经捏过这么个玩意儿。
真叫人快成神经质。
下午她还赶回单位,没碰到陈沉,到是没费事问他,自有人早就吹她的耳旁风,说是今天陈沉请了病假——据说是感冒了,新来的那小秘书也跟着请假了,估摸是去看他的。
就是孬小情眉头都不皱一下,还兴致挺好的跟秘书们拉扯一通的,这些个都是与她共事过的,都晓得她脾气,都晓得她在莫局面前的面子,那是羡慕不来的,也就那个新来的小姑娘,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就晓得要挑事,天天跟个刺猬似的,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身上长刺似的——
单位嘛,没有不精的人,就是看值得不值精一回,别当别人都是傻瓜。
这不,莫局去省城,还特地多带了个秘书,张玲到是有幸跟了回团,为此挺感激孬小情的,晚上还请孬小情吃饭——
孬小情这个人还挺厚道,不吃最贵的,尽管人家虽然觉得肉疼也会出,但她就是晓得分寸,从来不做过分的事,在港城商贸局谁都知道她最最厚道的人。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