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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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铃铛-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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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份,自己的女人本分最重要,其它的,都可以放在后面。否则一旦传扬开,对你的名誉损失可是无从弥补啊。 
  仇记听了,心道,这八字还没个撇呢,二叔考虑得可真够周详,可话又说回来了,这也是到家的话,非至亲所不能。便诚肯地在一旁点头附合。 
  哎对了,记儿,你这一趟可寻到了黑密林? 
  仇记听二叔问起黑密林,方才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消失得无踪无影,人也变得健谈了许多,把黑密林内自己的一路所见讲得个详详细细,末了,又叮嘱二叔,黑密林内的情况一定不要让其它人知道,否则在建筑馆舍前就有人先行搬入居住,届时就会生出许些不便来。二叔听了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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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饭不算丰富,却也不少样式,主要是园中各种青菜搭配组合,或炒,或炖,或凉拌,看得出来,二婶为这顿饭费了不少心思。虽说菜以清淡为主,却恰巧,正合了欣莹与玲儿的口味。这二人在封魔殿时,经常是几天也吃不到什么新鲜的蔬菜,久食鱼肉,对油荤之物颇感腻口。这顿饭,便吃得甚是满意,以至过后几个月了,欣莹对仇记提起小村的这顿晚饭时,仍是赞不绝口。 
  吃完饭,天色已经黑透。二婶打开厢房,简单收拾了一番,主要是换了被褥,以便欣莹与玲儿睡在这里。以前,在杨锋还没去白日门时,这厢房是他的单门独户。男女有别,这一个“别”字可就意义广泛了。如果只是仇记住在这,这套被褥换与不换尚在模棱两可;可换做是欣莹和玲儿,若是不换,就实为不妥了。收拾完了,欣莹着实是又累又困,本来昨天就没睡好,今天又赶了半天的路,躺在床上没一会,就进入了梦乡。 
  正屋内,仇记与二叔二婶这边又开始了推脱相让。仇记按着行程,打算明天就辞别二老前往比奇城。说是按着行程,实际上更主要的还是为与欣莹和玲儿同路前行。明早就要起程了,料想二叔二婶不会轻易接受自己馈赠,届时当着外人的面来回推让,相持不下怎生是好。于是,在欣莹与玲儿去了厢房后,仇记便从怀里摸出四枚银元,递给屋里的二叔。二叔一见,死活不要,因为不想让厢房里的欣莹和玲儿听到,彼此把嗓音压得不以能再低,只在动作上来来往往。及至二婶收拾完厢房回到了正屋,见爷儿俩在这推推躲躲的,老头子明显不占上风,忙过来拉住仇记,连唬带斥,二老口径一致,就是不要。 
  仇记无奈,“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二老一见,慌了手脚。虽然记儿再怎么说也是我们的记儿,跟自己的孩子没什么区别,可人家现在毕竟是法神啊,一呼万人起,与赫赫声名的天尊及龙血先生那都是三职业的领袖人物,被三职业中人统呼为“三英雄”。年轻是不假,却是年轻有为。就算见了国王隆泽陛下,都有免跪之礼。记儿现在已经不是往昔的白身了,此时受这一跪,着实让二老惊惶不已。迭忙连拉带拽把仇记扶了起来,收下了四枚银元,这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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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法神之死 第七十节 三人同行 
  (起7U点7U中7U文7U网更新时间:2006…3…29 7:32:00  本章字数:2233) 
  初升的晨光里透着一股清新,投射到即将起程的旅人身上,便现出一番抖擞来。 
  小村村口,仇记、欣莹、玲儿三人,对着二叔二婶拱手告别。仇记故意没有等到天光大亮时再行赶路,是不想惊动小村中的父老乡亲,届时村口密密层层聚上一群乡亲来,难免话语中不露马脚。旌歌写到这里,就免不了要想,其实以仇记的性格,更适合浪迹天涯,了无牵挂。却偏偏受命运捉弄般,与这功名事业脱不开干系,在别人眼里求之不得的东西,在他这里则成了无形的羁绊。说到尾,仇记的死除了威胁到了那幕后者的直接利益外,与这功名事业又怎能脱得开干系?如果说,这一切真的就是天意使然,那么,人在这既定的结局面前,只能将自身的无助暴露无遗,苍白而无力。有感于那些和命运作着决绝斗争的人们,有感于那句“人定胜天”的鼓舞人心;却也同时想起了“世间本凡尘,平凡便是福”这一句偈语般的大实话。 
  二叔二婶这边目送仇记三人渐行渐远,最终隐于山林。待到天光大亮,二叔便招呼村里的樵夫,赶奔仇记所说的那棵千年树妖之处,将残躯伐了,运回家中。仇记在昨夜就已经跟二叔交代过,将树妖残躯运回后,过几日,套上车马将其运到毒蛇山村周铁匠处。自己此行先去和周铁匠打个招呼,届时二叔只要将树妖残躯放在那里便可,周铁匠自会按事先要求将魔杖制作出来,等自己再度回转毒蛇山谷时,再去取来便是。 
  这些都是些零零碎碎,既无颠踬,更无风浪,一切照部就搬,就是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居家过日子。普通的小老百姓生活当然是写不成故事的,既然是说故事,就必须有它吸引人之处,无奇而平淡的事节,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不断重复和翻新,说出来无味,再写出来,就是做作了。旌歌不想做作,旌歌只想说故事。 
  仇记此时的心情,那绝对是清清爽爽,还能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情透彻的吗?与自己心仪的女子要一起赶路半个多月,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遇车搭车,遇村投宿,更免不得的是要露宿山野,互为照应。说互为照应也牵强,以仇记多年游历四方的经历来讲,这一路是根本不需要别人照顾的,反到是欣莹和玲儿,才是重点保护对象。当然了,对于这些份外多出来的劳累,仇记那是乐此不彼啊。 
  话不多说,这一路行程下来,仇记和欣莹的感情那是日渐升温,及至比奇城的时候,已是说说笑笑,俨然一对情侣般。玲儿这一路没少拿二人开涮,也正是这小妮子不时的语言挑逗,才使得二人从最开始的羞怯逃避,迅速发展为彼此心境相连,一切都进行得如此顺利平稳。若是没得这个玲儿在身边,仇记和欣莹就算一路赶到比奇城,恐怕此时也只是心中装着彼此,而面上还是放不下矜持。有书友看到这,可能会觉得不合心意了。这欣莹怎么说喜欢上仇记就喜欢上了,也忒快了点吧,简直让人有点措不及暇了。说到这个问题,旌歌就想扯一扯关于“一见钟情”,有多种解释,对于这异性男女间初次见面即生出爱慕之情。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最为让人信服,一是彼此的容貌让对方喜欢,二是彼此由举止言谈间流露出的气质让对方倾慕。而令人费解的,对于这一见钟情的真实性,竟然还有人持否定态度,认为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即,那种所谓的感情是漂渺而不实际的。旌歌以自身为例,事实胜于雄辨的态度严正指出这种观点谬悖客观事实本质;相信书友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是不乏一见钟情的实例。为什么要在这里扯出这“一见钟情”来呢?原因就在于,如果这个问题通过了,那么下面的事情自然也就顺理成章了。再说欣莹,此时正处于少女怀春的年龄上,对于异性,既好奇而又不无戒备。自小在封魔殿长大的她,对于异性,除了父亲魔尊和赤月恶魔,就再也没有见过第三位。仇记此时的优势就在于,适时的闯入了少女心中虚空之所在,先入为主,填补空白。如果不是先前在客来酒家那一幕的误解,两个人在小村的樵夫二老面前可能就已经是一对真正的情侣了。“一见钟情”在这里所起的隐喻就是,既然仅一面之缘就能生情,又何况是同行了半个月之久呢? 
  进到比奇城内,三人在城中靠近最热闹的中央街附近找了家客栈,客栈名为月明楼,主体建筑三层,一楼为迎客厅及茶座,二楼三楼为住宿房间。仍然是仇记一间,欣莹与玲儿住在隔壁,选在三楼楼层住下,为的是眺望城中风景。比奇城自然是要比盟重土城繁荣得多的,不仅因为其是塔法国行政中心,交通中心,更因为比奇省内怪兽零散,没有强大的群落和首领,人们生活相对较为安宁。再者,比奇省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利于作物生长,作为国家的基础人群,农民手中宽裕了,随之而来的的是很多行业都会因此被带动,继而活跃起来。这是一条不变的定律。 
  欣莹和玲儿来到比奇城纯是为了游历四方;好不容易从封魔殿里溜了出来,趁机将法玛大陆游赏个遍,也算不枉此行。那么,仇记来比奇城做什么呢?此前已经介绍过,仇记自冠名法神后,就一直深在巨府,研习法学与礼教。自己做为一方职业领袖,就像一国首脑一样,不能关起门来,对外界不管不顾,适时四处寻访,拉近各国关系是极为必要的。仇记的比奇城之行,一是前来觐见隆泽陛下,调拔资金兴建法师讲学研习馆舍,再者,就是拜访法玛大陆武士代领袖、师尊龙血先生。 
  赶到比奇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三人定了房间,来到客房之内,简单梳洗一番,即便倒在床上,昏昏睡去。自上次投宿的小村至今,已经五天露宿山野了,见了床铺被褥自是格外亲近,也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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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写越没手感,难道是遇到传说中的瓶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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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法神之死 第七十一节 谒见隆泽 
  (起2F点2F中2F文2F网更新时间:2006…3…29 16:40:00  本章字数:2304) 
  这一觉睡到傍晚,吃了晚饭,三个人——主要是仇记领着欣莹和玲儿,在比奇城四处转了转。夜市当然是少不得的,而且有三处之多,将至午夜散场。三人拖着疲惫而又兴奋的身躯回到月明楼就寝,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晨,仇记早早起身。昨夜已经告诉过欣莹和玲儿,自己今天要去拜望几个多年不见的好友;中午可能回来,也可能回不来,视情况而定。让欣莹与玲儿拣昨天熟悉的路去游玩,别图一时热闹,走得太远。虽然常言道:鼻子下面有张嘴。可这比奇城内由于是整个法玛大陆最为繁华之所在,各色人等也是齐聚于此,欣莹与玲儿这一对丫环小姐的,万一要是问路到心存歹意之人身上,那后果可就令人堪忧了。 
  仇记洗漱完毕,轻轻出得门来,又将门轻轻地带了。生怕弄出太大的声响来,惊扰了隔壁二人的美梦。 
  天气刚刚好,阵阵微风袭来,将身上因赶路聚起的热度逐一驱尽,丝丝凉意萦绕周身,使人神情亦为之舒爽。仇记在这个可称之为惬意的早晨,一路穿行,转过几处街市,面前的建筑就逐渐显得雄浑气势起来,这里已经是王国大臣们的府邸群落。再往前行,便是比奇皇宫所在了。 
  仇记在一处小饭馆里简单地用了早饭,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想那隆泽陛下也该起身了,便放了几枚铜板压在桌上,出了饭馆直奔皇宫而来。 
  到了皇宫门口,贴进门口的士卫象征性地将手中长戟挡向门中,旁边便有一位校官上前,看了看仇记,说道,平民若有事体,可告与律政司,来皇宫作甚? 
  仇记听校官这么一说,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青布长衫,微微一笑,把手伸向怀中。那校管见状忙将身子后向一退,右手赶紧按住佩剑。却见仇记不紧不慢地从怀中掏出一块金牌来,那金牌约有半个手掌大,半指来厚,长方形,四角打磨圆滑,下方坠有一条红色流苏,在晨风中轻轻飘动。整块金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鲜夺目。 
  校官见仇记从怀中掏出这块金牌来,便是一愣。快速地扫视了仇记一眼,上前几步,伸着脖子来看。只见金牌之上,行于流水般镌有两字:法神。 
  这块金牌校官当然是知道的,隆泽陛下登基第二年,发下三枚特制金牌,分别授予天尊、龙血先生和法神。同时诏令,携有这三枚特制金牌者,出入于比奇皇宫及法玛大陆官家府衙,一律放行,不得强行拦阻,违令者,视为抗拒王命。其实按实力来说,这“三英雄”中的任意一位,想要强行进入任意官家之地,也是根本就拦不住的;国王隆泽显然是个聪明人,与其让这些卫士空做摆设,还不如直接就诏命众人,再发个金牌,一来,显示国家对职业中人的重视,再者,也是做个顺水人情;一举两得。再说这块金牌,校官是碰不得的,隆泽陛下在颁布的诏令中同时指出,此三枚金牌除受“三英雄”亲自指派,否则其它人等无论以何种理由均不得擅自染指,违令者,立斩。因此,校官在伸着脖子看了一眼后,即刻拱手道,不知法神驾到,多有冒犯,还望见谅。 
  仇记笑笑,将金牌复又揣回怀中,向着校官问道,隆泽陛下此时可是起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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