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一百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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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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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请给我买一套女士内衣。”
是否不妥?对男人的性诱惑?犹豫几秒,她还是没把便笺纸撕掉,让航模带回去吧。
下午,崔善收到了内衣礼物。
故意看着对面楼顶,打开包装袋里的内衣,一套CK的文胸与内裤,全系浅粉色,摸起来不像是山寨的。
她喜欢。
变态!你以为我会穿给你看吗?
躲在X看不到的墙角下,脱下羽绒服与睡袍。寒冷雾气的深处,幕天席地光着身子,只剩下口罩遮着面孔。她利索地换上新内衣,再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很长时间没来过生理期了,不知这内衣还能保持干净多久?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之所以要这套女士内衣,是为了逃出去后不至于走光。
待我长发及腰,越狱可好?
崔善认真洗了红底鞋,若能活着出去,别让人觉得从非洲逃难来的。即便不能逃生,也不想等到人们发现空中花园,横陈一具光脚的女尸。公安局有没有她的失踪记录、寻人启事?电视、微博、微信、天涯、交友网站……遍布她的脸,以及失踪时穿的黑裙子,麻烦P得好看点。错了,没有人会报案她失踪的。人们早已习以为常,不过是茫茫人海中,又有个陈白露一样的女人,不辞而别去寻觅新的枝头罢了。
高空的傍晚,依然充满各种噪音,看着被污染的星空,崔善拿起录音笔,告诉X——
6月22日,凌晨,我没有杀人。
三天后,林子粹告诉我:她死了。
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程丽君很可能死于自杀。
一个月后,林子粹得到了死去妻子的全部财富,成为上市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却要把我抛弃。
没人知道我们的秘密。他跟我联系的手机,并非平常所使用的,也不是用他自己名字购买的。就连第一次留给我的号码,也不属于林子粹所有。而他给我租的公寓,也是用别人的身份证……
林子粹信誓旦旦过,要伪装成丧妻后才认识我,同样也是一次偶遇,地点在久光百货。妻子的一周年忌日过后,就可以去领证结婚。而他唯一担心的,是那时我腹中的宝宝已经诞生。
虽说是第二任妻子,我仍然渴望披上婚纱,走过铺满玫瑰的红毯,在地中海的游艇上……不需要任何亲朋好友到场,来祝福的都是素不相识的外国人。
崔善,世界上没有比你更傻的傻瓜了,从一开始你就被他欺骗了。
天蝎男,太可怕了。
但我真的怀孕了,只想见他一面,告诉他这个秘密。
记得念初中那几年,每个礼拜,我都去学校对面的小店,买来花花绿绿的信纸和信封,偷偷给王力宏写信。整页纸写满工整字迹,像个虔诚的信徒,无非是喜欢他的新歌,倾诉遇到的烦心事,求一张签名照之类的。这些信大概都被经纪公司扔进垃圾箱了吧。
终于,我找到了这个男人,大约是7月30日深夜。
林子粹彻底反悔,想把我打发走。他说,发生凶案时,他在外开会一无所知,冒充程丽君去药店的人是我,钥匙和门卡是我从他身上偷走的,凭什么说是两个人合谋?我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杀人?真正获利的人是林子粹!而我冒了全部风险!警察只要想到这个动机,他就逃不开干系。他说我疯了——完全活在妄想中,觉得只要杀了程丽君,我们就可以结婚。
就算我有精神病,为什么不阻止我,还要在杀人那天故意飞走?他的理由让我崩溃,竟说这次的杀人计划,是我完全瞒着他干的。我是疯子,只要一提出这种可怕的想法,就会引起他的警觉。所以,我不敢告诉他,只能独自秘密行动,许多案例都是这样的,并非里应外合才会杀妻。我可不懂什么法律,完全被他讲蒙了。林子粹无情地说,他还爱着亡妻,是程丽君让他拥有了现在一切。而我,不过是个更年轻更漂亮让他满足的女人而已。他在葬礼上流的眼泪是真的,我永远无法替代他的妻子。
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他知道了我妈妈曾是他家钟点工的秘密。
最终,他对我妈妈的侮辱,彻底激怒了我。
十多年前,爸爸葬身火海,妈妈完全可以带我回县城生活,开个小店,或去原来单位上班,安安稳稳不用吃任何苦头。她年轻时很漂亮,每次跟她一起上街,都会有男人回头看她。当她变成寡妇,也不缺少人追求过她。逢年过节,我很喜欢一个叔叔送的甜点,后来却被她拒之门外。妈妈选择做一个钟点工,用我的话来说是下等人。因为,她知道女儿喜欢这座城市,不肯离开学校和同学们,像个被扫地出门的小公主。为储蓄给我上大学的钱,妈妈不停更换着东家。常遇到家境殷实的人家,有跟我年纪相仿的女儿,妈妈说,希望我过着跟别人家女儿相同的生活。就是那户人家,家里少了现金,无端怀疑钟点工做贼,报警把她送到派出所。妈妈饿着肚子被关了整晚,我却没有给她送饭,害怕自己会被人瞧不起。可当我考上S大学,妈妈还是那么骄傲,打电话告诉老家的每个亲戚,回去请客吃饭了一圈,连她当年的中学同学都没放过。
还有两个秘密,除了我没有任何人知道——妈妈杀过两个人,当我十八岁与二十三岁。
现在你该明白,我的高中班主任容老师,以及大学毕业后第一个男友死亡的真相了吧?他们都深深伤害过我,如果妈妈现在还活着的话,说不定林子粹也早就死了。
X,你也会被她杀了的。
虽然,我从没感激过妈妈,但我无法容忍林子粹的话,激动中抄起房间里的花瓶,砸碎了他的脑袋。
当时,我以为他死了。
后面的记忆是模糊的,我慌乱地逃出那家酒店,穿着黑色小碎花的裙子,踩着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
当我醒来,已躺在这座空中花园的监狱里了。
对了,你看到过我的下半身在流血吧,真是难以启齿——其实,那是流产。
X,林子粹还活着吗?
X,是你把我关进来的吗?
X,你爱我吗?
请你明白——但是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我想看到林子粹。

第二十四章 她的父亲

第一百一十八天。
似乎很遥远的春天,一个男人站在落地窗前,阳光越过院墙外的夹竹桃,倾泻在他赤裸的身上。崔善用被子遮盖自己,肆意欣赏他背后的肌肉,还有大腿上蓬勃生长的体毛。
为什么梦到这个?她的请求就要兑现了吗?
崔善越来越频繁地做梦,不知是否X爬到她身边的缘故?但每当睁开眼睛,总是一片空虚,即便故意装作睡着,整夜强迫自己醒着,却也等不到他的呼吸声。
他只需要一样东西——崔善所有的秘密。
几十天来,她一直对着录音笔或iPhone说话,简直把它们当作心理医生来倾诉,从自己的童年到少女时代,第一次恋爱与第一次被欺骗……每个女人都有这些秘密,只是男人无从得知,或者过分邪恶地想象。
对不起,X,崔善并不是第一次说谎——她没有说出全部真相。
死亡是什么?
除了七岁那年,小白被爸爸砸死;十二岁那年,爸爸被大火烧死,还有……关于她的爸爸,那个叫崔志明的男人,他不是被大火烧死的。
十四年前,天虽然也是灰蒙蒙的,却没有难以驱散的雾霾,也没有黑夜挎着迪奥包的年轻女郎。
那一年,崔志明扔掉BP机,买了第一台摩托罗拉手机,偶尔会光顾街边的小发廊。自从离开老家,他就没正经上过班,在外面做着各种生意,倒也从未让老婆和女儿吃过苦。偶尔深夜拿回家一大笔钞票,给麻红梅买漂亮的衣服和首饰,给崔善买电子琴与游戏机。
那一年,麻红梅年迈而久病的父母相继在老家离世,她在一家服装店做营业员,总感觉眼皮不停地跳,即将发生什么大事。那时平均房价只有三千元,夫妻俩商量着准备买套小房子,说不定还能把户口迁过来。
那一年,崔善小学刚毕业,已开始微妙的身体变化,每天起床似乎都有些不一样。学校里有男生为她而打架,男老师看她的目光也略有猥琐。麻红梅从没跟她聊过这方面话题,只是默默观察,担心女儿在这座城市早熟,更怕她会受到爸爸的影响。
她的爸爸是个骗子。
那一年,四个放高利贷的家伙跑来讨债,搬走了家里最值钱的几样东西。麻红梅骗女儿说,为了买新家具才把旧东西送人。多年的彩色气泡破灭,崔志明喝着白酒浇愁,向妻子承认打麻将欠了一屁股债。而跟他合伙做生意的两个人,一个已上吊自杀,另一个进了精神病院。
从此以后,她多打了两份工,每周七天早出晚归十二个小时,只想多赚点钱帮丈夫还债。
但崔志明没有找工作,要么在外闲逛,要么拆东墙补西墙还债,直到所有人远远躲开。当麻红梅深夜疲惫回家,发觉女儿独自看电视,丈夫满嘴酒气地抽中华烟,把家里天花板都熏黑了。她仅仅说了崔志明几句,就被抽了个耳光,鲜血顺着嘴角滑落。但她没有流一滴眼泪,在女儿发现前悄悄抹掉。
放高利贷的总是上门,有时还会骚扰女儿。麻红梅用铁棍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治安拘留十五天,还丢了工作。丈夫却没到公安局来接她。当麻红梅独自深夜到家,崔志明正从小发廊回来,带着浑身劣质香水味。他走进女儿房间,看着熟睡中的十二岁少女鲜嫩白皙的大腿。麻红梅将他揪到外面,说要跟这男人离婚,崔志明却抽着烟说:“你可以跟我离婚,但我是小善的爸爸,我必须跟女儿在一起。”
“休想。”
“对不起,法院不会把孩子判给一个刚被公安局拘留过的妈妈。”
崔志明说得没错,何况这离婚官司必须回老家打,那里的法官恰是他的发小,麻红梅知道自己必输无疑。
“可是,你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把小善带大呢?”
“算我运气好,女儿长得漂亮,发育得又早,再过一两年,就可以带她去东莞,很快我们父女就能发财了。”
看着丈夫黑青的眼圈,突然变得如此陌生并丑陋不堪,麻红梅在心里画了个红色大叉。
不久,她有了新的发现——几个月前,崔志明给妻子上了高额人身保险,一旦麻红梅意外亡故,他就能获得上百万的赔偿。
那个夏天,崔志明说在郊外看中一个废弃厂房,可以盘下来经营废品生意。他带着麻红梅来到荒野,空荡荡吓人的废墟里,堆满各种易燃物品。崔志明正要从背后将她推入井底,早有警觉的麻红梅躲过一劫,两人展开生死搏斗,麻红梅抽出藏在身上的榔头,最终将丈夫砸晕过去。
她已猜到崔志明的计划——放火将妻子烧死,伪装成意外事故,领取保险赔偿。麻红梅同样也放了把大火,无人旷野里烈焰冲天,将要把崔志明烧成灰烬。忽然,她改变了主意,冒着葬身火海的危险,将丈夫救出。并且,留下他的衣服、钱包还有证件。
麻红梅将他囚禁在郊外的小屋,但这地方随时可能拆迁,必须另寻一个安全所在。
于是,她在市中心找到一栋烂尾楼,发现了荒凉的空中花园。
这鬼地方是天生的监狱。
麻红梅用了足足三个月,每天清晨来到烂尾楼,利用堆在十九层的剩余建筑材料——水泥、黄沙、砖块与石灰,亲手砌起坚固的黑墙。当时,周围没有任何高楼,无人可见这项浩大工程,即便在楼下仰望塔顶,也难以感受高空的变化。
终于,麻红梅把崔志明打晕后转移到空中监狱。
每个清晨,她都会上来送吃的,扔一瓶水和一个包子。偶尔会把女儿吃剩下的菜,打包带给饥饿的崔志明。天凉以后,她给丈夫送了席子、毛毯还有大衣。
除了过年那几天——麻红梅带着女儿回到老家,在流花河畔买了块墓地,在墓碑上刻下崔志明的名字,把他的衣服埋入地底。
第二年,崔志明怕妻子要在楼顶上关他一辈子,每天在墙上写“正”字,以免遗忘时间。反正再怎么喊救命也没用,他不再高声咒骂麻红梅,更不会抓得满手鲜血自残,而是每天对着墙壁发呆,简直十年面壁图破壁。
第三年,开春,他向妻子祈求泥土与石榴树苗。麻红梅满足了他的要求,监狱从此变成花园。当石榴冒出新芽,他开始制作捕鸟工具,甚至抓住可恶的老鼠,自己生火烤了吃掉。崔志明开始习惯于这个新家,至少安全而幽静,不会有高利贷来找他了,更不会有酒精、烟草、乱七八糟的女人与麻将牌的噪音。
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崔志明不再提出放他出去,唯一的请求是让他看一眼女儿,但麻红梅无情地拒绝了他,虽然这时崔善刚考入大学。
一个个寒冬与酷暑之后,当墙上的“正”字已成百上千,被雨水冲刷得难以辨认,他再也记不清自己被关了多少年。崔志明只能从雨后倒影里头,看到自己渐渐变白的头发与胡须,从挺拔迷人的中年男子,变成一个佝偻后背的老头。
六年前,崔善有个暑期找不到房子,只能跟妈妈一起住。多年来,她对妈妈从未关心过,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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