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座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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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座崛起-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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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目标之后,更会像巨蟒一样紧紧挤压、绞杀敌手,直到法术结束或敌手脱逃。
    “嗷嗷……啊啊啊……”地精骑兵和它们坐骑惨叫起来,有些倒霉的地精同时被几根触手缠住,触手一收紧,它们的骨头就发出了断裂的脆响,很快就有十几只地精和几只地精犬被活活绞杀了。还有些命大的,没被绞杀,但也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
    “真是太强大了!不愧是十级法师啊!”官兵们都看得倒抽一口凉气。
    蒙德看着刚才那位大发神威的法爷,这位叫布帕斯图斗的法师是这支加强中队的最强施法者,他是一名10级法爷,中阶巅峰即将突破高阶的强者。
    “火球术!”
    “飞弹风暴!”
    另外几位法爷也开始发功了,就连蒙德也拿出了飞弹魔杖,玩起了“导弹打骑兵”的游戏。法爷们的法术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地精们进入弓弩的有效射程之前,就遭到极大的打击。

第54章地精(二)
    第53章地精(二)
    “魔法飞弹!”蒙德用魔杖一指前方,将精神力注入魔杖上刻画的法阵中,瞬间一股微弱的法力就牵引了魔杖内储存的魔法能量,随后能量以复杂的方式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最后杖头的那颗水晶微微一亮,一颗比乒乓球略小的半透明弹丸就飞了出去。
    这时蒙德感到这颗飞弹和他的精神有着一丝微妙的联系,他发现自己可以控制这颗飞弹的运动方向,飞弹会自动朝着自己的视线锁定的目标飞行,感觉就好像是电视制导的反坦克导弹一样。
    对骑兵的远程战术是“射人先射马”,骑兵没了坐骑就是菜,更何况还有地精犬那种恶心的技能。蒙德瞄准的也是一名骑兵座下的地精犬。他死死盯着那头张牙舞爪的地精犬,精神力引导着魔法飞弹向目标飞去。
    双方的距离只有百多米,魔法飞弹拥有超过声音的速度,一眨眼功夫就到了。
    “呯……”一声闷响,魔法飞弹准确的击中了那头地精犬的面部,强大的魔法能量直接打碎了地精犬的脸骨。
    “嗷……”地精犬惨叫一声,就一个趔趄栽倒在地。它背上的地精顿时被摔得七荤八素,半天没爬起来。
    蒙德他们一共有十四个施法者,除了三位法爷在给队友刷buff,其他几位都拿出了魔杖,开始玩“导弹打狗”的游戏。
    “嗖嗖嗖……”三位游侠端起他们手里的长弓,像拨动琴弦一样,以一种奇妙的韵律发射着手中的箭支,那射速快得一般人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出手。飞弹魔杖的发射速度也不满,这两者的射速至少相当于半自动步枪的射速。而那些体术职业者的弓弩也同样的致命,虽然命中率不如他们,但也比常人高得多。
    那位图斗法师的冰风暴和黑触手就干翻了20多个地精骑兵,剩下的几十只骑兵冒着职业者的远程打击下,在冲刺到普通士兵的弓弩射程之后,就只剩下七八个了,再被普通士兵一轮弩箭之后,就一个不剩的全部放翻了。
    “哼,要是全装重骑兵还有点儿威胁,这点儿无甲的轻骑兵都敢来冲我的防线?也太不把我当回事了……”玛文轻蔑的说,说完又对众人吼道:“杀了这些该死的地精,这些肮脏的垃圾,居然敢来打我们!一定要给这些渣渣一个深刻的教训!”
    “中队长,地精这种东西是很难杀光的……”旁边一名见习笑道。
    “我当然知道地精很难杀光,但至少把我们视线内的都杀光!”玛文恶狠狠的说道。
    地精这种生物虽然弱鸡,但却是大陆上最最繁盛的类人生物,除了他们有着变态的适应力和宽广的食谱之外,最强大的武器就是他们的子宫。地精是没有发情期限制的,一只雌性地精每三个月就能生一胎,一胎至少有4个,只要食物充足,只需一年时间,一个地精部落的数量就能翻几番,这种开挂似的子宫武器,使得它们根本没有绝种的顾虑。所以很多时间,哪怕把一个地区所有可以找到的地精都清理干净了,可用不了几年,又会再次泛滥成灾了。
    这次队里一共有11名法爷和6名半法爷,除了蒙德这个术士,还有三位法师,二名德鲁伊(一名游侠兼职),一名吟游诗人和四位牧师(天佑者兼职一名)。嗯,三位游侠和三位圣武士不算是真正法爷,按照惯例,必须是那种一开始就能施法的才算真正的施法者,而像游侠、圣武士这种要几级之后才有施法能力的职业,只能算是半个法爷,被称为“半施法者”,社会地位介于法术系和体术系之间。
    当地精步兵冲到弓弩射程内的时候,法爷们施展的各种控场类法术闪亮登场。什么闪光尘、蛛网术、油腻术、纠缠术……等等,不时在地精的队列中绽开。地精们顿时步履维艰,在箭雨的打击下伤亡惨重。
    蒙德拿出新买的连发弩,抬手就是“嗖嗖嗖”三箭,三只地精或捂着咽喉,或捂着胸口倒了下去。
    虽然他不是专业弓弩手,但是开启源种之后的身体素质,良好的基础训练和前世的相关知识记忆相结合,足以让他娴熟的驾驭军用弩这种远程武器。要求他在射程之内做到“百发百中无虚弦”可能还差点,但是“百发九十五中”还是做得到的。
    这群地精基本上都是裸奔,没有装备金属铠甲,面对弓弩的防御力非常悲剧。开了血槽的帝**制式箭矢对这种无甲单位的杀伤力十分恐怖,这种小型生物只要中了一箭,就会造成重创。
    再次造成两死一伤之后,蒙德射光了弩匣内的弩矢,他在更换弩匣的时候,就趁机对中队长说道:“玛文骑士,这些地精的表现不太对头,我们都快杀掉一半了,他们怎么还没撤退……”
    “确实是,看来你也注意到了。如果是正常情况,应该在骑兵被消灭后,这些家伙就该逃跑了。”
    “这样看来就不是野生的地精了……”旁边的图斗法师插话道。
    “野生的地精?图斗法师,难道地精还有家养的?”蒙德好奇的问道。
    “哎,说家养的也不正确,准确说是被驯服的。地精这种生物贪婪、怯懦而卑鄙,很容易成为更强大生物的奴隶和仆从,它们能为任何人效力。当然,一般来说只有那些邪恶阵营的生物才对它们感兴趣,他们喜欢用地精当炮灰或者别的什么消耗品……”
    “难道这群地精是为蜥蜴人效劳?”玛文问道。
    “谁知道呢?无论它们为谁效力,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消灭掉就是!”图斗耸耸肩,心里不以为然,他不认为地精这种东西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那些地精在付出了巨大伤亡之后,好不容易才冲到阵列前面,但此时人类的长枪阵已经准备好了。三列长枪林立,锋利的枪头闪耀着杀意,指向不自量力的地精们。因为地精实在太矮小了,所以长枪的枪头是略往下指。

第55章地精杀戮者(一)
    第54章地精杀戮者(一)
    此时,人类的阵列是长枪兵站在中间,分为三列,施法者们站在最后。两翼是剑盾兵和体术系职业者。
    蒙德和几位骑士、圣武士都站到了最前列,和剑盾兵一起。原本以蒙德术士的身份,只需站在后排就好了,但蒙德出于挣经验,不,挣能量的考虑,主动要求站到第一列。
    长枪兵是冷兵器时代军队中不可或缺的兵种,功能全面,不仅可以对抗步兵,还可以更好的对付骑兵。长枪的工艺简单,性价比高,制造一支长枪不需要太多昂贵的金属,也不需要太复杂的工艺,便宜的价格使其能够大量的装备部队。
    相对来说,长枪的杀伤力是冷兵器里很强的,俗话说“刺死砍伤”,也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的说法,这都是说明刺杀的杀伤力远远大于砍杀。在对方装备重甲的时候,长枪可以比其他兵器更好的发挥穿透力。无论对方是皮甲,锁子甲还是板甲,长枪都可以轻易的穿透对方的盔甲。
    长枪兵一旦排成阵列,无论对谁都是一种巨大的威胁,除非有大量的职业者使用远程打击,否则密集的长枪阵几乎是无解的,只有依靠长枪阵才能对抗长枪阵。最重要的是,长枪兵的训练相对来说最简单,一般只要经过半年的训练,就可以训练出合格的长枪兵。所以长枪兵这种兵种,这也是现今人类各个势力数量最多的主力兵种。
    普洛斯帝国自然也不例外,他们的长枪兵方阵当年纵横大陆,不知多少势力、多少种族被这些看着不起眼的长枪兵戳翻戳死。
    此时在军官们的指挥下,普洛斯的枪阵排成了对小型生物阵列,第一排微微斜指下方,枪尖距离地面约一普尺(约50厘米);第二排枪平举,枪尖距离地面约二普尺(约1米);第三排枪微微上抬,枪尖距离地面约三普尺(约1。5米),这是为了防止地精跳起来,这些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是跳跃力还是不弱的。
    士兵们紧紧握住枪杆,死死盯着怪叫着冲来的地精。这些胆小的地精今天不知是嗑药嗑多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一反常态的向长枪阵冲来。
    “啊啊啊……”地精们举着它们简陋的武器,龇牙咧嘴的冲了过来。此时,除了几位游侠和专业弓箭手,普洛斯官兵已经丢掉了弓弩,做好了近战准备。
    “注意,刺杀!”一名指挥枪阵骑士大喊一声,长期训练的长枪兵们几乎下意识的将长枪刺了出去,对于这个刺杀动作他们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
    “噗噗噗……”地精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刺破**的闷响,以及一片短促的惨叫。开了血槽的十字枪头,轻易刺穿了地精们的那拙劣的皮甲和下面的皮肤、肌肉,进一步捣毁了它们的脏器。枪头后的小横梁阻止了枪刃更深的刺入,以便士兵回枪。
    跑得最快的几个地精就好像被戳破的水袋一样瘫倒在地,腥臭的血液喷泉似的从身上几个新增的恐怖伤口里流出。
    “回枪!”骑士一声大喊,长枪兵们整整齐齐的抽回了枪杆。
    “刺杀!”长枪兵们大喝一声,踏前一步,挥动双臂,利用腰部力量和体重的惯性,又发动了一次凶狠的刺杀。
    “啊啊啊……”又有一群跑得快的地精被戳成了蜂窝。
    三轮刺杀之后,长枪前已经倒下了上百名地精,十几个命大没死的,趴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它们也试图发动攻击,但是普洛斯的长枪长达12普尺(约6米),在此距离上可免受大多数敌人的反击,以地精的小胳膊短腿,根本就凑不拢。枪刃的尾部约有一米长的一段用是铁制成的,以防止它被敌人的砍刀或战斧砍断,搞得地精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在躺下了上百只地精后,它们似乎也回过味了。有一些脑子灵活的地精就试图绕过长枪阵,从侧面进攻。在地精们看来,那些剑盾兵的武器要短多了,看起来似乎更好欺负的样子。
    但是在这边它们也没占到便宜,甚至更倒霉。要知道,剑盾兵不同于长枪兵,这个兵种是典型的重装步兵,需要接受比长枪兵更严格,更专业,以及至少一年半以上的专业训练,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剑盾兵。剑盾兵通常都是由扈从或者精锐老兵担任,他们的个体战斗力可远远超过长枪兵。但是这个兵种对兵源素质要求较高,训练周期长,而且装备昂贵,所以数量无法和长枪兵相比。
    更何况这里还有一群体术系的职业者,这些人的战斗力更高。早就给自己刷了几种buff的蒙德很轻松的面对十几只冲来的地精。
    “七彩喷射!”蒙德举起左手对着前面一指,沉着的放出了一个法术。
    只见一道斑斓炫目的光芒由他手中呈锥状散射而出,覆盖了他前方15米的范围。那些正在奔跑的地精们身体一僵,顿时一个趔趄,就好像被击倒的保龄球一样,翻到一片。
    “去死吧!”蒙德一个垫步冲了上去,开始了对地精的杀戮。被云球寄宿的长剑锋锐绝伦,手起处,衣甲平过,血如泉涌。“脚底抹油”赋予他高速的移动力,“克敌机先”使他获得敏锐的洞察力,可以准确判断出攻击的时机。
    此时的蒙德就像一台人形绞肉机,在地精群中所向披靡,所到之处一片血雨。
    其他的体术系职业者们也各显神通,开始了对地精们的无情杀戮……
    当损失超过一半时,地精们终于撑不住了,它们发出惊慌的怪叫,转身就跑。追杀就不能指望长枪兵了,他们列阵之后很厉害,但是机动力是他们最大的弱点,这个时候主要就看剑盾兵和职业者了。
    普洛斯军的阵型在快速向前推进,长枪兵们也解散了阵型,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开始追杀溃逃的地精。
    而在此时,距离战场约500多米的一处丛林中,潜藏着七个庞大的身影,十四只闪耀着凶光的眼睛,正在静静的注视着战场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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