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这种事情。但是,我不希望——只要我能做到——把这个问题弄到任何一国都别无他法——因为这里牵涉到他们的民族尊严——而只有诉诸武力的地步。
中国政府继续出版一种地图,把东北边境特区的一半、阿萨姆的三分之一和不丹的三分之一画得好象是属于中国的地方,这是非常不相宜的,非常不适当的。这的确是一种冒犯……但是在(中国)大体上接受麦克马洪线之后,我准备讨论对麦克马洪线的任何解释,在这里或那里的次要部分的解释,——这是不同的问题——不是这些大块领土,而是次要部分的解释,究竟这个小山是在这里,这块小地方是在那边或这边,都根据事实,根据地图和现有的证据来确定。这是我准备同中国政府讨论的。我准备着接受任何和解的、调解的办法来考虑这个问题,我准备在他们或者我们——不管是哪一方——提出异议的时候,由双方所同意的权力机构就这些次要的修正进行仲裁。这是一个不同的问题……我这样说是由于我并不采取那种狭隘的态度,认为我说的都是对的,别人说的都是错的。但是必须接受总的麦克马洪线,就我们而论,它是存在的,我们接受它。
尼赫鲁接着又谈到西段的问题,他说,“关于拉达克,情形有所不同”。他解释说麦克马洪线并没有延伸到那里(许多印度议员当时对边境地理也是稀里糊涂的),而且这段边界是一八四二年古拉布·辛格和西藏人之间签订的条约已经规定了的——尼赫鲁还错误地讲到中国皇帝也是签约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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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于一八四二年条约,见历史引言。不仅中国没有参加缔结该条约,而且据在签约几年以后为印度总督调查该案的英国官员说,西藏政府也没有参加缔结该条约。
' 他说,“没有人曾对这一点提出异议,现在也没有人对它提出异议”。
但是拉达克同西藏之间的实际边界并没有仔细地划定过。这条边界是由到过那里的英国军官在某种程度上划定的,但是我颇为怀疑他们是否进行过仔细的勘测。他们把线标了出来。这条线一直标明在我们的地图上。他们这样做了。由于那里并没有人居住,这没有多大关系。当时没有人注意它。
这个时期尼赫鲁在议会里关于西段问题的发言,不但含糊其词,而且是探讨性的:
这个问题是复杂的,但是我们一向认为拉达克地区是个不同的地区,并且就边境来说——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是个比较含糊的地区,因为确切边界线根本是不清楚的,不象麦克马洪线那样……这块地方,阿克赛钦地区,在我们的地图上无疑是'属于印度的',但是我把它同其他地区完全区别开来。究竟拉达克地区的哪一部分属于我们,哪一部分属于别人,这是一件可以争论的事。这件事决不是一清二楚的。我必须坦白告诉议会。它是不清楚的。我不能对一桩不但是在今天,而且是一百年以来都存在争议的事情随意采取行动。对于这块领土的所有权一直存在争议。……它长期以来一直有争议……我不能说这块领土的哪一部分可能不属于我们,哪些部分可能属于我们。问题是,在那个地区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划界工作,它是个有争议的地区。
尼赫鲁虽然指出关于中国公路所通过的那片领土的所有权确实存在疑问,从而挡住了议会内部要求把阿克赛钦的中国公路“炸掉”的主张。但是,尼赫鲁写给北京的信件却没有表现出这种不怀成见的态度。在信件中,他坚持说阿克赛钦历来是印度领土,说印度所主张的西段边界以及麦克马洪线,“历来是(印度的)历史疆界”。
尼赫鲁关于西段边界的探讨性提法,即使在他对国内的讲话中,也没有持续多久。自从印度外交部历史司司长斯·戈帕尔博士从伦敦回到印度以后,尼赫鲁就改变了提法。戈帕尔并不是一个高级官员,但是受到尼赫鲁的尊重(他是当时印度副总统拉达克里希南(Radhakrishnan)博士的儿子)。他被派往伦敦查阅英国外交部和前印度事务部档案中关于印度北部边境的材料。他行前没有得到什么训令,只不过尼赫鲁曾明白告诉他,他的任务是置当前的一切政治考虑于不顾,去作一番关于历史证据的客观评价,然后回来汇报。一九五九年十一月,戈帕尔报告尼赫鲁说,印度对阿克赛钦地区的要求显然比中国的主张更为有力。他向尼赫鲁总理详细介绍了引导他作出上述结论的历史证据,尼赫鲁同意了他的意见。前面讲过,长期以来印度政府的政策就是麦克马洪线不容重新谈判,到了一九五四年尼赫鲁又把这条原则扩大到北部疆界的其余部分,并说这些地段的边界也是“不容同任何人进行讨论的”。现在戈帕尔的报告肯定了尼赫鲁的上述方针,并显然消除了在此以前他对印度在西段边界主张的可靠程度所持的保留态度。
似乎当时尼赫鲁的一些内阁同僚和顾问,对尼赫鲁从戈帕尔报告中得出的印度对华政策的结论,感到有些不安。当时,尼赫鲁正在让内阁的外交事务委员会
' 注:由尼赫鲁、潘特(内政部长)、德赛(财政部长)、梅农、拉尔·巴哈杜尔·夏斯特里(Lal Bahadur
Shastri)(工商部长)、A·K·森(A。K。Sen)(司法部长)等人组成。 '
详尽地了解印度如何处理同中国的争端问题,戈帕尔把他调查的结果向该委员会作了口头报告。梅农后来对戈帕尔表示异议,他说对待边界协议的问题不能根据这种历史上的态度行事,真正需要的是政治上的决定。内阁的其他部长也明显地感到:业余历史学家尼赫鲁和职业历史学家戈帕尔这两个人正在把印度政府带上了错误的道路,他们也向戈帕尔表示了他们的疑虑。但是,向戈帕尔提意见,那是找错了人,他无权决定政策。而且内阁中谁也不准备站出来同尼赫鲁针锋相对。
如果尼赫鲁当初认为同中国协商解决乃是印度的利益所在,并对戈帕尔作出相应指示,戈帕尔也就会为西段边界线的妥协方案找出历史根据——其实,一八九九年马继业…窦讷乐线就是一条现成的妥协界线。但是,这个时候,尼赫鲁对中国的公开评论有了明显变化,这种变化清楚地表明:由于他认为北京在边界问题上采取了傲慢专横的态度,因此对中国满怀怨恨和猜忌。
尼赫鲁认为,各国政府之间如要维持良好关系,根本的一条是要互相尊重。九月初他在议会中讲到,“如果你是软弱的,如果你被认为是一个软弱的国家,就不会有自然的友谊。在弱者和强者之间,在企图欺侮别人的国家和甘愿受欺侮的国家之间,不可能存在友谊。……只有在人们多少是平等的,在人们互相尊敬的时候,他们才是朋友。国家也是如此”。在尼赫鲁看来,边境事件和两国外交交涉都说明了中国非但没有履行他的那种关于友谊的规定,反而利用边界问题建立压倒印度的优势,甚至是支配地位。他在谈到朗久事件时,顺便表示过这个看法,说中国也许有意那么做,“让我们懂得自己是老几,……不要自以为了不起”。几天以后,他又加重了这个指责。他问道:“今天中国正在出现怎样的情况呢?……我并不愿意使用激烈的字眼,但是在他们的言词中,在他们对待我们的行为中,在他们所做的许多事情中,都表现出自恃有力量的盛气凌人的态度。”中国想要欺侮印度:
象印度和中国这样两个大国,为了占有几座山峰——不管这些山峰是多么美丽,——或者为了占有几乎是荒无人烟的某些地区,因而发生一场大规模的冲突和战争,那将是极其愚蠢的。但各位议员都知道,并不是这样。当这种冲突发生的时候,就扰乱了我们内心的信念,伤害了我们的自豪感、我们民族的自豪感和自尊心等等。……所以,这不是一、二英里或者十英里甚至一百英里的问题。这是比一百英里或一千英里更加宝贵的东西,它是一种把人们的感情引导到更高水平的东西。今天在印度发生的在某种程度上正是这种情况。……这并不是为了一块领土,而是因为他们感到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受到了中国政府相当随便的对待,而且中国还企图欺侮——如果我可以用这个字眼的话——他们。
尼赫鲁的这番话似乎是在说别人,但是很明白,他也是在说自己。他悄悄放弃了他早先的态度——过去他认为边界问题并不是危及民族自尊的重大问题——而现在的说法则似乎是问题已全面地、理所当然地涉及民族尊严。这就促使他采取夸张手法。如果出自别的政客之口,他无疑会斥责这类话是蛊惑人心。他说,中国要别人把喜马拉雅山当作一件礼品奉送给它,而他又把喜马拉雅山形容为“印度的王冠”,是印度的“文化和骨肉”的一部分。从这类讲法出发,很自然就得出结论说:这一领土要求使“印度或几乎任何一个印度人都接受是不可能的,不管其后果如何”。他指责中国是根据一种“自恃有力量的盛气凌人的态度”行事的,承认他自己对“中国人的心理”茫然不解,并暗示中国也许是得了妄想狂的病症。尽管尼赫鲁是以他那种惯常的语调讲这番话,听起来象是漫谈、沉思、又很冷静,而且不时告诫他的同胞要记住甘地,切忌发怒,但是这并不能减少他这番话的煽动性。
尼赫鲁的讲话是带着明显地受到伤害和感到愤慨的强烈心情。他感到中国对印度在世界上的重要地位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他说,他们忘记了,“印度并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国家,即使它讲话的语气可能比较温和”。尼赫鲁之所以有这样的反应,其因素之一无疑是他个人方面的,而且这也许是一个强烈的因素。印度的全部外交政策都是尼赫鲁的政治个性的延续,但是印度外交政策中没有哪一部分比对华友好更加显著地同尼赫鲁个人联系在一起。他曾经因为对华友好而长期受到国内批评者的攻击。现在这些批评者兴高采烈地说,他们过去早已告诫过他的。尼赫鲁除了蒙受这番使他的政治地位削弱的耻辱之外,还感到中国人特别是周恩来辜负了他。
尼赫鲁受到伤害的感觉究竟有多么强烈,可以从它的后果加以估量。那就是把直到那时为止印度外交政策的一个关键因素,即同中国友好合作的政策,倒转了过来;这项政策不但一向是尼赫鲁最得意的政策,而且从印度利益各个方面考虑,它也是一项健全的、必不可少的政策。现在,印度竟因对中国在边界问题上所采取的态度感到忿怒和怨恨而予以放弃,这就说明尼赫鲁时代的印度外交政策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而且是同尼赫鲁个人的自尊心或者他个人的威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章 对撞的方针(6)
尼赫鲁对华态度的转变是突如其来的,这同两件事有联系:第一是朗久冲突(尼赫鲁不顾这场冲突是印度的已承认的单方面修改麦克马洪线而造成的结果);第二是接到周恩来的一封长信。
这封信于一九五九年九月八日发出,是对尼赫鲁六个月前的一封信的回答。这封信证实了印度对于中国在边界问题上的态度的疑虑和愤慨。周恩来以显然不如他前一封信那样亲切的语调,重申了中国的基本观点:即中印边界是从未经过正式划定的。他批驳了尼赫鲁提出的关于西段的一八四二年条约和关于东段的西姆拉会议就等于划定了边界线这种论据;他指出中国并没有参与一八四二年条约——而且这项条约根本没有具体规定边界的位置——麦克马洪线甚至也不是西姆拉会议本身的产物,而且这条线从来没有得到历届中国政府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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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周恩来写道:“同你在来信中所说的相反,所谓麦克马洪线从未在西姆拉会议上加以讨论过,而是英国和西藏地方当局的代表,背着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于一九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也即是在西姆拉条约签订以前,在德里用秘密换文的方式决定的。这条界线,后来是作为西藏同中国其他部分之间的界线的一部分,标在西姆拉条约的附图之上的。……至于西姆拉条约,当时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就没有正式签字……”如前所述,这是关于麦克马洪线起源的一个精确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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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争辩说,在麦克马洪线以南直到山脚下的所有领土都是属于中国的,这片领土有五万六千平方英里之大。他问道:“中国怎么能够同意强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