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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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尸档案-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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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琳琳按住我,说:“你的头本来就受伤了,不能再撞了。”
  我难受的几乎说不出话。
  唐琳琳有些担忧,最后忽然眼中一亮,道:“听说转移注意力可以缓解疼痛,我跳脱衣舞给你看吧,不过看完你要给我买件新旗袍,要吉祥斋的!”
  我几乎要哭了,有气无力憋出一句话:“乖,你闭嘴行不行,让我一个人待着。”
  唐琳琳耸了耸肩膀,道:“你们男人真难伺候。”说完,蹦蹦跳跳的将浴室门给我关上了,片刻后,门外传来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声音,这丫头,实在是活波过头了,换个词儿,大概是脑子缺根筋。
  在这种奇特的麻痒中渡过了三个多小时,整个药浴终于泡完了,在唐琳琳的指导下,我冲了个澡,重新包扎了伤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跟去了半天命一样。
  不过必须谭刃和周玄业,我算是幸运的,他俩的尸毒更难拔除,所需的时间更久,而且还有两味珍贵的特殊药材,用唐琳琳的话来说,可以买十部肾s了。
  我休息了会儿,决定去探望一下老板,一进去,我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谭刃躺在浴缸里挺悠闲的,拿了份报纸在看,但周玄业实在有些惨,被排挤出浴缸,泡在一个很小的木桶里,只露出一个头在外面。周玄业颇为无辜的眨了眨眼,做着唇形,说:“不和有洁癖的人计较。”
  周哥,为你这种谦逊忍让的君子风度点赞。


第三十三章 出活儿

  拔除尸毒之后,我才有空询问谭刃后来的情况,经他一说,才知道了缘由。
  原来,那红毛尸以周玄业的能力,根本不足以灭杀,而且他们这类人,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真的痛下杀手,因为那将背上很重的业障。按照道家的说法,人之所以有病痛灾祸,皆是业障所致,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会遭报应。
  不过在经历过红毛的事件后,我其实有些怀疑,报应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当然,这话我没有问。
  由于知道不能斩杀红毛尸,所以二人的原计划,就是重新将红毛尸给镇压,并学习前辈高人,用祭祀之法超度。我们那晚所去的,其实就是黄耀祖所开的那家酒店,他们将红毛重新敛入棺木中,用一根雕龙的石柱镇压,石柱前放置会有阴司的石鼎,每日焚香祭祀,只要时间到位,便能渐渐除去红毛的戾气,使之骨肉*,重入轮回。
  有时候,死亡和*,往往是新生命的开始。
  我听到此处觉得有些奇怪,那黄山司一心想给黄耀祖报仇,他会甘心乖乖的祭祀红毛尸?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
  周玄业道:“黄耀祖被它所害,又经它引导化为厉鬼,合二为一,超度它,就是在超度黄耀祖。”我想起了当时红毛对着镜面吸气,将那黑雾给吸入嘴里的情形,有些明白过来,便没有再多问。
  这事儿过后,日子到是恢复了平静,我们三人安心养伤,有什么大事小事,都由唐琳琳处理。我们这事务所冷清,活儿也不多,唐琳琳空闲时间很充足,因此她一干完活,往往就跑的没影儿。
  我有些好奇,便向谭刃打听:“她每天大半的时间都不见人影,干嘛去了?”
  谭刃正拿着份报纸看,闻言不冷不热的说道:“员工的私事我不管。”
  私事?
  我心中一动,道:“老板,你的绝活是易占相卜,周哥是炼尸,那唐琳琳是干什么的?”她之前出活儿,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想来是个比较棘手的差事,如此说来,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应该也是个有本事的,我心里不禁好奇起来。
  谭刃闻言放下报纸,看了我一眼,皮笑肉不笑的说:“你看她像是干什么的?”
  这话问的我有些好笑,唐琳琳长相甜美娇俏,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十分灵动,平时喜欢穿着短装旗袍,很是清新,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灵气,在现代都市里是很少见的。
  如果真要形容的话,唐琳琳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从一个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走出来的精灵,当然,前提是她不开口说话,这丫头鬼心思多,一开口说话,有时候真能把人气的去了半条命。
  我老老实实的摇头,说猜不出来。谭刃便道:“猜不出来就不要瞎猜,做好你自己的事。”
  我觉得挺无聊的,身上的伤大部分已经好了,事务所里这会儿加上我一共四个人,确切的说,是四个闲人。其中一个闲人不知道上哪儿溜达去了,我们剩下的三个,谭刃在看报纸,周玄业关在房间里上网,我路过他房门口的时候看了一下,发现他大概是在炒股。看不出来,这小子还喜欢弄股票。
  安静的事务所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人无所事事,说实话,在几个月前,我想不到自己会找到这么‘轻松’的一份工作,轻松到我甚至感觉有些无聊。
  空闲下来,我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该学些什么技能,这家事务所,谁知道会开多久呢?以我的观察,事务所的活儿实在太少了,给我的感觉一直是入不敷出,万一哪天倒闭了我咋办?
  趁着现在有空,不如学个一技傍身,以后也好找工作。
  正打主意呢,事务所的电话忽然响了,我走过去接了起来。
  “您好,谭玄事务所。”
  “你好,请问谭老板在吗。”是个男人的声音,听音色,年纪应该挺大。我看了谭刃一眼,道:“在的,您有什么事吗?”
  那人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有些紧张,道:“那能不能麻烦您让谭老板接个电话?我想找人,听说你们这儿很在行,想咨询一下。”
  谭刃之前嘱咐过我,类似的咨询电话他是不接的,因为很多事情,在电话里说不清楚,遇上这类的,直接约在事务所见面。当然,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也无所谓,爱来不来。
  于是我道:“先生很抱歉,我们老板正在开会,您如果要找人的话,最好还是来我们事务所面谈。”
  对方迟疑了一阵,诺诺应道:“这样啊,那、那好吧,我下午来有空吗?”
  我道:“有的,请您带上失踪者的资料。”
  “好,好。”对方挂了电话。我挺欣慰的,心说总算有生意上门了,好在这一次确定是寻人,不是寻狗。
  下午三点多左右,一个人敲开了事务所的门。
  那是个年约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大肚子,秃头,身材微胖,从门外进来,一脸的油汗。他拿出纸巾擦了擦自己脸上的汗,连忙和谭刃握手。谭刃看了看那只手,缓缓从抽屉里摸出一只白手套戴上,随后才和对方交握。
  秃头男人脸上的肌肉明显扭曲了一下,我捂住眼睛,不忍心看这个画面。任谁握手时看见对方戴手套,也绝对笑不起来,这完全就是在狠狠打脸。我以为自己的情商已经够低的了,现在怎么觉得,谭刃的情商比我还低?他这么为人处世,真的没问题么?
  洁癖症患者,果然是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存在。
  我没吭声,默默扮演者一个小员工的角色,给顾客倒茶。
  谭刃仿佛没有看到对方扭曲的神情,将手套脱了下来,随手放在桌案上,这才道;“先生贵姓。”
  秃头估计是有求于人,咽了下这股气,片刻后,道:“我姓王,谭先生,久仰大名。”
  谭刃道:“不知我的大名你是在哪里久仰的?”
  秃头噎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怎么回答,然而这时,谭刃却转移了话题,道:“知道我大名的确实很多,不差你一个,说吧,找什么?”
  那秃头脸上的神色从扭曲变为尴尬,最后叹了一声,道:“我想找的,是一个死人。”说这话时,他的眼睛盯着谭刃,显然是在看他的反应。
  正常人听到别人这么说,肯定会露出惊讶之类的神情,但谭刃很镇定,他道;“死了多久。”
  谭刃的镇定似乎给了秃头很大的信心,他立刻开始交待起了经过。
  秃头叫王泽海,是个生意人,今年四十三岁,生意做的还算大,主要从事玉器方面的经营,平日里经常往来于新疆等地,因为那地方产玉。
  之所以会走上玉器这个行当,是因为王泽海的父亲曾经就在新疆工作,后来他父亲失踪后,王家人经常往新疆跑,打听消息,一来二去,接触到了新疆的玉业,就慢慢以此为生了。
  王泽海的父亲,是在他12岁那年失踪的,是一位地质工作研究者,失踪那次,是跟随着一支考察队,进入新疆第二大沙漠,也是中国第二大沙漠:古尔班通古特。王泽海的父亲作为一名地质考察人员,经常和考察队穿梭于深山峡谷,或者荒漠腹地,几个月没有消息也是常有的事。
  但最后这一次考察,却是真真切切的失踪了。王泽海和他的家人,再也没有收到来自父亲的信,后来经过多方打听,他们找到了当时王泽海父亲,也就是王爱国同事的家人。
  一打听才知道,那批和王爱国一起参加最后一次考察的人,同样没有回来。
  也就是说,整支队伍都失踪了。
  王家领到了来自国家的补偿,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不过,就这两年,王泽海的母亲日渐病重,**病榻,眼看着也没两年好活的,浑浑噩噩之中,经常念叨王爱国的名字。母亲嫁给王爱国12年后就丧夫,一个人拉扯孩子,一生没有改嫁,吃尽了苦头,可谓夫妻情深。
  如今母亲离死不远了,经常念叨说自己的丈夫死在他乡,或许正暴尸荒野,每每想起来就流泪。王泽海希望能实现母亲的愿望,毕竟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若能找回王爱国的尸身,让母亲安心。
  现在的王泽海不缺钱,所以他也很痛快,道:“我事先打听过你们的价格,只要能找回我父亲的尸身,事成后,三百万。”
  三、三百万?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ps;额,今天睡过头了。苏天顾的第一笔单来啦。


第三十四章 出发

  谭刃眯了眯眼,道:“先交十分之一的订金。”
  王泽海一愣,大约没想到谭刃这么爽快,就和顾欣的妈一样,带着怀疑的神色问道:“你们真能找到?”
  谭刃道:“只要他的尸体还在。当然,如果他的尸骨被啃了,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只收订金,这个服务很人性化吧?”
  王泽海被说的发愣,跟着点了点头。
  我这会儿满脑子还是三百万在打转,别嫌我没出息,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在不中大奖的情况下,三百万对于我们这种能力普通的人来说,**力是非常大的。
  之前我还在担心事务所会入不敷出,但现在看来,似乎是我多想了?
  周玄业和唐琳琳二人接活,一去就是十几二十多天,每笔活儿多少钱,我还真没了解过。来这里差不多三个月了,唯一接过的正经单子就是顾欣母亲的单子,也不过赚来一万来块钱,所以下意识的,我就将接活的价格压低了。
  但现在一听王泽海的报价,我忽然发现,自己之前的估算完全是错误的。
  我可没忘记王泽海之前说过,他的这个报价,是事先打听过的。也就是说,这个价格即便高,也是经过市场参考的。
  我看了看谭刃,此刻,他在我眼里,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叠堆成人形的人民币。
  足足一个多小时,二人商定妥了出发时间和人手,王泽海才告辞而去。出发时间是四天后,坐飞机去新疆,当然,一切费用是王泽海包的。然后在当地置办入沙漠的行头,剩下的路线该怎么走,尸体在什么方位,就是我们的活儿了。
  谭刃直言不讳,说这事儿一个人搞不定,自己这边出三个人。
  这三个人是周玄业、谭刃,我以为第三个名额会是唐琳琳,但我没想到第三个名额居然是我。我挺吃惊的,毕竟在这方面,我是个门外汉。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会做这个决定了,因为唐琳琳听说之后,直接表示道:“沙漠风沙太大,对皮肤不好,死也不接沙漠和高原地带的活儿。”
  看样子,是谭刃等人对唐琳琳的个性很了解,早就知道她不会接这活儿,所以才拉上我凑数。
  话又说回来,拉上我能做什么?
  这么一想,我便直接问了出来,谭刃露出一副看白痴的神情,冷冷道:“你知道现在沙漠自费旅游多贵吗?免费的还不去?可以把今年的员工旅游费省下来”
  “……”我发现,自己真是太天真了。所以说,这次之所以让我去,并不是让我去帮忙的,而是组织员工旅游的?老板,你接一个活三百万,至于省这点钱吗?我又发现了他新特征,不仅龟毛洁癖,而且还抠门。
  不过他这么一说,我其实挺心动的,我活动的圈子很小,十八岁之前都在福利院,吃喝都是按量分配的,更别说旅游了。十八岁以后自己养活自己非常艰难,终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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