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同人)[明星志愿]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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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志愿同人)[明星志愿]十年-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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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我抱着面包和方便面径直走向柜台。我不想浪费精力与他寒暄和周旋,一切都那么没有意义。
  我迅速地打开热饮机拿了一瓶热奶茶,然后等待结账。
  那个挑关东煮的女生患有严重的选择困难症,店员抱歉地朝我笑笑。
  我知道至多不过是几分钟的事,但是我一刻也等不了,我要在关古威来结账前走出门,可那个女生还在痛苦地做最后的抉择——到底要魔芋丝还是海带结。
  我几乎要扔下手里的东西跑出门,但还是没能来得及,关古威局促地排到了我的身后,他只买一瓶冰红茶。
  他不是那种善于掩饰的人,所以挂着一脸尴尬,心里大概也在后悔没多买几样东西。
  他的不自在却触到了我的自尊心,多亏长期的广告拍摄练就了我控制表情的能力,我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么冷的天喝冰红茶?”
  他没料到我的态度突然转变,愣了一下,终于笑得有点像样了:“刚打完篮球,人还热着呢。”
  “下午没课?”
  “翘了!”他说得义无反顾,果然对建筑系毫无感情。
  我轻轻笑了一声,无话再说。
  他似乎比我还要急于填补空白:“下个月D…MAX的演出,你来看吗?”下个月本市高校音乐节,D…MAX将进行告别演出。
  “再说吧。”我模棱两可地回答。
  那个女生捧着一杯关东煮心满意足地出门了,店员长吁一口气,接过我的东西熟练地扫条形码,眼神看向关古威的东西问道:“一起的?”
  我和关古威面面相觑,他接口:“对。”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钱包。
  我想拒绝,但瞬间改变了主意:“那我就不客气了,反正你还欠我一顿饭。”
  他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样,没有说话,我转过身,半晌才听到他轻不可闻地说:“这不算。”
  不算什么?不算欠我一顿饭,还是不算还清这顿饭?
  我没有问他,也已经没有必要。我们之间的那么多问号,永远没有答案。
  我拎着一袋食物他拿着一杯红茶一起走出门,自动门在身后叮叮咚咚,眼前却是一场不期而至的冬雨。
  他站在门口没有动,不知道在犹豫什么。
  “我回家,先走了,再见。”我向他告别,头也不回地冲进雨里。
  雨水淅淅沥沥,阴冷刺骨,却也不及内心荒芜。压抑了很多日子的惶恐突然从心底不断地冒出来,无处遁形。
  春天也许就要来了,天空不再灰暗萧索,白昼终将覆盖黑夜。
  然后,林立翔就要毕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周五更~~~

  ☆、无言的结局

  寒假期间,林立翔在华尔街的一家金融机构找到了一份实习工作,自此一周工作近一百个小时,日以继夜。
  他依旧写邮件给我,只是变成了一周一封,并且言简意赅。但就是这只言片语,也是他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来写的,我收到邮件的时间通常是傍晚五六点,即纽约时间的凌晨三四点。
  自从他升入大四,学校的课业已经完成得差不多,学生会的职务也不再担任。不比其他同学忙于四处寻找实习和工作机会,他的目标在大洋彼岸,所以在学校里,他反而空出了很多时间。
  我们常常一起在图书馆自习,有时我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半梦半醒间感觉到后背温热,他把外套盖在我的身上,属于他的气息紧紧地将我包围。
  我们在一起一周年的日子,他请我在打工的餐厅吃饭,上等的鹅肝和龙虾,那样好的滋味,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尝到。
  他来接我下课总喜欢在教室门口等,我觉得让同学看到怪不好意思的所以不让,他好不霸道地说我们是光明正大的怕什么,变本加厉。他的名气之大出乎我的意料,不但同学们都认识他,连任课老师都会跟他寒暄,而且大都对他赞赏有加,也难怪,他人前总是彬彬有礼又落落大方,讨人喜欢。与我相熟一些的同学和老师还经常拿我们开玩笑,我虽羞赧,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强烈的虚荣感。
  倘若当初我和他在一起是为了忘却另一段隐秘的爱恋,那么这一年多来,他的陪伴和体贴早已让我全心全意地投入了这段感情。
  关古威是一段翩然而至又悄然远去的梦境,而林立翔,他真真实实地与我一同走过每一个琐碎而又平凡的日子,他的存在,已然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的习惯和本能。
  直到寒假开始,他动身回美国,我终于不得不面对他即将毕业的现实。
  有关他毕业以后的事,从前我们提起过几次,他的目标一直很明确,所以谈起来也是顺理成章的口气。但从他进入大四以后,我们谁也没有再触及过这个话题,也许是没有必要,但更可能是刻意。
  因为他的离开势在必行,那也意味着,我们的分离几成定局。
  最后半个学期,毕业生在学校基本只剩下毕业论文这一件事,而林立翔的论文已经在上半学期写完,所以他直到三月末才从美国回来。
  冬天已经过去,到处都是春暖花开的景象,寂静了几个月的校园仿佛也从冬眠中苏醒,生意盎然。只有我的心里,好像还在绵绵不绝地下着那一场漫长的冬雨。
  然而,林立翔仍旧没有提及任何与毕业动向有关的内容,甚至连他在华尔街的实习都很少谈起。
  我也什么都没有说,还是像从前一样,安静地和他在一起,一起开玩笑一起话家常。
  不枉我们相爱一场,连面对结局的到来都是那么心照不宣的默契姿态。我们都明白,有些东西一旦放到台面上,就不会再有任何余地,不如珍惜最后的好时光。
  哪怕每一天都是倒计时。
  四月的音乐节,D…MAX举行了告别演出。我决定去看,但是拒绝了林立翔给我的第一排的票。
  近两年的时间,这竟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学校里看D…MAX的演出。我坐在人群之中,激昂的音乐和鼎沸的人声将我淹没。
  林立翔穿着一件黑色的朋克T恤和宽松的牛仔裤,抱着电吉他唱激烈的摇滚,激越的音乐震耳欲聋,整个会场都被他点燃,跟着他的歌声声嘶力竭,那气势犹如山呼海啸,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大概一生都不会再有。
  林立翔在舞台上张扬不羁,和平时举止得体的样子很不同,却比平时更加骄傲,这样舍我其谁的霸气,多么吸引人。
  灯光缓缓聚拢,只剩舞台中央的一束,关古威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中间,清秀的面容,澄净的眼眸,悠扬的歌声,仿若梦中的翩翩少年。
  惊涛骇浪之后,关古威的歌声如宁静的潮汐,温柔地安抚人心。
  最后,他唱了一支告别的歌,唱到自己近乎哽咽。
  “没有谁能忘记,这真挚情谊,你会祝福我,我也会祝福你,且把泪水轻轻拭去,期待再相遇。就算相见无期,在某个夜里,你会想起我,我也会想起你,默契永存你我心底,情缘系千里,且行且珍惜。”
  我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泪光闪烁,而台下的很多人早已泣不成声。
  我的心中溢满了感动,那些伤害和痛苦,在这一刻变得微不足道。
  我终于明白了林立翔所说的那句话的意义。
  是的,我多么幸运,遇到关古威,遇到林立翔,拥有一个完整的学生时代。
  ******
  最后的两个月,林立翔忙着卖车卖楼,把留在这里的一切能处理的全部处理掉,然后搬进了学校对面的酒店。
  六月初的一天晚上,他在我的小屋子里忙活了好一会儿,做了一桌子美味佳肴。虽然他为我下厨是稀松平常的事,但那天,不知为什么,我有了一种预感——这会是我们最后的晚餐。
  我们像往常一样,挤在厨房门口的过廊上吃掉了这顿丰盛的晚餐,然后我照例一个人洗碗。
  他安静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我,一声不吭。
  我特意洗得很慢,每一个碟子都前前后后刷上好几遍,仿佛这样就能让时间也走得慢一点。
  “若绮。”他终于开口,却只是喊了我的名字。
  “嗯。”我没有转头,还是一遍又一遍清洗手里的碟子。
  “你想过毕业以后要做什么吗?”
  “没有什么太具体的想法,应该会找家电视台做个新闻记者吧。”
  “有想过去国外发展吗?”
  终于。
  我手上的动作停顿下来,但这一次,我没有让手里的碟子滑进水槽。“从来没有,我在这座城市出生成长,我的家人朋友都在这里,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去别的地方生活。”从一开始,我的选择就跟他一样坚定。
  “嗯,说的也是。”他没有费任何口舌来劝说我,因为他和我一样清楚彼此的选择。结果早就在我们心里,而这个问题只是为了让我们更加确信。“若绮,我买了二十六号的机票。”
  “这么早?!”我惊讶地回过头,他深邃的眼睛里满是感伤,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脆弱的林立翔,那些努力压抑的情绪突然就开了闸,争先恐后地往外涌。
  “这里的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了,毕业典礼结束后我就动身回去了,”他一步一步地朝我走来,每一步都好像踏在我的心口,碾碎我所有的坚强,“可是,若绮,我舍不得你。”
  我突然很无措。想哭,却没有眼泪;想说什么,喉咙却哽住。直到他来到我的面前,把我揽进怀里,抱得很紧很紧,像要把我嵌进他的身体里。
  “若绮,我多想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就这样和你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变老,一起面对每一天不同的生活,但是我必须要回去,对不起,若绮,你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自己那么无能为力……”
  “立翔,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的声音干涩得吓人,但我已经尽了全力,“谢谢你给我的一切。”
  我们紧紧地抱着对方,再也没有说话,时间好像随着我们的爱情一起画上了休止符。只有水龙头里的水还在哗哗地流,彷如一年半以前的那个傍晚。
  也许曾经我们都以为,水声喧嚣,便能漫过结局无言。
作者有话要说:  下周一、三、五更新

  ☆、各奔东西

  毕业典礼的那天,林立翔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
  我不是毕业生,被挡在了礼堂门外,只能一个人坐在门口的阶梯上。六月的阳光有些灼人,辽远的天空蓝得纯净。
  没来由地想起一句歌词: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
  说的不正是我们。
  林立翔的声音隐隐绰绰从礼堂里传出来,我听不清他说了些什么,但我能在脑海中描绘出他站在台上从容而自信的神情。
  他是那样广博的人,理应拥有更广阔的世界。
  典礼结束后,他们从礼堂里走出来,他穿着学士服的样子比平时更多了几分学生气。他被同学簇拥着,游刃有余地微笑着应对,目光却越过人群交给了我。
  “一起过去拍照吧?”他的同学兴致勃勃。
  “你们先去,我待会儿过来跟你们合影。”他毫不犹豫地走向我,拉起我的手:“走,跟我来。”
  男生集体起哄,女生面有不甘,可他从来都不在乎这些。
  于是,我们有了一张充满纪念意义的合影——穿着学士服的林立翔和穿着白色T恤的我被太阳晒得睁不开眼,笑容却比阳光更加灿烂,而我们的身后,是T大校牌金光灿灿。
  林立翔走的那天,我没去送他,这是我们说好的。告别已经让我们伤痕累累,何必再往伤口撒盐。
  我以为失恋之后自己的心情已经坠落谷底,但一则更轰动的消息让我连安静地待在谷底都成了奢望。
  “本周金曲榜单揭晓,新人歌手关古威凭借其首张专辑的同名主打歌《风钟》占得榜首,终结了同门师兄天王黎华连续蝉联榜首二十周的骄人纪录。向来不签新人的唱片业巨头EAMI于今年五月为关古威首度破格,秘密将其招致麾下,七月一日正式发行《风钟》专辑,发行第一周便轻松打破销售记录,并且迅速抢得排行榜头名。该专辑所有歌曲的创作由关古威本人完成,其出众的才华、清新的声线和扎实的唱功在沉寂已久的唱片业掀起一阵旋风,圈内人士乐观预测,关古威极有可能成为演艺圈的下一个天王巨星……”
  电视台播出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和母亲正在吃晚饭,我的筷子悬在半空,好几分钟动都没有动一下。
  电视画面切过MV的镜头,短短十几秒。他穿着纯白的衬衫,坐在窗台,风扬起他的衣角,窗沿的风钟随风起舞。
  “我是挂在屋角的风钟,你是风拨弄我的心情,常常是忧郁,偶尔是惊喜,你主宰而我随行。”
  关古威,风钟。
  我曾经追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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