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志愿同人)[明星志愿]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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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志愿同人)[明星志愿]十年-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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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怕,林立翔已经是你的男朋友,古大小姐再嚣张也没用!”朱莉猛拍我的背脊给我打气,差点把我拍岔气。
  古大小姐……我恍然大悟。林立翔没有说错,古芊菁美得很夺目,连我这个女生都看得发呆。
  我下意识地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厚重的雪地靴,牛仔窄身裤,灰色的呢大衣,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原来,那句“没品位”是给林立翔的。
  一种酸涩的情绪从心底漫上来,怏怏地脱口而出:“你骗我。”
  “什么?”朱莉一头雾水。
  “你说我长得不比她差。”我说得很赌气,谁能想到当时不以为然的话现在变得难以承受。
  她皱起眉头,大概早已不记得自己说过这样的话:“本来就是嘛,你们又不是同一个类型的,谁比谁美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男人喜欢什么样的!英语系出来的女人,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你何必跟她们一般见识。”
  我哭笑不得:“这跟专业又没关系,温宁珊也是英语系的,不就挺好。”
  “呸,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范晓爱者,贱!”我被她逗笑,她继续一本正经地说,“我跟你说啊,不是我搞歧视,她们专业录取分数是全校最低的,能进来多半是侥幸,素质本来就有差距,女人又多,整天明争暗斗,就算进学校的时候没啥心眼,时间长了谁不被浸染……”
  她在我耳边念念叨叨的,我再也听不进去。古芊菁倨傲的神情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我还算沉得住气,在林立翔面前一个字也没有提,他应该不会喜欢小题大做的女孩,而且我不敢去想他的反应。
  林立翔的生日到了,我们约好生日那天去他家庆祝。
  我为了生日礼物想破了头,可是林立翔看起来什么也不缺。最后我决定亲手做个蛋糕,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儿,虽然不贵重,但贵在独一无二。
  买了一堆材料回家练了好几次,总算能折腾得像回事。他生日的当天,我起了个大早,打鸡蛋、筛面粉、裱奶油,忙活了一上午。
  蛋糕看起来香甜可口,林立翔知道我不擅烹饪,应该会觉得惊喜。
  只是没想到,他给了我一个更大的惊喜。
  我拎着蛋糕站在他家门口的时候,来开门的人是欧阳。
  “哟,女主角终于来了啊!”
  我来不及体会他语气里的嘲谑,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看到了客厅里的那群人,有D…MAX的成员,有关古威,还有范晓爱。所有人都探出头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只有关古威和范晓爱表情冷淡,眼神复杂。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魂灵从身体里飞走。
  为什么会有这么残忍的人,把我逼得无路可逃,还要冷眼看我困兽之斗。
  林立翔拨开他们的推搡走出来,我转过身拔腿就跑。
  我死命地猛按电梯的关门键,林立翔急急忙忙从屋里跑出来,电梯门很争气地在他面前一步之遥阖上。
  我更希望电梯争气得从二十二楼坠落地面,把我和所有的怨怼、懊悔统统摔得粉身碎骨。我无法想象自己留了怎样的一个残局给林立翔,可是那些阴魂不散的人夺走了我所有的理智。
  我不要爱情,不要安慰,只要一个蜗牛壳,让我安静地腐烂。
  北风呼啸着撕裂我的呼吸,整个世界在视线里跌跌撞撞。
  身后的脚步声渐渐逼近,林立翔到底是追了上来。可是我执意不回头,哪怕自己摇摇欲坠。
  “若绮,别跑了,听我说……”他从身后拽住我,想要把我拽进怀里。
  动起真格来,我的力气跟他没法比,他掰过我的身子,我看到他,心一下子就软下来。
  外面天寒地冻,他连外套都没有穿,只有一件单薄的V领毛衣,脖子露在外面,看着都冻人。
  “谢天谢地,小姐,你也太能跑了。”他的气息不稳,我喘得更加厉害。
  我心疼他,又无颜面对他,只好强装淡定:“你回去吧,他们都在等你呢。”
  “管他们的!哄好我女朋友要紧。”他说得大义凛然。
  我愈加难过,有一刹那真的很想说我跟你回去,可是终究没有那么大的勇气:“我没事……你还是回去吧……我真的没事。”
  我无法解释自己的失态,但他看起来比我更紧张:“对不起,是我不好,前两年生日的时候他们都来我家替我庆祝,今年我告诉他们约了你,可没想到他们还是自己来了,我又来不及告诉你,都是我不好。”
  他以为我在怪他,假如我顺水推舟,他定然察觉不到什么端倪,可是我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这是给我的?”他看我不说话,指了指我手上拎着的盒子,乌黑的眼眸透着近乎天真的期待。
  “啊!完了!”我惨叫道,刚刚狂奔的时候倒是没有松手,本能地把蛋糕紧紧地拽在手里,但一路颠簸,蛋糕估计早就晃成泥了,“我不知送你什么礼物好,所以做了一个蛋糕,这下全完了……”
  “走!”他一手拎过蛋糕,一手牵起我。
  “去哪里?”我心下一惊,以为他要带我回去。
  他马上露出安抚的笑容:“去你家,过生日,吃蛋糕。”
  “诶?!”我措手不及,“可是他们还在你家啊!”
  “他们一声不吭地跑来,我也一声不吭地走掉,不拖不欠。”
  他是那么重情重义的人,却为了我丢下整屋的朋友,我顺从地跟着他走,心底有一股暖流冒出来,顷刻间渗进五脏六腑,整个人都是暖暖的。
  “我现在的情形,也算是腹背受敌、四面楚歌了吧。”我低着头喃喃自语。
  “什么?”他别过头问我。
  我犹豫片刻,把古芊菁的名字咽了下去,摇了摇头:“没什么。你冷吗?”
  “冷,”他拉起我的手放在心口,“但是这里很热。”
  我很动容,想说些什么甜言蜜语来回报他,可是他的眼神那么诚挚那么温柔,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任何虚情假意对他都是侮辱,他值得一份全心全意的爱。
作者有话要说:  注:作者并无黑英语系之意,只是朱莉一面之词,请勿当真~~~PS:作者就毕业于英语系= =
  限时伪番外已删,谢谢大家的分享,爱你们^3^

  ☆、最熟悉的陌生人

  寒假里林立翔去了美国,再回来时,下半学期开始了。
  上半学期的兵荒马乱,仿佛只是为了把每个人安放在正确的位置,从那以后,日子便平淡如水地淌过去。
  我和林立翔的感情很好,我想关古威和范晓爱的感情应该也很好,因为我每次在学校里看到他们都是成双成对的。
  原来时间真的会抚平一切,至少我不会再每次都掉头就跑。
  学生会会长、乐队主唱、英俊多金、圆滑得体,林立翔实在是个很拉风的男朋友。传闻他风流花心,尽管大都是女生主动;传闻他为人冷淡,尽管他永远那么受欢迎。传闻毕竟只是传闻,我未必了解全部的他,但他作为我的男朋友,待我体贴专一,私底下幽默善言,除了不经意的自负和偶尔的霸道,几乎可以称得上完美。
  谁不虚荣,谁不憧憬,林立翔却为我满足了所有。
  我以一个月一支广告的速度接拍作品,有增无减的名气让我不胜其烦。明知我已经有了林立翔,还是有男生不死心地来追求我;一些连名字都叫不上的女生热情地向我示好,只为了我能介绍她们进演艺圈;甚至在公共场所,也开始有陌生人认出我来。任何事都是有代价的,钱不会平白无故就落进口袋,好在口袋里见涨的数目能给我带来一些安慰。
  冬去春来,转眼又是夏天。学期末的最后一天,我不得不去宿舍清理自己的床铺衣柜。宿舍每年只有开学第一天和放假的前一天允许外人进入,所以我问林立翔能不能陪我去搬东西。这半年来,我渐渐习惯了依靠他,现在要面对范晓爱,我更需要他来支撑我的勇气。我知道这对他来说是一件颇为尴尬的事,因为所谓“外人”,几乎都是家长,而“男朋友”的身份,容易招来口舌。
  但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当他跟着我穿过长长的走廊、接受沿路众人注目礼的时候,我感动得快要哭了。
  和开学那天一样,寝室里一个家长也没有,朱莉、范晓爱、温宁珊各自忙碌着。房门大敞,我故作自然地走进去,范晓爱和温宁珊同时扭过头来,她们同时看到了跟在我身后的林立翔,表情不尴不尬地僵在脸上。
  很好,就算无关痛痒,扳回一城的感觉还是很过瘾。
  “Hello。”林立翔温和地对她们笑,我知道这个笑有多么地程式化。
  “Hi!”温宁珊甜甜地向他打招呼,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我。我跟她一向没什么恩怨,却一夜间形同陌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堪一击,一件并不关己的事,就能摧毁之前所有的寒暄和往来。
  “哟,林立翔,你还真是二十四孝好男友啊!”朱莉在上铺调笑道。
  “谢谢夸奖,不胜荣幸。”林立翔知道我和朱莉关系亲近,对她也更友好些,随意地与她开玩笑。我离开宿舍后,也是全靠朱莉替我把一部分书和生活用品带出寝室,她还特意帮我在被褥上盖一层布并且时常更换,否则这大半年的时间,必定脏到无从下手。
  “若绮,我帮你把被子拿下来,你先收拾抽屉和衣橱。”林立翔从容不迫地踩着架梯爬上床铺,带他来帮忙真是太正确了。
  我用钥匙打开写字台的抽屉,却好像打开了尘封的记忆闸门。将近完成的《风钟》,静静地躺在那里。
  我用微颤的手拿起风钟的乐谱,关古威画的音符和我写的歌词紧紧地挨在一起,可是他永远也看不到了。
  “我是原地打转的风钟,连痛哭都听来很抒情,每次当风停爱扬长而去,我恨我那么寂静。”多么真实,真够讽刺。
  “若绮,接一下。”林立翔把叠好的被子和枕头从上铺递下来。
  我迅速从起伏的思绪中抽离,把谱子塞进书架上的一本书里,安然无恙地抱过林立翔递来的被褥。
  我留在宿舍里的东西已经不是太多,很多东西也因为买了新的而直接扔掉,加上林立翔手脚麻利的帮忙,不到一个小时就收拾就绪。
  记得来的那天满头大汗地忙碌了整日,离开却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两个月后,这里会有另一个人住进来,覆盖我留下的气息。
  朱莉拉着我的手依依不舍:“若绮,我会想你的。”
  我很动容,虽然早就不住在这里,但自此以后,我和她的关系里便没有了“室友”这二字,多少有些感慨。但我不想让范晓爱和温宁珊看笑话,所以故作洒脱:“退宿而已,我们每天不还要一起上课嘛,而且你高兴的话,随时欢迎到我这里来陪我住。”
  她装模作样地吸了吸鼻子:“放心,你人不在志犹在,你的精神会激励我……”
  “好你个莉莉!”我毫不留情地抬脚飞踹,朱莉敏捷地往后一闪,笑得花枝乱颤。
  林立翔抱着我的行李站在身后安静地看着我们。
  六月很炎热,却有一阵清凉的风从心口吹进来,我知道,那些郁积的阴霾总会散去。
  林立翔开着路虎横穿大半个城市把我送到家门口,若不是我的坚持,他非把我送进家门不可。他骨子里西方人的观念根深蒂固,觉得见女朋友的父母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的母亲一定觉得我带男朋友回家是非同小可的事,我不想惊动她。
  我把所有东西搬回房间重新整理,翻开厚厚的英汉词典,却不见了《风钟》的踪影。一时发蒙,静下心来想想,竟也不确定当时究竟是把它塞进了哪本书里,于是索性把整箱书统统倒出来仔细寻找,一本一本,一页一页。
  母亲敲门进屋,看到一地狼藉,免不了一通埋怨,我却像着了魔一般,不管不顾,只是一本又一本地翻书。
  没有,没有,没有。
  我和关古威的《风钟》,就这样不翼而飞,一点预兆也没有。
  最后的联系也没有了,我和他终于成了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五一假期事情比较多没空更新了,下一更放在周日,祝大家假期快乐!

  ☆、命运难知

  林立翔回美国过暑假。他曾提议我同行,我当然不会真的去。
  两个月的分离对恋人来说不算短,但林立翔也算是个懂得浪漫的人,他每天晚上都会给我写一封邮件,有时描述他精彩的见闻,有时只是三言两语表达想念,于是我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躺在床上捧着笔记本电脑一字一句地看他的邮件,然后给他回复。
  偶尔也会接到他的越洋电话,窗外更深露重,电话里有海浪拍岸的声音,他的声音带着几分激动,却又很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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