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嘞!阿临你和她走我就放心了!”
他的话音未落,身后的饭桌上就骤起一声“砰!”的响声。
胡一民吓了一跳,连忙转头去看——
饭桌上,杜宜美一口气把白粥喝完,然后把碗甩在了桌上。
“哎哟,小美啊,你……”
胡一民急吼吼地上前,将倒扣在桌上的碗翻了过来。
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恐怖吗,感情受挫跟他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拿他的碗撒气?
杜宜美冲他一笑:“不好意思啊,一民哥,手滑了一下。”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红彤彤的钱,“喏,这两天玩得很开心,谢谢你啊一民哥。”
胡一民愣了愣,客气了一下:“小美,大家都是朋友,你也不用这样……”
“一民哥,你这客栈开在这里,也挺不容易的。”杜宜美边起身边道,“这是我的谢意,你就收下吧。”
说完,她没等胡一民再客气一下,就大踏步往外走,跟上门外的谭临。
门外,程树已经走下了台阶,身影完全消失。谭临紧随其后,然后是杜宜美。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客栈一楼,瞬时间门庭冷清。
胡一民想着这怪异的三人组合。然后,他轻轻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真是年轻啊。”
*
这一路上,谭临走得颇不舒服。
先不说杜宜美一直在他身边搭讪,叽叽喳喳地找话题聊天;就说程树,一路都走在他前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没转过头来看过他一眼,更别提来两句正常的交际了。
这让谭临一直处在一种矛盾而极端的处境中。
他向来知道他是个平庸得不能再平庸的人。
从小到大,他一向不善交际;沉默是他的常态。可是在心里,他一直清楚地明白,社交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他一直未能完全摒弃这项技能。
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笨拙而迟钝地进行着这项技能的探索,但收效甚微。
有时候,他会羡慕那些八面玲珑的人,他们将自己的生活照顾得面面俱到。
然而,更多时候,他羡慕的是那些对“社交”这件事完全不予理会的人。他们不问来路,不问前程,不瞻前顾后,活地随心所欲——用他弟弟汪斯元的话来说,这样的人才酷。
他知道,在汪斯元眼中,自己可有可无,一点也不酷。
谭临低着头,默然地想着。
因为礼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杜宜美的话。偶尔抬头,看到程树走在前面,对一切都无所谓似的,他倒开始羡慕她起来。
——他也会想,会想自己在程树心里,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大概,自己也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吧。
“阿临,你昨天去过瑶寨吗?”一旁,杜宜美孜孜不倦地和他说着话。
谭临摇摇头。
“可好玩了!那边有卖好多少数民族的工艺品!”杜宜美兴奋道,“我都搜过了,淘宝上没有的!只有这里才有呢!都很漂亮,害我一口气买了好多!你没去那里,真是可惜啦!”
谭临说:“这样啊。”
杜宜美又道:“昨天你没去瑶寨,那你去了哪儿?”
“金佛顶。”
“金佛顶啊……”杜宜美皱皱眉,“去那里干嘛?那里有什么好玩的?不就看看梯田么,无聊死了!”
谭临想起他看到日光乍现的那一刻。
他“嗯”了一声,没多解释。
杜宜美见这个话题聊死,又好奇地起了个话题:“你不刚来嘛,怎么又要回去了?你家里出了什么事啊,这么着急?”
“嗯,一点私事。”谭临避重就轻。
杜宜美这才发现谭临连行李都没带。她大惊小怪地叫了句,谁知谭临只淡淡回道:“我还要回来的。”
“啊?你还要回来?!”杜宜美瞪大了眼睛,“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你还要回来啊?干嘛啊?”
话虽这么问,但是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走在前面的那个身影。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事儿一定和这个程树有关。
她不无醋意地加了一句:“下回你女朋友是不是要跟你一起来……”
谭临轻轻瞥了她一眼。
女朋友这事纯粹是他为了拒绝她才编出来的谎言,她现在故意在程树面前提起,纯粹就是为了挑拨离间。
——行?你不是说你有女朋友么?不管你到底有没有,我得不到,我也要给她添堵!
杜宜美回看他一眼,隐隐挑衅之意。
谭临收回了目光,没说话。
他们身前,程树脚步如常,似乎什么都没听到。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杜宜美终于忍不住了。她凑到谭临身边,半嗔半嗲道:“那阿临,反正你都有女朋友了,加我一个微信总可以吧?我们路上遇到,都是缘分!”
谭临抿了抿唇,再次无视了她的话。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三人走进壮寨。程树退到了路边,谭临也停了下来。
杜宜美一把拉起他的手:“哎?阿临?怎么不走呀!大巴都快开了!”
“你去吧。”谭临轻轻挣脱开来,“我赶下一班。”
“干嘛赶下一班啊!”杜宜美道,“我们不都说好了?一起走呗!”
“说好了吗。”谭临没看她,又道,“我在这里逛逛。你要赶飞机,快去吧,一路平安。”
“你……!”
杜宜美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他那句“说好了么”不是反问,而是“我刚才没有和你说好”的意思。
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妈的,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被程树的下楼声打断了,阿临确实没有答应自己。
现在别人要逛,她总不能把人家拖走吧?!
杜宜美气鼓鼓地思想斗争了半天,最终连声招呼都没打,沿着水泥路便往山下走去。
只留下谭临和程树两个人。
谭临转过头,看向女人。
“要拍东西吗?”他说,“我陪你吧。”
☆、越轨
下午三点,程树终于将想要的素材拍完。
在这长长的半天时间里,她没有与谭临说一句话。
只是,偶尔,她会把目光投到他的身上。那目光清清淡淡,不起波澜,看他仿佛像看旋转西餐厅里头一个侃侃而谈的中年谢顶男子,没有任何区别。
谭临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并没有提起什么。他本来就是个沉默的人,与另一个安静的人在一起,就更加沉默了。
在这冗长的时间里,他只不紧不慢地跟着程树,并不打扰她。有那么一瞬间,程树甚至觉得他比起自己更像鬼魂,她也懒得赶一个并不妨碍自己的闲人离开。
——如果他居心叵测,那就居心叵测好了。
从小到大,程树被两个男人骗过。
一个是她高中时候交的男友。浓情蜜意时他说要带她离开她的生活,结果转头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母亲。
那时候的邓英还是个易爆无理的女人,知道这件事后,直接把她锁在家里,整整半个月没让她出去。
后来那个,是她上大学那会儿交的男朋友。他们约会的时候经常会带上她那时候的室友,结果一学期还没到,他就劈腿和她室友滚在一起。
走到这里,这一路上,她遇见吃相难看的男人数不胜数。
后来程树确信自己已经修炼成了一种功力,那就是看人很准,她一眼扫过去,对方心里个子丑寅卯龌龊干净都看得一目了然。
不过,她从来也不会刻意去猜测什么,只会跟从着自己的心走。譬如面对着谭临时,她有种本能的信任,便不会对他多设提防。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早上杜宜美的话将她的某些自以为是与优越感推翻了一地。
她不是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男人:有着正式伴侣,却还出来和别的女人搞着暧昧;
她也不是什么义愤填膺的道德义士,面对他们,会恼羞成怒,会大声斥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母亲邓英削弱了她的这种冲动。
大家都一样,都是芸芸众生里摸爬滚打的一只刍狗,未必高贵,未必低贱。
她只讨厌他们的一样东西:那种极度的懦弱、摇摆、与不果决。
这长长的想法,程树都懒得和谭临说明——
就算他在前一天救过她,就算他前一天带给自己那种强烈的感动,此刻也全都化作别有用心的接近罢了。
并且,她将谭临今天的跟随看作另一种别有用心的接近。
拍完街尽头那个做民族包的老婆婆,程树将手机收好,直起腰转过身打算回去。
谁知,她大概是保持一个姿势久了,前两天又没有好好吃饭,而且太久没穿过鞋子——此时,眼前一阵发白,头猛地一晕。
她的脚一软,踩到一块石头,没踩稳,脚踝一下子崴到了。
“小心!”不远处的谭临几步冲到程树身旁,问道,“你没事吧?”
程树微微皱眉,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踝。应该是扭得厉害,她疼出了一身冷汗。
谭临也看过去。她脚踝高突的骨头处已经迅速红肿起来。
程树默不作声地撑着地面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准备自己就这样走回林下客栈去。
“你不能走了。”谭临拦住她,“等会儿你的脚就要肿出来。你这样走,过两天恢复起来很慢的。“
程树看了他一眼,用眼神示意他放下手。
谭临站着没动,坚持道:“不行。”
程树便没再理会他。她径直绕过了他抬起的手臂,一瘸一拐,走得极慢。
谭临向来是个极其敏感的人,他在刚才就感受到了来自程树的这种冷若冰霜的疏离。如今她不听自己的话也在他预料之中。
他在原地踌躇片刻,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
随后,他迈开步子,几下就赶到程树的身边,也不多说废话,一下子将她抱了起来。
她的身上传来一股辛辣而韧实的香气。
“嘶——”
他听见女人极轻微的倒抽气声。顺眼看去,她脸上布着大颗大颗的汗珠,显然是疼痛难忍了。
天气虽闷热,但山里地势高,倒也有几分清凉。现在她出了这么多汗,明显已经很痛,却也不表现出一刻的脆弱来。
谭临抿了抿唇。
女人很轻,几乎没有什么分量,他几下子就把她托在了背上。然后,他也不管她如何挣扎反抗,只沉默不语地向前走去。
事实上,程树也并不打算反抗。
成年男女之间的相处,哪有那么多矫揉造作欲拒还迎。她对谭临的态度,充其量只是反感而已。
现在她已经向他明确表达过自己的态度,他若不接受便可直接离开——而现在,他选择继续别有用心地接近自己,她也懒得去心疼他的女朋友,指责这种渣男行径。
说到底,这是他自己的事。
她知道自己不会越界,就够了。
程树虚弱地趴在谭临的背后,无精打采地想着。
陈北及说得对——这世上,果然还是他那样的男人多啊。
石子路弯弯绕绕,大寨子密密麻麻铺陈在山坡上,直通向密林的最深处。谭临的脚步平稳而有力,有规律的一晃一晃间,程树竟然不觉有了困意。
脚上的剧痛犹在,困意却粘连着涌上。迷迷糊糊间,她听见男人说道:“那是我骗她的。”
。?
“那是我骗她的。”见她没有反应,男人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和他脚步一样,平稳且清白,“我没有女朋友。那个话,是我骗她的。”
程树没回话。
“我原来有一个女朋友,在来这里之前分手了。”谭临顿了顿,“我没有骗你。真的。”
“是么。”程树的声音淡淡。
“嗯。”
“但你骗了她。”——这个“她”指的是杜宜美。
她的声音没有起伏,不起波澜,谭临不用转头都能在脑海中描画出女人的那种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
但是,她这句话里却藏着不易被发觉的冷酷——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其实在在乎着什么。
“她说得对。”女人又道,“陈北及,我男朋友。他是死了,但是我们还没有分手。”
谭临“嗯”了一声,没再多言。
走了一段路,他停住歇了歇脚,抬头看向前方。
入目是大片大片的梯田。已经到了植物最繁盛的季节,梯田里灌满了水,浸着根茎浸着淤泥,污浊里带着特别的清冽。
这地方虽盛名在外已久,但交通不便,游人本就不多,又正逢雨季,走到僻静处,真如同这全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空中打了几个闷雷,天色越发阴沉了。
背后的女人虚若无物,有时候他甚至疑心她已经不在那里。耳畔的呼吸声平稳而绵长,谭临又紧了紧手腕,低头愈发仔细地看着脚下的路,也愈发小心翼翼地往上走。
他们肌肤紧贴,离得这样近,那股独特的焚香混合生姜的气味尤其明显。
这种香气独属于他之前认出的冥府之路。
走到林下客栈。他前脚刚踏进屋门,后脚暴雨便倾了盆,“哗”地一下就倾泻下来。
胡一民正在柜台后头坐立不安地望着门口。见到谭临背着程树进来,他的眼睛一亮:“哎呀,阿临,你还没走啊!太好了!我刚才还在担心着呢。天色这么不对劲,她一个人在外头又不回来,我担心死了,正想要下去找她……”
他帮谭临扶着程树,将她轻轻放到一楼的沙发上,又问道:“诶,对了,怎么是你背她回来的啊?你已经回过家啦?事情办好啦?”
“没有。”谭临一指程树,道,“她扭伤了脚,我不放心,就把她背上来了。”
“哎哟!”胡一民这才看到程树脚踝上一片红肿,“啧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