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布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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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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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到以后在总堂的评定,而你是什么样的人才,对谷里的功绩,谷主也都知道,不会因为你缺了试练就因此鄙薄你……”
    听到这里,吴锋恨恨地在梦绮舞翘臀上捏了一记:“破得了,就像今天这样?”
    “哎哟,你这死小子!”梦绮舞终于一把将吴锋的手掌从她臀上拽了下去,猛地打了一下,之前吴锋的手掌在上面放了那么久,她却好像没感觉一样。
    然而,她却随即对吴锋柔柔一笑,用黄玉一般的指头堵住了吴锋的唇:“今天就算姐姐没廉耻,引勾你吧……这次试练还不知能不能活着回来,先把你这小鲜肉稍微尝上一口,对不对?”
    梦绮舞又道:“你不用太在意的,别忘了我们可是江湖儿女,又不是总堂里那些恪守礼法的名门子弟……没打算让你现在就决定,这点事情而已,等你真长大了按着自己的心意,再决断不迟。”
    草野之中江湖儿女,的确对男女之事,看得随意很多。甚至真正发生**关系之后,因为性格不合或是什么别的原因,无悔无怨地分手的,都很有些例子。
    吴锋只见梦绮舞说这话时,神色洒脱,俏脸折射着七彩的晨曦,清爽与娇媚兼而有之,不由瞧得呆了。


第五十章 购衣
    “也到早饭时间了。”梦绮舞微微一笑:“苍练,我们下山吧。”
    吴锋放开了她,与她挽着手一同下山。
    到山脚下,两人各回住处,只听梦绮舞道:“这几天,我便回去努力修炼了。你也加油噢。记得每天晚上来陪我说会儿话。”
    吴锋和她相视一笑,各自分开。
    吃过早饭,吴锋立即赶往山下,离试练开始,只有五天,他必须要将答应过云海岚的购置衣服的事情办好。
    不过,这一带都是荒山野岭,要找到衣店,实在不易。
    但这实在难不倒吴锋。
    吴锋从忘忧谷口继续往下,来到一个地势更低的小谷口,只见这里乱石堆积,看起来一片荒凉。
    “朋友来了,可有美酒相迎?”吴锋向着山谷口大声喊道。
    “呀哈……”谷内很快响起了笑声,回应吴锋。不过这笑声显得颇有些中气不足。
    机关转动的嘎吱嘎吱声响起,乱石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挪开,一个长着长耳朵的短人,蹦蹦跳跳地蹿了出来。
    看身高,这人只有一米六不到,但如果把头顶上的一对大耳朵竖起来,却有一米八不止。
    仔细看时,可以看到乱石挪开之后,现出一块牌子,写着:明眎部落。
    明眎,就是兔子的意思,这里所居住的,正是一群兔子精怪。
    吴锋笑着道:“毛绒,好久不见了啊。”
    “毛绒”,便是这只看门的兔子妖的名字。
    毛绒嘻嘻笑起来,道:“原来是吴锋公子啊,真是好几年了,你样子都全变了,亏得我记性太好,记得你声音呢……”
    “就知道你记性好,我才不用傻乎乎地报名字嘛,也让你能显示能耐。”吴锋微笑道。
    “哈哈,谬赞,谬赞!”毛绒却是突然黯然道:“说实话啊,人族里面普通老百姓怕我们,修士又瞧不起甚至仇恨我们,像你们父子这样对咱们妖族友善的,实在是不多了……”
    自从武祖扫灭群妖以来,妖族的生存空间便遭到极大的挤压,被赶到各种荒僻之地,其中辛酸,自然也不必说。
    “我当你们是朋友嘛……”吴锋应道。
    不过,吴锋也有自己的考量,并非无条件地对妖族友好。
    当年妖族侵犯人族,几乎被武祖全灭,也算血债血偿。现在散落在整个大陆的妖族部落,大多闭关自守,与人类井水不犯河水。于吴锋而言,推翻修真者的统治,也许还要借助妖族的力量。
    然而,妖族却也肯定想要恢复当年的辉煌。来日吴锋如果有权在手,对于这种思想,必定会全力打压,对于妖族中一些狂热分子,绝不会手下留情!
    与毛绒寒暄了几句,毛绒问道:“吴公子,今次来访,不是就找我喝喝酒罢?”
    吴锋道:“说来抱歉,这几年事情忙,没特意来找过你。这次也是要给娘亲订做几套衣服,过来找拉古裁缝的,等我把订单下了,再来陪你喝上几盏吧。”
    “娘亲?”毛绒不由惊诧:“以前你爹爹怎么从没说起你娘亲的事?你们谷里也不会没有裁缝铺吧?”
    吴锋早已想好说辞,道:“娘亲卧病在床好几年了,是父亲伤心之事,他自然不愿意在朋友面前提。最近她的病有了些起色,能下床行走了,但冬天冷,谷里有几种特殊布料又用光了,我这才过来打搅。”
    “原来如此,那你快去罢。等你事毕一身轻松,毛绒再请你喝个够!哈哈哈哈!”毛绒尽力做出很爽朗的样子,但兔子声音天生尖细,听起来还是一副柔弱的模样。
    虽然几年没来,这明眎谷里面的路径,吴锋却仍然记得,很快找到了名叫拉古的兔子的裁缝铺。
    兔妖们从出生到长大化为人形,会褪下大量的毛发。对于有灵智的兔妖来说,这些毛发就此散佚,无疑是一种浪费。因此在明眎部落,便有专门的兔子把这些毛发收集起来,制作衣物。
    但只是兔毛,当然太过单调。所以明眎部落的裁缝们渐渐学会了种植桑树,养蚕缫丝,栽培棉麻,纺织布料。所以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妖族部落,但衣服的材料、花样,却一点都不单调。
    甚至连老虎的皮毛做成的披风,在这里都有售卖。兔妖中的强大者,并不惧怕猛虎,还能将其捕杀。
    吴锋进了裁缝铺,也是寒暄几句,而后下了订单。从裁缝铺出来之后,吴锋回到毛绒那里,毛绒便端上美酒,与吴锋共饮。
    妖族所谓的美酒,其实味道实在不美,颇有些酸。但吴锋既然当毛绒是朋友,也只能装作以此为美味的样子,和他觥筹交错,对灌不休,直到毛绒醉倒在地,如同一滩烂泥,吴锋才带着几分醉意,长歌一曲作别。
    四天后,吴锋从明眎部落中,取回了订做的衣衫。
    “云姑娘,衣服我带回来啦。”吴锋在里间内书桌上的白玉棺上敲了一下,道。
    这时候才只是下午,吴锋本不该吵醒云海岚,但明天就要动身去试练,而梦绮舞却让他今晚去她那陪她聊一整晚上的天。
    白玉棺微微动了动,吴锋将它移到桌下,只见白玉棺快速放大,云海岚从其中站了起来。
    吴锋从如意袋中取出衣物,轻轻放在桌上。
    衣物是装在一个布袋当中,免得云海岚看到贴身的衣物沾上了吴锋的手掌,感觉尴尬。
    “这里间隐蔽,但是留着我的味道,你若在这里更衣,未免尴尬,请到那边的空房去罢。”吴锋道。
    那间空房,本来是吴锋的母亲所居住的,只不过母亲过世之后,吴锋的父亲把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床板在内,一起烧了。
    云海岚点头,走了过去,掩上门。
    她打开布袋,只见里面有丝织的亵|衣、棉麻制成的中衣,都是白色,还有紫色的衣裙和用来御寒的斗篷。
    每样各是两件,以备更换之用。
    女子注重轻盈,一般不愿意穿厚重的棉衣,影响美感,而披风一般裹住全身的斗篷,带着一股飘摇的意味,既美观,又能御寒。
    云海岚解开身上衣裙,将衣服一件件换上。原来那套衣服在棺材里披了四十年,虽然未曾朽坏,但换下来的时候,竟是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当披上衣裙和斗篷时,她骤然感觉到,一股暖流,直透心腑,暖烘烘地绕了全身。
    这时,吴锋的声音从外头传来:“换下的衣服放在里头,我悄悄给你洗了罢。云姑娘你是大家小姐出身,想必没自己洗过衣服。”
    听得这话,云海岚脸上不由微微一红,但也只好应了一声“好的”,便走到外间。
    吴锋只见她全身一袭魅紫,只有斗篷边缘露出霜白色的兔毛,清新淡雅。斗篷下摆轻飘,与以往的暴露装扮相比,虽然裹得严严实实,却又有一种华贵的美感,犹如神妃仙子,高贵富丽。
    “这衣服好暖和,是什么料子做的?”
    “火浣锦。”吴锋答道:“但怕阳性太重,你身子承受不住,不利于你恢复,我还让裁缝师傅往里头掺了些雪蚕丝。”
    云海岚这才明白为什么斗篷和外套都是深紫色。火浣锦颜色深红,难以掩盖,而雪蚕丝微带淡蓝。吴锋知道云海岚喜欢蓝色,故而又让师傅用蓝色的染料染了下,调和成深紫的颜色,来与蓝色相接近。
    想到吴锋心思如此细致,云海岚不由又心头一暖,笑道:“真是辛苦你了。”


第五十一章 相拥
    “分内之事。”吴锋淡淡道。
    关心他人,处事细致,在他而言,只是一种习惯,并非为自己增加存在感的手段。
    而且,就目前而言,吴锋也实在不属于多话的人,这是父亲存留给他的影响。等到他血脉中的疯狂因子完全爆发出来之后,他的性格将会怎样,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而云海岚也偏向沉默寡言的性子,见没什么其他事情可说,便不再说话。
    门外响起箱子响动的声音,是谷里的侍者送饭过来了。
    等到那人离开了,吴锋默默地把自己和云海岚的饭菜取了回来,两人安静地相对吃完。
    吴锋把碗筷和食盒都洗干净,放回门外,出门时开言道:“我出去了,晚上有事。”
    这是吴锋的家,他本不必说这句话的。
    但他今天却下意识地说了出来,就好像以前父亲还在家里时,对父亲说自己要出去玩耍一样。
    再坚强的人,终究是会孤独的。云海岚这成女熟性,到底给了他几分母亲一般的感觉,虽然两人相识还不到一个月。
    “好的。”云海岚也很自然地回应道。
    “我明天就要去试练了,而再过几天就满一个月,到你服用我鲜血的时候了,不知道提前服用,有没有影响?”吴锋又道。
    云海岚需要依靠他的鲜血来维持生命,但吴锋担心自己带她一起,一旦遭逢危险,便会忍不住借用云海岚的力量。
    所以,他还是希望云海岚给出提前服用并无妨碍的回答。
    但云海岚只是摇了摇头,道:“提前服用的话,没有效果的。我就和你一起去吧。”
    吴锋点了点头,关上门,向梦绮舞的住处而去。
    梦绮舞早已摆上一桌零食,将火炉燃得旺旺地,笑逐颜开地等着他。
    “苍练!”梦绮舞看了看墙上的西洋挂钟:“你比起约定的时间迟到了三分钟噢!”
    西洋挂钟比起玻璃传来和普及,都要早很多,因为西方计时和历法都较为简便,因此东方很多地方都开始采用。
    这架西洋挂钟本来是吴锋父亲的东西,梦绮舞从吴家搬出来时,吴锋的父亲将这挂钟送给了她。
    “抱歉……”吴锋笑了起来,脸上一点歉意的表示都没有。
    梦绮舞和他约的是按照西洋计时法的下午六时,可没说几分几秒,本来晚上送饭过来都到快六点,如果要六时整赶到,无疑是痴人说梦。
    没想到梦绮舞还抠住这个字眼,挑起自己的毛病来。
    “你一向大大咧咧的,现在还算起时间来了?”吴锋掩上门,道:“女人斤斤计较的毛病终于发作了,传说中的女人味啊……这莫非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梦绮舞猛地在吴锋手上打了一下,嗔道:“装腔作势地,恶心死了!你小子也学会油腔滑调了啊。什么鬼爱情的力量,好像姐姐真把你当个什么玩意似的。”
    但她眼波闪烁,俏脸微红,掩藏不住的是淡淡的欣喜之意。
    吴锋哈哈地笑了起来:“绮舞姐,你脸红的样子,还真是可爱呢。”
    梦绮舞瞪了他一眼,不做声。
    吴锋一向喜欢这种气势上盖过她的感觉。在梦绮舞面前,他才能彰显自己随性的一面,这让他感觉很愉快。
    他考虑着是不是要把梦绮舞抱过来亲上几口,或者直接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这种事情,意|淫起来是很棒的。况且,梦绮舞和他的关系,现在的确已经更进一层。
    但吴锋随即打消了念头,倒不是因为他色厉内荏。
    而是因为吴锋确切地知道自己尚青涩的一面,却又从不肯输了气势,无论什么事情。
    之前被梦绮舞称为“小鲜肉”让他心底有些暗中的不忿,但是如果自己发起主动进攻,却显得举止失措,无法洒脱自然,那样便更加尴尬。
    细细算起来,还是守株待兔划算,毕竟梦绮舞是跑不了的。
    至少他目前,无疑是这么认为的。
    于是吴锋依然像以前那样,一副体贴的样子,将花生一颗颗剥好了,放在梦绮舞的面前。
    梦绮舞含着笑,和他聊一些琐事,一边以风卷残云之势,将桌上的零食一扫而空。
    时间流逝得飞快,转眼间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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