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世界里的小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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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世界里的小僵尸- 第3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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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惯了高雅如阳春白雪的曲子,这会儿听那远远传来的曲子旖旎动听,用的虽是丝竹乐器,但风情迥异,不禁站起来凭栏远眺,细细聆听。
        店小二见陆逸起身倚轩聆听,会心一笑,说道,“这传来丝竹雅乐的那一家叫莳花馆,更是咱百顺胡同的翘楚。馆里标致的姑娘最多,那儿的老鸨一秤金调理的姑娘个个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平素出入的又大多是有身份的风流名士、达官贵人……”
        “哦?”陆逸一听,顿时来了兴致了,从怀里掏出一定银子丢给那店小二,“你给我说道说道,我第一次来这里,对此地不甚了了,说的好,我另外还有赏钱!”
        “多谢客官,多谢客官!”那店小二接了银子,顿时欢天喜地的塞进了腰带里,这可是十两银子啊!自己一月才五钱银子的工钱,一年也挣不到这么许多啊!发财了,真的是发财了!
        的了银子,店小二满面红光,激动不已,赶忙继续说道,“小公子要是想去见见世面,莳花馆到真是个好去处,那儿现在当红的姑娘香宝儿、可卿儿,这两位可是艳冠群芳啊,小公子如此俊俏的人品,她们一定欢喜得很呐。馆里还有三个更标致的小姑娘,还未梳栊呢,都是一水儿的清倌人呐。这三个年纪虽小,都是一副美人胚子,一个叫雪里梅,吹得一口好箫;一个叫唐一仙,弹得一手好琴;还有一个玉姐儿,歌舞俱佳,这三人才情相貌十分的出众,年纪也和小公子相仿呢……”
        听到雪里梅、唐一仙这两个名字,隐约有些耳熟,似乎曾经听说过。
        细细一回想,陆逸顿时愕然,那雪里梅倒还算了,那唐一仙可不是被正德小皇帝给搞去的吗?
        至于那与玉姐儿,莫不是大名鼎鼎的玉堂春?也就是苏三?!
        说起正德年间的名妓,陆逸记得的不多,但是唐一仙和苏三,却是知道的紧,尤其是苏三,在后世都被称为经典了。
        苏三原名周玉洁,苏州人,五岁时父母双亡,后被拐卖到北京苏淮的妓院莳花馆,遂改姓为苏,起名苏三,“玉堂春”是她的花名。苏三天生丽质,聪慧好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南京原礼部尚书的公子王景隆(王金龙)上京赶考时与其结识。苏三和王景隆传奇般地恩怨和爱情故事被明代小说家冯梦龙写成《玉堂春落难逢夫》,收入《警世通言》流传后世。京剧和许多地方戏曲又编为《苏三起解》、《玉堂春》等广为演出。
        陆逸在后世之时,也曾迷恋过京剧唱腔,学过一阵子,自然对于苏三印象颇深的。
        陆逸一边听着那店小二唠叨,一边想的出神。
        却听那店小二说道,“这三人一个善吹箫,一个善弹琴,还有一个善于歌舞,那这三人倒是绝配了!公子今儿个不去见识一番她们的才情,以后想看时可就少了一位了”。
        陆逸一愣,好奇地问道:“怎么会少了一个呢?”
        店小二道,“听说有位姓王的公子看上玉姐儿了,花了大把银子要聘她为妾呢,玉姐儿这几日整天介以泪洗面、甚不开心呢”。
        “什么?姓王的公子?”陆逸一听,有些发愣,“不会是王景隆吧?”
        “咦?原来公子知道啊?”那店小二惊讶无比。
        “听说过罢了,”陆逸笑道。心中却在想,情况好像有变啊?王景隆怎么变成强抢豪夺了呢?不是说两情相悦的吗?
        “可不就是那个王景隆公子吗?他爹是南京的礼部尚书,官位显赫,在京师这地界,有许多的门生故吏,都是达官显贵们,那王公子到此读书,准备科考,一次偶然进了莳花馆,就看上了玉姐儿,可是玉姐儿瞧不上他啊!他恼羞成怒,就要强抢豪夺了……可怜玉姐儿,哭的那叫一个惨啊……”
        陆逸听了甚觉奇怪,不由问道:“哪有这回事?嫁人作妾也好过这生张熟李的卖笑生涯,她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456【银葫芦】

  
        陆逸心中着实气愤不已,心中想道:这历史,果然是胜利者书写的啊!历史和现实差别太大了啊!要不是自己穿越来了这个时代,有跑来逛逛,谁能知道玉堂春和王景隆之间居然有这这等弯弯绕啊?
        妈了个巴的,史书害人啊!
        那店小二见陆逸那般询问,于是说道:“公子想是不常在欢场走动,不知这欢场的风气。泡…()若是个寻常的姑娘,有人为她赎身得脱火坑,那自然是求之不得。可是玉姐儿年纪尚幼,已是这里有名的清倌人,将来必定大红大紫的,举凡名妓都以嫁给官家和文人为荣,可是,玉儿姐性格刚烈,瞧不上那王景隆的草包,更不愿意在官宦之家当玩偶,那可是窝囊透顶的结局,她如何甘心呐?再说了,咱大明朝的对于青楼贱籍的女子,还是有些宽松的,如果她们能赚取足够多的私房钱的话,就可以自己给自己赎身,并不需要别人来给他们赎身的!”
        “恩?居然有这种事情?”陆逸一愣,他倒是没听说过这码子事情呢,“如此一来,那些出名的名妓,岂不是个个都能给自己赎身了吗?”
        陆逸心中暗想,这明朝的皇帝还真的不笨啊,这样一招,不正是自己在天龙八部世界里面使出来的吗?难道大明朝的皇帝也有人是时空偷渡客吗?
        “哪那么容易啊?”店小二解释道,“这妓女给自己赎身,那价码可是身价的十倍以上啊!而且。还必须在二十五岁之后才可以,可是那个时候已经人老珠黄了……”
        人老珠黄?陆逸不觉暗笑,二十五岁就教人老珠黄啊?不至于把?后世的三十多岁才结婚的人都多了去了,也没看谁人老珠黄!
        听了店小二一番叙述,陆逸了解了不少风月场所得规则,心下高兴,又丢了他十两赏银。那店小二欢天喜地的走出去了。
        陆逸这又吃了一会儿,这才结账离去,骑马到店小二所指的莳花馆。
        此时乃是中午时分,嫖客倒是没见到多少,那些过来听曲子的附庸风雅之辈倒是不少呢!
        陆逸丢了马缰给那龟奴,随手打赏了一两碎银,顿时让那龟奴欢天喜地,陆逸悲叹,同样是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自己这散碎银子,是刚才店里找的,留在身上有**份啊!就算是要炼器,也不会那碎银子啊?还不如随手送人呢!
        这条街处处矮墙,花树缤纷,一处典雅的院落前,小门儿上挂着块黑漆金字的匾额上面写着“莳花馆”三个大字。
        陆逸抬脚进了院落,一进门儿就是个阔大的天井,廊下倚柱儿是一张张的小方桌子,寻香客一般就坐在这儿喝点茶,挑选下姑娘,由于天色尚早,廊下根本没有客人。
        天井上方的二楼一圈儿小房子,每间每户都不大,门口挂着牌子,这是最普通的娼寮,再往后第二进院落才是粉头姑娘们的温柔乡,档次明显差了好多。
        “哎呦这位公子,您来的可真早啊!”满脸敷着粉的老鸨一寸金,摇着伶人作恶的腰肢,一阵风般滴跑了过来,很是谄媚滴跟陆逸搭讪。
        这风月场上迎来送往的客人海里去了,这眼力劲早就练出来了,一看陆逸的气质,就非同寻常,岂能不巴结啊?!
        然而,就在这时候,一个好爽的男人声音响起,“哈哈……陆兄弟,我可终于找到你了啊!”
        “啊?”陆逸一转头,顿时有些晕菜,这丫的谁啊?不是田伯光又是何人啊?
        “你怎么到这里了啊?”陆逸惊讶地问道。
        “废话,当然找你来的!”田伯光没好气地说道,“你说走就走,也不留个地址给我,我跑了好几天的路,这才到了京城,却是没头苍蝇一般,找了半个月实在是找不到你,我一想,与其去找你,还不如在烟花之地等你呢,看你也不是那么老实本分的人,指不定就要来……”
        陆逸的脑门上全是黑线啊?自己长的就想逛窑子的吗?这是怎么说花的呢?
        “老鸨,重新上桌酒菜来,大爷有的是钱,尽管上好的……”田伯光拍着桌子喊道。
        “好嘞!”老鸨一寸金当即也管不了陆逸了,风风火火的一头冲进了后院,安排事物去了。
        陆逸被田伯光撞上了,当即很无奈地走过去坐下来,很郁闷地看着田伯光,“别说我是讨债的啊,当初你丫的跑去买酒,害的我的酒楼没法开了,我才来的京城啊,我已经留下话了,以你的能耐,要找我也不是难事啊……”
        “怎么会呢?”田伯光爽朗一笑,“我就是怀疑谁也怀疑不到你啊?!兄弟啊,自从喝过你的酒之后啊,哥哥我再喝别的酒,就跟喝马尿似地,难受啊,我都憋了多少天了,你身上可还有好酒啊?拿来我喝喝……”
        看着田伯光更吸毒上瘾似地,陆逸无语至极,这丫的比洪七公还馋嘴啊!
        当即,悄悄滴从七宝指环中取出了一个银葫芦来,丢给田伯光,“你就喝个饱吧!”
        “就这点?还喝个饱?”田伯光看着手中不大的银葫芦,心中不以为然,却也没有说什么,当即拔开了塞子喝了起来,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半晌,却是没见葫芦空了!顿时一愣,“怎么回事啊?”
        他将眼睛对嘴葫芦口看了又看,见里面好像还有许多的酒,顿时很惊讶滴看着陆逸,“这是什么玩意啊?”
        “这酒葫芦是好东西,算你十万两银子。”陆逸淡淡地说道,说着,他也又七宝指环里取出了一个金葫芦,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不是吧?你用金的,却给我硬的?这不是打击我吗?”田伯光看着陆逸手中金灿灿的酒葫芦,顿时不干了。
        “你爱要就要,不要拉倒!”陆逸鄙视滴看着田伯光,“那银葫芦,算你十万两银子,都还便宜你了,知不知道那是啥啊?”
        “啥啊?”田伯光不解,拿着银葫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不出所以然来,“这玩意好像除了装的东西有些邪门的多之外,也没什么奇怪的啊?”
        “这银葫芦,是我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的仙家法宝!”陆逸哼道,“知不知道,这小小的银葫芦,里面能装多少酒啊?”
        “啊?仙家法宝?”田伯光一愣,顿时随即一想,却也明白,这要是真的如陆逸所说,存储大量酒水的话,那可真的是神仙的玩意啊,神仙的玩意岂能不贵啊?有了这玩意,将来装多少酒在身上都方便了,就算喝完了,去偷酒都方便啊!
        “这银葫芦,看上去是一斤装的,不过内中却储存了一百斤的酒水,足够你喝一阵子得了,”陆逸说道。
        “天啊,一百斤?”田伯光顿时激动不已啊,有着银葫芦在,自己以后想喝多少酒都没问题啊!装依葫芦,足够自已喝上十天半个月的啊!
        陆逸酿造的这酒,可不是街面上那种更水似地酒啊,酒精度虽然不高,却也有四十多度呢,田伯光虽然好酒,而且酒量不小,却也每顿只能喝个三斤左右。喝多了就头晕目眩耳鸣口苦了。
        一百斤,真的够他喝上十天半个月了。有了这银葫芦,喝酒太方便了。
        只是,田伯光实在是难以置信地看着陆逸,“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舍得给我的呢?”
        “因为我有这个更好的金葫芦啊!”陆逸笑着说道,“跟你那银葫芦相比,我这个金葫芦存储的酒更多,而且,还能提升酒的品质!”
        陆逸心想,你那银葫芦,根本就是最低级的空间储存法器,除了空间之外,什么功能都没有,当然了,坚硬度还是可以保障的,如果打架的时候没有兵器,完全可以用葫芦砸嘛!
        至于这金葫芦,这可是自己炼制不久的仙器啊!其存储空间,大的离谱不说,还能按照自己的心意吸收妖怪,并且将其炼化掉等等诸多功能,简直是变态的要命,简直堪比太上老君手中的紫金葫芦跟金角大王手中的混元一气瓶了,当然了,除了层次低了些,功能都一样。
        本来,陆逸想用青玉葫芦的,那毕竟是先天灵宝啊,可是,想想那葫芦能让丹药提升等级和变异,陆逸就按耐住了。他还希望里面的丹药能更上一层楼呢,到时候要是能弄出几颗神丹来,那才叫发财了呢。
        “那你这金葫芦多少钱?卖给我好不好啊?”田伯光贪婪滴看着陆逸手中的金葫芦,要不是担心打不过陆逸,反倒断了酒水,他早就冲上来强抢豪夺了。
        “你买不起的。”陆逸摇头说道,“再说了,就算你能拿出等价之物,我也不会卖的,这银葫芦,我都已经便宜你了,人要知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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