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胭纪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狼胭纪事-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在下是来劝说将军放弃围城,给城中守军留一条生路的。”
“哈哈哈哈……”此言一出,项毅连连拍着桌子,周遭立侍的军曹兵士们也笑出声音,“笑话,真是笑话!诸侯太守之间互相攻伐占地,近世以来皆如此,杀了石门太守,他的地盘岂不尽数归我?!往上报一个病故,谁会追究??现在你凭一张空口白牙劝我撤军,难道不觉得自己在说梦话?!”
隐珠微微一笑:“若将军的志向,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个乡下诸侯,在下确实是白来了,请将军立刻下令,将在下投入汤鼎。”
项毅脸上突然一热,“乡下诸侯”是最能激怒他的称呼之一,当他还小的时候,跟着父亲,也就是老驱狼侯一同入京朝见,长乐的贵族经过他们会掩上鼻子。
他强自压抑恼怒,问:“那你说,还有什么?”
秦隐珠笑着,突然凑近男人的耳边,近到他能闻到她身上冰雪的味道,这让他微微一惊,但马上就不再介意,他确信他有力的胳膊一夹,可以将她的腰都折断。
直到,她轻声说出一句话来:“将军……难道就不想当皇帝么?”
项毅本漫不经心的笑容凝住了,他看着面前女人的眼睛,纯正的黑,深不见底,与他直视。她说出这句话的口吻像蛇一样,甚至让他觉得,她本身也像是极端享受这句话的美妙,本嫌苍白的脸上闪烁一种魅惑。
项毅努力再笑出来,但自己也感到有点干。他的余光扫向帐中的手下们,但他们显然听不清这边谈话的内容,都直着眼看两人表情的变化。
“现在京城的局面,将军想必也知道一些?”女人又问。
“你说王家和刘太监的事?”项毅痛恨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但还是忍不住回答。
“不错,那将军觉得,刘太监一手遮天,靠的是什么?”
“皇上呗,皇上吃喝拉撒都靠那些太监伺候,当然听他们的。”
“但是皇上现在年纪越来越大了,身体也越来越差了。”
“当然,所以皇上归天太子即位的时候,就是那帮太监完蛋的时候。”
“但是将军想,谁会坐着等待自己完蛋呢?所以太监一直撺掇皇上废了太子,改立一个。本来照这些年的势头看,换太子是迟早的事,但是想必大人也有听说,最新的消息,王家已经说服了漠北公主前来和亲,嫁给皇后所生太子,那么太子地位会就此稳固,那些阉人又怎么白白看着?”
“不看着又能怎样,太监,手里连个兵毛都没有,”说出这句话,项毅自己也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不禁“啊呀”一声。
“正是,”隐珠眯起眼睛笑道,“太监要兵,将军有兵,进了天宁,谁说了算?只是,天下之变已成一触即发、近在旦夕之势,而世上兵马雄壮、野心勃勃的,难道只有将军一家?”
项毅脸色彻底变了,身体也从椅子上坐直起来。
隐珠玩着手指,沉默,现在诸侯之中,驱狼侯离长乐最远,若还纠缠石门城这点蝇头微利,只怕到时连一杯残羹也分不到了。如果说到这份上他还不能决断,那她就真是押错了宝,愿赌服输。
好在,良久,男人的表情终于慢慢缓和,笑道:“你,就是那生不出儿子的石门太守第六个女儿,他们说的‘鬼谋姬’?”
“第七个,”隐珠看着他,淡淡纠正……
“我项毅向来佩服带种的人,”项毅站起身,“今天冲美人儿你敢一个人来当说客,一席话又点醒了我,现在我送你回城,一丝头发也不少你的。”
“不,我想跟将军去长乐。”
隐珠一字一顿地吐出这几个字,看到项毅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与惊异,他想问为什么不回石门吧?但是终究,项毅什么也没问,而是大笑起来,洪亮的笑声似乎震得军营都嗡嗡作响:“我还不知我有这么招美人们待见,既然美人开口,当然恭敬不如从命。
“请将军叫我‘先生’,”隐珠带些怒意,说。


☆、第四章 北疆围猎

“快点,”项毅催马,扭头道。
秦隐珠点点头,抓住自己冰冷的马缰,她的马术只能说差强人意,不像战士那样善于飞驰,但她力图不表露出这一点。马走在营里的石路上,远处传来整齐的拼刺口号,显然士兵们正在训教场操练。
“等下你会见到我二弟,还有我的‘双璧’,”项毅大笑着说。
隐珠又点头。即使她不因为战事提前去做了解,北疆也大约没人会不知道这几个人,项家两个兄弟,项毅是老大,高大英武,不怒而威,老驱狼侯去后,自动承袭了这个爵位;第二个项杰,矮小壮实,武勇比大哥相去甚远,不过总是打扮得十分耀眼,有士兵背后叫他“公鸡将军”。
至于被称为驱狼侯帐下“双璧”的,则是一男一女:右将军夏无殇,左将军苏龙胆。
据隐珠所了解的,夏无殇是个孤儿,从小加入项毅的军队,因军功一步步从一个最低等的步卒,升至帐前右将军,以项毅的脾气,几乎也把他当自己第三个弟弟看待。其用兵扎实,富于实战,不乏智谋,对敌冷酷,曾有修罗之称。关于他的传闻在北地有不少,流传较广的一则是,早年他与人同行,遇到盗贼,情急诈称自己是老驱狼侯(项毅的爹)的侄子,盗贼心生畏惧,独放了他,却把其他人尽数活埋。
而苏龙胆更像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不仅因为她是个女人,更因为她曾经是个“无衣”——“无衣”是一支佣兵团,在北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三十年前,曾经有漠北的两万大军进犯边陲,边关诸侯久等援军不到,不得已雇佣了三千“无衣”,
几乎花去了半座城池的白银,许多人都说他疯了,那些为钱而来的佣兵怎么会为你卖命,但事后证明,多数人错了,三千无衣立起巨大的坚盾,抵挡漠北骑兵一次又一次的冲锋,血流成河,却没有一人逃走,在冲锋的间隙,他们大笑着互相竞争谁的头颅会被标价更高。最终,残余的漠北骑兵依次上前来,在盾牌前自行割下只有败战才会被剪掉的发辫,以示心悦诚服,而剩下的不到六百名“无衣”战士,挺立在血泊里沉默着,迎接他们的进献。自此以后,这支佣兵团在北地名声大噪,小儿争相纹上昙花的标记,总有□□夸言哪天接待了无衣的客人……
一声惨叫突然打断她的思绪,看过去,正在经过校场,声音便是场上一个胖子发出的。
“不要——不要打我——”他像杀猪一般嚎叫,“我只是个商铺伙计,是他们抓我进来的……”但他的声音很快被更大的哄笑和叫闹盖过了。“肥猪,起来啊?”“杀了他吧!”“别啊,看我用□□操他几次!”老兵们粗野地喊着,踢打那个胖子,用枪尖刺他肥厚的屁股。
秦隐珠皱了皱眉头,但旋即换上寻常的冷漠面孔,这样的事情在军营,想必每天都在发生。军队里不容忍废物,不,世界上不容忍废物,看那个胖子的样子,上了战场也活不下来,那么早死几天晚死几天有什么关系。
不知怎的,这让她突然想起小时的事情来了。七岁以前,她都没见过父亲——据说出生之时,父亲是来过的,但听说又是个女儿,他甚至没有抱起她来看一眼。而这也是母亲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当时的情景在之后的荒凉岁月里,被她一次又一次地提起,直到寂寥地死去。
不过当然,之后父亲还是见过自己的,尤其在她显露出卓越的才识之后,她辩倒他帐下那些无能的腐儒,做出文学泰斗也赞叹的文章,令他对她的期许与日俱增,在项毅攻城之时,这种重视达到了顶峰:当她提出一个人去做说客,他痛哭流涕地抓住她的手,让她一定要尽快出发,说全城的性命都在你身上了。
然而,她咬住嘴唇,那求拜神佛一样的态度中,为什么看不出一点对女儿的担心呢?
她在马上回望了一下,石门,那个她生长的小城,已经远到成为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点。
父亲应该想不到,她选择不回石门,而是去长乐吧。也好,他的生育之恩,我已然报尽,今后是死在刀枪之下,还是显耀翻天覆地之能,都与他无关。
秦隐珠这样想着,回过头,项毅的话音突然在耳边响起:“这就是了!”看去,面前已经出现大片的围场,远处传来踏踏蹄声,然后几个黑点从白雪上出现,渐渐变大。
“让开!”项毅喝了一声,隐珠才看清,跑在最前的是一只灰白色的大狼,被追得呲牙咧嘴,不过还未等她感到吃惊或害怕,一支粗翎羽箭已经自身后飞出,不偏不倚正中狼喉。
大狼晃了几下,追猎它的方向又来了一只箭,插在背部,它挣扎片刻,才终于倒下去,还热着的血流出来,染红雪地,冒起腾腾白气。
隐珠随着项毅奔过去,另一方向的骑手猎人们也都近了,先头的几个提着自己的猎物,还有一些猎物已经被剥皮,毛皮驮在空出的马背上。
“项杰,你何必补那一箭,白费了一张好皮子,”项毅下马,去了黑色手套,翻检狼皮,啧啧道。
被称为项杰的人一笑,他的打扮像传说中的花俏,绿锦袍,狮蛮带,头盔上还装饰着大颗红宝石:“大哥还在乎这一张?全天下的皮子都快要是大哥的了。”
项毅大笑:“看来你们都听说了?”然后他拍着隐珠的肩,按她希望的那样称呼,“这位就是一语点醒梦中人的……哦……秦先生。”
“无殇和龙胆呢?”他又扫视一圈,问。
“说谁谁到,”项杰笑道,果然,从围场的一边驰来一匹黑马。
等马近了,隐珠看清,上面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不难看,也谈不上帅气,不单薄,也谈不上魁梧,唯有气质倒还沉静……如果他就是双壁之一的话,这第一眼真是令人有些失望。
马上青年靠近了,证实了她的失望,他住了马,行礼道:“末将夏无殇参见将军。”
“苏哈呢?”项毅看了看他身后,问。
“龙胆有些事,今天没来,不过将军的打算,她已经都听说了。”
可惜见不到苏龙胆……隐珠在一边想。
“将军,末将想跟您求个人,”夏无殇又道。
“谁?”
“一个新兵,现在在黑虎营。”
“该不是那头肥猪吧,”项毅立起眼睛。
无殇笑笑,“他是个商铺的伙计,难得军里认识字的。反正现在在黑虎营,早晚他也被那些老兵打死,不如给了我。”
“好吧好吧,”项毅无奈地摆摆手,“这点小事,你不要烦我了。”
这时,军士已经架起火来,温暖得令人心头打颤,獐子的肥油滴下去,每一滴都让火舌奋力向上一舔,喷香的气味也弥散开来。
“来来,吃,”项毅上前,掰下一条还未熟透的鹿腿,大嚼起来。
“雪封山了,这该是今年最后一次在这里打围,”项杰说。
“说不定是这辈子最后一次呢,”项毅大笑着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又修改,目前以四字章节题目为最新版

☆、第五章 祸水东来


汹涌人潮,翘首以待,前几日还在传闻的的漠北国的公主,今天已经驾临大烨国的京城,要从青石大路进宫。
“真的不怪么,阿九?”
叶狄看了叶莺一眼,此时他借穿他的衣服,束着高冠,青衫折扇,但多年的仪态哪有那么容易更改,看上去颇娘气,不过他最终还是说个善意的谎言,“怎么会呢?”
人群突然起了大的涌动,吓得两人连忙互相抓紧,怕挤散了。
“车驾过来了,”叶狄拼命伸着脖子,道。
“最前面敲锣打鼓的是什么?狗?!”
“没错,是狗,因为那狗害思乡病,我爹派了三十个人到驿馆服侍它,”叶狄冷笑。
“喂,这样说你爹好吗?”
“当然不好,因为在街上说他坏话是会被抓起来的。”
叶莺笑着摇了摇头,然而那笑容只到一半就凝结了。
层层华盖之上,突然出现一条黑影,敏捷得像一只鹰隼,扑向车驾中最为华丽的一辆。只见寒光闪出一个圆月,半个轿顶瞬间飞了出去。
浮华喧嚣的气氛瞬间冻结,所有人都愣在当场,半秒后才有人惊叫,闭上眼睛等待鲜血从天空挥洒。
可是又并没有,满天飞舞的都是棉絮和稻草。
刺客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在半空中骂出一句脏话,借着翻滚的劲力向后一纵,在抓住路边柳枝的瞬时,将手中的刀狠狠投向后面一节车厢,由于失去重心的原因,刀锋没有中人,却生生切过驾车白马的马耳。
人的尖叫和马的嘶鸣一同响起,响彻富丽堂皇的京城大街。
“阿九——”
叶莺只来得及喊一声,叶狄已经冲出去了。
惊马带着失控的车辆,整个砸向人群,千钧一发之际,只见一条白影嗖地过去,在激烈的奔跑中抓住马鬃,飞身上马,猛夹马腹,紧勒缰绳,扳着马脖子拼命往另一边拐。就在这一减速间,七八名卫士赶上来,用手中的长戈死命勾住马腿,强行让马停下。
然而,情急之下,必有疏失,白马一声长嘶,跪在地上,后面车辆却因惯性作用还在激烈向前,“当”地一声,车门大开,车中的人整个飞出来,向前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