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她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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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冬天她来过-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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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对,”陈牧沉思道,“但身手的感觉很像……特别像。”
“见鬼了,会不会……”
话说了一半,王韶峰的手机响了,阿依莎打来了电话。
“喂……”王韶峰接通电话,招呼还没打出去,便喊住了走在前面的陈牧,“老大,不好了……”
陈牧回头问道:“怎么了?”
“方小姐不见了!”
“哦……什么叫她不见了?”陈牧一时间没了思绪,几乎没有考量地问了句蠢话,像是一种本能的自我逃避,“只是没回博物馆而已,能代表什么?”
“阿依莎说方小姐昨晚没赶上车,打电话讲过要住你家的,但奇怪的是她今天没回博物馆,手机也不通了……”
“还有呢?”陈牧不自觉地拨打起了方琛的手机,结果却接到了关机的语音提示,他忽然瞄到王韶峰焦躁的表情,不由得敛容屏气,命令的口吻,“说!”
王韶峰一口气说完:“有人在你家小区门口的绿化带发现了吴忠军的尸体!”
陈牧刚走到旅馆门口,听到王韶峰的话,差点从台阶上滑下来。
狭径拘束的密闭空间内,方琛弱不胜衣地被夹裹在两张冷凉的铁皮中,眼前是一望无际的黑,隔着条细密的缝,她看到远处一丝虚淡的亮光,像被水冲洗过的月光,外面偶尔还有沉闷的车声,以及沙沙瑟瑟的草木摇曳。
她在哪儿?还活着吗?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只记得匆匆逃离了吴忠军的目光,跌跌滚滚地跑向了陈牧家,心虚紊乱地思索一番后,还是决定不住了,结果门都没进,就准备去车站,坐明天最早的车,回博物馆去。
就在她准备下楼时,看到了楼梯口昏淡的影子,但不是料想中跟来的吴忠军,而是一个年轻男人的身影。
他穿了曾几熟悉的一身黑,唯一不同的墨镜没了,换了白色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几乎没等她看清,更别说生出逃的念头了,就冲她走了过来,轻而易举勒晕了她。
他是谁?究竟要做什么?为什么几次三番地跟她过不去呢?
一路颠簸下,方琛半梦半醒,累极了就头昏脑闷地睡一会儿,清醒过来就抬起头往铁皮上撞,口鼻间尽是难闻的汽油味和自己散杂的发丝。
她干咳几声,用尽力气挣揣着,却发现手脚都被尼龙绳打了结绑了起来,根本动不了,只能来回翻滚,虚竭地撞着四周,大声呼救。
“来人啊……”
此时外面的车声戛然而止,一阵零碎整齐的脚步声传来,继而伴随着刺耳的嗤啦声,大铁皮被人揭开了。
方琛又看到了他,那个永远不知庐山真面目的少年,抑或青年,而此刻她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躺在一辆绿色吉普车的后备箱中。
他扯着方琛的手臂,将她从里面拽了出来,几乎拖行了二十多米后,扔到了一旁的草地上。
夜凉如歌的荒原,一片寂寥,她原以为看到的灯火亮光,不过是高悬在空中的辰星。
她缩成一团,抱着自己的膝盖,一种自我防御的姿势:“你是谁?为什么要抓我?你要带我去哪儿?”
少年不说话,掏出一把匕…首,划开一包压缩饼干,捏了一块递给她,像在喂一只可怜的小动物。
她摇了摇头:“可以放了我吗?”
少年也跟着摇了摇头,自顾吃了几块饼干,喝了半瓶水,然后站起来,继续拖回她“上车”。
“不要……”
她试图抓起一把泥土或干草根的障碍物,来抵抗着少年的力气,但劳而无功白费力气,手指捋过身下的干土,只留下一道道血迹。
身处旷野,经过的人寥寥,即便真有人过,方琛也不敢向对方求救,她知道这人的厉害,不想拖人下水。
她竭力整理着纷乱的思路,来到吉普车前,两手抓着车扶手:“我要去厕所!”
少年指着旁边,示意她就地解决。
她祈求地看着他,望着两侧荒凉的枯草丛:“可以吗?”
少年一下一下地转着头,拿起匕…首朝她的手指刺去,等她大叫着刚要应激性地躲开后,少年扯着头发把她拽进了后备箱,同时扔进去一个空的矿泉水瓶。
一个无比阴凉的声音:“别弄脏我的车。”
又不知走了多久,方琛饥渴交困,乃至被绑进一个长不见底的地下长廊时,还有些发懵,从肩部到大腿,她的身上缠着一圈又一圈的尼龙绳,密密匝匝地束着她。
少年拉着绳子的一头,时不时用力拽上一把,她便一步一跌地往前跟着,像一只被任意驱使的牲口。
她低头看了看绳子的打法,跟陈牧曾经用过的一样,那叫水手结,她以前听他说过,就算绳子断了,这种绳结都不会开,是一种专业打法,用的人大部分是野外实地经验爱好者。
逃不了,她只能暂且屈于现实,用心记着每一处细节,以便和陈牧相遇的时候,能尽可能多地提供有用的信息,帮助他破案。
如果……她能活着离开这儿的话。
“快啊,快上,你他妈上啊……”
“曹忠,废了他!”
少年推开一扇木栅栏;带着她走进一片宽旷的水泥地时,方琛被震耳欲聋的喝彩声吸引了目光。
她看到中间有一个网状的八角笼,里面有两位厮杀在一起的少年,或说儿童更合适,他们的年纪看上去不满十岁,用着她看不懂的自由搏击招式,像凶猛的野兽,呐喊着,嚎叫着,对着彼此拳打脚踢,残酷而血腥。
两人脸上早已伤痕累累,不见一块好肉,一拳下去,血水四溅,只有四只眼睛依然神采奕奕,眼露杀机,带着训练有素的精干,而八角笼外,围观助兴的几乎全是成年人,男女老少都有,一个个脸红脖子粗,排山倒海地嘶吼着,狂热而原始地大声吹着口哨,像是吃了大剂量的兴…奋剂。
还有人拿出手机或摄影机,像看一场饕餮盛宴,欢呼雀跃地拍照。
黑市拳的无限制格斗模拟赛,她在电视上看过新闻报道,这里的无限制是指除去刀枪等武器,比赛者可以彻底释放自我,采用任意方式击打对手,目的只有一个,打到对方趴下为止,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凶狠残忍的打斗在这儿备受推崇,显得正常和自然,因为除了显示参赛者的勇猛,还能调动观众的感官刺激。
无限制格斗是世界上最残忍的竞技体育项目之一,比赛中受伤流血比比皆是,死亡也极为常见,而比国外更肮脏的是他们用孩子做交易,且对自己的无耻浑然不觉。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一位少年倒了下去,眼睛被打得青紫一片,口中不停涌着鲜血,耳朵被撕破半个,血淋淋了淌了一地,两位像是游医的人走了上去,没做防护,甚至连副担架都没有,直接把少年拖了下去。
赢了的少年被裁判举着手绕圈奔跑着,咧着红肿的唇大笑着,周围潮水般的叫好声铺天盖地。
“高畅,高畅!”
她尚未从两名孩子斗狠带来的惊怒中转过神,眼睛又被前面两排的格斗装置刺痛,几乎隔三四米就有一个水泥桩,每个水泥桩旁都站着一位七八岁到十五六岁不等的少年,他们没用拳击手套,徒手击打水泥桩。
每个人都浑身冒汗,拳头血肉横飞,表情阴岑而漠然。
但看到拉着她的少年,又都一个个抬起头,带着崇拜的目光,毕恭毕敬地叫道:“轩哥。”
少年阴幽幽地点着头,像是视察工作的领导:“嗯”
“什么时候能和你练练啊?我等了很久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擦了擦脸上的汗,兴奋地来到所谓的轩哥面前,“我过了你的话,能不能去见毒龙?”
轩哥闪着冷光反问:“你准备好了?”
“嗯。”少年指着周围的一大票人,“昨天比过了,我赢了所有人。”
所以,只剩下他一个,这里的胜利者标杆。
少年眼中闪着亮光:“轩哥,我若赢了你,这里的金腰带王就是我的了。”
轩哥面不改色:“若输了呢?”
少年似乎没想过这一情况:“输了?我还没想好……不过我觉得自己不会输。”
车哥嘴角扯出一个笑:“出拳。”
少年眉头一紧,击来的拳头如投来一块石锤,“呼”一声朝轩哥打来。
不像别的格斗者,会想办法避开,轩哥躲都没躲,正面朝少年迎击而来,他手肘一抬,矫劲的右臂猛地夹住了少年的小臂,无论他如何敌挣,都动不了分毫。
而轩哥并没有给他喘息的世界,拉着方琛的绳子陡然缠向了少年的脖子。
随着他大力的收紧,少年失控地撞向了方琛,呼吸不由急促起来,脸色因憋气憋由通红不止,鲜红的瞳孔在渐渐发散放大……直到像一个木头桩子,直直地倒在了她的脚下,阴悄悄地死去了。
方琛再忍不住,无声地哭了起来。
陈牧,你不要来,她在心里说道,永远也不要来。

☆、第61章 狭路相逢

尽管陆军打来了电话,告诉陈牧说市局在跟踪方琛的案子,一有消息马上告诉他,但陈牧丝毫没有轻松下来,还是在宾馆如坐针毡了一宿,始终一筹莫展。
如果不是第二天傍晚王韶峰带来了一个消息,告诉他四哥启程去了图安林场,他或许早已经冲了出去……
冲去哪儿?他也不清楚。
“老大,四哥这边我盯着,你坐最早的飞机,回去找方小姐吧,”王韶峰也跟着急,“她肯定也在等你。”
“去哪儿找?你怎么确定人还在云来县城?”思量片刻,陈牧拿起桌上的枪,率先出了门,“会有碰头的时候。”
“你知道是谁抓了方小姐?”王韶峰跟过去,虽然他也猜到了那个人,但还没弄明白陈牧说的理由,“为什么会碰到?他到底想干嘛?”
陈牧一步不停:“迟早会知道。”
“他们不会伤害方小姐吧?”王韶峰说完,狠狠地扇了一下自己,跟陈牧说这个做什么?生怕他想不到这一点吗?“蠢爆了。”
陈牧看了王韶峰一眼,没有搭话,他给不出答案,既然对方是敌人,那么方琛落在他们手里,还能好吗?
就算死罪可免,活罪也难逃吧?
她还会完好无缺地回来吗?最好吧,不然他这辈子都饶不了那帮人……逃到天边也要追。
广阔无垠的图安林场,放眼望去,高大的乔木葱茏苍翠,叶梅和龙柏高耸入云遮天翳日,映在漆墨的夜里,犹如一座实心的高山。
图安林场位于五道湾沙古堆村南部十五公里处,牛尾山山麓的北坡,建于两千年,距延吉市区三十公里,总面积三千多公顷,海拔五百多米,沟深坡陡,地形比较复杂。
林场内有五六条河沟,清洌洌的溪水静静流淌声,而在茂盛的乔木中间,一座座厂房点缀其中,时隐时现。
厂房外面,空中的探照灯光芒闪耀,将原本已经收了工,准备休息的黑漆燎光的宿舍衬得更加幽暗。
一辆半旧的普桑远远驶来,碾过一条浅浅的小溪,驶向对面狭斜的泥土路,绕了大半个山坡,开向最高处的厂房旁边,在一间乌漆墨黑的房屋前停了下来。
普桑的车灯缓缓熄灭,车上下来了两个人,一位是四哥,一位是陈牧见过的朝鲜少年金明。
金明开路,径直走到房屋门口,敲了敲门。
房屋和其他职工宿舍没有区别,只是单独成型,是个两居室的小套间,金明敲门后,屋里忽然亮起一丝淡淡的灯光,像是有人点着了打火机。
一个男女不明的声音:“谁?”
金明没有直接答,而是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四哥。
四哥看了一圈,林静山幽,没有一丝声音,低声对着里面说道:“老四,龙哥呢?”
“龙哥睡了,”那个刻意压低的嗓音继续道,“什么事不能明天说?”
四哥低低地咳嗽一声:“九龙冠的买家,耽搁不得。”
大门依然冷冷地紧闭着,旁边的窗户开了一个细窄的缝,一个带着鸭舌帽的人露出一只警惕的眼睛,四下张望。
四哥淡然地说:“干净着呢,没踩脏东西。”
大门很快被人打开,“鸭舌帽”引着两人进屋:“快点。”
一房一厅的简陋房间,白面墙石灰地,有些阴潮黏湿。
屋内点着一支白蜡烛,亮度可以忽略不计,一个穿着花衬衣的中年男人坐在墙角,背着烛光抽着浓烈的雪茄,男人有些谢顶,额前的刘海油光可鉴,齐齐地往后抿着,遮着毛发不生的地方。
四哥看不清对方的脸,但彼此都不是第一次见了,所以也没过多客套,在“毒龙”的对面坐下,语气和缓,透着少见的恭敬:“长春那边来了两个买家。”
毒龙不温不火:“估过了?”
“应该没错,还让金明试了一下,都是普通人的反应。”四哥点着头,又望了一眼和“鸭舌帽”并肩而站的金明,忽然注意到“鸭舌帽”,“这是新招的小兄弟?也是沙龙湾找来的?”
“沙龙湾找来的都是杀人机器,我要的人需要脑子,”毒龙磕了磕烟灰,并不避讳金明是否介意,“只会杀人是不行的。”
“龙哥做大买卖,应该的。”四哥陪着笑,“接货地点龙哥想选哪儿?”
“鸭舌帽”代毒龙答道:“明天我会通知你。”
“哦,”四哥笑了笑,还是对着毒龙讲话,“那就烦请龙哥带上九龙冠,对方说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免得出岔子。”
“你当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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