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难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公子难逑- 第2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经过佳云巧手装饰后,她不适应的摇摇脑袋,疑心她将整个首饰盒都用上了,只是看向模糊的铜镜,却能看出那个满头珠翠的女子。她看向只剩几个耳饰的盒子,再看向佳云。她颇为遗憾的看着盒子,余雅忍不住毛骨悚然,连忙束手出去道,“出去吧!你说谁来了?”

“是牧泽!”佳云颇为不屑道,“让他等久点也没事,主子一回来,他倒也知道跟着回来了。”

“是不是还带着一名女子?”余雅打开房门出去,也没说让佳云收起对牧泽的不屑轻视。

“主,主子,你看到了?”佳云瞪目结舌,她之所以气恼,也是因为主子回去才多久,他就换新欢了!啧啧啧,也不看看,她家主子新欢换的更快!

“你说的有几个人啊!”余雅不紧不慢的走到客厅,游牧游歌分别坐在椅子上,中间桌子放的是开水,余雅笑看向佳云,没想到这丫头倒是记仇呢。

“余将军!”游歌站起来,倒是游牧反而愣了一下,第一次看见余雅这般妇人打扮,虽生的好看,只是她向来张狂不羁,突然打扮的娴静起来,倒是让他吃惊,游歌见此,手指头掐了过去。游牧一下子惊醒,不好意思的别过脑袋。

余雅摆手,“坐吧!”余雅在他们另一边坐下,撑着额头笑看着游歌二人。这情形有点好笑,游牧曾经是她男宠,游歌曾经与她同台共坐。若论样貌,自是游歌出众,此时一副娴静优雅,她一下想起那个白发娇狂的女子,唔,她还是白头发更好看。“找我有事?”她叩着桌子,仿佛他们不过陌生人。

“找你合作。”游歌依旧从容优雅,她轻呡一口水,才道。

“你怎么知道我会同意?”余雅好笑看她。

“你跟摄政王闹翻,据闻摄政王已经登基,相信不用多久,他就不会放过你,而现在,蛮族王不依不饶的,前有狼后有虎,再加上匈奴。”这么一看,余雅可不就处处敌人?

“怕什么?匈奴在塞外,蛮族王?那是个没脑子的,再加上我与摄政王在世人面前,还是翁媳关系,再怎么样,也比你们靠谱?”不过,匈奴,她前一阵子刚废了他偷偷入京的骑兵,再加上匈奴神侍继承人找到了,只怕不妙,但余雅会说吗?她射杀了匈奴公主,摁死了他上一任神侍,简直仇上加仇呢!

“只是举手之劳,你不仅能减少一个敌人,还能收获一个盟友,两全其美的事情啊。”游歌没想到她现在还不松口。

“还是那句话,我凭什么信你?”余雅转着杯子,道。

游歌哑然,继而拽着弟弟道,“他怎么样?送给你了!”当然不是做男宠,是做人质,游歌还不至于出卖弟弟。

“噗,好,我收下了!”余雅哑然失笑,倒是知道她话里的意思。

反倒游牧急了,“姐,那边还~~”他的父族,还需要他联系呢!游牧欲哭无泪。没想到什么都不说,也能祸从天上来。

“我会去!”她斩钉截铁道,蛮族女性地位高,因此游歌一拍定锤。

“你有什么计划?”余雅收了人质,才开始谈。

“过几日,我会让蛮族大部队前往沂山,你提前埋伏在那儿,截住大部队。”

“啧,够残忍的?这么多人,说舍弃就舍弃!”余雅语气不知是嘲讽还是佩服。如果是她,再怎么样,也不可能连同外族将自己的同胞,尤其还是大部队同胞送与外敌去送死。

游歌也不理她,继续道,“其他人活着还好,只那个匈奴王与巫妖王,必须死!”她的口气残酷而绝情。

“匈奴王身边是不是有你们的人啊?这几天瞎出主意的就是他吧?”余雅好奇道。

“是游牧安排的,在你身边几年,他成长了不少。”游歌笑得暧昧不明,蛮族没有婚姻,男女关系混乱,不管男女,很多都保持多位情人的关系。如果有个陈朝女将军为情人,那么蛮族规则也不是那么重要嘛!

“我就说嘛!这几天听他们说,蛮族出乎意料,突然玩上了计谋,也不看看情况。”余雅低笑,也不介意她暧昧不明的话。

“你得说说,有多少人?沂山地形如何?你打算引到沂山哪里?”

“沂山深处,那儿有一处地形,易进难出,带人伏与山头,可一击毙命,锁住大部分人,人数大约会有三千人。”游歌含笑道。

“我知道了,什么时候你在通知我。”余雅摆手,游歌抱拳离去。

佳云蹙眉,待他走了方道,“主子,非我族人,其心必异啊!”

“我知道。”余雅转头笑道,“你别说了。”

佳云看了眼游牧,嘟囔道,“主子,他身为王子,隐姓埋名在你身边,其心可诛啊!”他倒也不傻,一下子就知道游牧不是平常人,方才那架势,明明就是王子啊!

“牧泽,你就说说怎么回事啊?”余雅含笑,虽然早就猜到,可到底不是好滋味,跟他处了五年,早就知道他野心勃勃,有所隐瞒,可知道了,又是另一种滋味了。









第33章 章节名已死(1)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游牧只是垂眸道。

这时节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余雅起身打开窗户,微风徐徐,迎面送着花香而来,她一看,竟然是连翘开了,后院一大片金黄色随风摇曳,突然想起这花好像还是游牧种的,不由感慨道,“当年你来的时候,才十几岁的模样,被那匈奴公主追的无处可躲,是我亲自从马蹄下救的你。”

游牧也注意到了外面风光,不由轻笑,“多谢将军当年的救命之恩。”

“罢了,你回去休息吧,还是以前的房子,在这儿待了五年了,不用我引导了吧?”余雅也也不在追究他隐姓埋名的事情了,带着佳云准备去营地看看。

“对了,封朗他们呢?”余府不比镇南王府,地方小,封朗几十个大男人动静大,这会儿也没个声响。

“大早上就走了去兵营了。”佳云道。

余雅笑,“我就知道,有封朗在,他们别想着睡懒觉了。”

“恩,封将军重视军纪。”然而佳云忍了会儿,终究还是忍不住问道,“主子为什么不追究牧泽他们?”

余雅今天换了鞭子的穗子,是尉蓝宣亲自雕的那块羊脂玉,她心里爱极,便忍不住换了动作,手指一直勾着那块玉。一边道,“早就知道的事情,这几年他小动作不断,不过看他对陈朝无意,便不曾多管。”

“可是~~”佳云拧眉。

“他也不好过,我劫走他,匈奴公主至今没放过他,我提供了庇佑,私底下的动作却没多插手。”游牧自尊心强,背地里遭遇多少事也不肯开口,余雅想着这人有骨气,想来不需要她处处插手,况且两人又是那种关系,余雅当初真喜欢他,所以有意淡化他们之间存在的权利身份差距,便没有多管。不过那匈奴公主已经死了,没什么意义。

佳云第一次听余雅提到这些,顿时吃惊,不由道,“不过那个公主,怎么有权利把王子直接留下呢?”其实遂城与蛮族算不得太近,比起匈奴,蛮族算得上安分守己,与陈朝一向交好。很少像如今这般进行劫掠,蛮族是边陲小国,有自己的文化与土地,因此佳云了解常汹,却不了解蛮族,更不知道蛮族女子比更男子尊贵些许。

“蛮族女子尊贵,况且她是唯一的公主,未来的巫妖王,本身就凌驾于普通王族。”不过要说游牧不想留下来,估计也不见得。

“女子尊贵?”佳云瞪大眼,虽然陈朝女子地位没有低的那么夸张,但真心没好哪儿去,主流还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余雅那是特例,至今还有不少酸儒书生拿她当反例,归根结底,无非是女子体弱,婚姻上女子要嫁人吃的亏,“女子不都要嫁人的吗?”

“他们那儿女子不嫁人,彼此相悦便可成一夜之好,不成婚,生下的孩子随女子,由父兄母姐共同抚养。”余雅简单解释道,也就是说。他们那儿还属于母系社会,知其母,父亲就未必知道了,但是男子地位也不能说低,毕竟冷兵器时代,可以说是比较平等的。

“真的?”佳云突然生出一份向往来,“他们那儿的王,是女子吗?”

“如今的是男子,下一任估计也是男子,因为唯一的公主是巫妖王,与王共治甚至地位略高于王的。”余雅见她那样,不由取笑道,“佳云,你若不嫁的话,也没事,我替你弄个女户,也是一家之主,将来弄个男人生个孩子,也未必不行。”当然,女户艰难,你看余雅,她这样的绝户女,如果不是成为将军,也要嫁人,与夫家商量生下的第二个孩子才能随余家。若是普通平民,想要成为女户,别的不说,家产得先交一半上去,才有的办。但陈朝对女户算得上爱护,农工商都能涉及,遇到流氓强娶夺家产的,也多有律法保护。不过再怎么样,封建帝国的女户总归是不好过的。

“以后再说吧。”言语之间,竟然多有思量?

余雅看她面色沉凝,这才郑重起来道,“若真想成为女户,就来找我。”

言语间,余雅他们很快出了城,到了兵营。兵营距离城有些距离,余雅从守卫那儿领了昨天放那儿的马,与佳云一同上马,一路上繁花似锦,余雅看着远方,慢悠悠道,“佳云,你说,我若是反了,有多少人会随我?”

“主子若是反了,那定是朝廷的错,佳云自是跟随主子。”佳云不假思索道。

余雅一乐,逗趣道,“看来我就算拉屎,那也是香的喽?”

佳云脸一红,嘟囔道,“本来就是嘛!主子这么好!”

余雅勾唇,一下纵马而去,“佳云,久未见,让本将军看看,你这骑术退步没!”

“唉,唉,主子你慢点儿,你肚子里还有小主子呢!”佳云一见她这动作,忍不住心惊胆颤,连忙追上去道。

余雅他们到的时候,封朗他们正在训练,余断弦是五十名骑兵中唯一的女子,况且生的娇美,穿着统一的麻青色布衣,也格外显眼。

他们属于空降,当年封朗的位置早就被人顶替,如今也只在空出的地方进行集训。余雅冲他们摆手,所有人眼睛晶亮的看向余雅。封朗皱眉大喝一声,大兵们哀怨的收回脸色继续进行枪法训练。

封朗走过来微微躬身道,“主子!”

“封朗,我打算另外设置成立骑兵团,你为校尉。”边疆是有骑兵的,却零散不成气候,余雅当初整理过,发现骑兵数量不足百,而且马的质量还参次不齐,深刻感受到马场有多重要。可惜陈朝马场多半在南边,气候温润草肥马壮,马运到这边来的代价太大,余雅从上京运来的五十匹马,都成了宝贝疙瘩。

“是!”封朗眼睛大亮,格外精神道。

余雅点头,继续往里面走,这时候一个高壮男子从里面出来,一看见余雅就抹抹眼泪,唰的扑倒余雅大腿上抱着,“将军,你总算回来了,属下想死你了!”

余雅恶寒,将大腿掰出来,磨牙道,“刑辞旧邢校尉!站直了!”

刑辞旧战直了,眼泪仍然哗哗流,格外委屈道,“将军这么久不回来,一回来就~~”

“男儿流血不流泪,你是不是男人啊?”余雅皱眉,说起来刑辞旧也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他来当兵,纯粹是家里儿子太多,没钱养,他就被送过来当兵了。那时候当兵真不是好事儿,余雅还没出头,遂军当时还有个软脚虾的外号,意思是一碰见强的就软脚,而且平民从军死亡率还特别高,死了也就死了,每个人几两抚恤银,几乎等于贱卖了。余雅那会儿刚当上将军,手下只有几百人,当时蠢兮兮的刑辞旧还叫贱名狗蛋儿。

虽然刑辞旧看起来特别爱哭,但在那场与匈奴的对战中,当时的遂军总将军,却带着残军败将撤退,只有余雅,在那一场堪称必败的战斗中艰难的赢下来了,活下来的兵当时只剩下了十几个,遂城百姓自发抗敌,死有十之八九,其中活下来就有刑辞旧,封朗等人。

余雅事后亲自替那些大兵,百姓们扶棺,并且修建了烈士园,每个人都记录在册,此后每年统计因战争死亡的大兵也一同葬入。

当时活下来的十几个人,基本上都成了余雅的心腹,独独这刑辞旧,一开始爱哭胆小,能活下来简直奇迹,可后来余雅发现,若说其他人都有天赋,那么刑辞旧属于厚积薄发,非常努力的人,他的存活并非偶然。在陆续调离封朗等五人由明转暗时,她大胆的启用刑辞旧,并且改了现在这个名字。

刑辞旧没有让她失望,只除了,在她面前依旧爱哭!

“是!”刑辞旧憋回眼泪,他只是个校尉,却直属于余雅手下,手下掌管步兵三百,以十人为伍,有伍长,十伍为组,有百夫长,互相监督,出众着为伍长与百夫长。经过余雅的□□,步兵的战斗力极高,如今人手充足,她向来要求冬练三伏,夏练三九,练满三年才能出战。而这三年,闲着的时候要去帮农,当年遂城百姓青壮年不论男女,死的特别多,满城几乎空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