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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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心防-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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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心防
    作者:子曦末年

内容简介:
青春不疯狂,是一场遗憾。我做遍了所有青春该做的事,疯狂了整个青春,可这一切不过是我对青春的叛逆和发泄,我依旧是个好女孩,善良、单纯是我的本性。
   
小说类别:青春校园


自述
更新时间2015…5…3 8:42:16  字数:2570

 超常的心跳代表什么,心动?还是喜欢?对我而言,心跳只能代表我还未死去,每次生病的时候我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分分秒秒都在快速、强烈的跳动。我从出生就确诊有先天性心脏病,每分钟的心跳超过一百多次比正常人快很多。我叫郭笑,虽然不是个健康的女孩,但我的生活却和其他孩子一样,活蹦乱跳、能吃能喝,没有一点病相的模样。可我不能生病,一旦生病我便原形毕露、病态百出,生病时的我嘴唇是泛紫的,心脏比正常跳动的还要更快更强烈。我和姐姐在爷爷奶奶家长大,直到我记事爸爸妈妈才从外地打工回来,尽管小时候缺失很多父母的疼爱,但我跟姐姐一直都是乖孩子,姐姐大我三岁,18岁就放弃学业去了北京闯荡。为了生活可以更好,爸爸也去到外地打工,家里只剩下我和妈妈,妈妈每天给我做好饭,等我上学后她便到田地里做农活。初中的我并不像其他女孩那般情窦初开,心理和思想成熟都要比别人慢半拍,对爱也模模糊糊、朦朦胧胧,直到初三才暗恋上一个男生,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刘曦阳,一个和名字一样的男孩,不过他已经有交往的对象,我只能每天坐在座位上静静的看着他和别人玩闹,也许是上帝眷顾我,让他坐到了我的前面,给我和他说话的机会,尽管如此,沉默寡言的我也只是和他说过几句话。送别一年又一年,我对他的喜欢变得静如止水,直到初中毕业后,我进了一所普通的学校读起了大专,对他所有的爱恋也都被时间揉碎在那段时光里。我走的那年正是2008年,中国最风光红火的一年,那年家里正在盖楼房,天气阴沉沉的,像是酝酿着一场大雨,空气中弥漫着离别的气息,爸爸妈妈把我送到车站,车子启动那一刻我的眼泪差点涌出眼眶,姐姐握住我的手安慰,我硬是把泪水倒了回去。来到锦州,尽管城市的霓虹灯明、繁华绚烂但也不能平息我对家的思念,我趴在宿舍的窗台上望着窗外,心里除了想念还是想念,那时起我喜欢上了听火车嚯嚯嚯的声音,因为那是回家的声音。很多和我一样离乡背井的同学在电话里跟父母大哭嚷着要回家,我不喜欢在任何人面前哭,就算哭也要找个没人的地方,直到一个月后大家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甚至不喜欢回家。我因为家离的远,只有放长假的时候才能回家,其他时间都只能待在宿舍,家里的房子盖好之后,妈妈爸爸也去了北京工作,放假我便去北京看他们。在学校的第三年,我的生命中奠定了两个死党,戴墨和丛蓉,我大部分时间都和她们在一起,有她们的陪伴很多时间我不用一个人窝在宿舍,戴墨是个有才气的女孩,长的和竹子一样高高瘦瘦,一年四季都是一头及腰的大马尾,是我最好的死党。丛蓉是个胖的可爱的女孩,追求时尚,也喜欢追星,为人热情,是我第二个死党,起初我们是五剑客,最后分分合合、停停走走只剩下我们三个一直不离不弃。这几年我的家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后一次回去的时候,村子已经没有平房,全盖起二层楼房,土路变成了柏油大马路,交通也越来越方便,和同学聊天我才知道很多小学和初中的同学都已经结婚生子。让我意外的是又遇见了他,刘曦阳,那是一个偶然的夏天,他骑着单车从我身边经过,当时我吓的捂住脸,怕他认出我和我打招呼,担心自己不知道怎么接,他就这样从我身边经过,还像从前一样哪都没变,回家后我找到了他的qq号,加完他的几天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他发了第一条消息‘在吗?’,不一会对方就回了一条‘不是本人。’我哦了一声对方又问我是谁,看字样像是女友之类的,我回了句同学对方便没有再追问,我心里有些失落,叹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最后我按下鼠标右键把他删除。我很相信缘分和机遇,是我的终究是我的,不是我的无论努力与否终归不属于我。和着时间的流失,我们遗忘了很多人,也被很多人遗忘,遗忘并不代表你不重要,被记得也不一定代表你重要。我们不能左右什么,只能顺其自然,该来的总会来,该过去的总会过去。
  正文:
  大三比大一、大二自在,经过前两年的折磨,我们终于混到大三有课来没课走的日子,我和两个死党从不逃课,上课一本正经下课打打闹闹,学习方面我们算是年组的精英,但社交方面我们却并不擅长,丛蓉和戴墨都比我好些,有的没的都能说几句,而我就是个活死人,可以一整天不说话,这就是我,人名不符的郭笑。
  下午没课,我拉着戴墨去逛街,锦州的地方不大,转来转去就那么几个地儿,没转一会,我俩就累了,坐到肯德基里随便点了点吃的,之后一下午我们就打算在这里度过:“活着怎么这么没劲,感觉每天无所事事的。”我托着脸叹气道,戴墨瞅我不禁笑出来:“才多大就厌世,你这小心灵未老就先衰啊。”我白她一眼:“你才衰,难道你不觉得这满大街都飘着恋爱的味道吗?”她耸耸肩,脑袋伸到我面前挑眉:“不会想恋爱了吧!”
  “不是,就是觉得这些人有问题啊,你说长的好的丑的全都有男朋友,虽然咱们算不上好看,但也不丑吧,为啥就没有人追?”听我一说,戴墨缩回头坐正:“虽然值得思考,但是我觉得想也白想,咱俩天天脑子里就装画画了哪想过恋爱。”
  “也是,不过大学不恋爱,真的是一场遗憾。唉~不说这些了。”我喝口水看看手机才下午两点多,戴墨见我很是无趣,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冲我晃晃,翻开本子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我也从包里拿出同样的本子,我俩相视一笑,便埋头奋笔疾书。我和戴墨的共同点非常多,都喜欢写小说。我们可以写一下午,写了累就互相打趣几句,或者分享各自的小说,给予意见和灵感。而我们将来最理想的工作也是当一名写手和绘师。
  由于我们住宿生晚上要去导员那里签到,五点多的时候,我跟戴墨出了肯德基,她看着我上了公交才坐他爸爸的车离开。这个时段是下班高峰期,正是人多的时候,我在车里挤来挤去,好不容易找了个固定的站地,突然一个刹车,我身子一歪脑袋撞到了扶杆上,虽然有点疼,还好磕在一只手上,比磕铁杆上强多了。我揉揉头顺着扶手往上看,一张清秀的脸在我头上,我忍不住看很久,这应该是我见过最温柔的脸,虽然没有小说里那种棱角清晰,但他的五官看起来非常细腻,我从来没看过这么干净的脸,看到这张脸,让我想起温文如玉、公子无双这类词来形容。车子一斜,我的嘴一下磕到他手上,准确的说应该是亲在他手上,我慌张的捂着嘴抬头,他正在看我,嘴角似乎泛着微小的弧度,很是好看,我连忙低下头假装没看到他,心跳的更快,扑通、扑通的快跳。过了一会,我偷偷往上瞟去,那人已经不在了,我从人缝里往车外张望,他已经下车和车子逆向而行。我吐口气,不禁摸了摸嘴,犯起花痴,如果再能遇见就好了。

相遇一定是上辈子没用完的缘分
更新时间2015…5…4 13:59:11  字数:2282

 到了学校给戴墨发完信息,我和室友去教学楼签到,路上又遇到同班的那群疯女人,她们又换了头发的颜色,高跟鞋走的叮当响,班上22个女生,刨除我们几个,剩下的大都是她们那一类,她们这一伙女生可以用疯疯癫癫、开放随便来形容,每天浓妆艳抹,只想着和不同的人乱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的就是我们这代。
  后天五一,对于我来说是难得的长假,饭后我给爸爸去了个电,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明早就等着坐车去北京了。想到要见到爸妈和姐,我心里有些兴奋,翻来覆去折腾到凌晨才睡。早上六点多我被闹钟叫醒,洗漱完吃了早饭就赶到车站,丛蓉起了大早来送我,塞给我一大袋吃的:“笑,一个星期见不到你,我会想你的。”看她那不舍的模样我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我抱住她安慰:“下星期就回来了,别忘来接我啊。”她使劲点头,上车后我迷迷糊糊一直睡到下午,三点多的时候我睡眼惺忪的从车上下来往地铁站走,这时一个黑人拦在我面前噼里啪啦说了一串英文,我先是愣了几秒,然后摆摆手:“听不懂。”说完我尴尬的走开,英语可是我的死穴。黑人费劲的蹦出地铁两个字,我对着他重复一遍,他直点头,我想了想回了句:“Youcanfollowme。”他看起来听懂了,背起包就跟我走,路上他用笨拙的中文跟我简单聊了聊,聊天中得知他叫凯文,也在锦州读大学,不过他来中国只有半年,所以中文不是很好,上了地铁我们互留了电话,之后我便先他一步下了车。见到爸妈和姐,我心里说不出的开心,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撒娇。妈妈嘴上说我小孩,脸上还是百般疼爱。隔天我们全家去了长城,站在长城上望着这雄伟壮观的心血,这是中国人的骄傲,我的自豪。
  连续玩了几天,短短的七天假眨眼就过去了,晚上妈妈给我包了饺子,姐姐又去超市给我买了一大袋子的零食,我的最爱。饭桌上爸爸不停的给我夹肉,让我多吃,每次离别他是最舍不得我的,在家里也是爸爸最宠我,妈妈说姐姐出生时爸爸也没有见到我出生时那样开心。
  我起了大早,爸爸把我送到地铁站。回到学校的几天后我接到了凯文的信息‘你好吗,还记得我吗?’我随手回了一条,聊了几条之后我邀请他来我的学校参观,他欣然接受。下午一点多凯文就到了我们学校门口,我拖着戴墨一起去接他,接到凯文,我和戴墨化身导游带着他逛遍教学楼,因为凯文是外国人,哪里都会吸引很多人的目光,连从来不说话的同班见到我也太阳打西边出来和我们打招呼。凯文人很好相处,没多久我们就聊开了,虽然沟通并不是很顺,架不住我连比划带说他也理解的八九不离十。凯文来自非洲,是肯尼亚人,从小就喜欢中国,对中国充满兴趣,之后就来了中国。凯文的家除了他还有个妹妹,家里并不富有,来中国之后他边读书边打工来贴补自己的生活。说到打工,我来了兴致,也想做兼职赚点零用钱,戴墨家境算不错,不需要做兼职。之后我通过凯文的介绍进到肯德基里做小时工,虽然钱不是很多,但好歹饭钱赚够了,我也比较知足。
  晚上我看着日历盘算,再过三个月是姐姐的生日,姐姐酷爱摄影,一直希望能一台自己的照相机,可她每个月工资有限,偶尔还背着爸妈偷偷给我零用钱,自己一直都舍不得买,我现在做兼职正好可以存点钱买台照相机给她。之后的两个多月,我做了各种兼职,发传单,做促销加上月底省下的零用钱,加一起存了一千五百多块。而我们的期末考试也已经结束,我并没有去北京,也没有回老家,而是留在学校继续做兼职。丛蓉和她妈妈回了蒙古老家探亲,戴墨和父母去了外地游玩,一下子只剩下我一个人,让我觉得无比孤独,偶尔会找凯文一起聊聊天散散心。
  清晨的第一缕光线照在我脸上,我爬起来望望窗外,外面天气晴朗,清风拂面。今天不用去兼职,我怀揣着攒够的两千多块去了电器城把之前相中的一款相机买了下来,拿着相机,我心中无比骄傲,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件靠双手赚来的礼物。上了公车也忍不住多拍几张,拍来拍去,我似乎拍到了什么,倒回一看,照片中无意拍进了一个人,那人长着一张无比干净的脸,他就是我上次邂逅的那个人。我放下相机抬头看,他就站在车头处盯着我,眼神怪异,我转过头不去看他,时不时用余光偷瞄他,郁闷的是他还在看我,是我长的太漂亮还是太丑要这么看我。车一停,我也不管是哪站直接下了车,他也跟着我下车,一直尾随在我身后,我有点心慌,不会是色狼吧,正当我纠结时,他直接拦在我面前,向我伸手:“拿来。”
  “拿什么?”我不明白,他一把夺过我的相机举到我面前冲着我大喊:“还装糊涂,你们这群狗仔到底拍够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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