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总裁与爱妻的成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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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总裁与爱妻的成长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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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不用,再给就生气了”夜风装作在生气回道。
  “那好吧,谢谢你,夜风”叶飞羽对他满满的感激之情。
  “我没听错吧,这两小家伙,已经住一起了,这可一定要告诉夜爸”胡大叔心想到。
  叶飞羽跟夜风往他家里去,叶飞羽打量着夜风他家,那里应该是间车库,很小很矮,估计夜风再长几年就能到那么高了,屋里有小厨房和厕所及卧室,但没客厅。
  “我去拿工具了,你在这等我”夜风心里有些不高兴,也许叶飞羽会嫌弃他住的地方吧,早知道就不带她来了,夜风心里深深的叹了口气。
  叶飞羽不知为何夜风有些不高兴,她在门口等他,过了几分钟,夜风拿了一个小工具箱出来。他将自行车倒置,并用螺旋刀撬开后轮胎,看起来他挺费劲的,头上都流汗了,看得叶飞羽有些心疼,不知为何。夜风将自行车后胎的内胎取出后,换上新胎,又重新把外胎安好,他费了好大的力气,叶飞羽感觉。
  夜风还特地帮她的链条点了润滑油,让自行车更好骑。叶飞羽看见夜风的手全都是污泥,她很想叫夜风去洗一下。
  “夜风,你真的好厉害”叶飞羽见夜风把车修好。
  “这没什么,我会的可多了”
  “真好,我什么都不会,我爸妈太宠我了。”叶飞羽有些羡慕的说。
  “我现在一个人坐公交,叫司机停车都要鼓起勇气,见老师问候也是那样,有一次班主任在旁边,也不敢向他问好,脸绷得通红,但硬是没说出一句,所以我遇到老师都是能躲就躲,我是不是很没用”叶飞羽有些伤心的说道。
  “那也不怪你,只是你爸妈没给你锻炼的机会吧”夜风有些心疼的看着小飞羽。
  “其实,我爸妈也挺可怜的,我本来应该有个哥哥的,但他一出生就缺氧,死了。后来我爸妈有我后,就特别宠我”
  “别想那么多了,你跟我一起玩,就会慢慢变独立的”夜风说,其实他也有私心,这样他就有很多机会和小飞羽相处了。
  “其实,我已经把你当朋友,我只在好朋友面前才爱说话,但在陌生人面前就爱紧张”
  “那以后我们就做好朋友吧”恋人第一步,夜风想到。
  “恩,真的谢谢你”叶飞羽有些开心的说道。
  叶飞羽骑着车,像夜风告别后,回家了。风吹着小飞羽的墨发,很飘逸。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给点收藏就二更。谢谢你们了。

  ☆、爱妻性格成因

  周一上课,叶飞羽听到好像有几个班的同学的钱丢了。她担心是夜风拿的,因为那天她看见他拿了几个钱包。难道他真是这样的人吗,不行,人家可是帮了你,怎么能这么快就忘了呢,叶飞羽心里烦躁。
  上课就能看见林益,不知为什么心里觉得对不起他,难道是因为夜风,真烦怎么老想这些呢
  今天老师说这周三学校开运动会,希望大家踊跃参加。叶飞羽选择了一贯逃避的态度,她不喜欢参加任何除学习外的,首先是她没自信,第二是她也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体育特长。其实她是个很自卑的人,自此她从乡下的外婆家,外婆去世后。转到城里读3年级后,那时她既没有朋友,打扮也不是很好,不像周围的女孩子那样打扮,每次她穿衣服进教室,都会觉得别人会用那种眼光看她,尤其是那群打扮好的女生,她没什么朋友,因为太沉默了。
  对她影响最深的是那段乡下的生活和外婆的死,那是个很冷的冬天的早晨。阳光没有出来,天空灰蒙蒙的,雪花即使下也看不太清,只是地上和屋顶的雪格外刺眼。她那天奇迹般的早起,发现外婆不在床边,就起来看见外婆站在门口,端了个火盆,一边哭一边说好冷,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外婆,呆呆的的站在一边,外婆的手颤抖着,捂着嘴,好像那里有鲜红的血流出,外婆咳嗽着,她脸上的皱纹一颤一颤的,眼泪也穿过道道沟壑流到外婆的衣服里,外婆的哭声引来了邻居。
  再后来妈妈爸爸把她接回来,其实以前爸妈也是经常来看到她的。 
  外婆死了吧,在那个灰蒙蒙的雪天里,太久以至于忘记了多难过,起码现在回忆起来的痛不及那时的十分之一。
  外婆死后几星期里,只记得那时她特别小心的保存着外婆给的东西,梳子、 外婆亲自缝的小钱包和鞋垫,只要看到那些东西就会难过好久,有时甚至会哭一阵子.可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再看那些东西已没有那种难受的感觉,但心里有个声音叫她决定要好好保存那些东西。
  来城里后,第一年没有一个朋友。在第二年的时候也来了个乡下来的女孩叫王慧,她两成了好朋友,不过忘记了怎样相识的了。以前,乡下小伙伴可多了,她也很活泼,上课积极发言,问问题,可惜来城里后第一次老师喊她回答问题,她很紧张,结结巴巴的回答完,老师说她的口齿不清,自那后她就不在主动举手发言,有时甚至很害怕老师叫她回答问题.
  到底参不参加呢,内心当时不知从哪冒出一股力量让她报了名参加100米赛跑,只见她报名后,有几个女生说道"叶飞羽都报名了,你也去报吧".失落占据心头,内心另一个声音告诉她还是别参加吧,你有没有运动细胞,万一摔倒了,别人会笑话你,而且万一最后一名,也很没面子。和叶飞羽比较熟悉的女生也对她说“你还是别参加吧,跑完可是很累的,而且你要是拿不到名次,虽说是重在参与,但你要是跑得太差,别人也会讲闲话的。”
  叶飞羽听她这么说,再加上自己的顾虑,她一整节课都在想这事,尽管她不断暗示自己认真听讲。一下课,她就到体委那,说不参加了。体委当时很气愤说“你不想参加就别报行吗,这样多麻烦呀。”体委的嘴巴很大,是个女生,她很生气,就好像是叶飞羽犯了特别大的错一样,这让叶飞羽仅存的抱歉也没了,她默默的回到座位上,脑中却在不断重演那一幕。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 谢谢你们看我的文

  ☆、决心挣钱1

  到底还是没能参加比赛,不过林益貌似参加了好多的比赛,他真是很优秀的人啊。
  转眼就到了周三,运动会开始了,在校长宣布后及一系列教导主任什么代表之类的发完言后,开始了。
  比赛什么的好像挺精彩,可惜面对成群结对的小伙伴们,而叶飞羽就一人,唯有与影子相伴。人群有多热闹,叶飞羽就觉得有多孤单,一个人好像能听见一切内心的声音。
  眼前突然一亮,那里好像是林益比赛,他好像跑得很快,叶飞羽此时正全心的看着林益比赛,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变了形,他跑得好快就像离弦的箭,风也捉不住他,脚上的肌肉似乎跃跃欲试,凸显出来。另一道目光向叶飞羽这边打来,他不是来看比赛而是来看飞羽的。
  之前她眼里竟是孤单黯然,但现在看林益比赛却发出从未有过的光芒,就好像那道光是属于她自己的,也许她本来应当那样看自己,夜风看着叶飞羽心里想到。
  比赛结果与预期一样,林益第一。这是叶飞羽觉得有什么人拍了她一下,她一回头就看见夜风在那,他今天好像特意打扮过呢,叶飞羽心里想到。
  “叶飞羽,跟我走”夜风拉着叶飞羽的衣袖说道。叶飞羽只好跟着夜风走,当他们走到学校后面的竹林时,夜风直接问叶飞羽“你是不是喜欢林益呀”
  “啊,我不知道,林益学习很好,我很崇拜他”叶飞羽有些害羞的说道。也许叶飞羽对林益不是那种喜欢吧,他心里想到。“我过几天要去别的地方了,现在跟你告别”夜风平淡的说,他注视着叶飞羽的脸。
  “为什么要去别的地方”叶飞羽有些疑惑说道。
  “总之,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别忘了我,我走了”夜风忍住自己的悲伤,只是淡淡的说完。
  “那,你回来要找我玩”叶飞羽也是有些伤心,第一次带给自己感动的男生就要走了。
  夜风走了,走过一片有一片的竹林影,他的影子也不再清晰。风一吹,夜风已离开了叶飞羽的视野,在那转角处。
  夜风心里想道:现在我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资格去谈恋爱吧,我没有林益那么好的成绩,如果我决定和小飞羽结婚,那我就一定要有一定的物资基础让她跟着我过好日子,我既然选择不读书且决定不再改变,那我就一定要努力挣钱。我要去其他地方了,再见,小飞羽,希望这段时间你不要成为别人的。
  夜风之所以作这个决定,因为那天和夜爸爸谈了一夜。夜爸爸从胡大叔听来夜风有小女朋友的事,就直接进家门找夜风谈话,他用力地关上门,怒气似乎要把屋子烧了。
  “你既然选择不读书,那就去挣钱呀,可你干了什么事,偷钱。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现在还交女朋友,你是想让她以后跟你一起偷钱嘛。当初我同意你不读书,也是因为知道你不想读且已经到了厌恶的程度,甚至更糟。也许,当时我应当强硬的让你去读书”夜爸爸生气的说道。
  “我是真心喜欢那个女孩的,我这辈子除她外我不会找其他人,我会考虑我们的未来”夜风眼里透着异常的坚定的光芒。
  “你这个小子,才多大就说什么不找其他人,你不知道未来会有多大的变数吗?”这孩子和我年轻的时候真像,也是只认得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

  ☆、决心挣钱2

  “我怀疑过很多东西,但是我就是不会去怀疑我对小飞羽的感情,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么神奇,我不知道我喜欢她哪点,也许我可以把她的优点当成喜欢她的理由。但她那么胆小,敏感,我想保护她,一辈子给她安全感,爸,我明天就去谷欢市挣钱,我会证明我会给小飞羽一个很好的生活环境”夜风说道。
  “我给你1000吧,就当创业基金吧”夜爸爸有些释怀的说到。
  “放心吧,爸,我去收拾行李了”夜风知道爸爸已经理解他,就去收拾行李了。
  第二天,夜风一个人坐车走了,他特意带了夜爸爸的旧衣服和一个墨镜,实际上就是那件小学时代老穿的旧外套。小学早读之前,他要买肉。他为了和卖肉的大叔讲价,特意装得更成熟,才那样穿,所以小飞羽那时才会看见那样的他。
  经过3小时的汽车之旅,他来到了谷欢市,首先是奔向小市场,考察一下。顺便看看有什么可以进来卖的。
  小市场在一个有名的大学国家化工大学背后,大概下午3或4点后,就有很多的小商小贩在那儿。夜风看了一下,都挺便宜的,就是不知道从哪儿进货。
  于是他决定去找些工作,由于他年龄太小,他去了一个兄弟推荐的地方买了个假的身份证并去附近找个便宜的住处,他通过以前他爸的一个朋友的关系,找了个比较便宜的住处就是有点小,不过一个人也够了。
  他兄弟介绍他去做些兼职以便于找到一个适合他的工作,可怜的夜风开始了各类兼职之旅。
  最开始就是促销了,在超市里卖海鲜,只要喊就行。夜风嗓门大,干得还行,就是嗓子干了几天后有些哑,他在干这个的时候,有时会帮搬运海鲜的小刘一些忙,进仓库搬货,渐渐的他和送货的小伙子熟悉了,了解到了进货渠道。有时一些顾客挑选海鲜时,夜风还能知道什么样的好吃,新鲜之类的。在他干满一月后,有工资1500,除去房租费和吃饭钱,加上他爸给的还剩下3900,他打算去卖海鲜。
  他早上4点就借房东的三轮车出发去那个进货地,进了一批海鲜,花了700。并且去了一个比较小的市场,那时他卖假证时候发现的,那儿几乎没有海鲜,所以那儿的居民要跑到大市场买。他觉得那儿可能有市场。
  果然,在几人问过价后就买了,又有一些人陆陆续续的买了。到上午,他的海鲜卖出去了3分之2,剩下的死了。他决定去国家化工大学背后的晚市廉价售卖。
  晚上他回到房间里吃完馒头咸菜就睡了,很满足,因为今天一天挣了3000。
  之后的生意一直很好,虽然很辛苦,但挣得多。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卖的海鲜便宜又好,有些附近的小饭馆也很卖很多。他进得多,又卖得好。
  1年后,他挣了50万,买了下了一个小饭店,用他爸的名注册的。货源做得不错,厨子李刚毅做得菜很好吃,不过他的脚有些瘸。别家店,不请他,所以之前他一直打杂在别的饭店里。在买海鲜时认识夜风后,偶尔也会聊些事。在夜风开店后就请他做厨子,生意可想而知很不错,而且李刚毅还认识几个也有些残疾的厨子,但他们手艺都不错,别家店想挖他,但他们为了恩情及一些其他因素,像住房呀,工作氛围等,还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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