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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和阿生熟了,曾让他再为我做一碗当年的菜粥,可是我再吃的时候,已经少了一种味道。原来就算是同一个人所做,味道也会不同。阿生对我说:“你不是当年那个你,我也不是当年那个我,不在一个时间,也不在同一个空间,味道怎么会一样?”
有些东西找不回来了,我渐渐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血染飞雪
(背灯和月就花阴,泪眼朦胧映清醪。)
不知为何,今日,重煜感到格外的累,一个人从宫廷走回自己的府邸,不用轿子。三年来,每年的今天都是这样,一个人,慢慢的走。
“重府”两个大字映入眼帘,一样的地方,连周围的景致都没有什么改变。三年前,这里还叫“敖府”,重煜心中苦笑了一声,只听耳边两个门人喊得一声“大人回来啦”,一种苦涩充斥在重煜的脚底,一步一步朝内漫去,铺呈在黑暗之中。
整个庭院为黑夜所笼罩,只有正中的屋里亮着金碧辉煌的色彩,重煜眼角往右一撇,灯光已经暗了,他心里舒服了一点。
“大人,饭菜已经热好了。大人赶快用膳吧。”丫鬟菡儿抱着孩子朝他走过来。重煜心中一动,从她手中接过孩子。手指轻轻滑过婴儿的脸颊,那柔嫩的皮肤触得重煜心底一软,婴儿咯咯的笑起来,粉嘟嘟的小脸就像三月里桃花的颜色,可是这笑却让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令人恶心的面孔,他一把把孩子给了菡儿。
这个孩子眉眼之间越长越像她,这真是个阴魂不散的女人,她说过,她要生下他的孩子,让这个孩子的身体里永远淌着一半他厌恶的女人的血,现在她的奸计得逞了!
“大人不多抱一会吗?”菡儿对那婴儿轻声说:“我们小煜儿长得真可爱,是不是啊?爹爹为什么不多抱一会呢?”那怀抱中的婴儿似听得懂菡儿的话,只咯咯的笑个不停。菡儿觉得这孩子长得真俊,他父亲和母亲的优点他全都继承了,他父亲高挺的鼻子,深邃如水的眼眸,他母亲洁白的肌肤,他真完美。他不喜欢哭,只喜欢笑,在他的世界里全是糖果般的彩色,只可惜他的父母没有一个人脸上常挂着笑。主要还是他母亲的缘故,大人之所以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女人,那也是因为他的母亲简直就是一个疯子,整天只知道作。
“你叫他什么?”重煜脸上一抽,这个名字他觉得有些熟悉,除了去世的母亲,还有一人也曾经这么叫过他,他叫自己:“煜儿。”
菡儿一惊,“大人都没给他取名字,我们只好这么先随便叫叫。”
是啊,我连名字都不愿意给他一个,别人家的父亲在孩子出生之前就想好了名字,我我不知道他要来。但,他来了,我也没有想过要给他取个名字,不知道他母亲有没有给他想过名字算了,那个恶毒的女人,她取的名字配不起他!
重煜冷冷的说了一句:“你先带他去睡吧!”
金碧辉煌的灯光下只剩下他一人,他有些习惯这种寂寞了。梅花糟鸭、樱桃火腿,桌上的菜他一点都吃不下,他端起酒杯踏出门槛,忽觉得身上无力,紧紧靠在了身后的门窗上。花园里的海棠开得正盛,一盏盏红艳欲滴的花苞缀在枝头,月光流泻,好似堂前新雪初霁的光景,雪白的地面称得枝头的海棠好像要滴下血来,这惊心动魄的两种绝色看的重煜泪眼朦胧。
恍惚间,那弯弯的月牙好似蕴着她无尽的笑意,披星戴月,踏雪而来,口中依旧哼着当年的那首歌谣,下面平铺著皓影,上面流转著亮银,她从那清寒的月色中慢慢舞近,她是他眼中唯一的绝色。
“咚”的一声,一滴泪水溶于重煜的酒杯之中,重煜伸手拭泪,衣袖已然湿透,原来自己竟已经出神这么久了。既然这样,也好,我把我心中的泪连同酒一起带给你,你终究不是孤单一人。这酒冷了不要紧,我的心却永不会冷,让我把这春天的温煦送给你。月光下的你太孤绝,太清冷,那样的雪白不适合你,你应该属于绚烂温和的颜色。重煜的手用力握紧酒杯,在空中顿了顿,转而将杯中余酒尽数洒在地面上,形成一道神奇的光带,晶莹剔透。
重煜抬头,眼角瞥过那个已暗的房间,犹记得那年新婚之日。皇上曾问他,想要什么?他说他只要那个女人,当年他想的多么简单,他以为救了她一命,她就会好好过日子,可是他错了,这个女人他不应该救的。
皇上把原来的敖府赐给了他,他取代了敖元成了南诏的太尉,不过皇上那个老狐狸又怎么会信任他呢?一半的兵权给了高舒玄,一半的兵权那个皇帝他自己拿着,他想让自己闲置,这个太尉不过只是一个华丽的外壳而已。想必自己当年问他要这个女人,倒也颇合他心意,以为我重煜是个贪图美色的人。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当耳畔响起这首古老的歌谣的时候,他已穿着红色的礼服,走入了他们的洞房之内。那天,他喝的有点多,公主和高将军亲自道贺,他只能一杯一杯地敬他们。他连脚步都不是很稳,正想掀开新娘的盖头,一把匕首忽然横到了他的脖子上,他一个激灵,顿时酒意全无,迅速握住她的那只手,那只手却拼命挣扎,匕首“叮”地掉在地上的同时,他的右手颤颤的滴下血来。
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他那天喝的酒确实是多了。
那个女人大笑起来,她的笑和小时候没有什么两样,依旧是一副傲然的样子,不过此时的笑却让他觉得毛骨悚然,如同掉在地上染着血的匕首。她自顾自摘掉了鲜红的盖头,她头发上簪着金翠花钿,眼中蓄着泪,只可惜全不是楚楚动人的模样,而是想将他全部吞灭。
他们从小生活在一起,她虽然从没有把他当成兄弟,她虽然常对他冷嘲热讽,但他以为这不过是她记恨罢了,却不会是今天这种用血深埋的恨意,从她雪白的肌肤衬着的那黑色的眼眸中射来。那大红的床幔、大红的被子,还有她的广袖红衣竟全是流淌着的鲜血,他处在一片血泊之中,他自己也在流血,这鲜艳的大红色灼的他眼睛发疼,他踉跄着向后退了几步,直撞到桌子。
今天,他酒喝得确实有些多了。
“我知道,我杀不了你。但重煜你别忘了,你不过就是我们家的一条狗,过去是,现在更是,永远都是。我知道,你娶我就是想折磨我,把当年我在这里对你做的一切都要回来你这个卑鄙小人,我爹对你那么好,你居然害死了他,你让我亲眼看着我哥死在我面前,你连畜生都不如。”那个女人大笑了起来:“不过你现在又得到了什么呢,那个狗皇帝什么权力都没有给你,这满府都充斥着他的眼线。你不过只是他的一个工具而已”
重煜握着桌子手渐渐用力,一个巴掌甩了过去,她的半边脸刷的一下绯红。“怎么被我戳着痛处,终于原形毕露啦。”她的声音有些发颤,右边惨白的面颊流下一滴细长的清泪。
重煜忽的心中一痛,然而却留下这几句话:“是,我让你活着就是想折磨你,你最好不要那么快被我折磨死。我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你,你身上我一碰都不打算碰。”说完,他左手抱着右边流血的手,径直走出了门外,将门甩上。
他坐在凉凉的台阶上,望着那一轮圆月,和曾经中原一样圆的的月亮。菡儿被那声甩门声吓住了,今晚不是洞房之夜吗,夫人不是他亲自向皇上求来的他朝思暮想的姑娘吗?为什么现在不在房中甜蜜,却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受凉呢?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虽有些害怕他,但犹豫着还是上去看他了。菡儿毕竟不是皇上的人,她只是一个心地善良、冰雪聪明的小丫鬟罢了。
刚走近想问问他到底怎么了,却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红色的血滴沿着他的臂膀一路蜿蜒而下,地上零零落落的聚了几滴血。
“大人,你受伤了?”流了这么多的血,他竟然还木木的坐在这里发呆?!
“这件事,你一个人也不许说,记住,你刚才什么都没有看到。”重煜的眼睛直盯着她,她咽了口水,愣了一下,即刻明白过来,轻声的回了一句:“嗯。”
“大人,奴婢帮你包扎伤口吧,地上有血,新婚之夜,不太好。”菡儿柔柔的试探性的问他。
重煜这才发现地上已经积了许多的血,伤口太深,血有些止不住。菡儿看重煜不语,便马上跑去拿药酒和纱布。
好深的一条伤口,菡儿暗叹了一句,他难道都不感到疼吗?这伤口是夫人所为吗?他们刚才在房中是上演了一幕“谋杀亲夫”的戏剧吗?包扎的时候,重煜一句话都没有说,还是望着那轮月亮,菡儿自然也不敢开口。那天晚上菡儿把门外地上的血迹擦干净了,那血迹应该是一路从房中滴出来的,菡儿不敢推门进去,深怕看到更恐怖的景象。
不过,菡儿发现今夜的月亮真的好圆好亮,这里面真的住着嫦娥吗?
三月间,万物复苏,眼前尽是一片绿意,时时能望到点点似泼墨般的桃红,虽是点点,却已经是成片成片的桃树林了。隔着云气向下望去,朦胧中更像一幅山水墨画,几根线条、几点顿笔,已经将大千世界绘在了眼前。
曾问过师父,御剑飞行究竟是何感受,师父说人在草木之间,耳边泠然之风,心中浩然之气。至云以前认为师父一向附庸风雅,所说恐有夸张,有矫揉造作之嫌,如今方知师父所说一个字都不假,字字珠玑,竟是将至云现在心中所感描绘的淋漓尽致。
脚下一片山清水秀,隔着氤氲的云气,看不真切,那份清新的草木之气却已扑面而来。
云雾之气随风迎面而来,脸上好像被水柔柔的洗过一样。春风和煦,在这高邈的空中却比地面上要强劲一些,但亦不是冬日凛冽之风,可说风力恰到好处,吹得至云的束发的蓝色锦带荡在空中,简直摇摇欲坠。
日行万里,大地美景尽收眼底,原本遥远的天空现在却能触摸到,这世界哪一个地方不在胸间呢?心容万物,此言不假,乃是实实在在可以做到的,而非只是古人的畅想。
三年间,至云以惊人的速度练成了乘御术第九重,这件事连唐至云自己都很难想象。当时他内心确实无比焦灼,但阿生的一句话却点醒了他:“既然师父有命,提升武艺乃蜀山弟子义不容辞的,你若真可练成第九重,要去南诏师父也不拦你,你为何不加紧练习乘御术呢?”
那话如醍醐灌顶,至云之前只拼命想开辟新的捷径,比如私逃蜀山,却没有想过按着这光明正大之路走。乘御术真有传说中那么难练吗?师父三十多岁练成,他定然是按着常规的时间作息去练,倘若我夜以继日,未必真的要到三十多岁才能练成。练成了乘御术,不仅不会再拂逆师父他老人家的意思,而且用乘御术前去南诏,路途虽然遥远,但来回也不过半天时间,我若步行骑马日夜赶路,最少也要花上一个多月的时间,中途还不免要有所耽搁。这样一想,至云打定了练第九重的想法。
至云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但握剑应该不成问题,就和师弟们一起去竹林里上课、练剑。不知道为什么,至云从蜀山回来后听道课也尝试着认真听了,他发现这听道课也并没有记忆中的那么枯燥无聊,有些话精心体会也觉得颇有道理。
尤其是一句:“水静犹明,而况精神!”雨后平静的水塘能倒映出人的身影,喧嚣的溪水把碎沫拍打在山崖上时,它什么也不能看见。越是心急去南诏,心里就越容易生出浮躁之情,热气从背后直伸到脖颈处,此乃练武大忌。在这种状态下非但不能看清自己的问题缺陷在何处,甚至容易走火入魔,为了一时的速成而伤及内脏经脉。其实这些听道课所说的内容,表面看来是老庄道家所描述的处世智慧,其实也相当于蜀山武功的独门心法,对武功进步大有裨益。
另一方面,至云晚上也要勤加练习,借着月光偷跑到后山的竹林里练武,还好他一人一间房,不至于吵醒师弟们。除了吃饭睡觉,他唯一可以坐下休息的时间就是上课的时候了,他实在没有精力像以前一样和小师弟玩闹了。当然这也惹来小师弟的咋舌,然而小师弟念及至云下山时期经历的生死大劫,始终是要比以前乖多了。虽然听道课上淼依旧一个人无聊的玩着,练武的时候态度却大有改观,大概是不想以后有事下山,也像至云伤的这么惨。
当然至云夜夜出去练武始终是纸包不住火的事情,一个弟子看到了,就传的个个蜀山弟子皆知了,浩轩那边的人知道了果然很不高兴,认为这是唐至云一种挑衅,当然,这是算是唐至云意料之中的事。
师父已年近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