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闪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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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闪婚后爱-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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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回。”
    为了哄女人开心,他居然说自己是狗,有这样自扁的么?
    见她仍然不言不语,他失了耐性。
    “樱诺。”
    他俯下身,在她鬓发处吻了一下,满鼻腔都是淡淡的茉莉花香。
    “那个孩子是我的。”
    此话一出,他清晰地感觉到了她双肩微微的颤动。
    “真的是我的,那一夜不是徐少白,你被凌云宵下了药,而我喝醉了酒。”
    其实他并不是喝醉了酒那么简单,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也许,早已解释不清了。
    她一头长发宛若是光滑的丝缎,沿着弧度优美的肩膀倾泻而下,阳光穿过去,忽明忽暗,看不清那半张瓷白的脸。
    阳光正好洒在她几乎透明的肌肤上,连细小的绒毛和淡淡的血管几乎都能看清,想到昨晚,他血脉贲张,只有她有本事激起他的*,因为,小时他就习惯了她的味道。
    慢慢地,她转过脸,用一种非常惊异的眸光盯望着他,那眸光透着前所未有的陌生,似乎,她真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被她这样盯着,感觉自己无所遁形,俊颜添了一抹窘迫。
    她当然清楚他说得是哪个孩子,除了震惊,还有意外,原来,她根本都不知道那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一直认为是徐少白,没想却是眼前这个卑鄙的男人。
    他与她约法三章,说什么一年以后放她自由,说什么他不放走她,只是因为他奶奶骜老夫人心中有气,气得当年勾走了骜煌。
    如果不与他呆在一起一年,骜老夫人就要将她绳之以法。
    多滑稽,她只是爱上了骜煌,她那么爱骜煌,他们却怀疑她杀了骜煌,她为什么要杀骜煌?
    她说了千百遍没人会相信,只因,五年前,是她与骜煌私奔到罗马的,在骜煌死之前,只有她与骜煌呆在一起,她就算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正因为清楚自己说不清,所以,她才忍气吞声,不得不屈服在骜政的淫威之下,如他所愿,做他一年的契约妻子。
    因为骜煌与凌云宵的关系,她一直在躲避着这个男人,在他说加州那一次并没碰她时,暗自高兴了好久,她觉得自己要离他远一点,总感觉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对,她怕他,有时候单独与他相处,她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除了他手中的大权外,还有他那份老谋深处,似乎一切她都防不胜防,她想与徐少白在一起,也是想彻底摆脱,不给他一点儿念想,多可笑啊,她一直逃避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孩子是他的,而不是少白的,终于明白,当骜老夫人堵在门口,不准她跨进骜家大门一步,把她骂得狗血喷头时,他却挺身而出,把她护在身后,说了那句:“孩子是我的。”
    事后,她对骜政感激涕零,至少,宁愿忤逆一手将他带大的骜老夫人,宁愿承认那个不是自己的孩子,也不愿意让她受众人奚落,原来,他根本没有说谎,孩子本来就是他的,泪水从她眼眶里溢了出来。
    难怪少白要逃开她,她就是一个不干净的女人,也好,少白那么美好,她与骜氏的恩怨又何必牵扯上他。
    他以为说出直相,她应该不会那么恨他了,至少,他是她孩子的父亲,他们共同失去过一个孩子。
    没想,她却向他扑过来,一口死死在咬在了他的脖颈处,剧痛蔓延至了四肢百胲,他真的好想打这女人一顿,可是,他忍住了。
    她刚挪移开,就看到了他脖颈处有几抹深深的牙印,血红血红的,在她水雾雾的视线里不断蔓延散开,由先前的血珠子,慢慢扩成了小滩的水渍子。
    “谷樱诺,你……”
    “属狗么?”他勃然大怒,一把将她按压在了床墙上,不顾一切俯下身体……
    这一次他凶残,丝毫都不温柔,她也没有再挣,因为她相当清楚,挣扎已失去了所有的意义,她已经是骜政名副其实的老婆了。
    她夺了亲生母亲凌云宵了爱了将近十年的男人。
    也彻彻底底地背叛了骜煌!
    骜煌,你能原谅我吗?
    这一切不是我所愿的。
    “我想去看骜煌。”
    男人听丫头们说女人绝食,下班回来,他就急切地往楼上冲。
    刚打开门,床上扬言要绝食的人儿冲着他就这样没头没脑地喊了一句。
    深幽的黑眸黯了黯,他为自己点了一支烟,点烟的手指有些微微地颤抖,似乎,每一次在慌乱之时,他都会借尼古丁麻痹自己的感官。
    “有必要么?”
    “你应该很清楚,我只是想去给他做最后的告别。”
    男人的眸光沉了沉,望着她的眼睛刹那就充满了哀伤,他把烟蒂拧灭丢弃在烟灰缸里。
    “过两天我会安排。”
    然后,踩着黑亮的军靴头也不回地匆匆而出。
    某武装部,宽大气派的办公室里!
    挺拔峻硕的身形凝站在窗口,指尖燃着一支香烟,尽管满嘴都是香烟的味道,他仍然不停歇地抽吸着。
    窗外是一片亮丽的风景,淡绿,嫩黄,青绿纵横交错,青绿间夹杂着几树深紫色的花儿,还有一片红艳艳的树叶,那么红,红得耀目,却不是枫树,正如他与骜煌,长得一模一样,却不是同个人,他们一母同胞,他只比骜煌早出生一个小时,而他的兴趣爱好,性格却与他不相似,然而,他们兄弟俩喜欢女人的口味却独独一样。
    “骜煌,彻底陷进去了?”
    犹记得当初他曾问过骜煌这样的话。
    那天,天下着蒙蒙细雨,他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从京都归来,与家人团聚宴散之后,骜煌找到了他的房间,起初,他们只是哥儿俩好久未见叙叙旧,少顷,骜煌把话切入了主题。
    “哥,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她很单纯,她有一双不含杂质的眼睛,还有一颗善良的心,我想与她结婚,让她帮我生一大堆的孩子。”
    骜煌的脸上闪烁着天真浪漫的笑容,那笑容很灿烂,阳光,且蕴含着说不出来的幸福。
    在他记忆中,骜煌从未与他谈过女人,那是唯一的一次,弟弟找到自己的幸福,做兄长肯定是为他高兴,骜家人丁单薄,生一堆的孩子更能让骜氏兴旺发达。
    毕竟,人就是资源嘛!
    “哪家的姑娘能得到你这浪子的垂青?彻底陷进进去了?”
    他慢条斯理地问着。
    提起他心爱的女人,骜煌眼中迸射出晶亮的光彩,仿若那姑娘就是他的太阳,将他整个世界照亮。
    “她姓谷。”
    “这姓氏很少见。”忽然他好仰想到了什么,赶紧被了一句:“叫什么名?”
    “谷樱诺。”
    女孩儿的芳名出自于骜煌的之口,他拿握着香烟的手指抖了抖。
    嘴角的笑容悄无声息地敛去。
    “是……谷天鹏的外孙女儿?”
    “嗯,你怎么知道啊,哥,我真的很爱她,我不能没有她,不过,现在,她还在念书,她答应等毕了业就嫁给我,我就是怕……奶奶反对,所以,才给你坦白,你可别出卖我啊!”
    他很想对骜煌发顿脾气,很喝斥他:“你要娶谁都行,只除了谷樱诺。”
    可是,他有什么资格冲着骜煌咆哮,谷樱诺根本不爱他,甚至把他都忘得一干二净了,这么多年不见了,她连他长成什么样都不知道,只是儿时的记忆在他脑子里一遍遍地回放,是那么清晰!
    他有什么资格去喝斥骜煌,据骜煌说,谷樱诺也爱着他。
    第二天,他让方冀去调查他们的恋情进展如何,方冀办事神速,不到两个小时就将骜煌与谷樱诺热恋到何种程度,将所有的资料全亮在了他的面前。
    看着骜煌抱着长发垂肩,清纯如水的女人在大树下拥吻,那一刻,他的心莫名像是被人扎下了一把刀子,那疼,至今都没法用语言去描述。
    拍案而起,撕碎了所有骜煌与谷樱诺恩爱缠绵的照片。
    他是一个认死扣的男人,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
    连夜,他恼怒地开车离开了Z市,却在离开前,与父亲奶奶商定,把骜煌送去部队历练,只是想考验骜煌爱谷樱诺的一颗心是否坚定而已。
    骜煌,如果你真心爱她,她也真心爱你,我祝福你们。
    他是骜煌的亲哥,他不想用卑鄙的手段夺他幸福而成全自己。
    没想送走了骜煌,徐少白又出现了,当然,他的出现骜政并不知情,还是在骜煌回Z市时后向奶奶禀明誓要娶谷樱诺,奶奶强烈反对,将他禁因在家中,而他却翻高墙逃离,与谷樱诺私奔,奶奶及时通知他,他火速赶回来并非是阻此,只是知道了一些消息,有一批黑道人士秘密集合,追赶向了骜煌与樱诺私奔地——罗马。
    他怕骜煌出事,更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那个女人了。
    所以,他赶了回来,让方冀去调查一些事,徐少白保护了樱诺大半年之久的事才被他知晓。
    骜煌死了,他的脸被爆炸血肉开花,挣狞而吓人,他在医院静养了几天,那几天,他魂不守舍,他也没得到谷樱诺半点消息,谷家把谷樱诺情况封锁的很好,滴水不漏,心力交悴中,知道自己的生命就快走向终结点,临死前,他艰难地向骜政请求着:“哥,就算她活着,我可以撑下去,我也不会再去打扰她了,她是一个好姑娘,这辈子,她已经很苦了,我们骜家只能带给她无穷无尽的痛苦。”
    不想去追究是谁在罗马别墅装了引爆器想弄死她们。
    其实,许多事情已摆在台面上,谷骜两家在Z市的势力旗鼓相当,骜老夫人一直因年轻时不能与谷天鹏在一起而心生怨怼。
    眼里根本容不下樱诺,但是,无凭无据,骜煌不敢下断言,再说,就算真是她做的又怎么样,那可是早年丧母,中年丧偶,一手把他们拉扯大尊敬的奶奶,他们又能怎么办?
    所以,才有了骜煌临终的遗言:“哥,让她去过平凡的生活吧!骜家真的不适合她!”
    他一直追问着,哪怕在骜煌咽气的那一刻:“你的胸膛是被谁捅了一刀,是谷樱诺吗?”
    可是骜煌根本不曾回答,就闭上眼眸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据他调查了解,那伙黑帮聚集的人根本还未到达目的地罗马,屋子里引爆器就爆炸了,很显然,骜煌胸膛的那个血窟窿不是那伙人捅上去的,当时,在别墅里,就只有他与谷樱诺,根本不曾有第二个人,难道说是骜煌自己捅上去的,不,不可能。
    骜政陷入了五里云雾中。
    由于有了骜煌临终的遗言,知道谷樱诺失忆后,他才决定放她过平淡的生活,即然都将骜煌忘了,那是再好不过了。
    只要她能过得幸福,以前的一切他不想去追究。
    只是没想郁梵那么不争气,居然与谷馨予搞到一起,所以,他就扮成骜煌的模样在加州出现了,因为,他见不得女人不幸福,更不想这辈子她就这样一个人过下去。
    也或者说,感情沉淀了这么多年,他不想再等下去,不想再错过与她交集的机会,因为,他已不再年轻。
    ……
    思绪缓缓倒退,那一次,他出差回了z市,本与几个高官在应酬,酒过三巡,感觉自己握着酒杯的手抖了一下。
    “怎么了?骜兄!”
    “没事。”他勉强地笑了笑,宽阔的额头渐渐冒着一层密密的冷汗,俊颜上的笑容急促而短暂。
    “来来,喝酒。”
    那是他喝得最多的一次酒,因为要拜托那几位高官办一些私事,他独自去京都闯荡,没任何的背膀,而他却官路享通,自然有许多的地方需要打点,拼酒是第一项,中国的许多人情都是在酒桌上喝出来了。
    一杯酒再次下肚,他感觉身体都不受控制起来,怕大家发现他的异样,他及时借口以上洗手间为由抽身离开。
    “排长,怎么了?”
    “方冀,回酒店。”
    只是那天晚上,他们根本没有回酒店,而是去了郊区的一套住宅,他的病情来势汹汹,就算请来医生也无济于事。
    “医生,怎么样?”
    “这病真是罕见,行医数十年,我根本未曾见过,诊断不出来,要去大医院才行。”
    Z市最具权威的医生都这样讲,方冀一颗心就冷了,回京都要开十几个小时的车,而他敬爱的排长躺在床上,浑身抽搐,面目挣狞,全身的肌肤全是绯红,咬着牙,单手死死抠住了床沿,似乎正在强撑着。
    如果这样子撑下去,恐怕不死也得夺去半条命,而回京都得有十几个小时的车程。
    在他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死去活来的骜排长发话了。
    “方……冀,给我去买73法国庄园生产的……爱菲尔……”
    这酒市面上卖得不多,方冀也没听过,不过,排长让他去买,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然后,他就去了。
    找了十几家超市,终于购了几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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