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无岁月可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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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无岁月可回头-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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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蕊听他这么一说,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胡师兄,我们前不久刚刚领证。”
  “哟呵!少英,终于抱得美人归啊!那真是恭喜恭喜!”
  成欢也眯起眼睛向面前两位作揖道喜,随即问:“婚礼要办在临城吗?”
  白蕊摇了摇头:“不,可能就过年回老家办吧。”
  陈少英吃着鱼也问起来:“说来也怪,你们俩怎么还没……”
  话没说完,就嗷嗷叫起来:“老婆你踢我干什么!”
  成欢和胡应生原本脸色尴尬,被他这么一搞怪也忍不住要笑场。还是成欢从容开了口:“我也已经订婚了,对象是一个老同学。”
  陈少英嘴里的鱼骨头啪嗒掉下来,瞪着眼睛看向胡应生:“真的?哎?不是师兄……吗?”
  白蕊虽然早已看出他俩的尴尬,却没想到成欢早就名花有主了。没有自家老公那么失礼,她还是微笑着向成欢说了恭喜。
  她心里却为面前的二人叹了口气:时过境迁,到底是没能成。现在表面上如此淡定地相处着,想必两人其实心里一定是不好受。
  “师兄好歹也是我们系里的大才子,想当初不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杂志都还有他专栏呢……成欢你咋就不开窍呢。”陈少英撇着头嘟囔着,似是要替他打抱不平了。
  成欢面上一笑,心中却起了疑:杂志专栏?她怎么从来没听他提起过?孤雁、荒海两个词儿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正想问些什么,却被旁边人抢了话:“我们不合适。”
  “什么合适不合适的。说到底,你们就是爱的不够深……”他还想继续,却被白蕊用一大口菜给堵住了,哇哇哇的手舞足蹈却说不出话来。
  “他说话直,你们也是知道的,别往心里去啊……”
  成欢笑着摇摇头:“也许少英说的没错。”
  那人居然还跟着附和起来:“是啊,也许就是呢!”
  “啊,别说这些了。跟我们说说Z市都有些什么好玩的吧!难得休假出来旅游啊。话说我们老板真是做起事来不要命的,我们这些员工是真苦!你们都不知道……”
  白蕊轻轻松松转移了话题。一席好酒好菜,就差对酒当歌了。老友相见,好似又把他们带回了曾经。那时候的他们,没有羁绊,轻轻松松,潇洒自我,真是羡慕不来的好。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两个人都带着微醺醉意。
  虽是夜晚,依旧热气蒸腾,空气中浮着一股不安与躁动,就像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她站在门口,听着后面钥匙转动的声音,先是响亮的咔擦一声,然后是开门的吱呀声,脚步响起时,她才开口:“等等。”
  “有事?”
  “没……就想问问你那个、杂志……”
  “恩,荒海是我。一直以来都是。”
  这么简洁明了,直接撞击心扉。
  还想再问,回答她的却是“砰”的关门声。
  她早该想到的,要不然他怎么会推荐那本杂志给她看呢。这个回答,像是惊喜,又好像有惊无喜。
  成欢回了头,抵着靠着门板闭着眼。不愿多想,因为身心俱疲。可是脑子里的纷乱让她就像是要爆炸了一般,又如何不去想?
  一看就看了五年的杂志,一爱就是爱了五年的人。他的文字他的思想,原来很久很久以前早就烙印在心底。像是已经融进了血液,也许不知不觉中,自己早就被他同化。
  这样的人到底要怎么割舍。
作者有话要说:  出去旅游了四天。去了关西,回来累成狗,好几天都动弹不了的感觉。于是再接着感冒,咳嗽,现在这一章就是我嗑了(感冒止咳什么)药以后憋出来的……这到底是什么药我真是有点飘飘然啊哈哈哈

  ☆、珍重

  十九、珍重
  日子像是风中的散沙,飘渺零落,转瞬即逝。一转眼,已经是七夕乞巧节。
  果不其然,这一期的《孤雁》上登出了一篇荒海的《乞巧杂考》。结语是秦观的《鹊桥仙》:“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耳熟能详的两句诗,绝对是家喻户晓。
  好讽刺的一句。
  曾经她也用这句话劝诫过自己,只是怎么也想不到发展到了现在这个结局。 
  情未能长,更盼不到朝暮。
  成欢坐在车里的时候如是想。
  今天的她,一袭黑色长裙配珍珠耳坠,身腰尽显,风情万种。下车时挽着西装得体的孙来义,俨然璧人一对。
  七夕佳节,自然是情人约会的好日子。孙来义早就订好了位子——Z市最高档奢华的西餐厅,位处二十八层,整个市中心的夜景一览无余。
  牛排、红酒,以及摇曳的烛光和悠悠钢琴声,在这样暧昧的灯光下,空气中似乎也弥漫着一股香甜醉人的情人味道。
  “阿欢,”对面的人把切好的牛排放到她盘中,举起红酒杯说道,“七夕快乐!”
  她宛然一笑,犹如黑夜中悄然绽放的花朵:“七夕快乐。”
  叮当碰杯的时候,红酒摇曳,随即是窗外不知来自何处升起的绚烂礼花,在这漆黑的天幕里砰地炸开一束束光亮,姹紫嫣红,斑斓璀璨。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这夜空中的昙花一现。
  当一切归于平静的时候,深色玻璃上倒映出拿着酒杯相视而笑的两个人。
  随后红酒入喉,香甜回甘,却还是尝到了隐约其中的一丝涩味——一如自己的生活。
  “阿欢也喜欢烟花吗?”
  “漂亮的东西谁不喜欢?”她抬头看着窗外已然静默下来的夜,忽然想起一句台词来:同样的烟火,总是有形形色色的人,在不同的角落看着,说不定自己现在看到的烟火,在另一个地方,有一个老朋友也正在看着。这么一想不是令人开心吗?
  开心吗?她问着自己。或许吧,如果那个人也在这城市的一端看着,那应当是开心的。
  孙来义看着她嘴角渐渐浮起的微笑,好奇问道:“想到什么了笑得这么开心?”
  她回头,眼里有过那么一霎那的惊惧,随后眯眯眼笑着说起来:“啊,刚刚想到之前看电影里关于烟花的台词了……”
  话不过一半,包里手机声响起,她看了一眼来电,心跳的很快,双眉都有些皱了起来:“来义,我去接个电话。”
  对面的人一声不吭,拿起纸巾擦着嘴,朝她点了点头。
  外间长廊里,她放低了声音,轻声道:“喂?”
  “嗯,是我。”
  “有什么事吗?”
  那一头的人开始笑起来:“真是小丫头,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了吗?”
  一声“丫头”竟让她结结巴巴起来:“不……不是。”
  “我们俩何必生分到这样呢……”他叹了口气,“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今儿是七夕了,我是不是打搅到你们的好兴致了?”
  “你不要胡说……”
  “想来也没有机会和阿欢你一起看牵牛织女星了吧。”电话那头的声音越发低沉起来,“阿欢,我要走了。”
  她整个人一震,拿着手机的手抖得厉害:“走?要走去哪里?”
  “去我该去的地方。”
  回到座位的时候,她还是那个她,笑语盈盈,好像从来没接到过那个电话一般。
  孙来义没有多问,只是笑:“我帮你点了甜点,一会就来。”
  话音刚落,随即服务生端来一个盘子。他神神秘秘地道:“阿欢,打开看看。”
  成欢听话掀开盖子,一个精致的两层小蛋糕,铺满了鲜红艳丽的花瓣,更令人惊讶的是最上面一层花瓣的中间,嵌一枚镶着碎钻的戒指,如此熠熠生辉。
  他像变戏法儿似的从背后拿出一束香槟玫瑰来,而后伴着音乐的流淌,深情款款:“阿欢,嫁给我吧。”
  成欢只是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好讽刺,好讽刺。前一秒那人和自己说要走了,后一秒,孙来义便向自己求了婚。而她也承认自己居然是感动的。也是,这样的浪漫想必哪个姑娘都招架不住吧。
  看着他,这般剑眉星目的男人,忽然意识到自己或许就要和眼前的人过一辈子了。
  一辈子有多长,她不知道。只知道从今往后,她的生命里不会再有阿生哥哥了。记忆的片段重新浮现,从第一次见面他上课的那个开始,到她曾经的离开,留给他决然一句“我们就到这,往后天涯海角,各不回头。”再到刚刚他那么无关痛痒的说要走……
  眼底雾气迷蒙,却还是张口说了声:“好。”
  她接过花,任由孙来义为她套上戒指,白皙柔嫩的手指和这一枚圆戒,相得益彰。
  他说过要给他的求婚,她终于等到了,还能有什么不满足呢?
  婚礼是在年初,二月寒天的时候,小雪。
  参加了她的婚礼,他终于是走了。
  红包的分量很足,胡应生亲手放在她手里,还有一张破了以后又被粘起来的照片。
  照片里那两人一如既往的青涩,从未染上时间的风霜。
  背后是他强劲有力的一行字:愿无岁月可回头。
  他说:“阿欢,这照片,还是你收着吧。我这个人不会藏东西,万一哪天弄丢了,那就真的找不回来了。”
  “我们没缘分。你嫁给他也是好的,总归比我这样一个外人强。”
  “《孤雁》现在看得人太少,要停刊了。阿欢,我不会再是能写文章给你看的荒海了。我们就到这吧,往后天涯海角,各不回头,也回不了头。”
  这一天的成欢,在所有人眼里是最美的新娘。
  当她穿上洁白的婚纱走上台的时候,他在台下最后看她一眼,嘴巴嗫嚅像是说着什么话,而后悄悄离去,掩上了大门。
  成欢在台上,灯光闪的耀眼,主持人说了什么话已然忘却,她盯着那人的嘴型,看懂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珍重。”
作者有话要说:  写不下去了。。。草草的结了尾。 还是那句话:不要在回忆里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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