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无岁月可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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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无岁月可回头-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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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愿无岁月可回头
作者:伞下有点雨

文案
她是过客,在他的世界来了又离开。
是爱到深处终成恨,
是痛至心扉才割舍。
他是朽木,却最终为她开花。
是刹那间的幡然醒悟,
是流逝过的累累伤痕。

一个是知己之遇,一个是长情之人,现实的漩涡之中,到底是随心而择,还是屈服低头。
那人曾说: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余生。
可惜她也许能做到无可回头,却不能情共余生。
一个关于现实和选择的故事。

作者文笔不是很好,每次对于人物写的都不理想。这篇文里叙述的是几个普通人的生活而已,没有什么特别的大风大雨,包含了很多作者自己经历过的事情。
作者觉得大多数人都是平凡而普通的,生活里也许有奇奇怪怪的事情发生,但更多的时候是波澜不惊。作者更多的是想叙述生活,当然也有自己美好向往与祝愿。文风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呢?希望大家想留言的就留言吧,我会回复大家哒!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搜索关键字:主角:成欢,胡应生,孙来义 ┃ 配角: ┃ 其它:



  ☆、写在故事开始

  序(各位可以直接跳过哦)
  二十几年,无梦想,没追求。喜欢过很多东西,却仅仅停留在喜欢。所以一直很羡慕又佩服那些有明确人生目标的人,知道自己的所思所想、所爱所恨,究竟是为的什么。笔者闲暇也就喜欢看看小说,写写东西,却成不了章,入不了眼,也算是“满纸荒唐言”。常觉人生可悲可叹,自知虚度光阴,又不肯干些实事,细想来还不是自己作茧自缚。如今远离家乡,独自生活,更觉孤独不堪,时光大把,好书未阅,却已虚度半年,唯有一心愿,让笔者觉得这孤独中也是有些趣味的,那便是想写成一小说。 
  笔者深喜诗词歌赋,更好古代文学。想模仿人家写古香古色的小说,或言情,或修仙,以便可以玩弄诗词。可尝试写来,却深觉乏味。一来情节干涩无味,千篇一律;二来并无真情实感托付其中,才子佳人的故事,当真离笔者的生活甚远。或许还是笔者肚中文墨甚少,当真是自惭形愧。
  笔者心里,还是想写一些真生活,而不是假情感。如今岁月匆匆,偶尔回首前几年,自高中毕业,踏入大学,历经人事变化,明白人生道理,笔者深感自己在年年岁岁之间的心境之变。
  每个人都会成长。成长,不仅是身体容貌之变,笔者认为更是心境与思想的变化。而这样的变化,又与身边人事、环境息息相关。成长也许就是思想的磨练。简单打个比方,就比如看同一本书,三年前看与三年后看的思考是完全不一样的,年岁越大,经历更多,或许对书中语句、人物能就有更深的了解和体会,心中所想也自然而然发生变化。且不知各位看官是否有如此经历。在此对于成长的这些话,也是笔者作为大千世界中一粒微尘的一点点思考。各位看官若有不喜,且作笑谈。
  笔者在近几年之内,所处环境,所遇之人,都给自己内心带来很大的变化。例如活着和人生、争与不争、爱与被爱……其实生活也许就是在探索一个个这样的人生课题,而笔者正是在成长中清晰感受到了自己对这些课题的思考变化。因此其实笔者内心深处,更想写出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写一个关于长大的故事。能让自己记曾经回忆,付心中情感,托美好祝愿。但笔者才走过人生的一小部分,要说长大,也只是在成长路上,这条路何时走完,笔者也不知道。
  或许十年之后,再看自己现下所写,会是轻蔑一笑,心想十年前当真是黄毛小儿,青涩无知至此,这些文字,毁了也罢。
  不过十年以后的事情,待十年之后再说罢。未来遥不可及,过去不可复返,当下,笔者想做成的也就这么一件事了。
  青春不可负,倘若如笔者所愿,写成此本,也算未负大好年华,能给现在的自己一个交代。
  只愿岁月无可回头,且以此言与君共勉。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未眠客小记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

  进入三月,春光不过明媚了几天时光,便下起了连绵的雨。丝雨不断,从晚上点滴到天明,整个城市都被笼上一层烟雾迷蒙的哀愁。
  虽然是周末,但是成欢还是早早地起床。她一向没有赖床的习惯,天气好时早起晨练,遇上现在这样的雨天,便也总是早早起床看书。自从开始上班,阅读的时间自然少了很多,而她又是个爱看书的,只能每天利用早晨的时间来充实一下自己。
  今天是《孤雁》发刊的日子。阴雨天阻挡不了她的好心情,随手扎个马尾,未施粉黛,便匆匆下楼取杂志。
  《孤雁》是她在大学时就开始看的杂志,发行量虽小,但刊载的文章无论从文笔还是思想上,都要比国内一些有名无实的杂志好太多。而且作者大多固定,虽不甚有名,但都独具一格,堪称精品。有的作者诙谐幽默,有的温情感人,还有一位名叫“荒海”的作者,好写史论杂考,稍显晦涩却不失风趣。而她就是这位荒海的忠实粉丝。
  荒海的文章,风格颇像鲁迅先生,字字珠玑,句句精辟,而且内容丰富新奇,每次读罢,都令人惊奇不已,颇长见识。成欢表面虽是个柔弱姑娘,看书行文却也最好这一口。
  好文需要细品,读罢杂志,竟不知不觉已经十点了。她最后翻到荒海的专栏,刊登的是一篇《古之爱情故事杂考》。成欢眼前一亮,随即慢慢细读全篇,却是有些失望。原以为能读到些新故事来,可今日这篇文章里所考的皆是一些老生常谈,譬如张生莺莺、许仙白蛇以及宝黛二人等,新意甚无,她不禁皱起眉头来,觉得无趣,正要合上书,眼角无意扫到正文下方竟还有几行小字:笔者自谓看书甚多,却是最不通情义之人。曾被人骂“无情无义”,亦不自知。究竟情为何物,笔者近来思考良多,虽未能言精通其理,但已明白曾经情爱就在眼前,而笔者畏畏缩缩,心意不决,以致佳人远去,错失良缘,方知悔恨。古语云“破镜重圆”,笔者深觉为时未晚,决心追回旧情,若能如愿,必当倍加珍惜。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余生。望共勉之。
  “愿无岁月可回头,且以深情共余生。”喃喃半晌,成欢松了脊背,靠在椅子上,一时呆住。脑中思绪万千,她好像也曾骂过一个人无情无义,可惜那个人半痴半傻,绝对没有荒海的觉悟。
  那个人……她轻笑,拉开抽屉,拿出一本硬皮厚本来。那里面,便是她和那个人的故事。
  两年前,还是开始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大雨。夜上选修,来一年轻老师讲古典小说史,西北人,我校工科专业,但好历史,口才极佳,幽默风趣,比陈老儿讲的好太多。并给我推荐了好书,希望他下次再来。”
  这一年成欢还是D大一名普通的大四女生。
  D大位于东部的临城,海滨城市,有一半的时间都是狂风呼啸。这一天雨大风疾,可怜她已经大四,晚上却还得和大一大二的一起上一门叫《中国古典文学》的选修课。
  到了教室门口,成欢已经衣衫湿了大半,碎发湿漉漉的贴着额头,要多狼狈又多狼狈。原本是打着伞来的,谁想风实在太大硬生生把手中的一把好伞给吹折了,于是只能冒雨狂奔。
  用纸擦了擦脸上的雨水,这才推门而入。老师还未到场,能纳百人的教室,现在稀稀拉拉只坐着三十来个学生,就更显空旷了。这和她料想的也差不离,这么大的雨,谁还愿意出来上一个并不重要选修课呢?想必陈老儿也是无可奈何了。但她出生于,从小受教良好,逃课这种事,却也干不来的。只能心中埋怨一下老天爷如此不近人情。
  整理衣物间,忽然有一年轻人推门而入,看样子,竟和她一般狼狈。来人上着一件格子衬衫外套,下穿一条黑裤,样式普通,虽也是个“落汤鸡”,举手投足之间,倒也还算文雅帅气。见他走上讲台,成欢心里恍然大悟:这人应该就是陈老儿上节课讲过的代课老师吧。
  讲台上的人掏掏口袋,却是什么也没掏出来,只得用手抹了把脸,可是雨水滴答依旧。台下学生要么窃窃私语,要么早就呼呼大睡,除了她,谁有没有注意讲台上的新老师。成欢看出他的窘迫,心想到底也算是个老师,这样子讲课未免太失风度,便拿出剩下的纸巾上前递给他:“老师先将就着用一下吧。”
  台上用袖子擦着脸的人微微一愣,随即笑容灿烂,眼角皱出几道深褶:“谢谢!”
  成欢回到座位未过多久,他清了清嗓子开了口:“陈老师有事,所以今天我代他给大家上这堂课。我叫胡应(第四声)生。”
  年轻人的清亮嗓音一出,台下人都纷纷抬了头,一看前面正在写着自己名字的胡应生,私语渐起。
  “什么时候换老师了?还挺年轻的呢”
  “一看你就是上节课没来。陈老头上节课都说啦!”
  “转过来了,哎还蛮帅的啊……”
  诸如此类,成欢只是笑笑,等待着他的下文。
  “我不比你们大多少,只算得上是陈老师的助教而已,大家就别称我老师了。”说罢又清了清嗓子:“今天要讲的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小说史略。从古代神话传说开始到明清各类……”
  讲小说啊,成欢从托腮改为正襟危坐,原本对这堂课不抱希望的她顿时来了兴趣,专注听起来。要知道小说可是她的强项,她没什么爱好,就是爱看小说,但对于小说史,却还未系统了解过。
  忽而听得后面某一学生小声而慵懒的声音:“都不用ppt啊,就这么讲很无聊吧……”
  而事实却截然相反。胡应生只带了讲稿而已,一堂课却讲得如行云流水,穿插各种神魔鬼怪的故事,竟把学生们逗得哈哈大笑。饶是睡觉的学生,也是在笑声中惊醒,睡眼惺忪听完了整节课。
  成欢听得津津有味,她读的小说大多都是当代的,名家名作也有,网络小说也有,至于古代的,除《红楼》、《三国》之外,其余很少碰过。今天被他这么一讲,倒是生了想去看一看《山海经》之类的念头了。
  到最后,听得他说道:“每人把自己的名字和学号写在纸上交上来,就可以下课了。”顿时台下欢呼雀跃,为自己没有逃课而感到幸运。
  课虽结束,雨还不停。于是成欢慢吞吞最后一个交的。
  一张白纸,上书“成欢”二字,龙飞凤舞,胡应生朝着她笑:“字写得不错。” 
  好歹也练了好几年的书法啊。成欢最喜欢别人赞她字好,此时听到称赞,心里得意高兴,看着黑板上三个字回道:“胡老师的也很好。”
  胡应生看着台下的女生头顶湿发,便问道:“你也没带伞?”
  成欢给他解释了一下,只听他说:“咱俩还真是有缘,都是两只半路落汤鸡。”
  既然开了话题,自然又往下谈了许多关于课堂所讲内容。
  偌大的教室,灯火通明,窗外风雨如晦,玻璃上映着两人侃侃而谈的身影。
  不知不觉雨声渐小,成欢想起晚上还有专业课的作业要赶,匆匆和应生告别而去。
  人已走光,一下子教室里静的可怕。胡应生收拾讲稿等物,默默叹了口气。他已经很久没和人如此言谈甚欢了,每次只要一谈这些文史之论,给人家推荐好书,身边的同龄朋友都对他避之不及,有的随口敷衍,有的借故离去,因此他虽然朋友很多,大都是泛泛之交。难得遇到一个爱看书能听他讲话的人,可惜自己只代上一节课;她匆匆离去,自己竟也忘了问电话号码,但毕竟对方是女生,问了也觉得唐突。他胡应生向来不是特别主动之人,若是有缘,自然能再见。
  还是随缘吧。
  关灯走出教室的时候,他如是想。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走两条线,一是现在,而是过去。

  ☆、再遇

  “叮铃……”
  从睡梦中醒来时,窗外雨已停歇,许久未见的太阳竟在这个午后露了脸。她竟然靠着日记本睡着了,还好没有流口水。收起它来,划开手机锁屏,是孙来义发来的信息:
  “难得周末放晴了,约起?”
  成欢看着洒在地板上的阳光,就像铺了一层金辉,毫不犹豫地回道:“好。”
  那边像是等着她回复一般,没过几秒便发了来:“十分钟后到。”
  孙来义和她小学同窗六年,大概也能称的上青梅竹马吧。不过一个从小到大都是成绩优良的“别人家孩子”,一个就是上了个普通大专学校。在她还在大学认真听课时,孙来义早就在父亲的资助下在社会上摸爬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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