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实主义小说的虚构:茅盾·老舍·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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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实主义小说的虚构:茅盾·老舍·沈从文-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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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猫城时,居民不是逃跑就是立刻投降。但是两者都救不了他们的命。老舍的问题很简单:如果中国与猫国差可比拟,那么是否还值得我们去爱、去为她牺牲?但这是个一刀双刃的问题。如果国家已经很“可爱”我们才爱这个国,爱国未免太容易了;正是在国家处于危殆状况,一无是处,才是考验我们爱国真情的最佳时机。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国家对人民的奉献毫无所感,对改进怀有敌意,那么我们对国家的爱大约免不了有一厢情愿之憾。
虽然老舍明白爱国绝不能在施与受之间精打细算,但是他仍然在意爱国的理性论述中的荒谬成分。所以在猫城代言人小蝎的例子里,我们看见一种矜持与放纵、悲剧精英主义与犬儒主义的奇异组合。小蝎代表猫国知识分子阶层,已经预见国家的命运,但仍然选择奋斗到最后一刻。通过她对国家酷烈的评语,我们得知猫国已经全无能力在现代世界中存活:
……我明白了一个猫国的衰亡的真因:有点聪明的想指导着人民去革命,而没有建设所必需的知识,于是因要解决政治经济问题而自己被问题给裹在旋风里;人民呢经过多少次革命,有了阶级意识而愚笨无知,只知道受了骗而一点办法没有。上下糊涂,一齐糊涂,这就是猫国的致命伤!带着这个伤的,就是有亡国之痛的刺激也不会使他们咬着牙立起来抵抗一下的。(21)
小说结束前,小蝎以自杀来完成牺牲自我的理想。可是我们要问:他是为国而死?为他从前嗤之以鼻的道德价值正名?还是为坚持在混乱的世界中仍能保有个人选择而死?小蝎的自杀可以看作是一种变调的烈士行为,或是一种存在主义式荒谬精神的体现。
所有这些问题都在战争开始时暂时搁置起来。不过正如以下所论,老舍始终撇不开他的不确定感,即便是《四世同堂》这样的爱国典范作品也难免对爱国的条件做出思考。老舍的多思多虑——不只对自己的国家,跟对他自己——使得它最声嘶力竭的口号也不免带有空荡的回音。老舍对中国的激情在解放之后又重新燃起,但还不到十年,他又发现自己对民族主义并不那样死心塌地。他的疑惑在《茶馆》(一九五七)一剧中强烈地表达了出来。在这出戏中,兢兢业业的北京茶馆老板王利发经过中国现代史上的三个政权更迭:世纪初的共和时代,一九二〇年代的军阀时代,以及一九四〇年代的国民党时代。他努力适应每一个政权,忍受各种税赋、麻烦、不公不义。但到了共产革命的前夕,连像王利发这样顽强的人也了解他的茶馆是没指望的了。在绝望中,他与两个老朋友为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举行葬礼仪式,然后上了吊。王利发不是个振振有词的爱国者;他的生命经验告诉他,他的命运全系于当政的权力者手上。但在他的心灵深处,他知道自己是爱中国的。他对爱国运动的反复无常十分迷惘,最后生出一种荒谬感。他的朋友常四爷说得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22)
这个问题强调了老舍爱国论述中不断出现的(存在主义式)焦虑。在文革时期,《茶馆》与他其他的作品一起被禁,并贴上反革命的标签。当老舍在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四日踏入太平湖,他其实是蹈上自己笔下人物的覆辙。我们不禁好奇,当他溺水自戕时,心中是否也想着常四爷那句情词激越的台词:“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常四爷的呼喊指的是共产主义到来之前的黑暗时期,却与新时代有诡异的对应。我们也怀疑老舍是否想起马威,他之所以还能维持爱国情怀,正因为他有“先见之明”,回归祖国。更进一步,老舍总在寻找一个值得自我牺牲的理由而不可得,而他走入太平湖的那个晚上,是否反讽地松了一口气?
终老舍一生,都在思索自杀的社会与政治条件。《月牙儿》与《骆驼祥子》里的可怜妓女之所以自杀,是因为生命确已不值得再奋斗纠缠下去,而《火葬》与《四世同堂》这类战时小说中的战士与人民之所以赴死,是为了维持尊严与爱国精神。然而老舍本人的自杀动机一定复杂得多,既包含了舍生取义的决心,也不乏自我毁灭的欲望;既对社会现状绝对的悲观,也对死亡的黑洞迷惑不已。我们想起他早期故事中的那些特别的死亡。在《大悲寺外》(一九三三)中,一名老师甘愿死于学生暴动。他的自我牺牲带给学生暴动的头头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让后者用各种方式摧残自己——真是最可怕的复仇。在《黑白李》(一九三四)中,黑李决心牺牲自己所有的一切——包括爱情、财产、家庭,甚至生命——来帮助他那夸夸其谈的革命分子兄弟。他的手足之情果然奏效;他被错认为他的兄弟,被捕处死。他表面的确是为革命理想献身,但死因却是身份错认的把戏。
老舍的别名也暗含了他爱国精神的反讽。他的字“舍予”源于他的姓氏“舒”这个字的两部分,其义正是“舍予”(舍己)。他一生中有好几次直言他愿意为国牺牲(23)。但是正如老舍之子舒乙所说:
但是,真正的“舍身”,却发生在最不应该发生的时间,最不应该发生的地点,最不应该发生的人物,最不应该发生的情节上。(24)
舒乙的评论一语道破了老舍爱国论述中的吊诡。
《火葬》
《火葬》是老舍唯一在战时完成的长篇小说,也是老舍唯一直接处理战争的作品。在许多方面,这部小说都直指老舍努力解决的“爱国小说”的问题。不过批评家与老舍本人都认为此书是一大失败(25)。用老舍自己的话来说,这部小说“要关心战争,它要告诉人们,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或是战争并无可写,而是我对战争知道得太少”(26)。而且,老舍在极不利的情况下写成此书。他当时身体虚弱,事务繁杂,无法专心写作,写完后也无法修改。老舍一度想要毁弃这部小说的原稿,但经济困难又使他下不了决心。
老舍谈论自己的作品时一向谦虚,所以我们不能尽信他的解释。《火葬》的失败也许理由很多,但是老舍的自我批判却带来一个反讽的结论。他暗示,即使是这样的失败之作也该珍视,不为别的,就因为《火葬》是一部战争小说。“什么比战争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使黄河改了道,使城市变为废墟,使弱女子变成健男儿,使书生变为战士,使肉体与钢铁相抗。最要紧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27)老舍问道,如果一个作家避战争而不写,只以不熟悉前线与沦陷区的生活为借口,那还算什么作家呢(28)?写不出战争小说不算什么,但笔下无关乎战争就关乎大局了。
从老舍的自我批判/辩护来看,《火葬》提供了一个文学与政治互动的范例。这部小说显示一个作家在特定历史情境中,如何重新理解、定义写作的概念;而在此情境之下,他的写作活动以及他完成的作品又如何构成新的互文辩证关系(intertextual dialectic)。如前所述,老舍十分清楚自己并不善于写战争小说,但是他还是觉得有义务写出《火葬》——即使失败已可预见。既然战争已经成为写作的“必要理由”(raison d’être),那么如果他不正面面对这个终极主题,就无法继续写作,不管他是多重要的作家。这个动作造成了一个矛盾的逻辑:老舍明知必然失败,却仍然义无反顾地写作,好像通过这个失败,他才能说服自己和读者,就算是纸上文章,他的爱国英雄精神也真的是虽千万人吾往矣。
小说的地点是河北一个虚构的城镇,写的是镇民对战争或恐惧或漠不关心,终于自取大祸。最后一名游击队员在城里自杀式的破坏活动使他们觉醒了。小说的高潮是一场大火,夺走了许多镇民、敌人以及游击队员的生命。这样的情节安排自然无甚新意,但我们却可以用隐喻方式解读,一窥老舍如何“写”抗战文学的问题。正如游击英雄留在镇中打一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仗,老舍似乎也怀着一样(敢死的)心情,写出一部注定失败的作品。作家的老舍与小说里的英雄相辅相成;小说里面发生的与老舍在写作场景所经历的构成对应。
反讽的是,在老舍写作的敢死精神之后,一股自我放纵的冲动随之而来。虽然换了个历史环境,老舍不会选择这样的主题来冒险,但就事论事,如果他写得稍微谨慎一点,在叙事风格上还是可以应付过去的。老舍竟然一股脑地尝试他不在行的各种的可能,他擅长的技巧反而使不上力。
小说的开始本来有些看头,游击队正焦急地等待机会潜入被围的文城从事破坏工作。接着出现了两个相反的角色:一个是领导石队长,一位壮硕聪明的农民英雄;一个是副队长丁一山,一位年轻的爱国知识分子。这两位英雄在气质与阶级意识上(毫不意外的)扞格不入。问题还更复杂,丁的准岳父是镇上一名士绅,却也是个卖国贼,而石队长十年来却为国家抛家弃子。
开头既是如此,我们不免期待有什么动人的情节要发生,甚至取法流行的俄国战争小说。这类小说对抗日战争前流行的游击小说颇有影响,如萧军的《八月的乡村》;特别是法捷耶夫(Aleksandr Fadeyev)的《溃败》(The Rout)因为有鲁迅的翻译与推荐,甚得中国读者之心。这部小说描写俄国革命时俄罗斯远东地区一队红军游击队的英勇事迹,然而重点是他们英雄式的挫败,而非胜利。这群游击队只有一百五十名队员,在白军与日军的双重夹击下,只有十九名队员活了下来。鲁迅特别强调游击队中两名成员的冲突:过度敏感的“畸零人”(superfluous man),与游击队领队,一个像精灵一样的犹太裔共产党(29)。
如果《溃败》与老舍心目中的小说有所模拟的话,我们大可假设《火葬》中石队长与丁一山这两个人物至少会在意识形态及生活方式上有更多的冲突出现;丁一山在爱情与爱国的两难之间,必有一番挣扎;三十二名游击队员应该会形成一个战时的微型社会,展现人性受到试炼时的各种不同反应。但所有这些可能在第一章的结尾就都消失了,因为丁一山到镇里执行任务时被神秘地枪击而死。石队长于是只好担纲演独角戏,还得找出是谁杀了丁一山。
小说中如此一个有发展潜力的角色骤然死于非命之后,为了补缺,老舍安排女主角出场——也就是丁一山的未婚妻梦莲——来接替爱人留下的工作。梦莲是小说的重要人物,但是她足以证明老舍一向为人所知的弱点:他不擅写浪漫女英雄(30)。她的姿态不论喜怒都缺乏深度,而她一夕之间从富家小姐转变成爱国分子,也未免显得太过轻松。她在小说中一再遭逢考验,然而她的反应与行动如此僵硬,俨然完全来自老套成规。
老舍在早期小说中最擅长夸大讽刺恶棍,然而《火葬》中他似乎也失去了以往的信心。小说中最大的卖国贼、同时也是谋杀丁一山的策划者刘二狗,被描写成一个书呆子。虽然他既残忍又寡廉鲜耻,但却不像老舍其他的恶棍那样天生恶骨。就像梦莲一样,作者给他的角色任务重大,但他却力有未逮。有批评家抱怨小说中缺乏日本坏蛋,大大降低紧张程度,只剩刘二狗这样的小丑充场面(31)。只有梦莲与刘二狗间的典型求偶闹剧才略有看头。
战争的场面一直是山雨欲来,到了小说结尾才真正出现。正当所有大破坏的准备工作都已进入状况时,游击队却接到撤退通知,因为他们要掩护的部队已在城外完成了一项任务,而且即将离开。游击队虽不情愿,也只有接受命令,却又发现他们的动向已经被日军掌握。一场死伤累累的战役于是展开,但也不乏反高潮的况味。老舍让三十一名游击队员对抗成百上千的日军,可见他原有意写出像《溃败》终场的大崩乱那样的悲剧。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一群一群的人——敌人、觉醒的民众、游击队——互相践踏,在混乱中四处奔窜的情景。老舍之不善于处理战争场面,由叙事观点与风格的骤然转换就看得出来。他舍客观、讽刺的第三人称而采用复数的“我们”,试图造成叙事者与人物的同声一气的团结情绪(32)。这样的设计立意甚佳,然而读者所见却是一种夸张的新闻报导风格,结果造成恰恰相反的效果:一再指称“我们”、“我军”、“我们的百姓”,不但没有带来临场感,反而暗示一种虚而不实的气氛,揭示——而非掩饰——作者缺乏实地经验。
在枪声、炮弹以及烟雾中,唯一可辨识的角色是游击队的石队长。老舍对这个角色存有出乎寻常的尊敬,因为他是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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