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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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模式-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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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3谙嘤Φ奶厥馔盘逯诠岢拐庑┪幕先峡傻牡幸馔猓魏稳硕疾徊傥辗伞6嗖甲畲蟮墓δ芡盘澹谴笤加�4到20个村子组成的指定地区。它是一个战争单位,与所有其他各个相似地区都处于永久的区际敌对状态。白人控制之前,除杀人或偷袭,无人敢冒险闯入对立地区。然而,在一个问题上各地区都必须相互提供服务。在遇到死人和有人得重病的情形下,有必要以占卜找出责任者时,就可从敌对地区找来占卜人。这样,本地区的占卜人就不会面临因占卜罪犯所引起的危险,而远处召来的占卜人却享有某种豁免权。
事实上,危险在地区内部自身中处于顶点。共同占用同一海岸线、一道经历相同日常生活的人,互相施加超自然和实际的伤害。他们肆意破坏别人的收获,给别人造成经济交换的混乱,制造疾病和死亡。正如我们会在下面看到的那样,每人都拥有用于这些目的的巫术,而且在一切场合予以使用。在本地区内,巫术是人们同本地区人进行交往所不可缺少的手段,但它的力量只能保持在人们已知和熟悉的那些村庄的圈子之内。人们与之日常打交道的人都是威胁他人事务的巫婆和巫师。
但是,在地区团体的中心是一个要求有不同行为的团体,人们可以终生向它寻求支持。它不是家庭,因为它不包括父亲,兄弟姐妹,也不包括男人自己的孩子。它是坚固的、牢不可破的母亲血统群体。生前,他们在共同的村庄里拥有自己的田园和住宅;死后,就埋在祖先留下的共有地上。每个村子的中心都有一块墓地,长满了枝叶繁茂的巴豆树。这里,埋葬着母亲家系中的人,这些活着的时候是该村主人的男女现在皆埋在它的中心。墓地周围,簇拥着母系中尚活着的那些主人的平房。在这个团体内部,存在着世袭权,也存在着合作。这就是所谓的“母乳”和苏苏,它是由世代母系的子孙和这些女性每一代的兄弟组成的。这些兄弟的孩子不包括在内,他们属于他们各自母亲的村子,对这些群体,通常有一种主要的敌意。
苏苏常与关系亲密的苏苏一起生活在自己的村庄中,严格遵守独处的规定。在多布,人们不可随意来往。每个村外环绕着一条小径,享有特权者紧靠小径造房安家。我们将看到,父亲死后,村里男人的孩子不仅不能享受这种特权,甚至连接近都不允许。如父亲健在,或假定这是他们配偶的村落,他们在邀请下也可进入。其他人只好绕小径而过。他们不得停留。甚至宗教仪式、丰收盛宴、部落入会礼,都不能把人杂乱地召集在一起,因为多布并不特别注重这种场合。多布的村子中心是墓地,特罗布里恩德在相应地方则是公开的社区舞场。多布对陌生地的危险过分敏感,因而他们不去野外举行社会或宗教仪式。他们太重视嫉妒巫法的危害,所以不能容忍其居住点内的陌生人。
当然,婚姻还得与这个值得信赖的圈子以外的某人结成。它保持在该地区之内,因而婚姻使两个极度敌对的村庄得到了联系。但婚姻不会改善敌对。从婚姻开始之日起,有关婚姻的种种制度就趋于在两个团体之间导致冲突和冷酷的感情。婚事始于岳母的敌对行为。她与自己一方的人堵住她的房门,而房里,小伙子与她女儿正交卧而眠,于是这个小伙子便掉入了公开订婚仪式的陷井。在此之前,打青春期始,这个小伙子每晚便到未婚姑娘们的房中睡觉。根据风俗,他是不能回自己家睡觉的。数年之间,他通过扩大他的宠爱者和在天亮前就悄然离去来避免各种纠缠。当他最终落入陷井之时,通常是因为他已厌倦自己的漂泊生活,而决心选定一个更为持久的伴侣。他再也用不着为黎明即起而小心谨慎了。然而,他仍未被认为乐意承受婚姻的侮辱,因此,他未来的岳母,即那个堵在门口的老巫婆,便对他干出又一件侮辱性的事件。这时,村民们亦即这个姑娘的母系亲属,看到门口纹丝不动的老妇人后,便聚在一起,让这两个年轻男女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床上下来,坐在地上的席上。村民们盯着他俩达半小时之久,然后渐渐离去,别无其它形式,俩人就算正式订婚了。
从此,小伙子必须认真对待他妻子的村庄。对他发出的第一道命令是有关劳动的。接着,岳母给他一根掘棍,下达了“现在干活吧”的指示。他必须在岳父岳母的监视下,开拓一个田园。当他们煮饭吃饭之际,他也得继续工作,因为他们在场时,他是不能吃饭的。他承担着双重的任务,干完了岳父家山药地的活计后,还要耕种自己家地上他自己那一份田地。他的岳父在权力欲方面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对女婿行使权力乃他一大乐事。这种情形要持续一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而且,卷进此事还不仅是小伙子一人,他的亲属也要承担许多义务。他的兄弟们在为这场婚姻礼物提供的田园必须的材料和贵重物品中的负担十分沉重;所以,今天的小伙子们在其兄弟订婚时,通过和白人征募人签定劳工契约来逃避这种负担。
结婚礼品最终由新郎的苏苏筹办齐备时,他们便正式带着礼品到新娘的村子去。仪仗队由新郎兄弟姐妹、母亲及舅父、姨妈们组成。他的父亲被排除在外,而且仪仗队组成人员的丈夫们和妻子们以及所有男人的小孩统统都被排除。他们把聘礼送给新娘的苏苏。不过,双方气氛很不友好。新娘的一方在祖传村落的边上等候新郎的一方。新郎的一方则停在靠自己村子的一端。双方小心翼翼地表现出互不知道对方存在的姿态。一片宽阔的空间把他们分开。如果一方注视另一方,那一定是带着敌意的眼神。
婚礼活动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相似的礼仪规程进行。新娘的苏苏必须去新郎的村子,正规地把彻底打扫一遍,同时,还要带上相当数量的生食礼品。次日,新郎亲属带着山药再次到新娘的村子去还礼。婚礼仪式本身还包括:新郎在岳母村里,从岳母处获得一口她炊煮的食物;而新娘则在丈夫村里接受公婆的相应食品。在把共同进食作为制度上的亲密行为之一的社会里,此仪式是完全合适的。
为了婚姻,建立了一个亲善和共同利益能受到尊重的新集体。多布人并不是用忽视联姻方式解决它的婚姻问题。这种联姻方式在与多布一样具有强大民族传统的荷届新几内亚许多部落中都非常盛行。在那些部落中,母系家族一起生活,共同收获,同担经济事业。女人的丈夫在晚上或在丛林中偷偷地与她们幽会。他们是“访问丈夫”,因而根本不会扰乱母系氏族的自给自足的生活。
但多布给夫妻提供共居住所,并小心地保护他们在房中的私情。夫妻共同种植田园,为自己和孩子提供食物。但在实行这两种似乎对西方文明中成长起来的人是极为基本的要求时多布却必须面临极大的难题。一切最坚固的忠诚都面向苏苏。如果为已婚夫妇提供了一间不可侵犯的私房和一块园地,那么他们是住在自家还是充满敌意的一方——换言之,是住妻子的苏苏、还是丈夫的苏苏那儿?这一问题得到了完全合乎逻辑的解决,但是,是以一种可以理解的非普遍方式解决的。从结婚到死,夫妻双方轮流在各自的村子里住上几年。
在每次轮换的年月里,配偶一方有自己团体的支撑,占有支配的地位。同一期间,另一配偶是忍从的外来人,必须在配偶村民面前,自惭形秽,忘却自我。由于这种裂痕,多布村民们被分成两个总是对立的集团:一方是母系中人,称为村主;另一方则是婚后进入的人和所有男人的孩子。前者总有支配权,可把因婚后生活的困境而暂住于此的人置于不利地位。主人常摆出冷漠生硬的面孔,与外来人群体几乎没什么联系。多布教义和习惯都反对通过联姻把两村联为一体。在不同部落里,联姻铺开的愈为广泛,这种格局就愈会得到热诚地承认。因此,配偶双方都无共同苏苏联结的束缚。那里也有一种超越“地区”限制的图腾分类,不过在多布它是空洞的区分,没什么功能和重要性,不值考虑,因为它不能有效地把婚后进入村中的不平等的个人结成联盟。
按照可供使用的传统方式,多布社会要求,配偶一方在配偶另一方的村子期间,该处于陌生地的配偶扮演耻辱的角色。所有村主皆可直呼其名,而他却不能呼叫他们任何人的大名。个人姓名为什么在多布不得呼叫和我们文明一样,有好些理由,一旦个人名子被人使用,意味着重要特权可能为呼叫者夺走。这与那个被呼姓名的人的威望有关。无论村里制作年复一年不断翻新的礼品或是出葬的时候,婚后入村暂住的配偶都要回避。他永远是一个局外人。
然而,这些只是他的地位的最微小的侮辱。还有一种较为重要形式的紧张关系。在夫妇当时居住的村子里,人们对外来的配偶的行为很少是能够满意的。由于夫妻在两村之间交换居住地,这种形式从婚礼到配偶一方死去,都以十分相同的礼仪保持,所以,婚姻就成了苏苏的重要投资。母族中的男子有经济权去发挥积极作用。这对于住在本家一方的配偶,在经常发生的夫妻争吵时向自己的苏苏、尤其是舅舅寻求支持就很容易。舅父通常只是乐意支持,但不能公开地教训局外人或以恶言秽语打发他或她开路。
还存在有一种甚至更亲密的紧张形式。夫妇双方并不期望忠诚,除了性目的外,多布人不认为一个男人和女人要总在一起,即使是极短暂的一刻。住于此地的局外人配偶会迅速怀疑对方不忠。通常他是有理由的。在多布充满怀疑的氛围里,最完全的是与一个村“哥”或村“妹”私通。当一方处于自己村里的年月时,情况便对他有利,超自然的危险也最小。舆论强烈反对此类“兄弟”“姐妹”间的婚姻结合。村落居民点之间进行义务婚姻交换会使村子土崩瓦解。但在团体内通奸则是一种中意的消遣。这在神话里也常常得到认可,各村发生的类似事件,每个人从孩提时便知晓了。此事与虐待配偶有着极深的关系。他(也可能是她)收买孩于,自己的或村里的任何孩子去获取情报。如是丈夫受害,他便砸碎妻予的饭锅;如是妻子受害,便虐待丈夫的狗。双方激烈争吵,一切都为多布树叶屋顶下的紧邻听去。他愤怒地自动离开此村。最后的手段是虚张声势,企图以某种传统方法自杀,其实,没哪一种可以致命。通常都可被救下,而且以此手段,他可得到妻子苏苏的同情和支持;由于担心遭虐待者自杀成功后其亲属会采取的行动,他们便进行安抚。他们甚至会拒绝为此事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婚姻双方可能仍一起生活,但继续保持悲伤与愤怒。第二年,妻子可能在她自己的村里,以类似行为进行报复。
因此,多布人夫妻持有共同住宅的要求绝非象我们文明那样简单。环境使它成为一个具有很大困难的制度,从而使婚姻不断遭到威胁、通常还使婚姻遭到毁灭。婚姻破裂犹如家常便饭,其频繁度是福尔顿博士描述的另一支大洋洲文化的马努人的五倍之多。多布对于婚姻双方的第二个要求是强迫配偶双方为自己和孩子的生计共同种植,然而由于文化制度的影响,这一要求也同样碰到难题。这种要求与基本特权和巫术权力常常发生冲突。
多布所有权具有着强烈的排他性,他们对世袭山药所有方面表现出来的信念,其程度简直无地可比。山药在苏苏内部的传袭界限,犹如血液在其成员血管中流淌一样明确,即使在已婚夫妻的田园中,山药种也不得混合使用。每人耕种自己的田园,种植各自承袭下来的山药种,口念自己苏苏内的个人秘密拥有的咒文,促使山药生长。其普遍的社会教义认为,只有自己血缘的山药和伴随种子一道传下来的巫术咒文,才会在自己的园中生长结果。其风俗实际上所允许的例外,我们拟在后面讨论。就婚姻关联的田园而言,还没有允许出现例外。夫妇各自从上年收获中留下种子,种植世袭的山药,而且双方都为各自最后的收益承担责任。多市食品从不充足,因此为了留下必要的山药作种子,每个人在下种前几个月都要忍饥挨饿。在多布,最大的过失莫过于吃掉山药种。这种损失无法弥补。由于不是自己母系中的种子就不能在自己的田园中种植,所以丈夫或妻子对此都无能为力。甚至自己的苏苏也无力补偿这种臭名昭著的吃种子引起的破产。吃种子者,地位从此一落千丈,因为耕种是一种连自己的亲族都不会支持的倒霉的赌注。他一生将成为多布的流浪汉。
所以,夫妇的园地就必须分开。种子永远各自分开保存,它们的生长,也是依赖分别传袭下来的巫术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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