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女鬼当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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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女鬼当宠物-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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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看到扎古眼中的杀意,便接过了他的酒,一饮而尽,顿时扎古哈哈大笑:“痛快!”
    紧接着一群参加摔跤的男青年也走了过来,我们围坐一团,其中两个人拿着马头琴弹唱起来,唱的沧桑有味,十分好听。
    扎古此时也变了衣服模样,显得尤其好客了起来:“过几日,你就要代表我们部族去楼兰参加那达慕了,希望你能替我们部族争光!”
    那达慕就是楼兰时常巨型的盛会,比现在的聚会更加热闹,到时候草原上上千的部落都会齐聚一堂,然后在女王的注视下开始比赛,优胜者会得到女王陛下亲自的祝福。
    那达慕大会上,要进行被称为“男儿三艺”的射箭、摔跤、赛马等传统体育比赛。此外,还有各种棋艺比赛和各式各样的歌舞表演。“那达慕”,一般进行五至七天。“那达慕”起源于十三世纪初,当时,“那达慕”的主要项目就是进行射箭、摔跤、赛马比赛。如今的“那达慕”已增加了物资交流、文艺演出等许多新内容。使这一传统的民族盛会,更加喜庆、吉祥、欢乐而富于实效。摔跤是那达慕的主要内容,没有摔跤不能称为那达慕。摔跤手可多可少,最多达1000余人,且不受地区和体重的限制。蒙古族在历史上非常器重“达尔罕摔跤手”,这是终身的荣誉。在授予光荣称号的仪式上,获“达尔罕”称号的摔跤手,穿上比赛的全套服装,三唱摔跤歌后跳跃进场进行表演。由主持那达慕的领导人发给证章、证书和纪念品,并按民族习惯请他喝一碗奶酒和鲜奶。此时,获“达尔罕”者挑选一名最有前途的摔跤手,把自己的摔跤服脱下来赠与他,自愿担任业余教练,然后互相拥抱,一齐跳跃出场。
    只是这个时代的那达慕会举行什么比赛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的认识还停留在现代。
    当然我也非常想去看看,可能去了,就是我回去的契机,也能够找到其他人。
    “左兄,你会绰尔吗?”扎古说到。
    
    ☆、第112章 纯洁的女孩
    
    绰尔就是马头琴的另外一种说法,草原人大多喜欢吧马头琴说出绰尔,意思就是天籁之音。
    我接过了马头琴,微笑了一下,轻抚了一下琴弦就开始拉奏,马头琴的音律和其他乐器大概相似,而我本身学习道术的,对声音也有着独特的天赋,曾经在大学中,我为了追求一个女孩子,苦学了两个月的吉他,后来才知道她喜欢二胡,就又学了两个月的二胡,但终究还是没成功,但托她的福,我对音律总算是有了一知半解。
    我心中没谱,只得按照记忆中的旋律拉起了琴弦,这是一首《故乡的原风景》,出自东南亚某个音乐家之手,当然现在那人还没有出生。
    我展开了手臂,拉起了弦,我又闭上了双眼,让自己沉浸在琴弦之中,渐渐的,我忘神了,故乡这首曲子,本来就蕴含着乡愁的味道,此时我也很想家中的女儿,还有雪儿,以及我的父母……
    悠扬的琴声缓缓出现,我微微张开了眼睛,发现身周围都围着一群人,大多都是一些年轻人,而几个老前辈听了我这首曲子似乎很感触,干脆在我身边拉起了琴弦,给我做伴奏。
    许久之后,我听到了低低的啜泣声,我发现那扎古已经陶醉了,脸色是一片铁青,我拉好了,这时候齐哥大叔也过来了,他十分惊喜,也十分叹息。
    “想家了吧……”齐格大叔看着我,他以为我是在为家人的死而感伤,不过我现在是在想家人,也差不多。
    “听说你家人都被马贼被害了,我很同情你,这首曲子很好听,能写了谱给我吗?”扎古身边一个白皙俊朗的男青年说到,他也背了一个马头琴,看起来十分喜欢音乐。
    我摇了摇头:“这是我一位朋友创作的,没有他的允许,我不能公布。”
    众人纷纷佩服我的诚实,对我的印象似乎也好了很多,除了扎古,其余在角斗场上被我打过的人,也都不计前嫌的走到了我的身边。
    “哥哥你一定是很想你的家人吧。”娜娅目光黯淡,坐在我身边。
    我点了点头,再次拉了一曲较为欢快的曲子,才一改众人心中的灰暗,让大伙儿都情不自禁的挑起了我,我也在扎古等人的撮合下,挽住了娜娅的手,我们两人围绕着篝火,一来一回,跳起了草原上特有的舞蹈。
    不少美丽姑娘也加入了我们,男孩们则被姑娘们给吸引,加入进来,篝火越烧越旺,照亮了周围好大一片草地。
    这一个晚上我也很开心,从来没有这么舒畅的开心笑过了,身处在现代我的,平日里身上背着各种包袱和压力,此时我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将自己身上的负担都暂时的去掉了,心中只留下欢快的情绪。
    平和的日子过了半个月,部族的人终于朝着楼兰出发,一路上辽阔的大草原,参天的大雪山,铸成了一道十分壮观的风景线。
    因为要照料羊群,齐格大叔没有去,而娜娅则跟在了我的身后,我们半路上遇到了一群马贼,那些马贼个个了得,擅长骑射,也算是一把好手,但我没有放过他们,让他们都去天上去见腾格里。
    当我们来到楼兰的时候,我这才知道,楼兰国的建筑风格类似于西域的波斯王国,这里是丝绸之路的必经地点,所以看起来十分繁荣,人来人往,大多都是来往各国的商人。
    最多的是汉人,不过汉人跟这里的蒙古人似乎很有敌意,也难怪,因为马贼大多都是蒙古本地的人,马贼们大多很残忍,抢劫商人不说,还不会留下活口。
    此时的楼兰张灯结彩,好一副喜庆的模样,来往行人也穿的十分华贵,不得不说楼兰的女子,个个腰肢伸展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而且大多都蒙着脸,露着肚脐,十分性·感,也让我们这个部族的年轻小伙们应接不暇。
    倒是娜娅连叹害臊,在她的思想里,穿的如此暴露就是不守妇道,我也感觉好笑,若是带她去现代的沙滩,那里可都是穿着比基尼的女人,她不是就害羞死了么……
    族长也没过来,取而代之的是他儿子过来了,扎古成为我们这个队伍的首领,倒也有几分首领的样子,虽然部落不怎么有钱,但扎古绝对不会给其他部族取笑我们的机会,住在了条件较好的一间客栈里头。
    我自然是和几个大老爷们住在一起,而娜娅则和队伍里的几个漂亮姑娘住在一起,我上楼的时候看到了她和那群姑娘打成了一片,说的大多都是女人的话题,比如哪家的小伙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又比如东家的谁谁生了孩子,西家的谁谁死了爷奶,以此类推喋喋不休。
    娜娅看到了我经过,轻快的跑了过来,她腼腆着脸,糯声说到:“哥哥,我们去楼兰看看呗,我还没有来过呢……”
    我当然不拒绝,因为我也想看看,这个城市的模样,楼兰的消失是天朝十大未解之谜之首。
    扎古看到我们成双成对的出去,便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好待娜娅,娜娅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从言语中自然不难看出,扎古也对娜娅心存爱慕之意,可能我没出现,娜娅就是她的女儿,而现在娜娅是不是我的女人我也不知道,毕竟我心中已经有了人,我也不想背着雪儿和其他女人有暧昧的关系,只是现在情况特殊,我不得不和娜娅走在一起,以便方便接下去的行动,这是一个好幌子,只是对娜娅很残忍。
    娜娅天真活泼可爱,而且善良,纯洁的让人发指,对于男女之事更是懵懵懂懂,她也似乎继承的蒙古姑娘的性格,对自己的情郎专心一意,甚至一路逛街,我只看到她眼中只有我的身影,而没有其他人的影子。
    相反我倒是东看西看,一是看楼兰人的民俗服侍,二是看楼兰的精美建筑,倒显得三心二意了。
    其实我工作这么久一来,深知一个道理,汉人的女孩子心思很多,这也是好事,想得多做的事情也就周全,而相比之下,蒙古的女子就显得较为淳朴,性格上不属于多想的人,我曾经去过蒙古,虽然是执行任务,可是我寄居在一户人家中,发现蒙古女人非常豪迈,骨子里有他们老祖宗成吉思汗和忽必烈的豪气,而且不拘小节,不容易生气,就算惹怒了她们,她们也绝对不会破口大骂,而是不和你讲话了,然后过了一会儿气消了,就和原来一样,没啥心眼。
    娜娅看见服饰店内的花样衣服,顿时喜上眉梢,迫不及待的去里面看衣服,是的看衣服,实际上她舍不得买,也舍不得穿,怕穿坏了,这里的波斯商人要她赔。
    我心中也淡淡的怜惜来,我看到一个当铺店,便走过去,拿出了我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一个打火机。
    其实就是一个一块钱一个的打火机,我演示给店主看,那店主乐的合不拢嘴,竟然给我换了五两的碎银。
    我也没想到竟然值五两,好在五两银子能买很多东西了,我看到娜娅依然在服饰店内驻足,却不敢进去,我笑道:“走,进去,我给你看看有什么衣服适合你。”
    娜娅激动了岂可,可是她握着拳头,身体颤抖着:“哥哥,你哪里来的钱?”
    “是我阿布留给我的一个小物件,换了银子而已,现在我家妹子喜欢这里的衣服,我当然得满足你的愿望咯。”我看着娜娅。
    而娜娅眼睛一红:“哥哥,其实我不用衣服的,我家里还有很多衣服……”
    “那都是你额吉的衣服,你自己的衣服却没有,好了进去吧,不然我就吧这钱扔了!”我说着就举起了手。
    娜娅担心的握住了我的手:“别,别!我买……就买一件……”
    “好,这才乖。”我看着这个淳朴的少女,心中不禁一酸,这姑娘太懂事了,而且我一直住在她家里,也麻烦她不少事情。
    娜娅选了一件大红衣服,而且还带着五彩的花边,但这衣服很贵,要半两银子,按照今古的汇率来算,半两银子相当于是一户人家半年的口粮了,娜娅想拒绝,不让我买,但我还是强硬着买了一条,她口上虽然不舍,但心底却乐开了花,抱着衣服,脸上的喜悦展露于表。
    我又给齐格大叔买了一套黑布大褂,镶着银丝边,足足二两银子,这是背着娜娅买的,不然这小妮子肯定不让我破费,我还买了马靴,马镫等东西,都是挑好的买。
    刮了半个下午,五两银子也剩下一两银子了,但是大包小包握在手里,倒是很高兴。
    很快,我回到客栈的时候,却发现扎古等人都驻足在门口,面色焦急,显然一直在等我,看见我们过来,扎古连忙跑过来,额头布满了细微的汗水,仔细一问才知道,广场上开始报名了,而女王也露面了……
    
    ☆、第113章 那达慕大赛开始
    
    娜娅最好的姐妹是一个叫丽萨的女孩,这个女孩很高挑,而且胸部饱满腰肢细软,长相也十分姣好,她比娜娅更加受人欢迎,而且她的皮肤更像是中原人,白里透红,比娜娅那一张白皙而透着古铜色的肌肤要好很多。
    但我不喜欢这个女孩,甚至于还很讨厌,她眼神让人憎恶,妩媚中充满了轻佻,她喜欢和娜娅在一起,也是因为和娜娅在一起更能凸显出她的美丽,而娜娅就变成了绿叶,她就成了鲜花。
    除了扎古之外没几个聪明的男青年外,大多数部族里的男青年都对她十分好感,此时丽萨看到娜娅身上的新衣服,眉头一皱,眼睛中也满是嫉妒,但口中还不住称赞衣服好看。
    我看了看屋外的人流已经渐渐稀少了起来,便对扎古说到:“走吧,我们别错过了报名的时机,好不容易来到这里。”
    扎古拿出了一个鼻烟壶递给我:“这是特地给你做的鼻烟壶,上面还刻录着我们部族的徽记。”
    我拿来一看,发现鼻烟壶制作十分精美,是用牛角制作的,而且刀工精湛,上面的花纹更是栩栩如生。
    “你做的?”扎古憨笑道,“我手拙,其实部族里最会做鼻烟壶的就是我父亲,不过他老了,眼睛看不清楚,所以我打算继承他的手艺,给部族里的男人做烟壶。”
    我一边走一边掀开壶盖闻了一下,清香扑鼻,都是些中药香味:“其实我一直很不明白,你本来不是很看我不惯么,现在怎么突然变了一个人似得。”
    扎古叹道:“我听齐格大叔说了你的事情了,你救了齐格大叔和娜娅,一个人打死了五头草原狼,你才是我们部族的第一勇士,而我们部族在整个草原上,算不得什么,每年我们的选手都是在一个回合内,被其他部族打下来,我想拜托你让那些看不起我们部族的人好好看看,我们阳光部族,也是有勇士的。”
    我心头一柔,拍了拍他粗壮的胳膊:“放心,一定不会让你们丢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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