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境秘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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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境秘踪- 第3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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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犹豫,我总感觉这种安静详和之中隐藏着某种巨大的危险,可我却不知道这种危险来自何处,我用望远镜观察着四周,除了这一大片柳树林,最少在十公里以内,没有任何可以遮阳的地方。

人群中开始出现不满的声音,龙天远走了过来:“七哥,怎么样,这有什么不劲的地方?”

我摇了摇头,我真的是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但我不能用感觉去说服大家,让大家在烈日下曝晒。动物有一种本能,对危险的本能,它们如此悠闲,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还是我有点太过于紧张了。

我笑了笑,掩饰自己的行为:“没什么,我只是想在什么地方宿营最好。前面有几棵较大的树,树下凉荫多,又透风应该是个比较好的宿营地。”

龙天远点了点头:“是不错,这里还有野骆驼,沙鸡,等会还可以弄一点野味给大家解解馋。”施运兴立即响应起来。

我皱了皱眉头,单峰驼只生长在西亚和北非,单峰驼因有一个驼峰而得名。它比双峰驼略高,躯体也较双峰驼细瘦,腿更细长。

和许多人的认为不同的是,被称为沙漠之舟的是单峰驼,单峰驼只要能吃足够的植物,不喝水也能坚持活几个月。它排尿不多,只有体温超过40℃时才出汗,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水。在干旱时期,如果不吃东西、不喝水,单峰驼还可以维持一周。这时它就消耗驼峰里的养分。

而双峰驼虽然也能耐干旱,但他主要能生活在寒冷的生活在戈壁沙漠,它身上长着厚厚的毛,可使它御寒。但和双峰驼还有很大的野生数量不同,单峰驼早已经不存在野生种群了。如果这群单峰驼真是野生种群,而不是跑散的家养骆驼,其对单峰驼和种群培养,基因多无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只是为了口腹之欲就把它们杀了,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我们在那几棵柳树下扎下了帐蓬,这些柳树非常粗壮,要一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树干上疙疙瘩瘩,长满了树节,叶子非常狭小,甚至看上去有些象松针,这是沙漠植物的特征,为了减少水分的蒸发,只有尽量缩小叶面面积。

只是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在树下的砾石中有着散乱的骸骨,有人的,但更多的是动物的,这些骸骨还是让我感到隐隐的不安,可那几只单峰驼在悠闲地挑选柳树的嫩叶,说明这些柳树并没有毒,那些危险又来看哪里。

我不由自主地看向加米拉,这个柔弱的女孩子正呆呆地望着远处的群山,丝毫没有注意眼前的情景,我不禁苦笑一声,世界上哪有什么先知,如果一个人处处都知道以后发生的事,那世界还有什么意思。

枪声响了,野骆驼群四处奔逃,我拿起望远镜,龙天远、代蒙几人很快就打死了一只小骆驼,代蒙还顺手找了两只沙鸡,一只沙兔,满栽而归,他们几个并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看来我的担心真的是多余的,只可惜在这处柳林里并没有找到水源。

我有些奇怪,有这么大片的植物,有这么多的动物,怎么可能没有水源,哪些动物又去哪里饮水。

由于沙柳的柳树枝条很密,树下的荫影比外面的温度要低上三四度,而沙石要冰凉的多,真是林里林外两重天。龙天远、代蒙等人的兴致很高,确了一些柳树枝,架起来烤起肉来,只是燃烧后的柳树枝有一股焦臭味,十分刺鼻。

沙柳树性辛,味道有点苦寒,燃烧起来虽然没有香味,还有一股辛辣苦涩的味道,但不应该有这种焦臭的味道。我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

烤好的骆驼肉也有种怪味,吃起来酸酸的,就连沙鸡肉也是如此,但几名伊拉克人从背包里拿出一种黑乎乎的酱,伊拉克人似乎出门就要带着某种秘制的酱。配上酱,骆驼肉、沙鸡的肉味道也似乎好了许多。

龙天远很兴奋啃着骆驼肉,和施运兴他们聊着天,我们的食物还有很多,在这种艰苦的行动中,这次捕猎行动毫无必要。龙天远做为龙家实际的掌权者,年纪轻轻便逼走了龙家原来掌权的龙氏三兄弟,应该是个阴险深沉的主,怎么会如此没有头脑,龙老爷子又如何放心把山西龙家的产业交付给他。

难道这是假象,那他这些假象是做给谁看的,伊拉克人自然要排除,小白龙也要排除,何笑和施运兴他们虽然并不是铁板一团,但也算着自己人,外人只有我的肌肉宋,这小子难道是要做给我们两个看。

我只能算是个流浪汉,肌肉宋的心只在加米拉上,他希望我们两个看到什么,如果不是我们,又会是谁?

下午天气稍微凉快一些,我就催促大家快走,这里离群山还有一段距离,希望能在天完全暗下来之前,找到下一个宿营地。

我对苏美尔人的遗迹已经没有了兴趣,也没有什么信心找到贾夫特兄弟,让阿卜杜拉的故事见鬼去吧。我只想活着离开这里,找到四姑娘等人,如果有机会离开什么狗屁天下第一家,找个地方安居下来,做一对普通人。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大家还是明白,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猎宿营,众人还是用最快地速度收拾了行李,熄灭了火堆,那只野骆驼我们只吃了一只后腿,多余的无法携带,就都扔在了沙柳林地里。

看山跑死马,远处的群山虽然影影绰绰,看似就在眼前,但却是怎么跑还是这么远。只到太阳快要落山,才能看清楚它们的真面貌,这些山在远处看并不高大,但走近,这山却很高大,很险峻,峰峦叠嶂,只是山上看样子光秃秃的,没有什么树木。

但走在最前面的龙天远组却突然停了下来,我吃了一惊,对讲机里传来龙天远急迫的声音:“前面三点钟方向出现狼群。”狼群,这个地方怎么会出现狼群?但以我们的装备,狼群实在算不了什么,这龙天远也算是高手,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吗。

我把望眼镜转向了三点钟方向,眼前出现的镜像却让我大吃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第三十章庞大的狼群

在远处的乱石滩上,一群狼正在向我们这里窥探,不是灰狼,也不是青狼,而是金黄色的狼,这些狼比家狗稍大一些,相对粗短的头颅,让我惊叹的不是它们的颜色,也不是它们的个头,而是它们的数量,这群狼仅仅出现在望远镜的视野中的就有数十头。

狼遍布于世界各地,体重因纬度的增高而增大,最大的是分布在阿拉斯加的野狼,最小的就是阿拉伯狼。狼在50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和剑齿虎、恐鸟并称为三大肉食哺乳动物进化完美者。但现在剑齿虎和恐鸟都已经灭绝,只有狼还广泛分布。

狼是一种完美的,群居性肉食动物,一般以7至20头为一群,但这群狼目光所及之处,也有四五十只,估计还有更多的隐藏在暗处。

狼的毛色棕灰,有灰、黄、白、红等色。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分布的应该是阿拉伯狼,但从体型上要比这些狼小的多,更何况这些狼的颜色金黄,如此纯正,在阳光照射下如此的炫目。

一只体型庞大的狼正蹲着在一块巨石上,它就向一个战士,居高临下,随时要发起最凶猛的冲锋。在它的身边,两个身材相符的狼一左一右,象两个忠实的守卫。

队伍中一阵骚乱,我挥手示意大家保持好,这些人虽然武功不错,单打独斗都是好手,但都不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整体在一起就是一团散沙,有几个人半天还没有搞清自己的位置,我皱起了眉头,如果狼群这时发起攻击,我们将会很背动,还好那些狼只是和我们相持,并没有发动进攻。

我们寻找较大的岩石做为依托,还是各自为战,紧张地注视着这个狼群,龙天远打个手势,讯问是不是主动进攻,或是先发制人,做掉那个头狼。

我摇了摇头,见鬼,狼是非常狡猾的动物,头狼更是狼中最凶残,最狡猾的动物,它们游荡在此,无非是为了猎食,但却不进攻,难道还会有什么打算。

我用望远镜仔细观察,却倒吸了一口凉气,在十点钟方向,也出现了金色的狼的身影,它们正利用石头之间的相互掩护,逐步靠近我们。

我暗自骂了一句脏话,用望远镜四处搜寻,不出我所料,我们前方,两侧都出现了狼群的身影,只有后面暂时还没发现,有些狼已经靠着杂乱石头的掩护,离我们只有几十米的距离,更让我担心的是,这些狼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是深谙伏袭之道,我们根本无法射击。

这粗略一算,出现的狼群何止百头,进退行走却如军队一般,不敢让人小看,狼群虽然善于团体合作,但却关于偷袭埋伏,而是长途围捕,但这些狼群却是分进合击,进退有度,更让人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它们虽然步步紧逼,却并没有进攻。

而远处巨石上的狼很闲适望着我们这群人,也没有进攻的意思,仿佛只是看着我们几个人,只是在玩一场游戏。

此时太阳已经渐渐西沉,从北面起了乌云,乌云滚滚而来,如千军万马,而阳光余浑,仿佛在乌云边上镀了一层金,闪闪发光,整个天空闪现出一种奇诡的庄严。

我们的队伍逐步在收缩,收缩在一起,我们都已经明白狼群在等待什么,它们在等待黑夜,等待在黑夜之中把我们撕成碎片。

我们有夜视仪,有足够的子弹,但在黑夜之中这并不足支撑我们能在狼群的袭击中活下来。但我很快就明白,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因为起风了,我们进入沙漠里以来,没有一丝风,现在这风说来就来,风卷起石粒,打在人脸上,大家只好俯下身子,躲避石粒,还好背包里都有防风镜,带上后可以清楚地看到眼前的情景,那些狼正借助风的掩护,悄悄地向我们逼近。

枪响了,有几头狼被子弹击中,倒在地上,剩余的立即隐藏起来,不见了影踪。我暗暗叫苦,这风沙太大,虽然击中几只,但风明显影响了射击精度,而这风对狼群似乎没有任何影响,如此下去,我们早晚也是这群狼的美味大餐。

施运兴在对讲机里低声说道:“老七同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要想办法。”我心里暗骂,我当然知道,可是有什么办法。

见我没有出身,龙天远低声说道:“擒贼先擒王,我们集中火力空袭那几只狼王,首领一死,狼群自然就散了。”

这小了怎么当得龙家首领,这方法简直蠢到极点,是看国产电影看多了的产物。狼可不是人类,在狼王周围,一定有严密的守卫,更何况以狼的嗅觉视力,不等我们冲到,狼群就会把我们撕成碎片,我们现在是一个防御体系,固守着有力地形,一旦放弃有利地形,我们就会死的更快。

攻不得,守不久,此时我们真是进退两难,看来,当领导真是一件复杂费脑子的事,原来和陈世安在一起,都是由陈世安负责任,我们只负责执行,现在才知道负责任真的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一举一动要担负着无数个人的性命。

耳机里传来了何笑的笑声:“老七兄弟,我们只有后退了,再坚持下去没什么好处,不如先退到柳林里去,林里面的风应该要小些,我们可以依靠几棵柳树做依托。”

可我真的不想退到那个见鬼的柳林里,虽然我们在哪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中午,但我总有一种感觉,那里危机四伏,我本能地想躲避开那个地方,但我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解释给大家。

就在我犹豫地时候,却听见耳机里传来肌肉宋的声音:“大家看我们左侧,大约九点钟方向,距离大约一千米。”

此时的能见度已经非常低了,虽然有防风镜,但是人要不停地躲避打向头上的碎石块,能看到一千米的地方真是已经困难的事情,但我还真的看到了,却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看到了更惊人的一幕。

第三十一章沙漠狂风

在我们一千米远的地方,在狂风乱石飞溅的石滩上,有七八个人,或许更多正拼命地向我们这里跑过来,在他们的后面是成群的,闪着金黄色光亮的狼,而这群狼足足有上百只。

从一丛乱石中,又有几十头黄狼扑了出去,他们仿佛是从石头滩上突然出现的精灵,奔跑、跳跃着扑了过去,两群狼都没有吼叫,而是十分默契,这分明是一群狼。

这是多么大的一群狼,不但包围了我们,还分兵却包围了另一部分人,这些人也穿着沙漠迷彩,全副武装,一看就训练有素,虽然撤退时速度极快,但并不慌乱,一旦有狼靠近,他们就开枪,而且枪法精准,一枪毙命,那些狼不敢靠的太近,但绝不退却,只是紧追不放。

施运兴在耳机里低声说道:“不能让些人靠近我们,否则会把狼群也带过来,那就更糟了,干脆我们把他们做了,趁着狼群吃他们,我们好撤离这里。”

这个王八蛋竟然想牺牲别人的性命,保全自己。我正想反讽一句,却听见赫思远的声音:“老施,你别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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