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明朝一小神》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是明朝一小神- 第26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东西好大的力气。”在石棺进入水底之后,杨敬业才叹了一口气。他苦练了这么久的拳术,却比不得人家的天生气力,想着都有些气馁和沮丧。

  但旋即,他的眼神再次的变得坚定。打架这种东西,可不是凭借速度和力量就有用的。最关键的是战斗的节奏,谁能够掌握节奏,就能将占据操控在手里。他敢保证,若是自己和这怪物对战,或许不能胜,但也不会败。

  ……

  夏去秋来,一转眼,天气就凉了下来。这段时间之内,零零星星的下了一些小雨,尽管不算大,但也让干旱了许久的大地,深深的喘了一口气。

  方洪种植的玉麦,也到了成熟的日子,十数亩的田地里,种植着沉甸甸的玉麦,高大而挺拔,和寻常那只到人大腿间的麦子一比,显得那特立独行。

  这附近的佃农,是一天天的看着这玉麦长起来的,他们从未见过这么稀奇的庄稼,只觉得十分的好奇。一个个也在纳闷着,这东西到底怎么吃啊,根本大棒子似得。

  就在他们整日里瞎捉摸的时候,从那大院子之中,走出了一些下人,他们一个个提着铁锅,抱着柴火,就这么走到了田垄之中。

  见到是大宅子里出来的人,一众佃农都很小心的避远了一点。虽然方少爷很好说话,但这些下人却脸黑的很,一言不合就训斥你,为了不触霉头,自然得走的远一些。

  “少爷说了,如今这玉麦熟了,命我等在这架锅烧火,将这玉麦煮了,与你等食用。”一个老仆,清咳了一声,然后开声说道。

  这老仆说的不情不愿的,玉麦长得如同金玉铸就的一般,看着就十分喜人,味道也好,怎么能给这些泥腿子食用。若不是少爷下了死命令,他们才不出来呢。

  一听有东西吃,这些佃农呼啦啦的就凑了上来。如果是别人说这话,他们或许会怀疑是否会有什么阴谋,但一听是方洪吩咐的,他们也就没了顾虑。

  方洪在他们心中一向是老好人的形象,心善、没有架子,对他们这些人也好。

  铁锅很快就架了起来,水是现成的,直接从一边的沟渠里舀一些上来就好。点火,烧柴,众人也帮着去剥洗玉麦,场面很快就热闹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水烧开了,玉麦也清洗的差不多了。一根根玉麦被放入了锅中,盖好了盖子,用小火煮了起来。

  “噼啪。”干燥的柴火,热烈的燃烧着。不大一会儿功夫,一股子香甜的味道,就从锅中传了出来。

  这股味道,大家是从来都没有闻过,但是却勾的你肚子里的馋虫都出来了,一个个不住的咽着口水,只觉得有些迫不及待。

  这年头,大家吃不饱肚子,那是常有的事情。再加上本来就干了半天的活,正是最饥饿的时候,如今闻到这个味道,自是耐不住了。

  好不容易,这玉麦才被煮熟了,锅盖一掀开,香味更是扑面而来。“咕咕。”这下子,不止那些个佃农,就是那些个仆人,也觉得肚子中有些饥饿。

  “一个个排好了,每个人只准吃一个,别想着多拿。”为首的那老仆看到场面有些乱哄哄的,便上前一步,呵斥着说道。8)

  


第五百四十七章 败家!

  虽然众人有些焦急,但听了老仆的吩咐,还是一个个的排好了队伍。

  “来,这个是你的。”一个新招收的下人,穿着一身灰袍子,用竹抄子兜起来一根玉麦。排在第一位的那佃农,当即小跑着上前,伸手抓住了玉麦。

  “啊,烫烫……”那人抓着玉麦在手,初始还不觉得如何,可没过几个呼吸,就觉得手掌里的玉麦烫的你根本就抓不住。他下意识的就要松开手,但又很舍不得,只得在两只手之间,交替的抛动着,以减轻痛感。

  这个行为,只惹得众人哈哈大笑,这也给了旁人一个提醒,一会儿可不能拿手直接拿,得用衣服兜着一点。

  因为排好了队伍,所以这玉麦派发起来也是极快的,日头刚刚下去一点,基本上每个人都已经分到了一根。有多余的,就被众多的下人给分着吃了。

  许多人看着长得如此精致的玉麦,有些不敢下口,乖乖,这东西应该是达官贵人餐桌上的美食啊,他们这等糙人,何曾吃过这等东西。

  一个人咽了一下口水,然后一口就咬了下去。嗯,甜、香、软糯,总而言之,味道特别好。这除了有玉麦确实很好吃之外,他们自己肚中饥饿,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他们为了吃这个,可是等了好久了。如今玉麦入口,这份满足感真是别提了。

  其他人也是吃的狼吞虎咽,这东西味道特别香甜,比他们以往吃过的任何东西都好吃。有些人吃的飞快,等到吃完之后,才一拍脑袋,竟然忘了给自家娃儿留半根。自己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如此的贪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东西味道真不错,也饱人,吃了一根下肚子,就觉得不怎么饿了。

  看着这些泥腿子啃着玉麦的样子,为首的那老仆心中只觉得滴血,少爷把玉麦送与这些人吃也就算了,怎么还答应把种子也要送给他们呢?

  玉麦这种东西,本就应该少量种植,然后专门供给给那些大户人家,甚至皇宫里头享用,而不是给这些泥腿子吃。这些泥腿子,吃些糙米高粱就能养活,何必给他们吃些好的。

  有时间,得去找二老爷甚至老太爷商量一下,可不能让少爷再这么胡来了,简直就是在败家啊。

  但是,不论他心里怎么打算的,方洪的命令还是得实施的。于是,那老仆又命人拎了一些袋子出来,有气无力的宣布,说是方洪少爷把这玉麦的种子,送给众人,谁若是要的,可以拿回去种植。

  一听这话,大家哪里还有犹豫的,当然是选择要种子啊。他们都帮方洪种植过玉麦,对于种植的流程已经很熟悉了。玉麦这种粮食,也不怎么挑地方,就算是找一处荒地种下去,也能存活。

  良田个人的家里没有,但是荒地那还不多的是,就算家门口也能种啊。一个个立刻就欢欣鼓舞的上前,领了种子之后,还纷纷的对那老仆说了几声感谢。这个场面,只让老仆的心里更觉得堵得慌。

  败家啊,真是败家!

  不论这老仆在心中如何的嘀咕,反正方洪是一点儿都不知道的。因为早在三天之前,他便神魂出游,前往江西的方向而去了。

  根据的记载,明年的时候,宁王就会在江西起兵。按照原本事情发展的,天命司会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帮助宁王,以保证上记载的东西顺利发生。

  但是,方洪前几天才刚刚回了天命司的驻地,鬼知道那帮人会不会继续去干这件事了。为了保险起见,方洪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出马,一定要保证宁王出来起兵造反。

  当然,他只保证造反,至于能不能成功,那就另算了。

  “咕嘟嘟。”在南昌附近的一条大河之上,一只巨大的石棺,在水底急速的前行着,幸好此地水很深,大家看不到水底的场景,不然肯定得吓一跳。

  “在进城之前,还是得找一具肉身啊。”方洪如今为了保险,不被兴王发现端倪,一直都小心的隐藏自己的真身,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许兄,这一次乡试,你可有把握?”一艘数丈长的小船,沿着河道,一路顺流而下,几个书生,站立在船头,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这话。

  “乡试艰难,参加之人尽皆是各府县的厉害人物,哪里敢言说把握。”回答之人,是一个身体瘦弱的青年,面上有些苦色,叹息着说道。

  “许兄学业向来是最好的,连许兄都没有把握,我等更加汗颜了。”其余几个书生也觉得心头沉重,乡试一关,不知道拦住了多少人的道路。天下之间,秀才很多,都不值钱了,唯有过了乡试,考上举人,地位才能有一个质的提高。

  这天下,向来都有金举人,银进士的说法,因为按照录取的比例来说,考上进士的人还要更多一点,由此可见乡试的残酷。

  “若是我等生于北地就好了,北榜的难度,可比我们这要小很多啊。”那姓许的青年看着远处隐约能看到的南昌城,口中的语气略微有些发酸。

  “是极是极,若是我等生于北地,那就轻松了,想要考上举人不难。似许兄这等才学的,就是考一个解元也简单。”一听到这话,众人的心中,不由的涌起了一丝不痛快。

  大明朝的考试,是分为南北榜的,南方考生和北方考生的题目并不相同,南方的要难一点,而北方的则相对比较简单,许多在南方觉得没有把握的人,都会拼了命的想要弄一个北方的户籍,好到北方去考试。反正,不管你水平如何,南北的学子考上了之后,地位还是相同的。

  若是能到了北方去,那肯定能考一个好成绩,大家压力也不会这么大了。当然,这也是他们暗地发发牢骚而已。他们的家庭,可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可以给他们更换户籍。而且此事风险极大,万一给爆出来,说不定会按照作弊处理,那可就玩大发了。8)

  


第五百四十八章 当年故人

  “若是每这什劳子的南北榜,那该多好啊,我等机会将大大增加啊。”谈到了这个话题,大家也议论了开来,越说心中就越是来气。若是没了南北榜,大家统一考试,那他们考上的几率会增加许多。如今这种情况,让他们总觉得,是北人占了他们的位置。

  自宋之后,各地的人才大抵有一个特点,北方的多出将才,而南方则多处相才。因为北人厚重,南人机灵,所有南人读起书来,会更有优势。在明初的时候,爆了一个南北榜案,录取的五十一个人,全是南方的,引的北方学子不服,最终闹出了极大的动静,朱元璋为此也杀了不少人。

  好不容易处理了此事之后,老朱也意识到了此事的敏感性,索性,便来了一个南北榜,南人考南人的试卷,北人考北人的卷子,大家按照比例录取,算是皆大欢喜了。

  这江西一地,算是南榜的范围,而且,江西地方灵秀,学风极盛,各地出现的才子多不胜数。导致考试的压力极大,大家参加乡试,当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对许多人来说,难度可能还在会试之上。

  “好了,此事乃是太祖立下的规矩,我等不可妄议。”那许姓的书生,听到自己的同伴说的有些犯忌讳了,赶紧提醒着说道。

  “我等读书之人,本就该直言敢谏,许兄这胆子,未免太小了。”一人哈哈一笑,老朱一辈子留下了许多的规矩和命令,甚至还命人写了一本,希望子孙后代都按照他的规矩治理国家就好了。只是到了越往后,他的那些子孙就越不把他的话当回事了,连带着许多普通的百姓都习以为常了。

  这也是大势所趋,朱元璋那时的状况和现在又不一样,若是一味的套用,那还不乱死了。

  此处说话的声音,不住地传到了方洪的耳中,他正想找找一具躯体呢,这帮人不是要去南昌考试么,正好跟自己同路,

  他将目光投了过来,瞧见了那五个书生。一看到这些书生,他忍不住的就乐了。这怎么就那么巧呢,这不是熟人嘛。许旭峰,没想到会在这遇到许旭峰。

  当初他们在羊角水村,二人的矛盾可是不小。其实一开始的起因,也仅仅是一件偷东西的小事而已,后来越闹越大,甚至差点要到生死相见的地步。

  最后自己仗着神通,将这许旭峰给逼疯了,还举家搬出了村子。不过现在看他这样子,也没有什么大碍嘛,眼神清澈,瞧着也挺正常的。

  “大家熟人一场,我送你一场富贵,也算给我们以前的恩怨做个了结。”方洪身形一晃,神躯化作青烟,钻入许旭峰的口鼻之内,占据了他的识海。

  许旭峰只觉得自己的精神一个恍惚,便失去了意识,待到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身体之内,便已经换了一个主人。

  方洪一抖袍袖,站在船头之上,迎风站立。那口巨大的石棺,忽然转了一个方向,紧紧的贴在了船底,也跟着一起往南昌城的方向去了。

  众人从背后看着,觉得许旭峰有些不太对劲了。怎么看起来气度改变了不少,似乎腰板也直了一些,身上的庸碌气息,一扫而空。

  因为是顺流的缘故,他们只花了小半个时辰,便已经赶到了南昌城。或许是乡试临近的缘故,南昌城能看到不少外地来的秀才考生,这让原本就十分热闹的城市,看起来更加繁华。

  “许兄,我们一起找一家客栈歇脚吧,这几日的时间,我们也可以一起研讨学问,好给乡试添上几分把握。”进了城之后,几个人有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