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法证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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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法证先锋-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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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法证先锋

有种你来傍
更新时间2010…2…12 0:25:25  字数:142

 展昭:最近天冷,大家要注意保暖
  安乐侯:最近快过年,本侯收礼收的手软
  凤宁欢:最近……望天,我要大批买年货的说,还有清雅的新衣,众人的红包,算来耗费巨大,我说,楼上的大款扔点钱下来呗
  安乐侯:有种你来傍爷就给
  清雅:我来行吧
  众人:……
  某飞:我要睡觉什么也没看到……别拦着我别拦着
  众人:=。。=

正月十五
更新时间2010…2…28 21:31:08  字数:68

 大家元宵节快乐哦,都有吃元宵米?
  扒着电视看完鸟小虎队——星光依旧灿烂……
  唏嘘ing
  此刻外面下大雪中,一踩一脚半融雪水,留爪纪念一番=v=

四月一日,命运的真实玩笑
更新时间2010…4…1 12:13:07  字数:694

 镇定下来才发现,今天是愚人节
  于是我想,这大概是命运对我开的一个古怪的玩笑
  昨晚看电脑的时候,心跳,昏昏沉沉,身子发飘无力,于是便睡,临睡前还问家人:我忽然心跳加速,你帮我看看是什么缘故
  据说是什么“疲惫症”,我不知不觉睡着
  噩梦。
  总是在一个地方绕,想起身,一次次起身,又一次次倒下,大口大口喘气,就好像是个不倒翁,而我是起不了,半梦半醒,艰难呼吸浑身发软无能为力的感觉却那么真实
  后来不知如何挣扎下地,是直接跌下来的,很大的声响,惊动家人出来看,抱着我惊慌大叫
  那种绝望的叫声我听得很清楚
  后来据说,当时我跌下来之后,是昏迷过去的,按了人中,才醒来
  嘘
  于是,熬了一夜,家里的人,统统一夜无眠,起初还不知是怎了,后来才知道,煤气中毒
  算是大惊一场,虚惊一场
  现在倒只是头还隐隐做疼,然后,左腿膝盖上烫伤一大块,膝盖下磕破了,左手的大拇指,指甲处血呼啦的,指腹肿的像是一个鼓起的三角,我两只手指对比,丫就像一个吃的过饱的肚肚
  只是,疼
  想到今日上架必须更新,虚空里戳着手指练习打字状,嘿嘿想:幸亏打字的话,用不太到它哦……
  起先都忘了今日是什么日子,然后方才一想,啊,啊,啊……我无言了。
  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生活看似平静,却不知在什么时候,会忽然搅乱春水,做个鬼脸,吓你一跳,一大跳。
  方才小编可爱糖又通知我上架,吾悲戚哭说差点见不到今日太阳,伊理智曰:今日四月一日(嘿嘿,想骗我,没门)
  掩面
  嘿,去码字更新啦,大家记得要继续支持哦,好好看书,好好生活,粉红票也务必要扔过来哦,哈哈,大难不死的某只,群摸ing^_^
  PS,我看到有个季度PK啥的,大家有空去瞅瞅,顺便给小欢欢同学戳上几票,若有的话。嗯嗯,伤员暂遁哈~~

吾之伤(略重口味慎入⊙﹏⊙b)
更新时间2010…4…10 23:27:16  字数:419

 腿上的伤最近很有起色,每每发痒,我自然是不敢挠的,只好效隔靴搔痒状,在完好的边上微微挠两下
  结了痂,这才是要命的,因都是伤在膝盖处,要动作的,但是痂是硬的,动的太厉害,有崩裂的势头,所以百般照顾,譬如蹲地之时要先斜斜扫出左腿来,似练习压腿,又如武功之中经典的“扫堂腿”状。
  而事实是,膝下的伤已崩裂两处,我最担心是一不小心会掀裂(这等惨剧坚决要杜绝的)。膝上的则呈现了很不美妙的皲裂状,在上面硬硬的之下,露出嫩白的伤内来,对比极其鲜明,看得我目不转睛,又雷又虐。
  独虐虐不如众虐虐,所以在这个仍旧寒风飒飒的小春天,某人穿着超短的裙子,露出伤痕累累的“大腿”,向那些关怀着我的人展示自己的伤,让他们少吃了不少饭饭,间接达到了一定的减肥效果。
  还原我无聊本质:实际上是因为抹了药,穿其他的会把药蹭去。绕是如此坚持了半天我还是换了长裙了,短裙实在太触目惊心。
  如今我怀疑的是,就算最后完好了,腿上是不是也会留下一大块醒目疤痕,还是好几处啊。
  好惊。⊙﹏⊙b

纪念逝者,加油玉树
更新时间2010…4…21 22:40:32  字数:49

 愿逝者安息,而生者继续加油。
  让一切天灾人祸统统远离吧,愿天佑中华,天佑吾民,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劳动最光荣咿呀嘿
更新时间2010…5…1 15:24:37  字数:127

 这个劳动节过得名副其实。
  上午奋力洗衣,弄得衣衫全湿,下午奋力码字,刹那爪子飞舞
  乃们看书娱乐之余,也扔两张票来。五月的更新暂定一天两更,那啥,粉红20张加一更,今儿若是能过20,就加第三更哈。
  不要看我挂个位数看的很爽,人家很辛苦的说,o(╯□╰)o,群摸。

一个女人跟n个男人之间不得不说的……
更新时间2010…5…3 14:27:17  字数:490

 某子曰:吾一直觉得,文品重要,人品更重要
  当然,身为读者的诸公,往往是不在乎那个的,只有少数慧眼识英才的同学,才能看到某人金子一般的品质(稍等,我先去吐一下o(╯□╰)o)
  大概是什么人写什么书,我写不来精明强干啦,因为个性……冲动莽撞迟钝混蛋,这是个什么奇才啊,趴地哭。
  所以要主角精明强干也是不能的,一开始也没精明,只是点点小聪明,嗯嗯……
  至于题目之类的,不要在乎那个嘛,文章名于我如浮云(咳咳)
  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有爱的主角们。像我,我会在每一章都发现小小快乐感,不知你看的时候有无同样感觉。
  起先介绍此书时候就说,谈情为主,探案为辅(多么正大光明的欠揍~(@^_^@)~)
  所以喔,如果觉得题目不爽,那么,就淡忘吧淡忘吧(催眠进行ing),把这本书当成——一个异次元女性的古代奋斗生活史,或者,一个女人跟n个男人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或者……你说我原先起个后者这样的名是不是点击会很火爆呢?
  捶胸顿足,后悔不迭。%>;_<;%
  对鸟,有个群没满,喜欢看小飞书的同学可入之:看哪本书就回答哪本书的问题进群吧。本书的问题是:小侯爷的名字叫做啥?
  忘了写群号,囧:82079202
  群摸~

1 被欺负的凤主簿
更新时间2009…12…29 16:31:30  字数:3492

 我曾回想那日。
  大抵不是我脑子一时错乱,而是命运使然。
  就算当时的我闷不做声,那人既然是冲我而来,早些晚些,也是躲不过被他盯上的。
  如此想想,懊悔感果然减轻了许多。
  ********************
  当时我正在库房内抄书。
  快要到年底,忙的焦头烂额,那些书簿如山堆积,都要我一个人抄,每每回到家中还要忙碌,手都酸硬起来,这时侯才察觉当公吏的不易。
  顾不上向上级申诉,沈端然那位大老爷,总是嚷嚷什么:“节省开支。”又或者,“你可以的,宁欢。”
  唉。我总是耳朵软的,又不想多生事端,于是默默忍受。
  结果我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儿,美其名曰是“主簿”,我看却是累的头大脑涨如猪而已。
  正在抄的走火入魔之际,满眼墨迹淋漓,外间传来两个宏亮的声音。
  “太过分了!”一个人叫。
  “不错,实在可恶!”另一个人附和。
  “都是男人,为何还要为难男人……”
  幽幽叹息。
  这话有几分意思了。
  我忍不住搁了笔,搓搓有些僵硬的手指头,放在嘴边呵了呵。
  说话的这两位,是县衙中的差役,我好歹也是认识的,当下侧耳倾听。
  “据说来头很大,沈大人已经去接了。”
  “有县衙不住,住妓院,来头能有多大?”
  “就算来头大,品味也有限……”
  “这品么……正如你我一般……”
  窃窃的笑声。
  我听得满头雾水,看了看天色,也是快要收工的时候了,索性抓住时间八卦一下,给我这总是黑白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
  却不想,正是我这一八卦,却惹出了祸患来。
  ***********************************
  “两位兄弟,在说什么呢?”我整了整衣襟,迈步走出去。
  他们两个早知道我窝在里面抄写案底,而且我平素都是沉默寡言的面目,也不怕我多嘴,自不避着我。
  见我问,张大哥便说:“凤主簿,你有所不知,最近东京来了一位大人物,住在了敞春阁内。”
  另一位李小弟也不甘落后,津津说道:“正是,这还不算如何,最过分是,他竟然将整个敞春阁包下。”
  我惊:“真是财大气粗之人啊,不知是何方神圣。”
  张大哥说道:“听说是位了不得的人物,王老爷你知道吧?跟敞春阁的头牌红姑娘是最好的,一天见不到便难受,不料这次去见,进去的时候好好的,出来之后,便惨了。”
  “怎么说?”我饶有兴趣地问。
  “断了一条腿,被打得面目全非。你说呢?”张大哥捂着嘴笑。
  我大惊:“见血了么?”若是见血,便可立案啊。
  我最近极忙的,若是多事……头顶一片酥麻。
  李小弟说道:“凤主簿,你莫非还以为王老爷会来击鼓告状么?”
  “怎么?”
  “是他自家无见识,贸然去冲撞那位大人物,被打得重伤已经是好的,白捡了一条命。”
  张大哥亦连声附和。
  我呆了呆:“居然如此目无法纪?那沈大人……”
  张大哥哼了一声:“沈大人?沈大人又能如何,你看,今儿还不是乖乖地去请那位大人物来县衙住了,官官相护,更何况那位是惹不得的呢,自然是要抹去不快,好好巴结。”
  我愕然:“真是……匪夷所思。”
  原来这种仗势欺人的家伙,无论是现代古代,都是有的,只不过,现代的我太宅,听到的,也多是距离自己很远的,事不关己,如今却是在身边,因此感受格外深刻。
  李小弟说道:“凤主簿,不必感慨了,他日,或许我们都要对那位大人物毕恭毕敬,阿谀逢迎呢。你看沈大人就知道,这么冷的天,巴巴地跑去敞春阁迎接。”
  那个人……要他减轻我的工作量,便如杀猪般惨叫,让他加点月俸,便摆出高高在上的嘴脸。
  如今却……
  我不由皱眉,义愤填膺说道:“我才不管沈大人如何,面对这等瘟神似的人物,我才要躲得远远地,阿谀逢迎,哼!平生最瞧不起这种仗势欺人的家伙,放心,这等人,我们办不到他,自有老天照应。”
  这一番话说的大声了。
  我向来是低调的混在县衙,生怕惹人注目,此刻大概是仗着要放工了,着急回家看清雅。
  何况这库房内除了三人,更无他人,无所顾忌。
  而且此事撞上我骨子里那“正义凛然”的一根弦上,三点齐聚,因此忍不住放肆大声了些。
  于是引出一场祸患来。
  ***********************************************
  我慷慨正义的此话刚一说完,左侧库房的门“哐当”一声便大大地敞开了。
  一阵凛冽寒风夹杂着冰凉的雪片扑了进来。
  哇,居然下雪了……
  而我来不及赞叹,便浑身刺骨冰凉。
  眼前,门口多了一个人。
  一身红色打的披风绕着身上,黑色的长袍红色的里衬领子,金线绣着刺花,要多华丽有多华丽,而,那个人的一头浓墨般长发,全部都束起来在头顶上,随着风一阵阵地向着这边招摇扬起,如魔魅的手。
  他双眼锐利如鹰隼,又似涂朱般隐隐泛红,衬着英挺的鼻子,朱红嘴巴,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就是——浓墨重彩,却又如此的不容小觑。
  此人身上,有一种艳丽到媚惑张扬的气质。
  可怕,可怕……
  而最可怕的,却不是这些。
  我望着此人的脸,此人的装扮,脑中一阵晕眩,有个声音从记忆的最深沉铺天盖地地涌了出来,叫嚣:我记得他,我记得他!
  这是人,眼前这个人……那就是将我拽来了这大宋年间的怪人!
  ***************************
  我曾愿一生长宅,我愿现世安稳。
  怎奈天不从人愿,人不从人愿,自从面前这个人向我伸出那可恶的禄山之爪的时候,我便注定了缩在这大宋年间的小小衙门,做着一份千年不变的枯燥文案生涯,隐藏起身份,身上还担负着养家的重任。
  虽然对我来说,无论是现代古代,都没什么区别,换了一个时间去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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