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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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生活-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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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爬山不用花钱。

    两人早早的骑着车子来到香山脚下,把自行车放在山下的车棚里,上了锁。

    这时候刚刚七点钟,太阳才露脸,等他们来到香山上面,选择好一块清凉的地方,刚好避开刺眼的阳光。

    林子轩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麻布单子铺在草地上,还拿出准备好的零食。

    “吆,想的挺周全啊,怎么感觉你这不是第一次了,老实交待。”慕姗姗挑刺道。

    “怎么可能,我这是和电视里学的,为了这个,我可是看了好几晚电视剧,就为了看男主角和女主角约会,想学习人家的经验。”林子轩诉苦道。

    “那你都学到什么了?”慕姗姗坐在单子上,很有兴趣的问道。

    “基本上该学的都学了,就是两人进屋关上门之后的事学不了,电视没播,直接就转到两人第二天出门了。”林子轩遗憾的说道。

    “啐,满脑子坏思想。”慕姗姗白了他一眼,恨恨道。

    “这是正常的思想好吧,人生大事啊!”林子轩辩解道。

    “什么事到你嘴里都不正经,以前我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贫呢,四年时间啊,你这也太能伪装了吧。”慕姗姗怀疑道。

    “那不是伪装,以前我那是低调。”林子轩纠正道,“再说那时候高调也没有人懂得欣赏啊,这不是碰到欣赏我的人才开始展现真实的一面嘛。”

    “谁欣赏你啦,你这叫自恋。”慕姗姗讽刺道。

    “这叫自信,是你给了我自信,让我重新懂得了生活,你是光,你是电,你是唯一的神话。”林子轩做出诗朗诵的模样,夸张的说道。

    “停停停,太没有诚意了,等一会我就该上天了。”慕姗姗叫停道。

    “你觉得怎么样,我在电视里学的,人家约会都这样,对白特深沉,特有内涵,一听就知道是夜大毕业的。”林子轩认真的说道,

    “合着你刚才不是真心夸我啊。”慕姗姗无语道。

    两人打趣一番,躺在树荫下,看着从树叶间漏下的一圈圈光晕,美丽极了。
………………………………

第十一章 女生外向

浓密的树荫下,慕姗姗在看着一叠手稿,正是林子轩刚写好的主》。

    他拿出手稿来不是为了显摆,而是让慕姗姗把关,看看这篇故事有没有问题。

    慕姗姗的父亲在文化部门工作,对刊物出版和发行的尺度非常了解,《顽主》里有不少讽刺社会不良现象的地方,林子轩拿不准分寸。

    这个时代讲究思想正确,他可不想招惹麻烦。

    时间流逝,慕姗姗看完了

    她瞥了一眼闭着眼睛躺在一边的林子轩,想不到在学校里一直表现平平的林子轩变化这么大,会写诗,会唱歌,现在又开始写

    由于家庭的熏陶,她自幼就对文学艺术很有兴趣。

    不过她只是喜欢看,并没有动手写的想法,她认为自己没有那个天赋。

    然而,慕姗姗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和林子轩交往,竟然交往出来一个作家。

    林子轩的这篇得很有意思,至少比那些发表在文学杂志上的思。

    怎么说呢,这篇通篇的说教,也没有诉说苦难的历史,而是采用一种调侃的笔调来描写生活,这种写作方式非常新颖,容易被年轻人接受。

    或者说,这就是一部写给这个年代年轻人的

    她虽然不认同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认,这有些解气。

    这个社会很沉闷,单位里的人按部就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井然有序,作为年轻人,她有时候也想透透气。

    慕姗姗又看了林子轩一眼,或许,她真的找到了一个有才华的家伙。

    “喂,大作家,起来啦。”慕姗姗拿着手稿拍在林子轩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这么快就看完啦,那还等什么,赶紧赞美我吧。”林子轩翻身起来,得意道。

    “就你还想要赞美。”慕姗姗鄙视道,“知不知道你这字有多难看,人家编辑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还能看的下去。”

    “不会吧,我的字虽然不大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但还是能认清的啊。”林子轩争辩道。

    “还大众的审美标准?你就给自个脸上贴金吧。”慕姗姗嘲笑道,“你想想,杂志社的编辑一天要看多少稿子,字迹的好坏影响编辑的心情,就算你再好有什么用,你以为自己是著名作家,要编辑亲自向你约稿啊。”

    “难道我还要先练个几年字,等练好了字再去写林子轩郁闷道。

    “算啦,看你可怜,我就勉为其难的帮你誊写一遍吧。”慕姗姗漫不经心的说道,“等你成名了,就算你的字再烂那些编辑也会看的下去。”

    “你突然对我这么好,我有点不习惯,不会有什么企图吧?”林子轩小心翼翼的说道,“你可别逼我,你要是逼急了,我只能以身相许了。”

    “你少给我贫,你还是把这股贫劲用在。”慕姗姗恍然道,“我总算明白你为什么写这部你就是犯贫呢。”

    “怎么样?这有什么犯忌讳的地方吧?”说到正事,林子轩认真起来。

    “我也说不好,应该问题不大,我看着挺好。”慕姗姗评价道,“要不我拿给我爸看看。”

    “这不太好吧,上次的事情就麻烦咱爸了,这次再麻烦……”林子轩尴尬道。

    上次诗歌的事情多亏了慕致远,如果慕致远的路子,他总觉得有点难为情,而且可能会给慕致远留下不好的印象。

    再说,慕致远虽然是上级主管部门,但也不好一再的做这种事情,要讲究影响呢。

    “这时候知道生分了,早干嘛去了,那是我爸。”慕姗姗不以为然道,“我就是问问,要是没问题你再去投稿。”

    “那行,反正早晚都是一家人,我就不矫情了,你做主吧。”林子轩洒脱道。

    “谁和你是一家人,差点被你绕进去。”慕姗姗拿稿子打在林子轩的身上,佯装生气道。

    “来人啊,家庭暴力啊,警察叔叔在哪儿?”林子轩大喊道。

    两人在树荫下嬉笑打闹,肆意挥洒着青春。

    光阴从他们身边悄悄走过,把这些画面转变成回忆,永远的留在他们的心底。

    慕姗姗回到家里,开始誊写《顽主》。

    她自小练字,字迹娟秀整洁,看起来赏心悦目。

    慕致远和李虹非常惊讶,发觉女儿晚上躲在房间里不出来,难道是失恋了?

    做母亲的心细,在吃饭的时候旁敲侧击一番,慕姗姗没有隐瞒,他们夫妻才知道原来是女儿帮着林子轩誊稿子呢。

    夫妻俩对视一眼,颇为感慨。

    他们对女儿呵护百倍,不愿意让她受累,想不到女儿却心甘情愿的替林子轩誊稿子。

    这真是一个让父母伤心的故事。

    慕姗姗誊写好稿子,交给父亲审查,慕致远要比女儿看的深刻。

    他发现《顽主》写的很聪明。

    把社会问题摆了出来,但没有提出解决办法,由此避开了很多麻烦。

    故事看起来有点愤世嫉俗,却很好的控制住了节奏,没有朝着更深的层次发挥,用一种调侃的态度来逃避现实。

    这种写法无疑很讨巧,既迎合了年轻人的需求,又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

    这真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写的?

    如果真是林子轩写的,那慕致远就有点担心了,这说明林子轩的思想很成熟,自己的女儿恐怕不是林子轩的对手。

    他转念一想,男女之间交往不是战争,两者也不是对手,关键还是要看彼此是否合得来。

    慕致远关心则乱,不由得患得患失起来。

    当然,没有问题。

    《顽主》这种京味北方人,尤其是京城人才能懂得其中的精髓所在。

    慕致远建议《京城文学》。

    《京城文学》面对的是北方的作家群体,偏爱《顽主》这类京味

    “《京城文学》的主编是周叔叔么?”慕姗姗询问道,“要不我给周叔叔打个电话,就说是我同学的投稿,不然他们不会重视。”

    慕致远暗自摇了摇头,都说女生外向,果然不假,这还没嫁过去呢,心已经过去了。
………………………………

第十二章 痞子文学

正如慕姗姗担心的那样,现在的文学杂志大多都被一些著名作家占据,新人想要出头并不容易,除非能够得到著名作家的提携。

    这些著名作家大多在四十岁以上,写的文章以说教为主。

    他们总是回忆和缅怀过去的时光,对现实中的问题视而不见,这导致他们的创作和现实严重脱节,和年轻人背道而驰。

    说白了,就是没有生活气息,不接地气。

    进入90年代,随着娱乐生活的逐渐繁荣,文学已经不再是青年人的必需品,他们可以选择唱流行歌曲,看电影,到舞厅跳舞等等娱乐方式。

    文学正在陷入僵化之中,不少人甚至喊出“文学已死”的极端口号。

    这反映出一个现实问题,年轻人越来越不爱看文学杂志,杂志销量锐减,虽然还没有出现危机,但长此以往,后果堪忧。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林子轩的《顽主》投到了《京城文学》编辑部。

    由于慕姗姗事先打过电话,这篇在主编周天涯的办公桌上。

    周天涯五十岁出头,在主编的职位上待了十多个年头,审阅过无数的稿件。

    他一看字迹便是一愣,这显然是女人的字迹,不过作者叫林子轩,是个男人,联想到慕家那丫头打来的电话,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

    都说人老成精,周天涯稍微一琢磨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慕家那丫头还说是同学写的怕不会是那么简单,否则也不会又帮着誊写,又打招呼了,也只有慕家的女婿才有这种待遇。

    下次见到老慕一定要取笑他一番。

    想到此处,周天涯继续看稿子,刚看了个开头,他就停了下来。

    他察觉到这篇稿子和以往的稿子不同,以往的稿子都是非常正经的故事,这篇稿子从开头就不正经。

    给人的感觉就是平日里京城人聊天时互相调侃的状态,话里话外都带着损人的意思。

    周天涯喝了口茶,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更为舒适一些,不是那么的正襟危坐。

    看这种不能端着,最好是躺着,或者趴着,反正怎么舒服怎么来,否则就是打开的方式不正确。

    他继续往下看,没有出乎他的预料,整篇可着劲的调侃,逗闷子。

    社会上的大事小事都拿来当素材,荤腥不忌,都在嘲热讽一番。

    作为老京城人,他觉得看的很过瘾,就像是搬个板凳坐在胡同口和街坊邻居侃大山一样,最后侃完了,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该干嘛干嘛去。

    至于这些事谁解决,不知道,反正不是自己的事,爱谁谁。

    看罢之后,周天涯陷入沉思之中。

    这篇《京城文学》算是找对了门路,如果投给《华国文学》或者《》那种国家级的文学刊物,发表的可能性不大。

    仅仅是这种毫无顾忌的调侃就过不了关。

    《京城文学》相对来说自由一点,但也是有限度的自由,不过既然慕家那丫头打了招呼,说明慕致远看过这篇表出来问题不大。

    周天涯把《顽主》放到编辑部内部讨论,想听听各位编辑的意见。

    编辑部的编辑们对《顽主》见解不一。

    三十岁以下的编辑觉得这篇生活,京味十足,肯定能受到读者的欢迎。

    老编辑则认为《顽主》没有品味,粗俗不堪,不能因此降低了《京城文学》的格调,咱们又不是地摊文学。

    “这算是什么文学?这就是痞子文学么?”一位老编辑激愤道。

    这位老编辑没有想到,他的这句无心之言给《顽主》,以及和《顽主》类似的一个定义,以后这类称为是“痞子文学”。

    痞子文学是对以往那种崇高话语的反叛,描述的是底层人们最普遍和典型的生活状态。

    通过不断的调侃和自嘲,来逃避社会带来的压力,从而达到精神上的自我满足。

    周天涯最后做出了决定,在《京城文学》上刊登《顽主》,一来是给慕致远一个面子,二来是试探市场的反映。

    大家都知道文学杂志到了需要改变的地步,却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方向改。

    或许《顽主》可以作为一块探路石,让读者来做出选择。

    林子轩不知道杂志社内部激烈的争论,也不知道慕姗姗打了招呼,否则要是他自己投稿,还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够发表呢。

    他按部就班的来到广播电台,继续琢磨着发财计划。

    七月底的一天,少儿栏目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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