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小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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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小农民- 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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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的懂事引来其它父母的不停的夸奖,这让天天的小伙伴很是不满,纷纷地也开始挖起一勺勺的鹅蛋喂给自己的爸爸妈妈。再得到爸爸妈妈的夸奖之后,才又心满意足地吃起美味的大大的鹅蛋来。

“大家别看着了,开吃吧!别客气,随意啊!”王勇招呼着桌子上有些拘谨的孩子的父母们动筷子。

“就是,都别客气,该吃吃,该喝喝,机会难得啊!”小崽儿也招呼道。

“是啊!今天咱们都是托了天天和孩子们得福了!”

“可不是吗?要不然凭借咱们这些人的身价,想来这里吃上一顿。还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呢?”

“呵呵,没那么夸张。想吃就过来呗,我们村里还有一家饭店。是主打农家菜的,用的也是超级蔬菜。价钱方面比这里便宜不少。”王勇介绍道。这也算是给王老大打打广告,做宣传吧!

“对,除了这两家之外,现在我跟村里合伙正在弄一个美食街的项目,等项目做好之后,会汇集全国各地的美食,其中会专门有铺子出售超级蔬菜。到时候你们可以买点带回家,自己做着吃。”小崽儿啥时也不忘打广告,又补充道。

这边一群大人们边聊边吃,天天这群孩子则是正吃得合不拢嘴不停滴用勺子往嘴里填着各种各样的肉食。看到孩子们手里的勺子。王勇心中一动,便对着天天说道。

“天天,你都是个大孩子了,怎么还用勺子吃饭啊?”

天天听到叔叔和自己说话,不再往嘴里填食。等着大眼睛不解的看着叔叔。

“今天叔叔教你用筷子好不好?只用用筷子吃饭才能算是大孩子哦?你看叔叔,还有你爸爸妈妈,其它的叔叔阿姨,还有你明明哥哥,是不是都用的是筷子?”

天天疑惑的私下里瞧了一圈。发现果真向叔叔说得,大人们都是用筷子吃饭的。两只小眼睛立刻就是一亮,扔下勺子抓起叔叔递给自己的一双筷子,很兴奋地说道:“好啊!天天是大孩子了,要用筷子吃饭呢!”

王勇看到天天的表现,嘴角上翘,脸上浮现出一股笑意。小时候,爸爸就是用这招蛊惑王勇放下勺子学着用筷子吃饭的。今天又被自己拿出来忽悠天天这个小家伙,就是不知道以后天天将来结婚生子之后会不会用这招来忽悠他自己的孩子。

筷子,是汉族传统的进食工具。流传了几千年的传统,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学会的。这不天天在一次次夹菜失败后,开始不愿意了,特别是开到其它小朋友用勺子吃的那个香啊!口水都流下来了。

于是,天天委屈地看着王勇,红着眼圈带着哭音说道:“叔叔,夹不起来怎么办?”

“我们是中国人,中国人都是用筷子吃饭的,知不知道?别急,叔叔教你,天天这么聪明很快就会学会的,到时候天天就是一个大孩子了。”

“真的吗?”

“真的,叔叔还会骗你不成?来,叔叔教你,看先这样。”

王勇开始手把手的教天天如何用筷子,一遍一遍的给他做示范,纠正他的错误姿势。当天天第一次颤颤巍巍用筷子夹起一块土豆放进嘴里的时候,那一脸的满足,骄傲,自豪的样子,王勇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小时候第一次使用筷子的情形,也是这个样子。满心的都是自豪。

“哇!天天真棒!”

听到叔叔的夸赞,脸上还残留着泪滴的天天挺着直直的小腰板,伸出筷子夹起一块鸡肉,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夹到王勇的碗里,满是骄傲地说道:“叔叔吃!”

“好,好!真乖!天天真懂事!是个大孩子了呢!”

这句话让天天彻底不淡定了!得到了在他小心眼里最有本事,最厉害的叔叔的承认,小家伙儿立刻人来疯一般,先是给爸爸妈妈夹菜,然后又对着其它小伙伴们说道:“哼,中国人要用筷子哦,你们看我都会用筷子了,叔叔说只用会用筷子才是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呢!”

其它小朋友看到天天一脸鄙视地看着自己,又骄傲的宣布他已经是大孩子了。接下来又看到天天和大人们一样真的会用筷子夹菜了,特别是天天挨个的用筷子给每个大人都夹了菜,得到所有大人的夸奖,都说天天长大了。

小家伙们立刻就不愿意了,纷纷把手里的勺子一仍,跟爸爸妈妈嚷嚷着也要用筷子吃饭。

于是,桌上的场面立刻就乱了起来。一群爸爸妈妈开始耐心的教自家的孩子使用筷子。每当孩子们一次次的失败之后,都会得到父母一次次的鼓励和手把手的教导。

还有好显摆的天天在和明明哥哥用筷子抢一块肉失败之后,立刻很果断的把目标转移到了自己那些还没有学会用筷子的小伙伴那里。

一会儿跑到这个小伙伴这里,在人家的注视下显摆的用筷子夹起一筷子菜放到嘴里,大嚼着,一副美味无比的样子。一会儿又跑到另一个小伙伴身边热心地指导人家怎么使用筷子。传授自己的经验。

最后小家伙还跑到王勇身边,灵动的大眼睛盯着他,坏坏地问道:“叔叔。为什么用筷子吃饭比用勺子吃香呢?”

听到小家伙这话,王勇好悬没忍住。嘴里的东西差点一口全喷出去。倒是明明只是愣了一下,又看向天天,之后不再理会,低下脑袋专心对付起碗里的那块香的狠的牛肉。

无奈的看着一脸期盼的盯着自己的天天,王勇开口说道:“那是因为筷子呢,被天上的神仙施过法术,所以啊。用筷子吃饭就会要比用勺子吃饭好吃的多。”

“恩,天天知道了。”

说完小家伙就夹起一筷子茄子,放到嘴里,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完之后。又开始显摆起来。

“哇!真的呀!这个茄子都好好吃呢!甜甜的,香香的。叔叔,你尝尝?”

“恩,真好吃!”

叔侄俩一唱一和的表演可是吧其它小朋友急坏了,纷纷更加认真的和父母学习怎么使用筷子。希望尽快地感受一下用被施了法术的筷子吃饭,是不是真的比用勺子吃要好吃那么多,而且连难吃的蔬菜也会变得很好吃。

等到陆陆续续地孩子们都开始能用筷子颤颤巍巍地夹起菜的时候,一张张小脸上都浮现了一股很自豪,很骄傲的幸福表情。

“哼!你们都不懂礼貌的。要先给别人夹菜之后自己才可以吃的。是不是,叔叔?”天太难又开始显摆自己。

“恩,是的。天天知道的真多,不愧是个大孩子了呢!”

“我还知道呢,吃饭的时候要奶奶,姥姥姥爷先吃之后,天天才能吃呢!”

其他的小家伙听到天天又受到了表扬,马上就开始用筷子给自己身边的人夹起菜来。顿时桌子上的场面再次热闹起来。大家你给我夹一块肉,我给你夹一筷子黄瓜。本来陌生的一群人不知不觉之间就渐渐地熟悉起来。

而那帮小家伙们也开始纷纷显摆起自己使用筷子的本事。

“哇!用筷子吃饭真的好香啊!”

“这个肉肉好香啊!我夹起来了,大壮,你笨死了,都夹不起来呢。”

“这个茄子才好吃呢,甜甜的,香香的。”

“不是啦,拌黄瓜才好吃呢!”

“鱼肉最好吃了!”

“胡说,蘑菇才最好吃!”

孩子们的父母看着自己的孩子争先恐后的用筷子夹着自己喜欢的各种美食,比拼着自己使用筷子的本事,不时的将自己觉得很好吃的菜夹给自己身边的人,再看向王勇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王勇的本事,知道前段时间吵得火热的神草,超级蔬菜都是出自此人之手。可是一开始看到眼前这个普普通通,甚至可以说毫不起眼的农村小伙子,都有些发自心底的轻视。

大家都认为可能就是他不知被哪路神仙看重,走了狗屎运,碰到了半山村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之后才有了那一连串的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成就。

不过短短地这么一会儿的接触之后,所有人不由得都在心底发出这样的感慨:成功的人果然不一般啊!小小的一双筷子,不仅是让孩子们学会一种传统技能,更是让孩子们在心底种下了一颗知礼,感恩,传承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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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美食故事

吃了一会儿孩子们就嚷嚷着吃饱了,想要出去玩。

“叔叔,我吃饱了!我去抓鱼可不可以?”天天歪着小脑袋问王勇。

“恩,行!不过你要听明明哥哥的话,不许调皮知道不?”王勇和蔼地嘱咐道。之后又回过身来对早就吃饱了,正一副跃跃欲试地想要离开饭桌去玩的明明说道:

“明明,天天他们都要比你小,你是大哥哥,要照顾好弟弟妹妹们,知道吗?”

明明小家伙一听,就眼睛一亮,挺着小胸脯说:“恩,我是哥哥,他们都要听我的。”

王勇一听明明的这句话,就知道自己的希望肯定要落空了。正在想着怎么才能留下这帮调皮捣蛋,没人看着估计都能把天给翻过来的孩子。突然一个声音的响起,王勇眼前一亮,想到了主意。

“妈妈,我还要吃豆腐。”

天天的小朋友,那个小胖墩大壮,正指着一盘麻婆豆腐对他妈妈说道。因为小家伙刚刚学会使用筷子,这要对付这盘软软的嫩豆腐,完全是在他的能力之外。这让十分喜欢这道菜的他很是着急,但自己有对付不了它,只好出声让妈妈帮忙。

“大壮,叔叔问你,你知道这是什么菜吗?”王勇看着正盯着那盘豆腐流口水的大壮说道。

还没等大壮回答呢,天天就在一边接过了话茬,挥舞着两只小手回答道:“我知道,我知道,叔叔,我知道。”

“好,好,那你告诉叔叔这盘菜叫什么名字啊?”

“麻婆豆腐。”

“恩,天天真聪明!”

听到叔叔夸奖自己,小天天立刻就骄傲的四下里得意地看着自己的小伙伴。只是还没得意多久,就听见叔叔继续问道。

“那天天你知道它为什么叫麻婆豆腐吗?”

这句话问出来,回答他的是一片左右摇个不停小脑袋。不过。王勇还是小看了天天的聪明,小家伙儿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问妈妈。

“妈妈,妈妈,为什么它要叫麻婆豆腐啊?”

望着一脸不解,仰着小脑袋问自己的儿子,乔曼爱怜地抱起天天,放到自己腿上,一脸疼爱的说道:“是因为发明这道菜的是一个脸上长着麻子的婆婆,所以大家就叫它麻婆豆腐。”

天天听到妈妈的解释,立刻满脸兴奋地回头对王勇说道:“叔叔。天天知道了。因为它是一个麻子婆婆做的。对不对?”

看着一脸兴奋的小家伙。王勇摇摇头。这个动作顿时惹来了桌上这帮孩子父母的惊讶。怎么回事?难道不对吗?不应该啊!这个故事自己听到的也是这个版本啊!

“好了,都坐好,听叔叔给你们讲一讲这道菜的故事。到时候你们要告诉身边的其它小朋友哦!。”

王勇招呼着已经成功被自己把注意力给吸引过来的一帮小家伙儿做好,一边将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娓娓道来。

在清末民初的四川成都北门外。府河转折之处,有一个叫万福桥的地方,万福桥的北端有座城隍庙每到夏季,城里人就会蜂拥而至来这里乘凉喝茶,特别是清明,中秋,那更是车水马龙,人山人海。

这天有一对年轻的夫妇,从乡下到城里谋生。看到这里车来马往,人气很旺。于是就在桥头边租了一间茅草屋,开了一家小饭馆。

这夫妻俩,男的叫陈春富(也有说是叫陈森富),女的叫温巧巧。

起初。俩人觉得自己本钱小,本事也小,只是随便卖一点小菜便饭,提供些茶水,挣俩个钱养家糊口罢了。

当时饭馆附近有一家王姓豆腐坊,那豆腐做的细嫩,绵软。每天早上总会做上几板豆腐放在饭馆门口招揽客人。而这条路上呢,来来往往的经常有一些挑着猪肉,牛肉贩卖的小贩。路过的时候也会进到饭馆里歇歇脚,等待客人。

而饭馆的主要客人都是一些挑油粮的挑夫,每天,他们起早摸黑,进城送完了粮油,回到万福桥时,个个都是人困体乏,饥肠辘辘。

于是就会三五一群,搭个伙儿,大家分摊一下钱,割上几两猪肉或者牛肉,或者再来上几块豆腐,再端上一个钵子,来到饭馆。将挑油的油篓倒立,把余油一点一点地滴入钵子里。最后他们拿这些食材以及油一块交给老板娘请饭馆代烧。

陈妻温氏知道,这些下苦力的人口味吃的重,偏好麻辣鲜烫。于是,她就用自制的粗辣椒面加上些花椒面、豆豉,再把客人买来的肉切成片,一起烹制豆腐。

结果,这么做出来的豆腐,红亮诱人,麻辣鲜香,而且又热又烫,挑夫们吃起来解馋、解饱,还解劳。

就这样陈妻有着“麻、辣、烫”风味的豆腐,一传十,十传百,就散布开来。而这位陈妻温巧巧,人长得白净漂亮,聪慧贤能,非常讨人喜欢,而且性格开朗很有亲和力。

她的丈夫陈春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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